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对进城务工人员犯罪的抑制效应分析

2014-04-08 14:31崔玉平
淮阴工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犯罪心理犯罪率务工人员

崔玉平,任 岁

(苏州大学 教育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0 引言

目前,我国正经历着人类发展史上速度最快、规模最大的城市化进程,可以说21世纪的中国是城市化的中国,而进城务工人员是这一社会结构变革过程中的关键要素。随着流动人口的常规化和流动人口中进城务工人员数量的增多,城市犯罪人员中流动人口所占比重基本保持上升趋势。[1]但是,犯罪不是外来务工人员固有的行为,进城务工人员与犯罪行为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对进城务工人员犯罪现象的研究不应只是发现数量增加这一事实,更应该透过现象挖掘其内在机理,为城乡一体化建设,探索犯罪预警和抑制的有效途径。

当前我国城市新生代农民工接受教育培训的状况不容乐观,他们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10年。缺乏足够的教育培训,是否是进城务工人员犯罪多发的原因之一,值得深入探讨。

1 概念界定与文献回顾

从广义上看, 进城务工人员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工, 也包括户籍不在该城市却在该城市工作的非农户籍的劳动者;而狭义上的进城务工人员仅仅指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进入城市工作的农业富余人员。这些农业富余劳动力基本上已经脱离农业生产,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但由于户口和自身素质的原因,不能享有市民待遇, 还没有完成由农民向城市市民的转化。本文在狭义上使用进城务工人员这一概念。

进城务工人员犯罪是指以进城务工人员作为犯罪主体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作为型犯罪。[2]教育培训是区别于学校正规教育的教育,广义上讲,培训也是一种教育,只是更加侧重于生产知识、职业技能、职业态度方面的教育。关于教育与犯罪关系,国内外的主流观点认为,教育在降低犯罪发生、减少犯罪社会危害性方面,起到了积极有效作用;应该大力开办教育和培训,从而达到抑制犯罪率上升的目的。其中,贝卡里亚 “完善的教育”理念的提出,[3]首次阐释教育在抑制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这一理论成为后世研究者研究教育与犯罪关系的有力理论支撑。美国学者Richard B. Freeman发现教育程度与犯罪之间存在高度相关,他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证明即使控制了教育对犯罪率的市场效应后,教育与地区犯罪率之间仍然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4]

国内学者通过调查统计和案例分析,重点围绕城市外来人员违法犯罪的特征、成因、影响因素、预防与治理措施等方面展开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提出了有启发性的政策建议和防治举措。麻国安采用相对剥夺理论来解释早期流动人口的犯罪原因,其理论框架为社会流动性→不平等→相对剥夺感→犯罪;[5]陈屹立利用19个省域1995年~2004年的有关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变截距回归模型,用省域批捕率作为犯罪率的代理变量和模型的被解释变量。经研究发现,初中生升学率对全国犯罪率的省际差异影响不显著,但对东部地区省际犯罪率有显著反向影响。[6]崔玉平根据法院提供的犯罪人统计数据,运用最优尺度回归和逻辑斯蒂回归技术,通过对犯罪人群受教育程度与处罚程度之间显著负相关关系的深入分析,揭示了教育对降低犯罪程度具有积极作用。[7]吴岚提出教育培训可以提高农民素质,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并提升其社会经济地位,增强其城市适应能力,从而推进我国的市民化进程。[8]陈跃洪认为“农二代”职业培训严重不足,是导致他们就业不稳定、缺乏职业发展后劲、收入难以提高的主要原因。[9]周健宇通过对四川省Z市看守所、监狱在押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研究,提出为农民工提供向上流动的机会,更有利于这一群体的长远发展,有利于降低违法犯罪率。[10]

2 教育培训对进城务工人员犯罪产生抑制效应的机理

对于进城务工人员犯罪成因的研究,很多文章只是将原因堆砌罗列,[11-12]或简单归结为内外部原因,[13-14]或者笼统的将社会经济、文化、制度混合作为一个因素分析,[15-16]缺乏理论支撑,很难从中发现抑制进城务工人员犯罪行为发生的内外联动机制。社会的发展处在一个多元化、多层次、多变量的动态系统中,犯罪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凡是诱发、促成和激化犯罪现象及其过程的因素均可以称为犯罪因素,各犯罪因素及其相互关系和作用机制便构成了犯罪原因。为了探寻教育培训对进城务工人员犯罪产生作用的机理,必须根据进城务工人员这一群体特点,从经济因素、社会制度因素、心理因素和教育因素等方面阐述其犯罪原因。

