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是美学史上一个古老的话题,对艺术创作主体的灵感和独创性的论述都可以看作是天才。古典的天才论是神秘主义的,柏拉图在《斐德若篇》中认为艺术灵感是一种迷狂,迷狂说的神秘主义倾向直接影响了后来的天才论。柏拉图在《伊安篇》中又说,灵感是一种神力凭附。神夺去了诗人的理智,让诗人在无知觉的情形下写出那些箴言妙语,诗人本身并没有什么专门的知识或技艺(柏拉图 1959:6-7)。这种说法来源于柏拉图将诗与哲学完全对立起来的观念,也为后代美学天才论中灵感与理智的对立埋下了种子。亚里士多德认为诗歌是理性的创作,《诗学》第17章中说,诗的艺术与其说是疯狂的人的事业,毋宁说是有天才的人的事业;因为前者不正常,后者却很灵敏(亚里士多德 1962:56)。这里的天才并不是非理性的,诗歌创作是完全的理性活动,这是对柏拉图神秘主义的去魅,也为后来新古典主义诗学将天才从属于理性开了先声。贺拉斯在《诗艺》中主张天才与艺术应该相互为用,相互结合(贺拉斯 1962:158)。他又退回到了艺术与天才的二元论。天才与理性的相互结合这一提法是极其脆弱的,二者既然可分,那么就时刻有可能将对方踩在脚下。这样,新古典主义的立法者布瓦洛诗学中的天才论就有了两层含义:天才与理性是二元对立的,天才要服从于理性。于是在莎士比亚评论史上出现了新古典主义者对莎士比亚天才的赞美和对莎士比亚判断力的指责。
英国新古典主义批评家德莱顿在《裘力斯·凯撒》序言(1672)中说,莎士比亚是天才,但是缺乏艺术的美(Vickers 1979:1.141)。伏尔泰也认为莎士比亚最大的缺点就是用想象描述事物,没有品味或选择(Ralli 1932:39)。法莫(Richard Farmer)甚至认为莎士比亚没有什么学识,他在“论莎士比亚的学识”(EssaysontheLearningofShakespeare,1767)一文中说:“他的学识很明显局限于自然和自己的语言”(Vickers 1979:5.278)。他们都无法否认莎士比亚的天才,但认为这是一种天生的才能,是自然的馈赠,莎士比亚是自然的幸运儿。柯勒律治时代英国人的共识就是,莎士比亚是无知识的,是自然之子,是野性的天才,是奇异的拼凑,就连最权威的评论家约翰逊博士也这样认为。新古典主义自然与艺术二元论认为莎士比亚缺乏艺术判断力。
新古典主义理性的天才观长期统治了诗学,它注定要在浪漫主义思潮的发轫地德国开始它的破冰之旅。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重提主体的感性功能,他对天才的论述让人耳目一新。康德认为天才不仅有独创性,而且是可以成为范例的独创性。他说:“天才就是给艺术提供规则的禀赋。由于这种才能作为艺术家天生的创造性能力本身是属于自然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这样来表达:天才就是天生的内心素质,通过它自然给艺术提供规则”(康德 2002:150)。这样一来,自由与规则的对立、理性与非理性的对立就在天才这里得到了调和。英国浪漫主义时代的诗人与文学批评家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1772-1834)深受康德这种有机主义天才论的影响,展开了为莎士比亚艺术判断力的辩护。
柯勒律治的有机整体观融合了主观与客观,填平了自然与艺术之间的鸿沟。他说:“诗是第二自然,是理想化的自然”(Coleridge,1971a:471 )。
而且在他们(新古典主义者)看来,所有人类心灵最高贵的官能互不相容。如果一个人拥有想象、幻想、或者激发情感的能力,他就一定没有判断力。如果他们看到一个人,没有上述任何能力,他们就像将衣服给与赤裸者的施舍一样,判定他有判断力。如果他们的评论对象既没有心智、幻想,也没有同情心,他们从关系出发,或者从本能和本性的渴望出发,宣布他有深度(Coleridge,1971b:274 )。
