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妥协在英国政治体制变革中的作用及其现实启示

2014-04-06 07:20李小园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协商变革民主

李小园

(中共衢州市委党校,浙江 衢州 324000)

“妥协”,在汉语中意味着“用让步的方法避免冲突或争执”。从英文词源学的角度说,“妥协”(compromise),意为“宽容”、“中道”、“折中”、“和谐”,它不是无原则的让步或屈服,是“为了更好地一跃而后退”[1](P239),是一种对社会事实、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精神,一种理性反思的结果。

政治妥协是指处于冲突中的政治行为主体之间通过谈判、协商、讨价还价,以及基于避免直接对抗造成严重后果的共同认识或默契而互相作出让步以求得争端缓和、平息以至解决的行为、方法与过程。纵观英国的政治变革演进,政治妥协不仅获得了文化上的高度认可,而且成为其政治变革与政治文明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因此,它值得我们将其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加以认真地研究和借鉴。

一、英国文化中具有深厚的妥协传统

英国政治体制的变革、政治文明的演进,与英国文化之间有着内在的密切联系。正如英国现代思想家罗素所说,英国人承袭了典型的喜欢妥协的传统,在社会问题上,他们考虑的是改良而不是革命。[2](P460-461)在介绍英国风土人情时,有人评论道:“也许英国式的解决争端的方法就是遇事点人头,而不是砍人头。”这种弥漫于英国历史中的妥协传统,在哲学上的反映是经验主义,在政治思想上的反映是保守主义。保守主义以谨慎的态度看待社会变革,认为如果变革不可避免,也必须审慎地进行。它要求政治家精于妥协之道,追求一种精心选择、调停纠纷、妥协互让、促进和谐的美德。这一深厚的文化传统潜移默化地渗透到英国的政治生活层面,成为了政治文化中的主流。其显著的特色,就是注重协商和妥协,崇尚宽容和共识。

在英国,举凡重大政治制度的确立,几乎都是以政治妥协的方式完成的。由此,政治演变成了一种权力平衡的艺术,近代的宪政体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步生成的。正如程汉大所指出的那样,“大凡真正意义上的宪政,无一不具有妥协性、平衡性,其中包括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权力与责任之间、权利与义务之间……等各个层面上的相互妥协与平衡”[3]。

政治妥协之所以成为一种受英国人崇尚的政治文化传统,是因为它在英国的政治发展史上的确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正是在长期的政治博弈过程中所积累的丰富的政治协商、政治妥协的成功案例及政治经验,才使得英国各个政治主体“相信在协商与妥协之中,一切重要问题都能得到圆满的解决。这种‘共识’实在是英人政治文化传统所以能够产生以及所以能够发生制约效力的重要原因”[4](P97)。

因为有了这样一种注重协商、妥协的政治文化传统,英国才能以大妥协的方式完成了资产阶级革命,创造出现代宪政体制。而资产阶级“光荣革命”的巨大成功及其产生的示范效应和激励作用,又进一步强化了英国的这一政治文化传统,并使之发展成为英国宪政文化的重要特色。

特别耐人寻味的是,即便是宪政革命的对立面,斯图亚特王朝的君主们基于惨痛的历史教训也在王朝复辟之际表现出了非常难得的宽容之心。查理一世是被革命者送上断头台的,按照一般的政治经验,查理二世复辟,必然要反攻倒算,为他的父亲复仇。然而,耐人寻味的是,查理二世复辟后却说:“我对杀人感到厌烦。”[5](P722)由于国王竭力克制暴行,王朝复辟后的报复性惩罚是非常有节制的。之所以有这样的局面,同样与英国独特的政治文化传统是密不可分的。

二、政治妥协催生了英国政治的温和、渐进式变革

中世纪的英国,强大王权与贵族联盟之间形成了一种微妙的政治平衡。在这种力量对比条件下,国王不可能独断专行,而只能遵循封建法习惯,与贵族们一起商定国家大事,裁决纠纷。结果,法治和协商决策传统得以延续下来。[6]