2.1 经济因素

曾有犯罪学家得出研究结论,认为极度贫苦或者贫富收入差距大于10倍,就可能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17]那么进城务工人员是否处于极度贫困状态呢?按照《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和《2012 年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统计数据来判断,2011年外出农民工平均月收入为2049元,而2011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月工资水平为3483元。[18-19]可见,与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相比,进城务工人员经济收入明显偏低,以较低的收入去应付物价水平较高的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的消费支出,他们不仅要支付个人生活费用,还要供给家庭经济开销。

相对于城市居民,无疑绝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是被排斥在城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子女免费义务教育、廉租房补贴等公共福利待遇之外的。因此,依据经济收入水平,不会使外出农民工归于绝代贫困群体之中,但城市正常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障没有实质性的惠及到他们,使农民工的实际生活水平大大低于当地市民水平。王志强(2011)根据1996年~2007年的问卷普查发现,在犯罪的农民工中,回答到天津的原因是打工赚钱的人占绝大多数,明确的经济指向与过低的合法赚钱能力相互作用,会提升农民工主观贫困感受指数。农民工的经济指向和相对贫困程度越强,其主观贫困指数越高,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

2.2 社会制度因素

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以后开始逐渐形成城乡二元分割制度,在诸多方面一直实行城市与农村不同的政策。然而,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大量农村富裕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形成了庞大的进城务工人员群体,他们为城市发展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却享受不到城市的福利待遇;他们是一个社会群体,却没有有力的农民工工会组织为他们代言和维权。当一个庞大群体遇到权益侵害或陷入生存危机时,没有统一、有效的社会组织机构替他们声张正义,或持续提供救济,或及时引导管理,势必会导致他们慌乱和失控。

默顿的失范理论认为,当人们不能用社会的“制度化手段”实现目标时,便会产生挫折、愤怒等紧张情绪,这种紧张情绪造成其失范状态,使他们可能用非法手段去实现成功的目标。[20]对进城务工人员跟踪管理、社会关怀与法制教育的缺乏是导致其犯罪危害主观感受不足的制度因素。在犯罪学中,行为人自身是否感知其犯罪可能被查获,及可能被处罚的程度是决定行为人对犯罪风险认可程度的重要因素。如果行为人对犯罪风险的认可度小,犯罪的可能性就大。

2.3 心理因素

2.3.1心理歧视感严重

所谓“心理歧视感是指农村人口到达城市后,面对城市文明和城市人的歧视所产生的自卑感,进而寻求一种补偿。不同的是这种补偿在涉及犯罪方面往往是通过报复的方式表现出来的”。[21]进城务工人员怀着进城致富的高期望动机,同时也承受着融入城市的巨大成本和一定的社会风险,二者对比产生了强大的心理落差,最终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来显示存在,并借以获取生存的资源。

2.3.2犯罪心理阻止因素强度低

犯罪心理因素强度是衡量行为人犯罪心理结构稳定程度的指标,由两类可以通过不同等级强度来表示的因素构成,一类是促使犯罪心理发展的因素,另一类是阻止犯罪心理发展的因素。其中,促使行为人犯罪心理发展的因素强度越大,阻止行为人犯罪心理发展的因素强度越小,则犯罪心理强度指数越大;反之,犯罪心理强度指数越小。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素质水平较低导致其心智结构不稳定,自我控制能力低,在其产生犯罪动机时,阻止犯罪心理发展的因素强度低于促使犯罪心理发展的因素强度,从而容易诱发犯罪行为。

2.3.3矛盾的心理窘境

按照罗尔斯著名的“正义二原则”阐释,“虽然财富和收入的分配无法做到平等,但这种不平等必须合乎每个人的利益,即获得权力财富和向上途径的机会必须是所有人都拥有且平等的”。[22]对于进城务工人员而言,在社会财富分配、教育机会、生存成本不平等的劣势条件下,“向上无望,固守不甘”的心理窘境导致部分外来务工人员无望、无助和愤懑,此时若遇到失业、外部诱惑等“催化剂”,将导致其踏上犯罪道路。

