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民参与的影响因素研究

2014-04-11 02:51权英吴士健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社区参与多元回归农村社区

权英++吴士健

摘 要:农民作为社区建设的承担者和受益者,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当然主体,其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动力和保障。通过对山东省1367户有效样本的调查,构建了农民参与社区建设影响因素的多元回归模型,得出农民参与社区建设自身利益因素、农民参与社区建设重要性认知度、社区事务公开监督满意度、农民参与社区建设责任认知度、农民参与社区事务途径、农户兼业程度对农民参与社区建设产生重要影响。为此,应培育农民农村社区建设意识,推进农村社区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正确处理社区公共利益与农民自身利益关系,实现农民利益社区化。

关键词:农村社区;社区参与;影响因素;多元回归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5-0063-04

农村社区建设是加快农村城市化发展,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农民市民化的重要途径。农民自身作为社区建设的主要承担者和受益者,如何发挥其建设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关系到社区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实践表明,不管是湖北秭归的“组织再造”模式,还是山东胶南、江苏太仓的“以城带乡”模式,都是把农民社区建设的志愿参与放在第一位的。可以说,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没有社区农民的主动参与和积极投入,就不可能获得卓有成效的社区建设效果。然而,由于中国农村人口众多、地区发展差异较大、经济水平不均衡,加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状况不同,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意愿和态度也有较大差异,导致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面临诸多困难。为更好地了解农户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意愿,筛选关键影响因素,本研究通过对山东省1 367户有效样本的入户调查,构建了农民参与社区建设影响因素的多元回归模型,通过模型分析,给出了影响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关键因素,并据此提出了提高农户参与意识,加快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研究设计与模型选择

(一)数据来源

为了解农民参与社区建设情况,本研究在2010年7月至8月,通过入户调查方式,对山东省1500户农民进行了实地调研。调查共分两个阶段:预调查和正式调查。预调查主要用于编制正式调查问卷、检测问卷质量;正式调查则主要用于获取调查数据,进行模型分析。在预调查阶段,通过结构化访谈和专家咨询,形成了初始调查问卷,运用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预调查问卷进行了检测,删除了没有通过检测的题项,并对部分题项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正式调查问卷。问卷共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被调查农民的年龄、性别、政治面貌、家庭收入等;第二部分为农民参与社区建设影响因素调查,主要包括农民社会建设参与重要性认知度、参与社区建设动机、农村参与社区建设途径等。正式调查阶段主要采用随机抽样调查方式,由研究者选择在校农村大学生利用假期进行入户调查。为保证调查质量,对每名大学生调查员进行了调查培训。正式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 500份,回收有效问卷1 367份,问卷回收率为91.13%。

(二)模型选择

(三)变量的选取与赋值原则

二、实证分析

(一)各变量统计分析

本研究通过SPSS17.0数据软件对各变量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如下结果。具体见表1。

(二)变量相关系数检验

由于本研究自变量存在连续变量和虚拟变量,因此首先对所有自变量和因变量进行标准化,并对自变量进行相关系数检验,得出相关系数最高为0.235,说明各解释变量之间相关程度不高,可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具体见表2。

(三)农民参与社区建设影响因素回归分析结果

通过SPSS17.0数据软件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得出如下结果。如表3所示。

三、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农民参与社区建设重要性认知度、农民参与社区建设利益因素、农民参与社区建设责任因素、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社会网络因素、农民参与社区建设途径、社区事务公开监督满意度、年龄、性别、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家庭经济情况满意度均对农民参与社区建设产生正影响;只有兼业程度对农民参与社区建设产生负影响,表明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随着大多数农户农业收入的减少,劳动和生活逐步转向城市,渐渐开始远离农村社区,社区建设参与意识淡薄,参与态度冷漠。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农民参与社区建设自身利益因素,其次依次为农民参与社区建设重要性认知度、社区事务公开监督满意度、农民参与社区建设责任因素、农民参与社区建设途径、农户兼业程度、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社会网络因素、家庭经济情况满意度、性别、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年龄。这表明,农村社区建设参与大多来源于自身利益和亲朋利益驱使,认为参与社区建设在于社区发展,自己有责任义务参与的较少,还没有形成“社区是我家,社区靠大家”的共识。

