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传播学——公安学下新兴学科探究

2014-04-16 17:59王驰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传播学警务媒介

王驰

公安学一级学科的确立,开创了公安工作实践、公安队伍建设、公安高等教育和公安科学研究飞跃发展的崭新阶段。公安学学科体系构建与发展也逐步涉猎了一些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和前沿学科,如警察政治学、公安社会学、警察法学等,但它们大都遵循了传播不发达年代的假设,即公众只关注自己和身边的人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其对安全的需求都是“真实”安全的需求。然而,自现代意义的媒介问世以来,传播与警务的互动已造成很多值得关注的问题。信息全球化正引领世界进入数字化传播新阶段,如果把警务研究纳入以网络传媒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力量嵌入并塑造的社会语境中,就会清晰地发现媒介传播对警务发展的影响力已远远超过历史上任何时期。

一、警察传播研究的现实依据

“信息化是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媒体社会是继信息社会后的又一说法。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媒介与信息传播活动在社会建构中的重要性”。①[美]约瑟夫·斯特劳巴哈等:《今日媒介:信息时代的传播媒介》,冰心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页。以互联网和信息高速公路为主体的第四类媒体和以移动网络为主体的第五类媒体,有着传统媒体所不具备的优势传播特征而获得高速发展,开创了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互动并存的局面。多平台传播已成为潮流,互联网成为传播的主要渠道和平台,自媒体成最大亮点,传统媒体在专业性方面有绝对优势,塑造了全新的传播格局。公众对媒介的依赖愈加强烈,社会也在传媒的发展、扩张、弥漫和渗透至下不断建构和重构,中国正在大踏步地迈进媒介化社会。

在公共安全领域,媒介呈现成为公众能切身感知到的社会秩序实际状况的关键性源泉,对社会各种异常问题、负面信息的片面渲染或对社会恐慌事件的大量报道,易产生新的、更多的媒介恐慌。包括网络诽谤、欺诈、恐吓、骚扰、语言暴力、传播恶意谣言,以及利用恶搞、人肉搜索、黑客技术等手段,也会扰乱他人正常生活,造成对个体的媒介伤害。①王君超、来扬:《网络时代的媒介伤害:定义、成因、案例及预防措施》,《新闻与写作》2009年第6期。其次,群体性事件等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往往不再是通过严密的实体组织去领导,而是利用新兴媒介等沟通信息、串联示威,寻求更广阔范围的持续关注和支持,导致越来越多的现实矛盾和危机通过媒介传播扩散、放大和异化。再次,媒介变革在当下中国的独特表现就是网民是对民生、公民权利、社会稳定问题最敏感、最敢言,也最擅长说话的人群,这种非制度性的“媒介化抗争”可能导致政府权威流失,其成功个案还会触发民众的效仿,进而形成一种反向的激励,加重社会运行成本,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②陈天祥等:《“媒介化抗争”:一种非制度性维权的解释框架》,《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最后,越来越多的传播媒介逐渐发展成为新型媒介,在颠覆传统的制度性传播同时,也加快了传统犯罪与现代高科技的结合。网络赌博、诈骗活动屡禁不止;新媒介的拷贝、超链接、转载等特性使得侵犯著作权变得异常轻松便捷;高科技手段和数字传媒往往成为侵犯个人隐私的“帮凶”;利用新媒体为载体、手段和工具进行色情传播,进而严重污染媒介环境。总之,媒介传播已成为通过改变公众的认知途径、体验方式、思维模式、表意手段等能实质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的能动力量,公共安全已高度媒介化。如果说现代警务观的第一次革新关注从传统社会转型到现代社会、从常态社会步入到风险社会引发的社会冲突与秩序重建,那么第二次革新就是要回应媒介化社会背景下的公共安全高度媒介化问题。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媒介变革视域中的警务发展必将成为公安学下新兴学科构建的重要取向。

二、警察传播研究的历史素描

(一)宣传工具:匹配集体性社会安全需求的单向灌输模式

在强调国家权威、中央集权、计划经济的时代,我国尚处于十分典型的总体性社会。政府是社会权力的中心,对整个社会的管理包括治安管控完全依赖于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个人的自我观念比较淡化,更注重集体性社会安全。而在上世纪改革开放之前,媒介传播主要依靠党的政策加以规范和调整,大众媒体本身也是国家管理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承担着宣传党和政府意识形态的角色。