2.4 文化因素

塞林的“文化冲突理论”指出,文化冲突是现代社会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奉行一个群体的规范,就有可能造成违反另一群体规范的结果。所以,如果遵守下层阶级的行为规范,就有可能违反中产阶级的行为规范,但是行为者并不认为自己行为违反法律,而会觉得他只不过是按下层阶级行为规范行动而已。由此可见,犯罪及其他越轨行为,都是遵守一套与主流文化不同的下层阶级文化的产物。[23]外来务工人员大多从农村进入城市,城市社会文化和生活方式使他们原来秉持的文化和价值观念受到强烈冲击,城市文化和农村文化不相融合或相互排斥形成文化冲突,导致他们的行为脱离了原有乡村文化、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的约束与控制,进而弱化或破坏了自我约束系统,从而导致越轨或犯罪行为发生。

受教育程度高的人一旦犯罪,他们所付出的教育投资、所得到的收益以及社会地位将全部付之东流,这也意味着会失去比受教育程度低的人更多的机会成本,鉴于这种威慑效应,教育在一定程度对犯罪行为具有抑制效应。而进城务工人员的知识水平普遍偏低、自我控制力差、缺乏职业技能,人力资本和社会关系资本存量都不足。第一代农民工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8年左右,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年限也不超过10年,他们的知识结构和理性认知结构不健全、人力资本存量和质量都很低,使得他们的违法犯罪成本较低。因此,有必要通过教育培训,提升他们犯罪的机会成本;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他们自觉抵制犯罪诱因,增强犯罪免疫力。通常,教育通过三种效应来发挥抑制犯罪的作用。

其一,收入效应。通过教育投资增加人力资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受教育者个人的合法工作收益,从而增加了犯罪行为的机会成本。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受教育年限越长,就越有可能进入正规劳动力市场,其收入也可能越高;在非公有制生产领域,工资高低代表不同素质劳动力的稀缺程度和经济价值,技能型劳动力的工资大大高于非技能型劳动力。[24]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劳动生产率与劳动者文化程度高度正相关,受教育程度高的人,能够从合法劳动中获得相对稳定且较高的收入,同时工作时间的合法配置也减少了他们犯罪的可能性。对于高学历者而言,由于他们的时间价值很高,如果因犯罪而受到监禁,不仅会带来巨额经济损失,还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而这些都会进一步抑制他们实施犯罪行为。相反,那些未受过或较少接受教育的人通常更不容易找到好工作,收入更低,社会地位不高,犯罪的机会成本要小得多,容易进行犯罪活动。

其二,阻断效应。1994年Tauchen论证了学校具有阻断在校学生到校外犯罪可能的作用。[25]对青少年而言,学校教育使他们很难在受学校限制和规训的时间内参加犯罪活动,即学生受教育的时间和犯罪率之间呈负相关关系。同时,Anderson基于样本国家不同高中辍学年龄组群的青少年犯罪率数据,发现了延长青少年离校时间、减少辍学人数可以降低犯罪率的事实。[26]在中国,东北师范大学研究所在对辽宁、吉林等14个县17所初中进行的调查显示,辍学率为40%,其中初二学生流失最多,著名学者杨东平称这种现象为“初二辍学高峰”。[27]而青少年一直是我国犯罪人口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年来占总犯罪人口的比例一直维持在30%以上。提高初中生升学率,加大初高中教育投资力度,延长青少年离校时间和毕业年限,将会对总犯罪率的下降做出贡献。

其三,免疫效应。教育还可以通过增强行为人对犯罪的厌恶感、提升自觉抵御非法行为的能力,从而降低行为人的犯罪倾向性,减少犯罪可能性。通过引导、规训和熏陶,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了进城务工人员理性处理不确定性和不均衡生存状态的能力,规避了他们融入城市生活的风险,增强了他们对违法犯罪动机的排斥力和“免疫力”。由于乡村教育长期落后且教育投资匮乏,导致进城务工人员处于“深度能力贫困”状态,[28]他们缺乏完全融入市民社会的能力和物质条件,较少接受城市主流社会规范的熏染和约束,为了改变这种状态,城市政府部门和各类公益组织有必要大力推进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3 通过教育培训抑制进城务工人员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教育通过提高个人的人力资本量,提高劳动者的劳动转换能力,使他们从事犯罪行为的机会成本过高,从而对犯罪行为产生抑制效应。进城务工人员由于“先天教育不足”而导致整体素质不高、缺乏职业技能的现状,可以通过后天补偿性教育培训得以改变。教育培训是提高进城务工人员人力资本存量、增强其犯罪排斥与免疫力的最佳方式,也是抑制或矫正其犯罪行为的有效途径。

