公安院校课程建设标准探析

2014-04-16 17:59吴辉阳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课程标准要点

吴辉阳

课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课程建设活动由来已久、形式多样,既有认识论的问题,又有方法论的问题。课程研究的首要任务就是认识纷繁的课程现象,透过课程在发展变化中的形态,剖析课程的内在结构和联系,最终揭示课程规律,从而引领课程建设实践。作为公安院校的课程管理者或课程建设的负责人,在开展课程建设研究前就必须明白为什么建、建什么、怎么建设等问题。构建公安院校课程建设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符合我国的国情、警情,此《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是针对公安院校学历教育课程规定的标准。

一、公安院校课程建设的内涵

“课程”一词最早出现于我国的唐朝。唐朝孔颖达在《五经正义》里为《诗经·小雅·巧言》中“奕奕寝庙,君子作之”一句注疏:“维护课程,必君子监之,乃依法制”,这是“课程”一词在汉语文献中的最早显露。课程,顾名思义指课业及其进程,指为实现教育目标规定的教学科目及其目的、内容、范围、分量和进程的总和。课程研究本身是一种历史活动,综观国内外教育理论界,对课程含义的解释有百余种之多,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种:一说课程是学科内容,这是最悠久、最普遍的课程概念;二说课程是学习经验,这种课程概念20世纪30年代盛行于西方;三说课程是学习方案,这是前苏联和我国普遍的课程概念。这种定义把教学计划作为课程总规划,把教学大纲即课程标准作为课程具体实施计划,把教材作为相关知识体系的主要载体,形成了以计划、标准、教材为核心要素的课程范畴。

公安院校课程建设是以现代教育思想为先导,以教学内容的先进性、针对性、适用性为核心,以配套的教材体系为基础,以提高师资队伍素质为前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平台,以科学的管理机制为保障,集“理念、师资、内容、信息、管理”于一体的整体建设。从本质上讲,公安院校课程建设是一个过程,即通过对公安院校课程教学活动中诸要素的完善和建设,以课程评价标准为手段,以课程教学质量为目的,使其相互作用和影响不断推进而逐步趋于一致的过程。公安院校课程建设从范围、层次上包括宏观建设和微观建设两个部分,其中宏观建设一般纳入专业建设范畴,具体实施主要集中于微观建设。宏观建设就是优化课程计划,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课程体系决定了课程传授知识、发展智能、陶冶情操、提高素质等内容,课程体系是否优化,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和教学质量提高有重大影响,必须把课程体系优化作为课程建设的重点,因为这是专业建设的核心内容。

课程建设是以一门课程为单位,构成公安院校课程计划的基本单元,是形成专业培养规格的基本构体,是优化具体课程,实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条件。因此,笔者认为公安院校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可以描述为: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依托,以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为重点,以加强课程教学条件建设及课程教学组织管理为保障,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进行系统建设。具体而言,公安院校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导,坚持公安院校课程建设的时代性;二是以人才培养目标为指导,坚持公安院校课程建设的目的性;三是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坚持公安院校课程建设的先进性。针对公安人才的成长规律,公安院校的课程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学科依托;二是坚持目标定位;三是坚持实战需求;四是坚持能力为重;五是坚持统筹兼顾。面对公安教育的新问题、新特点,只有不断改革课程建设体系设计,优化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公安教育才能得以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基本结论:公安院校课程建设是以课程目标为导向,以课程教学内容为核心,以实施课程标准为关键,以课程评价为动力,实现教与学的互动,从而实现教师和学生共同亲身参与“研究学习、分析、协同、创新”的一个和谐有机体。

二、构建公安院校课程建设标准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思路

标准是指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这是我国国家标准GB/T2001-2002《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标准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对标准的定义。而标准化是一个制定标准、实施标准、修订标准、完善标准的过程。按照标准化对象的基本属性,可以将标准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1911年泰勒的《科学管理原理》一书出版,标志着科学管理理论的诞生。科学管理原理要求警务工作标准化的过程就是警务活动全面实现“程序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过程,从而最终实现警务活动的科学化。这就要求公安院校课程建设主动融入标准的意识,在公安院校课程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中提出构建课程建设的标准,应用执行和认证评估的标准化工作方法,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警情的标准化公安院校课程建设的工作机制。因此,公安院校课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评价设计中,必须遵循以下基本思路。