十八世纪的莎评家们将莎士比亚说成是“可爱的怪物”、“一个野性的无规则的、纯粹的自然之子”或者“天才机器人”(Coleridge,1971c:4115 )。他们的意思是,虽然莎士比亚没有什么学识,没有经过艺术训练,不知道古典戏剧的原则,但他的戏剧写得也还不错,值得欣赏。他们赋予莎士比亚天才的称谓是对他天资禀赋的赞美和对他违反规则的宽容和原谅。柯勒律治对此感到又可气又可笑,他相信在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中,一切都在创作者的控制之下,优秀作品都是艺术的表征和典范。他认为自己对文学批评的一项革命性贡献就是慧眼识得莎士比亚是有意识艺术创作的典范。莎士比亚远非一个无规则的怪物,而是具有非凡的判断力,这样的观点在当时可谓惊世骇俗。他在1818年的莎士比亚系列讲座开头说:
我是第一个公开而充分地表明立场的人,所谓莎士比亚的无规则与放纵只是老学究们的臆测,他们责怪老鹰,因为它没有天鹅的外表。在以下我的讲座中,莎士比亚的判断力与他的天才相当,他的天才在判断力中得以展现并获得最尊贵的形式。自从我第一次在皇家学院做讲座以来,为此提供从头到脚全方位的证明已经成为并且仍旧是我的目标(Newlyn 2002:147)。
如果说天才是诗人的专利,判断力是哲学家的专利,那么莎士比亚不但是诗人,而且是哲学家。因为“没有一位伟大的诗人,不同时是一位深刻的哲学家的。诗是所有人类知识的花朵与芳香” (Coleridge,1971d:25 )。莎士比亚实现了诗与哲学的完美和谐,调和了自然与道德意志(Coleridge,1971b:615)。莎剧中,哲学家与诗人不可分割,否则对二者都有损害。柯勒律治在讲座中指出了莎士比亚的思想性:
莎剧中的创造力和理性力量扭打缠结互相拥抱。每一种力量的过剩好像威胁到了对方的效力。最后,在戏剧中二者得到了调和,互相将盾牌置于对方胸前来战斗。或者像两条激流初次在狭窄的岩岸中相遇,互相排斥对方,不愿交融,混乱异常。但很快到了较宽的河道和柔顺的岸间,互相交融、扩展,并肩成为一股……莎士比亚不只是自然之子,他不是天才机器人,也不是被精神所拥有的、而不拥有精神的、灵感的被动载体。首先,耐心地学习,深深地沉思,详尽地理解,直到知识成为习惯和本能,将自身嵌入习惯的感情中,最终产生使诗人独一无二的巨大力量,傲视同行。这种力量使得莎士比亚与他的同伴而非对手的弥尔顿高居诗脉上两座光辉的峰顶之一(Foakes 1989:29-30)。
蒲伯说莎士比亚是最好的诗人,但只是二流或三流的剧作家,就像蜜蜂能建造蜂窝,但不可能建造鸟巢(Foakes 1989:21)。因为剧作家相对于诗人需要更高的判断力。柯勒律治认为评论家眼中莎士比亚作品的不规则性只是他们所无法理解的、更加高级的、更加有系统的一种和谐意识。柯勒律治在这里用音乐家的作品来比喻莎剧,他说稍有音乐知识的人都会发现海顿或莫扎特细腻和声中的不和谐,但是他永远不懂得作曲家将这一小音符引入主调时的高超的艺术判断力(Raysor 1930:347)。莎士比亚早期的诗《维纳斯与安东尼斯》中也有细腻的美感和深度的思想。这些美感由诗人的意志控制,只能通过沉思获得,证明莎士比亚在戏剧创作之前就拥有了“最深刻、最有活力的哲学心灵。没有这些的话,他只是一位可爱的诗人,而不是一位伟大的戏剧诗人”(Foakes 1989:23)。
华兹华斯等很多浪漫主义理论家只强调诗人的直觉,柯勒律治和他们不同,他说天才的无意识直觉与有意识反映是互相结合的,而不是二元对立的。“任何艺术作品中,意识都铭刻在无意识中,出现在无意识中……天才是结合二者的纽带,因此,天才必须同时具有二者” (Coleridge,1971b:221)。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也讲道:“于是一些浅薄的头脑就相信,除了他们从一切规则的学习的强制中解脱出来以外,他们就不能以更好的方式表明他们就是脱颖而出的天才了,并且相信他们骑在一匹狂暴的马上比骑一匹经过调教的马要更加威风”(康德 2002:154)。这可以说是对后来浪漫主义者极端自由论的警告,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新古典主义对天才的理解是片面的。