在新型城镇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教育培训对社会成员具有生活指导、社会角色规范培养等功能,能够通过养成城镇生活方式而促进农民工转化成合格市民。[29]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看,这类教育培训具有很强的正面溢出效应和受益的非排他性,属于准公共产品,应当主要由政府分担大部分农民工教育培训成本。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应纳入政府工作范围,给予足够重视和财政支持,同时鼓励和资助社会力量(如有实力的民办教育机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外来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在社会信息化、网络化管理背景下,政府部门应当从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流动的数据信息管理入手,创造进城务工人员实现市民化转变的环境和条件,建立“新市民”管理机构,创造市民化环境将更有利于教育培训的实施,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的力度,促使务工人员在心理和文化上尽快融入主流市民社会,增强教育培训对犯罪行为的抑制效应,实现城乡一体化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志强.双重转型中的农民工犯罪趋势及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7(3):26-40.

[2] 吴雷,李锋.进城务工人员群体特征演变的法律政策转型研究[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7,28(4):413-416.

[3] (意大利)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4] R.B.Freeman, Why do so many young American men commit crimes and what might we do about it[J].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1996,10(1):25-42.

[5] 麻国安.中国的流动人口与犯罪[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

[6] 陈屹立.中国犯罪率的实证研究:基于1978~2005年的计量分析[D].济南:山东大学,2008.

[7] 崔玉平.教育投资的非货币化收益——基于教育对犯罪程度的效应分析[J].教育与经济,2010(2):24-30.

[8] 吴岚.农民工教育培训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09(23):110-112.

[9] 陈跃洪.“农二代”犯罪问题探析[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4):26-28.

[10] 周健宇.新生代农民工违法犯罪心理根源及其解决之道——基于四川省 Z 市看守所、监狱的实证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2(11):72-78.

[11] 王英才,刘帅,王俊岭.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控制与预防[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12,26(1):76-78.

[12] 高青山.浅析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特征及其成因[J].法制博览,2012(5):18-19.

[13] 岳磊.城市外来人员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J].学理论,2012(17):67-68.

[14] 吴星,刘元伟.基于社区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防控机制研究[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2,35(1):130-133.

[15] 高亚男.天津市外来务工人员严重暴力犯罪实证研究[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10): 115-119.

[16] 孙笛,杨青玖.社会转型期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的再思考[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2,24(2):114-120.

[17] 杨培源.再论转型时期的社区犯罪预防[J].犯罪研究,2009(4):6-9.

[18] 国家统计局. 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EB/OL].[2012-04-27] http://iple.cass.cn/news/655641.htm.

[19] 国家统计局.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EB/OL].[2014-01-19]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2/indexch.html.

[20] 施奈德.犯罪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

[21] 杨恩国.关于我国城市外来人口犯罪的思考[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S1):76-79.

[22] 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Revised Edition[M].Boston: Harvard University,1999:58,59.

[23] (英)布罗尼斯拉夫·马林诺夫斯基,(美)索尔斯坦·塞林.犯罪:社会与文化[M].许章润,么志龙,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4] 梅金平.不确定性、风险与中国农村劳动力区际流动[J].农业经济问题,2003(6): 34-37.

[25] H.Tauchen, A.D.Witte & H.Griesinger, Criminal deterrence: Revisiting the issue with a birth cohort[J].The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1994,76(3):399-412.

[26] D.M. Anderson.In school and out of trouble The minimum dropout age and juvenile crime[EB/OL]. [2010-05-10] http://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 abstract_id=1544003.

[27] 彭冰.破解农村初二辍学现象:厌学而非贫困[N].中国青年报,2004-06-14(2).

[28] 赵力.农民培训——一个不容忽视的中国最大人力资源开发[N].特区经济,2004-10-25(03).

[29] 杨海燕.试论职业教育对促进转移农民市民化的特殊价值[J].教育与职业,2007(27):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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