第一,公安院校课程建设的规律性与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特殊规律相结合。《标准》设计中,应从课程建设的规律性要求出发,合理继承科学反映课程建设内在规律的内容,结合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特殊规律,从“课程标准、课程师资、教学条件、教学内容、课程实施、教学效果、课程特色”等七个方面设置一级指标。

第二,公安院校课程建设标准评价指标体系的系统规范与公安类各专业分类指导相结合。《评价指标体系》是公安院校学历教育的评价标准,必须充分考虑学历教育课程建设的整体状况,体现学历教育课程建设的本质规律,系统规范学历教育课程建设的共性要求,引导学历教育课程建设的正确方向。但《评价指标体系》要在系统规范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专业的差异性和特殊需求,强化分类指导,体现差异性。

第三,公安院校课程建设面向专业岗位的任职能力与学生综合素质相结合。学历教育的目的在于全面提高学生的岗位能力。因此《评价指标体系》必须充分体现专业岗位的核心任职能力,根据专业岗位需求选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锻炼提高学生与专业任职岗位相适应的决策、指挥(初级)、体能技能素质。同时满足专业岗位当前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忠诚品质、职业道德、宗旨意识、信息素养和综合技能。

第四,公安院校课程建设的教学效果与公安院校课程建设的过程控制相结合。公安院校课程建设质量和水平最终体现在教学效果上。因此,《评价指标体系》要体现对教学效果的考量,但教学效果往往通过形成过程得到保证,这就使《评价指标体系》最重要的使命在于其导向性,重点在于从公安院校课程建设角度设置相应指标,建立健全课程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切实提高公安院校课程建设的水平。

第五,公安院校课程建设的原则规范与具体操作性相结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公安院校课程的导向,必须要充分把握教育规律层次上的规范,以引导公安院校课程建设的正确方向。但是《评价课程体系》作为课程评价的依据,主要应体现在评审要点的确定上尽可能具有操作性,尤其要重点评价课程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构建公安院校课程建设标准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结构

公安院校课程建设评价标准化指标体系的总体结构由“评价指标、评审要点、评价标准、参考分值”四部分组成。其中评价指标构建强调纲领性,反映学历教育课程建设的核心要素和规律;评审要点构建强调过程性和覆盖性,体现学历教育课程的构成性和过程性因素;评价标准构建强调典型性,体现学历教育过程的基本导向;参考分值构建强调权重系数,体现学历重要课程建设的评价结构的标准,重点构建重要项目的分值分布和特色分值。公安院校课程建设必须进行顶层设计,即确定课程定位、制定课程标准、设计改革方案等。从公安院校课程建设的特点看,课程教学内容针对各专业岗位需求加以设计。因此,在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中“课程标准”设计之后,设置“课程师资”,在“课程师资”指标之后,依照“教学条件、教学内容、课程实施、教学效果、课程特色”的逻辑顺序设置指标。根据各指标的建设要求,设置评审要点和评价标准,具体如下。

(一)课程标准(满分10分)

构建公安院校课程建设标准评价指标体系“课程标准”一级指标下设2个二级指标——“课程标准和课程改革。”

1.课程标准(满分5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课程教学目标与教学环节。

评价标准:课程教学目的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课程教学环节设计科学,课程教学时间分配合理,有针对性。

(2)课程教学目标与教学环节的评价关注点与导向

一看教学标的是否符合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是否体现现代教育理念;二看课程教学环节是否适应不同教学对象的要求,采用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如何引导学生思考和自主创新等。科学设计课程教学环节,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坚持“系统性、针对性、创新性”原则。

2.课程改革(满分5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课程改革方案和改革成果。

评价标准:课程改革方案符合教学规律,科学严谨,操作性强;课程改革效果明显,并具有院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成果。

(2)课程改革的评价关注点与导向

一看学生能否得到系统和规范的课程理论训练,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二看学生能否得到充分的学术熏陶,并做到初步掌握具体分析课程的基本理念和科学方法,具有较为开阔的理论视野;三看学生是否养成“积极参与、敢于质疑、勇于挑战、自主学习”的能力;四看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五看课程改革成果是否明显,具有院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成果。