(二)提高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政策建议

第一,培育农村社区意识,增强农民的社区归属感。社区意识作为社区居民共同的精神纽带,建立在社区共同精神基础之上,是履行社区义务,满足成员间需要的共同信念。因此要切实树立社区农民的权利意识,开拓社区农民权利,在保障和履行农民自身权利的过程中,提高社区建设参与认知度,培养主人翁意识。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农民对社区建设的认同;二要通过社区报纸、社区宣传单、社区宣传栏等方式,充分提供社区信息,增强农民对社区事务动态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农民对社区的向心力;三要通过举办运动会、茶话会等活动,使农民在自然互动的情境与场合中,增加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关心。

第二,扩大农村社区基层民主建设,建立适合农民特点的利益表达机制。基层民主是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进行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主要形式。因此要通过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及其制度建设,加强社区基层民主,促进社区稳定和协调发展。一要有序开展农村基层民主选举,进一步落实和保障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权利,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二要保障民主决策过程的制度化,在社区建设重大问题上,召开各代表大会,坚持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深化村务(党务)公开,培养村民的民主意识,进而逐步实现基层民主;三要完善农村社区民主监督,有效拓展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渠道,使民主监督进一步趋向实际内容,定期公布集体财产和财务管理状况,积极开展干部民主评议,发挥社区其他组织的自治性作用。

第三,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农民是社区建设的主力军,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因此应通过各种方式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素质,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新型农民。一要通过职业培训等成人教育方式不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二要通过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活动能力,提高农民的民主政治素质;三要加强农民自我学习、自我管理的能力,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民主参与能力和积极性。

第四,正确处理社区公共利益与农民自身利益的关系,实现农民利益社区化。利益是社会关系的基础,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会存在一定矛盾。而农民只有当感到社区建设与自己利益息息相关时,才愿意真正参与到其中。因此,要以农民利益为本,正确处理好社区公共利益与农民自身利益的关系,实现农民利益社区化。一要通过宣传教育等,明确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二要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针对农户需求的优先序,解决农民之所急;三要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功能,提高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人员素质,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制度化建设。

参考文献:

[1] 文哲民.充权与民主:农村社区意识培养的路径选择[J].现代经济,2009,(5).

[2] 王亮.社区意识——社区共同体的灵魂[J].广西社会科学,2006,(4).

[3] 曹立波,刘畅.社区参与的影响因素分析[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9).

[4] 胡志安,王好.中国农村社区的基层民主建设研究[J].魅力中国,2011,(11).

[5] 李增元.农村社区民主建设中的绩效与限度[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校,2008,(9).

[责任编辑 仲 琪]endprint

摘 要:农民作为社区建设的承担者和受益者,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当然主体,其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动力和保障。通过对山东省1367户有效样本的调查,构建了农民参与社区建设影响因素的多元回归模型,得出农民参与社区建设自身利益因素、农民参与社区建设重要性认知度、社区事务公开监督满意度、农民参与社区建设责任认知度、农民参与社区事务途径、农户兼业程度对农民参与社区建设产生重要影响。为此,应培育农民农村社区建设意识,推进农村社区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正确处理社区公共利益与农民自身利益关系,实现农民利益社区化。

关键词:农村社区;社区参与;影响因素;多元回归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5-0063-04

农村社区建设是加快农村城市化发展,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农民市民化的重要途径。农民自身作为社区建设的主要承担者和受益者,如何发挥其建设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关系到社区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实践表明,不管是湖北秭归的“组织再造”模式,还是山东胶南、江苏太仓的“以城带乡”模式,都是把农民社区建设的志愿参与放在第一位的。可以说,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没有社区农民的主动参与和积极投入,就不可能获得卓有成效的社区建设效果。然而,由于中国农村人口众多、地区发展差异较大、经济水平不均衡,加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状况不同,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意愿和态度也有较大差异,导致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面临诸多困难。为更好地了解农户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意愿,筛选关键影响因素,本研究通过对山东省1 367户有效样本的入户调查,构建了农民参与社区建设影响因素的多元回归模型,通过模型分析,给出了影响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关键因素,并据此提出了提高农户参与意识,加快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研究设计与模型选择

