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优化财权配置实现财政分配的监督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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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租之租主要来源于权力运行过程和财政、国有企业等公共部门,包括财政收支、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国资管理、各种政府性基金收支和营运等在内的广义财政领域寻租现象更易多发。近日媒体披露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总经理每月6800元车补的车改方案,可谓扭曲改革、谋取权力租金的具体案例。大量事实说明,财税领域的善治需要嵌入监督功能的改革和制度创新,又要避免一些人在改革中掺入私货,还要用监督来维护改革的合法性、正当性、公信力。
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堵塞制度上的漏洞,约束财权,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从这一意义上讲,任何改革都要朝强化监督、为监督提供制度支持、创造监督条件这一方向推进。因此,财税改革的根本问题是财权优化及其监督与制衡问题。如果财权被少数人垄断,被一些部门暗箱操作,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就易受少数官员的意志支配。财税体制改革必须使财政制度和财政活动体现纳税人的意志,有利于公民行使知情权、监督权,要合理分解立法、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的审批、监督、管理权限,要理顺不同级次预算部门之间的财权关系,在财政管理过程中要分离“不相容职务”,防止权力集于一身容易产生舞弊行为的不当权力配置出现。
防范扭曲改革、利用改革谋取私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现象的产生,就需要“监督改革”。对财税体制改革的监督,必须提高决策过程的民主性和透明度,要真正从制度上、行动上落实群众路线,体现出财税权力及其行使的“合意性”,在财政领域维护全社会和每一个国民的权益;要按照中央“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使各项改革合法正当;要依据中央党纪党规严于国法的原则,严格规范党政干部与财政的关系,坚决制止和惩处强推为个人和部门利益打算所进行的“改革”行为。像“天价车改”之类的改革,很多都是违背民意、长官意志主导、与法律和党纪对抗的乱作为,不能任由这种乱象毁坏改革的声誉。
权力租金、制度租金、领导干部身份租金的实质是权力寻租,根源是权力过大且约束不力。所以财税体制改革不只是单纯的财政收支技术层面的问题,还需要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入手,更多地利用市场的力量来限制权力扩张,减少寻租机会。经济学家吴敬琏说过:“中国的治理传统中,存在着一种迷信行政力量的倾向,出现社会经济矛盾时,首先想到的解决办法往往是加强政府的干预和控制。”其后果往往是增加了寻租的可能性。中国财政富起来了,政府控制的公共资金规模巨大,一般性行政开支、财政转移支付、政府投资、财政补贴、政府采购水涨船高。加强政府干预和控制的思维和做法,加上财政“公地”不断扩大,设租、寻租更是防不胜防,监督成本越来越大。因此,财税体制改革也应相信市场的力量、利用市场的力量。要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规范政府收入,让利于市场主体,财政分配的总盘子要更多地藏富于民,资源配置要更多地依靠市场;要清理过多、过滥的转移支付和财政补贴项目,要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权限,铲除“跑部钱进”的土壤;要削减权力在市场上的“含金量”,要严防权钱交易,禁止权力在市场中兑现。
财税体制改革要达成规范财权和监督制衡的目标,必然是对既有利益结构的调整,也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同样面临既得利益阶层的干扰。今天,中国必须要有智慧和勇气用民主化、法治化、透明化、市场化手段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消除旧的利益格局所形成的不愿改革、阻挠改革的“后发劣势”,建立起符合现代政治文明要求,真正维护好人民利益的现代财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