(二)课程师资(满分18分)

构建公安院校课程建设标准评价指标体系“课程师资”一级指标下设4个二级指标——“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队伍建设、教研能力”。

1.课程负责人(满分3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教育理论水平、学科造诣、岗位资格。

评价标准: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师德高尚,事业心强,教改思路清晰等。

(2)课程负责人的评价关注点与导向

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教改思路清晰,完全符合岗位资格要求,具有正高职称或副高职称(必须具有该学科博士学位)。

2.主讲教师(满分3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学科背景、岗位资格、理论水平、实践能力。

评价标准:忠诚教育事业,职业道德规范,符合岗位要求,具备教研能力。

(2)主讲教师的评价关注点与导向

100%符合岗位资格要求,即每位主讲教师授课前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对该课程有一定的钻研,独立讲授课程的全部内容;符合教师岗位的师德要求,敬业精神强,敢于担当,主动参与对课程发展的研讨,并在课程负责人的带领下完成团队建设任务;发表课程教学研究与课程改革等学术论文。

3.队伍建设(满分6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课程团队结构状况及课程团队培养计划。

评价标准:课程团队结构合理发展趋势好,课程团队完全满足教学需要,课程团队成员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落实效果显著。

(2)队伍建设的评价关注点与导向

一看课程团队成员在职称、学历、年龄、学缘、学科专业等方面的构成情况;二看课程团队成员发展呈现良好趋势,队伍稳定,有学科专业带头人,并已经形成梯队;三看落实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考察其任职经历和阅历,即出国培训、到相关院校和科研机构深造、公安实战单位任职等培养。

4.教研能力(满分6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教学基本功、信息化水平、教学研究成果。

评价标准:课程团队教师教学基本功扎实,讲课教学质量高;课程团队教师能独立制作较高水平的网络课件或多媒体课件,并在教学中熟练运用;近三年有院级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院级以上),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年人均≥1.5篇,其中教学研究论文年人均≥0.5篇。

(2)教研能力的评价关注点与导向

一看课程团队成员教学基本功的培养和训练;二看现代教育科技的再学习、再提高;三看规范课程团队成员的科研与学术活动,提升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能力。

(三)教学条件(满分18分)

构建公安院校课程建设标准评价指标体系“教学条件”一级指标下设3个二级指标——“教材建设、网络环境、教学设施”。

1.教材建设(满分6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课程教材建设、辅助教学资料的选用。

评价标准:选用近期出版的国家级或省部级教材或更高水平国外原版教材;自编教材水平高,校本课程特色鲜明,并获得院级以上奖励;课程有完善的辅助教材资料,便于学生自主学习、教研性学习、网络学习等。

(2)教材建设的评价关注点与导向

一是教材是落实课程标准、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载体,因此,教材应及时更新,以满足公安教育紧贴公安实际,并努力做到适应信息条件下公安工作的新变化。二是教材建设是课程建设的核心,课程建设要求主讲教师自编高质量、吸收最新科研成果和公安实战的新战法教材,由于教材面向公安特定专业,应加强保密性并争取省部级获奖情况。三是完善辅助教材资料,是指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形成规范、齐全、配套的教材体系,即文字教材、电子教材、参考资料、教学软件等,以培养学生掌握学科最新发展动态和开拓视野的能力。

2.网络环境(满分6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课程建设网络硬件环境、软件资源。

评价标准:具有网络教学功能,硬件环境运行顺畅;课程适应网络教学,软件资源的选编、制作完全满足教学需要且效果明显;信息资源内容丰富,信息量充足并能经常保持更新。

(2)网络环境的评价关注点与导向

一是硬件运行机制满足网络教学功能,并确保在公安网运行。完善校园网络系统,建设多媒体教室和CAI实验室、课件开发制作、多媒体网络室等,为开展网络信息服务营造良好环境。二是软件资源的选编、制作完全满足教学需要且效果明显。构建远程教育课件开发平台,建设数字化图书馆,建设基于网络的助教型教育教学资源库等。三是满足基层科、所、队的知识更新和教育与培训的网络教学,信息资源内容丰富,并做到经常更新。资源根据其力度与构成方式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基础资源、集成资源和课件。

3.教学设施(满分6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课程教学设施满足教学需要、配套完善。