(一)数据来源

为了解农民参与社区建设情况,本研究在2010年7月至8月,通过入户调查方式,对山东省1500户农民进行了实地调研。调查共分两个阶段:预调查和正式调查。预调查主要用于编制正式调查问卷、检测问卷质量;正式调查则主要用于获取调查数据,进行模型分析。在预调查阶段,通过结构化访谈和专家咨询,形成了初始调查问卷,运用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预调查问卷进行了检测,删除了没有通过检测的题项,并对部分题项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正式调查问卷。问卷共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被调查农民的年龄、性别、政治面貌、家庭收入等;第二部分为农民参与社区建设影响因素调查,主要包括农民社会建设参与重要性认知度、参与社区建设动机、农村参与社区建设途径等。正式调查阶段主要采用随机抽样调查方式,由研究者选择在校农村大学生利用假期进行入户调查。为保证调查质量,对每名大学生调查员进行了调查培训。正式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 500份,回收有效问卷1 367份,问卷回收率为91.13%。

(二)模型选择

(三)变量的选取与赋值原则

二、实证分析

(一)各变量统计分析

本研究通过SPSS17.0数据软件对各变量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如下结果。具体见表1。

(二)变量相关系数检验

由于本研究自变量存在连续变量和虚拟变量,因此首先对所有自变量和因变量进行标准化,并对自变量进行相关系数检验,得出相关系数最高为0.235,说明各解释变量之间相关程度不高,可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具体见表2。

(三)农民参与社区建设影响因素回归分析结果

通过SPSS17.0数据软件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得出如下结果。如表3所示。

三、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农民参与社区建设重要性认知度、农民参与社区建设利益因素、农民参与社区建设责任因素、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社会网络因素、农民参与社区建设途径、社区事务公开监督满意度、年龄、性别、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家庭经济情况满意度均对农民参与社区建设产生正影响;只有兼业程度对农民参与社区建设产生负影响,表明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随着大多数农户农业收入的减少,劳动和生活逐步转向城市,渐渐开始远离农村社区,社区建设参与意识淡薄,参与态度冷漠。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农民参与社区建设自身利益因素,其次依次为农民参与社区建设重要性认知度、社区事务公开监督满意度、农民参与社区建设责任因素、农民参与社区建设途径、农户兼业程度、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社会网络因素、家庭经济情况满意度、性别、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年龄。这表明,农村社区建设参与大多来源于自身利益和亲朋利益驱使,认为参与社区建设在于社区发展,自己有责任义务参与的较少,还没有形成“社区是我家,社区靠大家”的共识。

(二)提高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政策建议

第一,培育农村社区意识,增强农民的社区归属感。社区意识作为社区居民共同的精神纽带,建立在社区共同精神基础之上,是履行社区义务,满足成员间需要的共同信念。因此要切实树立社区农民的权利意识,开拓社区农民权利,在保障和履行农民自身权利的过程中,提高社区建设参与认知度,培养主人翁意识。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农民对社区建设的认同;二要通过社区报纸、社区宣传单、社区宣传栏等方式,充分提供社区信息,增强农民对社区事务动态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农民对社区的向心力;三要通过举办运动会、茶话会等活动,使农民在自然互动的情境与场合中,增加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关心。

第二,扩大农村社区基层民主建设,建立适合农民特点的利益表达机制。基层民主是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进行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主要形式。因此要通过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及其制度建设,加强社区基层民主,促进社区稳定和协调发展。一要有序开展农村基层民主选举,进一步落实和保障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权利,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二要保障民主决策过程的制度化,在社区建设重大问题上,召开各代表大会,坚持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深化村务(党务)公开,培养村民的民主意识,进而逐步实现基层民主;三要完善农村社区民主监督,有效拓展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渠道,使民主监督进一步趋向实际内容,定期公布集体财产和财务管理状况,积极开展干部民主评议,发挥社区其他组织的自治性作用。