在警务活动中,权威性决定了警务部门对核心信息的独占权,传播基本遵循金字塔型传播思路。警察组织与舆论主导者(权力部门和媒体)高高在上,通过对社会治安信息的取舍、裁剪,有意识地利用大众传播媒介以及自己的传播网络,向公众提供有关警务决策、行为、绩效的正面信息,展现警方在维护社会安定方面的积极作为和丰富成果。研究者主要依靠传播学、新闻学、文学等学科支撑,介绍公安宣传写作的性质、特点与基本要求,以及公安宣传写作的策划、采访与媒体;或从写作的角度讲解公安宣传写作中常用的消息、通讯和案例三大新闻文体,理论文章、评论和学术论文三大议论文体以及电视专题片稿本、文艺类文体。③彭耀春:《公安宣传写作》,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12页。实质是宣传警务,为了完成公安工作任务,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及其他活动形式而对公安民警和人民群众进行的有关公安工作的说明、讲解和教育活动。④王毅虹:《公安宣传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5页。

(二)公关策略:适应过渡型社会形态的有限互动思路

在新型犯罪层出不穷、各类突发事件频发、公共安全危机的破坏性不断扩大的过渡社会形态。公众安全感的视野已远远超越发案率和破案率,安宁、有序的生活状态、心理安全、社区冲突等影响稳定与秩序的“大安全”问题逐步纳入警务的范畴。伴随媒介体制的变革和传播技术的进步,大众传媒高速发展并逐步摆脱了早期单纯的政治依附,重视尊重公民知情权,从单纯充当政府面向公众、只能自上而下地“传声筒”和灌输工具,逐步转变为双方沟通、互通有无的“管道”。

警务部门意识到媒体不仅是组织重要的外部公众,同时也是警察与其他社会公众沟通联系的桥梁,通过策划新闻发布会、警营开放活动、新闻事件和建立危机应对机制,巧妙运用传播技巧,警方声音在前,引领记者舆论,使媒体自觉自愿地围绕警方所发布的新闻事件和议题来进行报道和追踪。①李祖华:《警察公共关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4-9页。同时,注重积极关注公众的反应,及时调整传播活动。传播活动已演变成为由警方信源主导、媒体报道支撑、受众舆论参与的共同作用过程。这样,警务与传播的互动可以归纳为公关警务,大众传媒起着协调、监测、凝聚和形象塑造等功能。当然这种公关策略又是一种有限度的开放模式,即传播的主动权依然在传播者手中,公众是警察“公关”劝服的对象,真正意义上的交互式交流还没有出现。

(三)治理媒介化:应对公共安全高度媒介化的理念更新

人人皆媒体、处处是媒体、时时有媒体的媒介化时代,传媒在预警风险、报告事故、化解危机、维护稳定的同时,亦能激化矛盾、增加风险、制造恐慌、引发动乱;越来越多的犯罪活动的策划和实施都对各类媒介产生严重依赖,实质也都处于“媒介化生存”的状态。公共安全高度媒介化,媒介传播对警务发展的影响日益加深,警务发展对媒介的依赖性也逐步加强。越来越多的警务部门开始直面媒介环境的变化,并尝试通过媒介来感知与治理公共安全,媒介传播已事实承载警务公开、警情发布、治安资源整合协同、舆论控制新阵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动点、警察公关新模式等功能。

传播与警务的互动必将产生更多的新命题,两者之间合作与冲突并存,互动性空前增强,媒介与警务关系认知也必然发生变化。未来两者关系研究不应再拘泥于微观领域,从具体传播技术或某种媒体形态等视角探讨舆论环境的变化对警务工作的间接影响;亦或局限于遵循“第一媒介时代”播放型传播的认知,将传播解读为警察为主体的单向传播行为(宣传)或有限互动活动(公关);以及习惯于将媒介传播主体理解为传统媒体,进而依赖主管部门对其严格控制和把关,一味进行关停、屏蔽和回避。因此,媒介化社会语境下的警务实质就是媒介警务,②王驰:《媒介警务:媒介化社会与现代警务发展》,《净月学刊》2013年第5期。警察对待媒介的态度也就是对待公共安全的态度,在某种情况下,警务部门的所有作为都将在是否善于应用媒介传播的问题上受到检验,这是治理水平和理念的具体表现,警务治理媒介化的时代已经到来。