评价标准:课程教学设施与教学设配配套齐全,完全满足理论教学、模拟训练、实战对抗、综合演练等教学需要;基础课实验设备具备二人一组或一人一组(指一人独立完成的实验)的标准,满足开放式教学需要,具有开设高水平选作实验的设备和环境;满足课程教学需要的多媒体教师、专业教室、实验室、校内外训练场地、实习基地等。

(2)教学设施的评价关注点与导向

课程教学设施的评价关注点与导向是教学的满足程度。该项评价标准全部是硬性指标,重点考察各类场馆及设施的达标情况,对教学设施的要求一要够用,二要好用,三要学生能自主使用。评价方式主要有:查阅协议书、管理制度、相关教学活动记载等主要支撑材料和实地查看。同时应特别注意教学设施能否满足不同类型层次学生的需要。

(四)教学内容(满分15分)

构建公安院校课程建设标准评价指标体系“教学内容”一级指标下设2个二级指标——“教学内容和内容整合”。

1.教学内容(满分8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课程教学内容的先进性、信息量、更新情况。

评价标准:课程教学内容先进,信息量大,更新及时,做到把课程教学、科研的最新成果公安实战新战术和新方法引入教学,体现新理论、新技术、新战术、新装备。

(2)课程教学内容的评价关注点与导向

一是课程教学内容以信息化条件下公安改革为主线,加强课程教学内容的动态更新,应体现先进性、突出针对性、加强应用性;二是教学内容应贴近公安实战,紧紧围绕公安实战开展教学与训练,强化学生信息素养、协同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三是教学内容应体现新理论、新战法、新技术、新装备等情况。

2.内容整合(满分7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与组合。

评价标准:注重课程教学内容的基础性、先进性、实战性,重视教学内容的设计与整合,体现科学性与系统性;理论联系实际,融“知识、实战、能力、素质”于一体,育人效果显著。

(2)课程教学内容整合评价的评价关注点与导向

一是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与整合必须对课程教学内容深入研究并与公安实战紧密相连,构建结构层次和逻辑顺序较严谨的知识与公安实战相融体系;二是理论联系实际,力求知识传授与公安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紧密结合;力求在形成概念过程中发展实战能力,在掌握科学原理过程中发展实战能力,在公安实战的锻炼过程中发展实战能力。

(五)课程实施(满分23分)

构建公安院校课程建设标准评价指标体系“课程实施”一级指标下设5个二级指标——“教学准备、课程教学、实践教学、课程考核、课程管理”。

1.教学准备(满分2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课程教学教案、课程教学实施计划。

评价标准:科学可行的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课程教学教案完备,符合课程标准,有创新和特色。

(2)课程教学准备的评价关注点与导向

一看课程规划层面是否制定完备的教学实施计划,自觉并做到以课时为单位设计的教学方案,并将课程标准落实到课堂教学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与公安实战相融合;二看落实层面,即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落实得如何,是否进行定期评估与反馈;三看课程要素层面,即教学实施计划检查,教学内容的动态更新,教学力量的投入与教学团队的建设,教材建设和网络环境等。

2.课程教学(满分6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课程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评价标准:贯彻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的理念,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氛围活跃,学生参与度高,师生互动效果佳。

(2)课程教学评价的关注点与导向

一是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创新教育,鼓励创新是课程教学改革的核心。对学生而言,课程教学主要观察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进行自主发现、自主探究和不断创新的过程,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情况。二是积极探索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使之做到与教学目标一致,与教学内容匹配、与教学对象配合、与教学环境适应,并积极融合到现代教育和公安实战之中,把关注点放在教学效果上。

3.实践教学(满分6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课程实验、课程实训、课程实战。

评价标准: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实训实战项目全部开出;综合性、设计性、自主性实验占实验教学比例不低于30%,且效果显著;模拟对抗、仿真训练、综合演练、公安见习、公安实习、毕业设计实践时段设计合理,组织严密,贴近实战,效果显著。

(2)实践教学的评价关注点与导向

一看是否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及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实训项目开出率,并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执行。二看模拟对抗、仿真训练、综合演练等是否以实战能力为导向,即“练程序、练方法、练战术、练对抗”,注意培养学生在信息化条件下的初级指挥能力,并努力做到与公安实战要求相一致。