第三,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农民是社区建设的主力军,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因此应通过各种方式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素质,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新型农民。一要通过职业培训等成人教育方式不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二要通过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活动能力,提高农民的民主政治素质;三要加强农民自我学习、自我管理的能力,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民主参与能力和积极性。

第四,正确处理社区公共利益与农民自身利益的关系,实现农民利益社区化。利益是社会关系的基础,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会存在一定矛盾。而农民只有当感到社区建设与自己利益息息相关时,才愿意真正参与到其中。因此,要以农民利益为本,正确处理好社区公共利益与农民自身利益的关系,实现农民利益社区化。一要通过宣传教育等,明确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二要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针对农户需求的优先序,解决农民之所急;三要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功能,提高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人员素质,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制度化建设。

参考文献:

[1] 文哲民.充权与民主:农村社区意识培养的路径选择[J].现代经济,2009,(5).

[2] 王亮.社区意识——社区共同体的灵魂[J].广西社会科学,2006,(4).

[3] 曹立波,刘畅.社区参与的影响因素分析[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9).

[4] 胡志安,王好.中国农村社区的基层民主建设研究[J].魅力中国,2011,(11).

[5] 李增元.农村社区民主建设中的绩效与限度[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校,2008,(9).

[责任编辑 仲 琪]endprint

摘 要:农民作为社区建设的承担者和受益者,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当然主体,其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动力和保障。通过对山东省1367户有效样本的调查,构建了农民参与社区建设影响因素的多元回归模型,得出农民参与社区建设自身利益因素、农民参与社区建设重要性认知度、社区事务公开监督满意度、农民参与社区建设责任认知度、农民参与社区事务途径、农户兼业程度对农民参与社区建设产生重要影响。为此,应培育农民农村社区建设意识,推进农村社区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正确处理社区公共利益与农民自身利益关系,实现农民利益社区化。

关键词:农村社区;社区参与;影响因素;多元回归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5-0063-04

农村社区建设是加快农村城市化发展,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农民市民化的重要途径。农民自身作为社区建设的主要承担者和受益者,如何发挥其建设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关系到社区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实践表明,不管是湖北秭归的“组织再造”模式,还是山东胶南、江苏太仓的“以城带乡”模式,都是把农民社区建设的志愿参与放在第一位的。可以说,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没有社区农民的主动参与和积极投入,就不可能获得卓有成效的社区建设效果。然而,由于中国农村人口众多、地区发展差异较大、经济水平不均衡,加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状况不同,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意愿和态度也有较大差异,导致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面临诸多困难。为更好地了解农户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意愿,筛选关键影响因素,本研究通过对山东省1 367户有效样本的入户调查,构建了农民参与社区建设影响因素的多元回归模型,通过模型分析,给出了影响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关键因素,并据此提出了提高农户参与意识,加快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研究设计与模型选择

(一)数据来源

为了解农民参与社区建设情况,本研究在2010年7月至8月,通过入户调查方式,对山东省1500户农民进行了实地调研。调查共分两个阶段:预调查和正式调查。预调查主要用于编制正式调查问卷、检测问卷质量;正式调查则主要用于获取调查数据,进行模型分析。在预调查阶段,通过结构化访谈和专家咨询,形成了初始调查问卷,运用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预调查问卷进行了检测,删除了没有通过检测的题项,并对部分题项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正式调查问卷。问卷共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被调查农民的年龄、性别、政治面貌、家庭收入等;第二部分为农民参与社区建设影响因素调查,主要包括农民社会建设参与重要性认知度、参与社区建设动机、农村参与社区建设途径等。正式调查阶段主要采用随机抽样调查方式,由研究者选择在校农村大学生利用假期进行入户调查。为保证调查质量,对每名大学生调查员进行了调查培训。正式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 500份,回收有效问卷1 367份,问卷回收率为91.13%。