三、警察传播学的构建

(一)核心概念:警务治理媒介化

警察的生存空间在于其在社会公共安全领域中的作用与工具功能,主要通过警务活动来体现。治理理论的启迪意义在于通过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相互“型塑”可以达致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善治”(good governance)的预期。国内外警务战略模式变革中成为潮流的“国家警务社会化”战略表明,仅凭警察机构内部的有效运作和一元化的警务体系已难以满足日益多样化和多元化的公共安全管控需求,继而倡导在自身专业警务活动的同时,通过警务社会化,构建多主体参与的社会治安治理结构。研究者认为“国家警务社会化”寻求的是警察与社会组织及社区公众的互动合作基础上公共安全管理的改善。因为警察与国家对应、社会组织及公众正是市民社会的组成,故可用治理理论作为分析“国家警务社会化”的框架,并将其定义为“警务治理”。③王智军:《警察的政治属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54页。

媒介在本质上是信息采集、制作和传播的工具或平台,通过媒介及其信息传播,公众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到外部世界的全貌。警务治理媒介化意指媒介传播已从宣传工具、公关策略上升到战略资源地位;警务治理的方式和理念将更加依赖媒介呈现、传播甚至放大。在警务治理中应将媒介资本作为警察组织在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之外的新型投资资本;将各类媒介作为警务部门协同创新社会管理的可参与力量;将传播作为警察组织高效运作的管理要素和提升社会治安治理效能的资源因素;将媒介素养作为警察能力的构成要件。建立适应现代警务发展的话语系统和解释系统,从媒介传播的物理形式、媒介内容的定义框架、选择标准、组织结构,到呈现方式和媒介语法等,思索匹配警务发展实际需求的媒介逻辑。

(二)学科基础

适应社会发展、密切关注现实问题使得许多交叉研究领域日益成为当前传播学发展的重要构成,因此,传播学一个重要分支就是专业传播学。“并不是像一般理解的那样,只是传统新闻学在专业领域的简单延伸,而是包含着丰富的专业内容。例如,政治传播学并不是简单的政治新闻传播,而是包括政治谈判、政治宣传、政府公关、危机管理等诸多内容”。①明安香:《传播学学科发展前景的展望》,《现代传播》2005年第1期。警察传播学以媒介传播与警务活动形成的交叉地带为主要研究对象,首先属于在政府传播学和政府新闻学的范畴中,以传播学话语阐释当下以谈判、宣传、公关为主的警察传播实践,并积极探索现代传播理论在警务工作中的借鉴与指导意义。

此外,传播学学科建设和科研的新取向是从“小新闻”走向“大传播”,即为了适应全社会的信息化进程,突破以采写编译、媒介经营管理等新闻业务和媒体内部业务为主的传统新闻学教学与研究,突破以“受众为重点、效果为目的”的大众传播学领域,走向以互动、沟通为重点,在更广阔的视野中探索信息传播与社会治理、国家治理、全球治理之间关系的宏观研究。②李良荣、张华:《从“小新闻”到“大传播”:新闻传播学学科建设和科研的新取向》,《现代传播》2013年第8期。同样,在媒介变迁、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公共安全既可以无形的,媒介及其依赖的传播成为公众能切身感知警务效能的关键源泉;也可以是实存的,以沟通工具或技术渗透的形式,直接成为社会系统良性运转、协调发展的“神经系统”。尊重科学,不等于拘泥于学科。媒介变革引发的公共安全新问题及其应对已超出了单一学科解释的范畴,需融合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公共关系学、心理学、社会治理、非传统安全(如信息安全)等多学科、多专业、多取向的相关研究。

(三)主体架构

警察传播学研究并非拘泥于学理层面的臆想论断,亦或止步于单项活动中碎片化的技术应用与工具移植,而是关注媒介传播作为独立的概念对警务发展的深刻影响和实践价值。

第一,明晰目标导向。首先,媒介化进程之所以成为威胁公共安全的重要来源,根本原因在于媒介变革带来的传播无序风险与失控危机,必须实现有序的媒介传播。其次,在互动传播时代,个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因交互而得到改变,通过构建有效的协调机制,引导新兴媒介真正成为职能部门提升执法效能、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驱动力。再次,媒介发达本质是作为权力资源的传播资源的社会化分享。应调动公众积极参与,将媒介传播资源转化为警察组织可聚积的民间正能量。最后,创新应用媒介传播技术服务于警务发展。