4.课程考核(满分3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考核方法、试题库建设、试卷质量。

评价标准:考核方法是否符合课程标准,重点对学生知识运用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试题库建设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同时具有高质量的试卷分析报告。

(2)课程考核的评价关注点与导向

一是关注考核方式改革,积极探索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的口试、笔试、提问、答疑、论文、实践(含实战)等相结合的多样化考核方式,从而实现从考知识到考能力的转变;二是试题库建设是否符合课程标准,有足够的题量、丰富的题型、全课程范围知识点的覆盖,做到按不同要求自动生成试卷,并给出正确答案。考试之后,教师撰写高质量的试卷分析报告。

5.课程管理(满分6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课程管理、制度建设、档案资料、评教评学、教学总结。

评价标准:课程建设必备的完善规章制度及执行规范;课堂教学资料齐全;评教评学活动常规化;课堂教学制度有效落实。

(2)课程管理的评价关注点与导向

一看课程建设是否有完善的制度且落实有力;二看课程教学资料是否齐全,主要包括课程教学方面的文件、图表、照片、声像等资料是否完整;三看评教评学活动是否经常且有记录,是否建立反馈机制。

(六)教学效果(满分16分)

构建公安院校课程建设标准评价指标体系“教学效果”一级指标下设3个二级指标——“专家评价、学生评价、抽测考核”。

1.专家评价(满分5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院内外专家评价。

评价标准:院内外专家评价高,课程在省内外公安系统有较好声誉。

(2)专家评价的关注点与导向

一是依据教学目标对教学过程及结果进行价值判断并为教学决策服务的相关情况;二是院内外专家评价和课程声誉,需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三是听查课的量与质,量是指查听课的次数,质是指查听课中发生问题的反馈与整改情况。

2.学生评价(满分5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该课程学生网上评价,师生关系是否做到由权威型向民主型转变,凸显学生的权利理念。

评价标准: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满意度≥80%为良好,满意度≥90%为优秀。

(2)学生评价的关注点与导向

一是学生对课程教学的需求、主观感受;二是学生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是否积极营造良好的课程教学氛围;三是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满意度。

3.抽测考核(满分6分)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抽测试卷的覆盖面、抽测学生的随机率及范围。

评价标准:抽测合格率≥90%为优秀;≥80%为良好;<70%为不合格。

(2)抽测考核评价的关注点与导向

一是学生掌握知识点的情况;二是理论联系公安实践的吻合度;三是抽测考核的成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由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找出学生抽测出现的问题,提出课程考核整改报告;四是学生抽测考核合格率≥90%为优秀。

(七)课程特色(在100分基础直接加分为20分)

课程无特色就无生命力。构建公安院校课程建设标准评价指标体系“课程特色”一级指标,课程特色不明显的课程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

1.评审要点与评价标准

评审要点:有区别于同类的特征、有高于同类的优势、有突出的实战效果、有高水平的成果、有应用示范价值和示范作用。

评价标准:特色不同于区别,特色要有可比性,要有应用、推广价值和示范作用;特色不同于优势,有特色就是有优势,但反过来不一定成立;局部的特色有可能构成课程总体层面的特色。

2.课程特色的评价关注点与导向

一看课程特色是否是长期课程建设过程中沉淀形成;二看课程特色是否形成共识;三看是课程特色对人才培养过程和提高教学质量效果如何;四看课程特色是否秉承“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原则。

随着公安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尤其是公安教育训练在信息化条件下的深刻转变,公安院校课程建设会进一步向联合与指挥人才聚焦,向公安职业核心课程体系靠拢,公安院校课程建设标准的探析必将引领课程建设向规范、高效、实战的课程建设目标发展,真正做到教学紧贴公安实战,最终实现理论与实践、课堂与实战、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的全方位结合,形成“以公安实战问题研究为导向,以搭建公安实战平台为途径,以自主创新学习为表现形式,以提高学生能力为目标”的总体改革思路。不断加大案例教学、想定作业、仿真训练、综合演练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比重。公安院校课程建设标准评价指标体系的推广应用,必将成为未来一个时期公安院校课程建设的新征程。推动公安院校课程建设内涵和外延的延伸,确保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教学质量的创新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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