(二)模型选择

(三)变量的选取与赋值原则

二、实证分析

(一)各变量统计分析

本研究通过SPSS17.0数据软件对各变量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如下结果。具体见表1。

(二)变量相关系数检验

由于本研究自变量存在连续变量和虚拟变量,因此首先对所有自变量和因变量进行标准化,并对自变量进行相关系数检验,得出相关系数最高为0.235,说明各解释变量之间相关程度不高,可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具体见表2。

(三)农民参与社区建设影响因素回归分析结果

通过SPSS17.0数据软件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得出如下结果。如表3所示。

三、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农民参与社区建设重要性认知度、农民参与社区建设利益因素、农民参与社区建设责任因素、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社会网络因素、农民参与社区建设途径、社区事务公开监督满意度、年龄、性别、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家庭经济情况满意度均对农民参与社区建设产生正影响;只有兼业程度对农民参与社区建设产生负影响,表明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随着大多数农户农业收入的减少,劳动和生活逐步转向城市,渐渐开始远离农村社区,社区建设参与意识淡薄,参与态度冷漠。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农民参与社区建设自身利益因素,其次依次为农民参与社区建设重要性认知度、社区事务公开监督满意度、农民参与社区建设责任因素、农民参与社区建设途径、农户兼业程度、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社会网络因素、家庭经济情况满意度、性别、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年龄。这表明,农村社区建设参与大多来源于自身利益和亲朋利益驱使,认为参与社区建设在于社区发展,自己有责任义务参与的较少,还没有形成“社区是我家,社区靠大家”的共识。

(二)提高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政策建议

第一,培育农村社区意识,增强农民的社区归属感。社区意识作为社区居民共同的精神纽带,建立在社区共同精神基础之上,是履行社区义务,满足成员间需要的共同信念。因此要切实树立社区农民的权利意识,开拓社区农民权利,在保障和履行农民自身权利的过程中,提高社区建设参与认知度,培养主人翁意识。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农民对社区建设的认同;二要通过社区报纸、社区宣传单、社区宣传栏等方式,充分提供社区信息,增强农民对社区事务动态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农民对社区的向心力;三要通过举办运动会、茶话会等活动,使农民在自然互动的情境与场合中,增加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关心。

第二,扩大农村社区基层民主建设,建立适合农民特点的利益表达机制。基层民主是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进行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主要形式。因此要通过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及其制度建设,加强社区基层民主,促进社区稳定和协调发展。一要有序开展农村基层民主选举,进一步落实和保障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权利,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二要保障民主决策过程的制度化,在社区建设重大问题上,召开各代表大会,坚持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深化村务(党务)公开,培养村民的民主意识,进而逐步实现基层民主;三要完善农村社区民主监督,有效拓展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渠道,使民主监督进一步趋向实际内容,定期公布集体财产和财务管理状况,积极开展干部民主评议,发挥社区其他组织的自治性作用。

第三,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农民是社区建设的主力军,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因此应通过各种方式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素质,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新型农民。一要通过职业培训等成人教育方式不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二要通过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活动能力,提高农民的民主政治素质;三要加强农民自我学习、自我管理的能力,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民主参与能力和积极性。

第四,正确处理社区公共利益与农民自身利益的关系,实现农民利益社区化。利益是社会关系的基础,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会存在一定矛盾。而农民只有当感到社区建设与自己利益息息相关时,才愿意真正参与到其中。因此,要以农民利益为本,正确处理好社区公共利益与农民自身利益的关系,实现农民利益社区化。一要通过宣传教育等,明确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二要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针对农户需求的优先序,解决农民之所急;三要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功能,提高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人员素质,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制度化建设。

参考文献:

[1] 文哲民.充权与民主:农村社区意识培养的路径选择[J].现代经济,2009,(5).

[2] 王亮.社区意识——社区共同体的灵魂[J].广西社会科学,2006,(4).

[3] 曹立波,刘畅.社区参与的影响因素分析[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9).

[4] 胡志安,王好.中国农村社区的基层民主建设研究[J].魅力中国,2011,(11).

[5] 李增元.农村社区民主建设中的绩效与限度[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校,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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