第二,强调外塑媒介形象,内提媒介素养。传播呈现的公共安全成为公众能切深感知到的社会秩序实际状况的关键性源泉,公众沉迷于媒介图景而非现实图景。需探讨媒介景观中的警务治理,丰富传播内容及形式,创新形象塑造模式与传播策略,重视整合营销、舞台效果、感官享受与消费诉求,有计划地与公众进行信息双向交流和情感沟通,最大限度地维护警务部门的信誉度和美誉度。警务工作者必须具备科学认知、思辨、利用、影响媒介的知识、技能和思维。

第三,构建运行机制。在尊重媒介化进程的自身规律和正视公共安全治理的现实需求等前提下,探讨规范媒介应对的管理方略。一是厘清治理结构,明确管控职责,如职责定位时应明晰主力军、协作、辅助的关系;二是运作模式上可考虑搭建协调中心、合作机制、联动平台、交流论坛;三是激励机制需考虑政策保障、队伍建设、考核评价、监督促进等问题;四是搭建信息收集、发布、互动、应急处置等平台,破解业务难题;五是强调鼓励多元探索,倡导媒介治理,即依法管理、行业自律、资源整合相结合。

四、警察传播学研究的重点难点

(一)媒介化进程解析以及媒介化指标选取

媒介化社会体现为不断发展的历史进程,媒介化水平必然存在着时间和空间的差异,而这些差异可以通过一系列指标的高低变化得到反映和测量。变革中的媒介生态体系可以梳理出现时代的媒介发展三条脉络:技术层面,后IP时代的新兴技术,如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的推动下,信息分发、聚合、交互模式的改变正引起一场影响很远的革命。产业层面,自媒体、专业媒体和媒体平台的协同形成了一种全新的传媒“雨林生态”。社会层面,媒介一方面被不同的社会群体所使用,另一方面也对社会分层发生影响等。研究也表明,体现社会结构变化的第三产业就业人口比重、恩格尔系数、城市化率等关键变量与媒介化指数存在高相关性。①郑维东:《媒介化社会与经济增长》,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77页。选取必要而有效的指标,测量媒介化进程与水平,是警察传播学深度研究的基石,也是警务治理媒介化探讨的前提。源自媒介技术的进步、媒介产业的变革,以及媒介与社会(包括个体、群体、社会结构)之间关系的变化,是分析媒介化社会发展的三个基本层面。分别表征着三个层面变化的指标也构成媒介化社会的表征。

(二)媒介变革对网络社会安全防控的影响

媒介化是伴随着互联网发展而更加引起重视的研究课题,网络社会治理水平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公安机关在网络社会中承担着重要职责,维护网络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着公民在网络社会中的合法利益。但布局与建设,仍基于传统互联网背景,主要是“人随网走”,进入互联网的终端主要是电脑,入口主要是电脑浏览器。大量数据证明中国移动互联网正进入快车道,用户规模、基础设施、智能终端、应用与数据流量等都获得了全方位发展,警察传播学需认真研究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媒介变革及其对警务治理的影响。APP(客户端)普及,推动了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也推动了内容和服务的专业化与个性化,消弱了传统互联网中某些强权势中心,影响网络社会安全的威胁源也在发生变化。移动互联网的关系变革改变了人在网络中的角色,远亲近疏,多个社交网络和多重的“圈子”化生存,在分析警情、舆情和社情的时候应重视审视公安机关对社会关系网络的理解。移动媒体可随身携带,使用可能发生在各种零星的时间段、各种情境下,与时间相关但又不完全相同的“情景”变量,对解释用户的需求与行为具有更重要的价值,网络安全防控的时间观有何启迪。信息生产从“媒体空间”向“现场空间”迁移,LBS(基于位置的服务)技术的普及应用使得虚拟空间互动成为现实空间互动的前奏,必将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构建的空间观产生影响。

五、结语

历史溯源与现实影响直接培育、催生了具有鲜明行业特色和发展潜力的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警察传播学。作为借鉴和采用多元化的研讨路径多角度地对其研究对象进行揭示和穷尽的交叉应用学科,进一步研究中应继续探讨警察传播学的研究方法体系,包括哲学方法论,研究方法或研究方式,以及研究的具体方法与研究技术等。还需明晰警察传播学的课程设置与服务对象,使受教育者初步了解警务与传播的互动关系与作用机理,进而掌握一定的媒介应对知识与技能,提升媒介素养,服务警务变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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