翻开英国中世纪历史的一页,其特殊之处就在于,它不仅造就了一种多方政治主体对政治协商、政治妥协的需求,而且在传统习俗与政治格局的共同作用下,适时地形成了一种协商对话的机制。1215年的《大宪章》将协商确立为国王必须遵守的基本政治原则。1256年《牛津条约》则赋予了议会作为限制王权的协商对话机构的重要政治功能。1266年的“西蒙国会”第一次让骑士代表和市民代表出席会议,使大会议的协商主体扩展到了社会各个阶层。此后,政治协商成为化解英国重大政治危机的基本途径,其功能和地位受到了各方的认可。可见,英国议会的成长史,也就是一部政治协商机制的发展史。英国政治协商平台的建构、协商会议政治功能及其权威性的确立,直接推动了议会的持续性变革和完善。值得关注的是这些事件也凸显了东西方政治的一些重要差别:英国的贵族们并不像中国封建时代的造反者一样,杀掉国王自己取而代之,而是作为一个整体与国王达成妥协,通过协议规范彼此的行为,由此而形成一种完全不同的政治发展模式。在这种模式的发展中,革命与保守的张力与平衡是其基本政治态势,不同阶级、阶层间的斗争是其主要内容,各政治势力之间的妥协则是发展的常态。在这些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的斗争中,妥协现象随处可见。如议会同国王之间的妥协、封建势力同资产阶级的妥协、议会两院之间和两党之间的妥协及下院各政治势力之间的妥协等等。而正是这一系列的政治妥协下的温和、渐进式的政治变革,使得政治妥协和平解决了新势力与旧势力的矛盾,解决了王位继承问题,维护了英国的稳定,解决了国王与议会的权力关系问题,实现了“君主立宪制”,使英国走向了现代立宪。

此外,就其政治变革取得的成就而言,“光荣革命”的积极意义足以同历史上任何暴力革命可能取得的成就相媲美。长达几十年的斗争与妥协,使英国完成了从“人治”向“法治”的实质性转变:专制君主制演变为君主立宪制,议会从一个权力很小的封建等级会议转变为国家的政治中心,使英国的政治文明缓慢但稳定而有序地向前发展。然而,令人惊叹的是,大凡他们意义深远的政治变革,却又是以极其温和的斗争方式实现的,整个过程处处都表现出宽容、妥协、中庸、适可而止的特征,它完全改变了革命意味着暴力,意味着千万个人头落地的刻板印象。而这种革命却没有颠覆社会秩序,打破旧的法律框架,也没有产生狂热的极端主义情绪,更没有斩尽杀绝的血腥气息。整个变革过程都是相当克制的,并没有引发激烈的社会震荡,它以宽容和妥协的方式开创了和平变革的先例。英国的“光荣革命”就是在“未经流血、没有复仇、不驱逐所有共犯、有关教义的限定是如此之少以至可以被接受的情况下完成的”[7](P150)。更为特殊的是,“光荣革命”从某种意义上讲,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英国的政治制度,传统政治秩序中能保留的东西都保留下来了。《权利法案》在一定意义上也只是重申了英国人“自古就有的权利”。就像英国政治学家休·塞西尔所说的那样,“把政体结构的改变说成好像是维护和恢复某种更古老和更纯粹的传统,这种做法在我国的全部历史上一直保持 不变”[8](P13)。“光荣革命”以宽容与妥协,完成了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政治变革。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比较英法两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曾经指出,在英国,革命以前的制度和革命以后的制度因袭相承,地主和资本家互相妥协,这表现在诉讼上仍然按前例行事,还虔诚地保留着一些封建的法律形式。在法国,革命同过去的传统完全决裂,扫清了封建制度的最后遗迹。[9](P710)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认为法国革命的表现形式更为激进和彻底,但并没有因此而否定英国革命的重大意义。恩格斯就曾指出:“英国自上一世纪中叶以来经历了一次比其他任何国家经历的变革意义更重大的变革;这种变革越是不声不响地进行,它的影响也就越大;因此,这种变革很可能会比法国的政治革命或德国的哲学革命在实践上更快地达到目的。英国的革命是社会革命……社会革命才是真正的革命……”[10](P526)“光荣革命”表明并非只有流血革命才能取得政治斗争的胜利,妥协同样也是实现政治进步的有效方式。特别是在后来法国大革命上演的一幕幕血腥、残酷的景象的刺激下,“光荣革命”的意义更是得到了极大的彰显。它告知人们:革命也可以是温和、宽容的。

三、现实启示

政治妥协不仅在完成英国的宪政革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于培育现代文明的基本共识、理性宽容的政治智慧,促进社会的稳定仍然有着深远的影响。一个明显的例证是,长期以来,各种极端主义思潮难以在英国掀起波澜,而英国政治与社会的进步总是以温和、渐进的方式完成。英国的这种模式对于我们今天努力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有着一定的现实借鉴意义和启示:

(一)要突破“赢者通吃”的零和博弈逻辑

在利益格局和价值观念高度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冲突是社会互动的基本形式,是社会生活的常态。人类政治生活要走出暴力对决、成王败寇的野蛮状态,从根本上讲,就必须形成共容、共存、共赢的理念,并建构以协商的和平方式化解冲突的有效途径。在现代政治文明中,政治说到底就是一门妥协的艺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文明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尺度,是它能够在何种程度上实现政治冲突化解的和平化、规则化、公开化。阿克顿曾明确指出,“妥协是政治的灵魂——如果说不是其全部的话”[11](P181)。美国学者科恩甚至认为,没有妥协就没有民主,民主国家的公民必须乐于以妥协办法解决他们的分歧,并认为这是民主的所有条件中最为重要的条件。[12](P183)在他看来,妥协的办法就是民主的办法,没有协商、妥协、包容、共赢等公共理性的支撑,现代社会日益频繁、多元的社会冲突将会直接威胁社会的正常运转,威胁到社会共同体的存在。所以,只有摆脱“赢家通吃”的传统政治思维,以协商、妥协、共赢的方式化解冲突,才能有效缓解社会矛盾,降低政治的风险系数,有效地整合政治力量,达到对社会政治资源的有效利用,使政治真正走上文明的轨道。

(二)要推进协商民主,在政府与社会之间构建良性的互动关系

国家“治理”和传统的“管理”在运作模式上有重要区别。管理的运作模式是单向、强制、刚性的,而治理的运作模式则是复合、合作、包容的。良性互动的过程,也就是协商民主、是向社会各个阶层开放政治的过程。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出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这些重大改革举措,都是顺应上述要求的具体体现。

(三)要通过政治妥协来增加现代民主政治的社会资本

通过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合作行为来提高社会的效率。[13](P195)一旦政治妥协在政治生活中成为一种常态文化,行为体之间会更倾向于信任对方,从而不断地进行协商与谈判,使越来越多的人被纳入协商、谈判的程序机制中,使人们逐渐认同和习惯妥协的政治文化。现代政治呼唤妥协与宽容的精神,政治妥协通过促进政治行为体之间的信任培育了现代民主的土壤——社会资本。当妥协成为一种政治文化深入人心,利益主体间建立起成熟的互信机制,必然能够减少或缓和对立冲突。

现代民主政治社会是通过与社会成员的协商、沟通来实现的。即在相互承认各方道德价值或世界观存在差异的前提下,通过对社会事务的恰当处理,尽可能协调公众的需求与认识,并能为处于特殊境地的阶层提供独特的公共产品与服务,最终达到在承认他人利益的同时保护自己利益的目的。一直以来,中国就是一个具有妥协传统的国家,自古就崇尚中庸之道、和为贵,倡导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大量的事实证明:中国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的今天,是中国特色与西方政治文明及其市场经济理论不断妥协的结果。因此,当今的中国要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谋求政治体制改革的赢利,就要像现代保守主义之父”的埃德蒙·柏克那样钟爱“妥协”,“所有的政府、人类所有的利益与福乐、所有的美德、以及所有的谨慎行为都必须建立在妥协互让的基础上”[14](P303)。

[1]列宁全集:第55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2][英]伯特兰·罗素.西方的智慧:下册[M].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

[3]程汉大.17世纪英国宪政革命的博弈分析[J].南京大学学报,2004,(1).

[4]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5][英]温斯顿·丘吉尔.英语国家史略[M].北京:新华出版社,1983.

[6]程汉大.英国宪政传统的历史成因[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1).

[7][英]阿克顿.自由的历史[M].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2002.

[8][英]休·塞西尔.保守主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1][英]阿克顿.自由史论[M].北京:译林出版社,2001.

[12][美]科恩.论民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13]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M].王列等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14][英]埃德蒙·柏克.自由与传统[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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