品味与美相关,天才与执行相关,传统认为莎士比亚只有执行的天才,柯勒律治说莎士比亚同时具有二者:
但天才的魅力正是这不经修饰的自然气息,他在自发情感的驱使下,使善与恶、好与坏、高尚与卑下等一系列相互对立的倾向趋于吸引和调和对方,最终在相互限制、相互抵消中创造出一个新的整体。因此,柯勒律治天才论的本质在于,他并不一味地强调天才的无意识、非理性和充满激情等品质,而是从生物有机体的哲学考察出发,把天才置于自然的大背景下,从而使天才摆脱了人类理智所给予的外在束缚。这样,天才的创造活动就犹如植物的生长一样,成为一种有生命的创造活动,其作品在诗人的内心生成,在一定的阳光、雨露等外在条件的孕育下生长、成熟。天才虽然有时也违反外在的规律,但却遵循着有机体的内在机理,因而他能创造出完全出于自然生长的作品(高伟光 2006:166)。
同施莱格尔一样,柯勒律治也用有机理论来解决问题,这一理论自有其来源:一位天才,独立于一套法则和范例之外,如何能写出法度严谨的典范作品,并成为新的规则的来源。虽然看上去是自由的、灵感式的、愉快的即兴写作,如何又能导向同一目的。总之,天才中的自然因素如何与高超的艺术成就相调和。答案就是,一个天才,无论如何自由,也不能没有法则。知识、努力、判断力都与创作相伴而来,这些都是艺术成就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最终,作品的形成与树木的生长相同(Abrams 1953:225)。
伟大的作品不是由单独的灵感构成。没有判断力,天才就不是天才,或者至少不能展示自己。柯勒律治认为天才是直觉与智性的辩证结合,自然与人为的二元对立已不复存在,而成为有机整体。天才实现了意识与无意识的结合,也就实现了自然与艺术的结合。这样,莎士比亚既是天才又是有意识的创作,这一说法就顺理成章。新古典主义所谓的天才只是才能,不同于莎士比亚的真正天才。为了阐释得更加明白,柯勒律治辨析了天才(genius)与才能(talent)的区别:“才能是对外界知识的拿来与运用,天才是创造性的、自足的力量” (Coleridge,1971d:31)。天才源于自然,是诗人内在的,不是外加的;天才高于才能,过多的书本知识是天才的负担,只会压抑天才。柯勒律治在《朋友》中论天才时说:“将孩提时代的情感带入成人的力量,将孩子的惊讶和新奇感结合到四十年来日常熟悉的面貌中去……这就是天才的特点和专利,也是区别天才与才能的一个标志” (Coleridge,1971a:73 )。孩子的童心是自然之子,成人的特点就是具有意识和判断力。天才虽然有自然的成分,但它必须穿越一个成人的维度,再回到孩童,将自然结合到意识中去。莎士比亚将有意识的创作隐藏在自然之中,那些肤浅的批评家们就妄加指责他没有艺术意识,他们的美学视野的局限就在于看不到莎剧将伟大寓于平凡之中。柯勒律治说:“天才就在普通之中,在我们周围普通人的面孔中反映出来,从花朵、树木、野兽、水面和沙漠中反映出来” (Coleridge,1971b:179 )。莎士比亚首先必须经过耐心研究,深入思考,仔细理解,直到知识变成习惯和本能,嵌入平常的情感,最后产生出巨大的能力,在这里,莎士比亚独一无二,在同行中无人可及(Shawcross 1907:19)。
艾布拉姆斯说柯勒律治天才与才能的区别表达的就是一种有机主义,高级能力可以通过低级能力来运作(Abrams 1953:365)。天才与才能不是对立的,互相可以利用对方的手段。新古典主义所谓的高级的人为艺术也可以在低级的自然中表达出来,只有天才才能做到。而那些貌似有学识有才能的作家只是生产了一种机械的、等而下之的艺术:
在鲍蒙特和弗莱彻处是一个精心布置的花坛,每支花都有各自的根,它们的位置由花工的意愿事先来决定,新的植物代表新的意愿。在莎士比亚处是印度的菩提树,像弥尔顿描述的那样,一切都是生成和演化。几乎每一行、每一个词都带出后面的,作者的意愿融入其中,一气呵成,不是一系列独立的行为。莎士比亚体现了天才的高度、宽度和深度。鲍蒙特和弗莱彻只是才能的并置和连续的机械体(Foakes 1989:184)。
这里更明显地看出,天才与才能的区别就是有机与机械的区别。天才中包含着才能,但更重要的是具有一种才能无法达到的融合能力,具有一种一气呵成的、一以贯之的生命力。才能如果没有天才的成分,写出来的作品就只能是写作技巧的堆叠,只能是规则框架中的填充物,不具有内在的生命力,就像鲍蒙特和弗莱彻笔下的“并置和连续的机械体”。上文中讨论柯勒律治有机思维的时候,我们知道柯勒律治最反对这种并置和连续,而是主张一种合成。
伏尔泰说莎士比亚没有品味。品味(taste)一词在十八世纪是艺术判断力的代名词。为了说明莎士比亚的判断力,柯勒律治对品味一词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在1808年的第一次讲座一开始就对“品味”一词发表长篇大论。首先,艺术品味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品味,艺术品味和“美”相关。柯勒律治认为耐特(Knight)的“论品味的原则”一文(An analytical inquiry into the principles of taste)混淆了对莎剧的品味与美食品味。品味不同于视觉、听觉和触觉:“品味可以被定义为一种独特的感知,是我们能设想到的作为外物的所有组合的一种感知,与这种组合带来的一定程度的厌恶感与满足感同时存在” (Coleridge,1971b :30)。品味同时具有主动感知与被动反应的成分,显示了柯勒律治对感性反映中主观与客观成分共同存在的一种信念:品味可能因人而异,但其中的普遍原则使我们能够懂得或默认他人的品味。
品味一般与判断力相关,与天才相对。天才被认为是一种执行能力而不是判断能力。所以,莎士比亚总被认为是天才,同时被指责缺乏判断力。受柏拉图和普罗提诺的影响,柯勒律治认为品味也是由各种因素化合而成。品味不同于视觉和听觉,不止给予我们独立事物的观念,而且在隐喻意义上给予了我们的存在(Shawcross 1907:248)。柯勒律治区别了完全有机的感觉与感觉的混合,前者的对象完全不同于感知,后者将感知与对象的感觉混合(Shawcross 1907:247)。品味是一种连接人性中主动力量与被动力量以及知性与感官的中介官能。它的功能就是在认识前者的理念之时调和后者的意象(Shawcross 1907:227)。总之,品味就是来自混合感觉的一种隐喻,应用于有机意义上的事物以及我们的道德感。品味是一种内在的感觉,可以感知事物的和谐,是一种智性感知。所以,品味是主体与客体的融合,是人类最高级的创造行为。柯勒律治说艺术的目的就是“通过结合我们的直接乐趣与对外部的感知来满足品味” (Coleridge,1971b:37)。
柯勒律治提出了伏笔或种子(germ)理论来说明莎士比亚的判断力。戏剧始于一个潜在包含了整体的种子或理念。例如《哈姆莱特》缘起于主人公内心世界与外部世界的失衡;《奥赛罗》缘起于伊阿古的智慧与道德之间的失衡。柯勒律治说,莎士比亚悲剧的判断力就体现在伏笔的运用,在第一场中就为灾难作了铺垫,这一切是那样自然,那样艺术地隐藏,他就这样埋好了所有后面发生的事情的种子(Coleridge,1971b:559)。在《李尔王》的开端处,“那种奇怪的,但绝非不自然的自私的混合体,是特定地位和习性的个体产生、培植的感觉和情感习惯。被强烈热爱的强烈欲望很自私,但是爱心和慈善本性的自私的特点——一种虚弱的自私,无法自立而乐于将全部依赖他人;对同情的自私渴望和极度的无私,与自身炫耀以及炫耀的方式和性质相矛盾;焦虑、不信任、嫉妒或多或少伴随着所有自私的爱,在喜欢与爱的区别之中,导致了李尔王享受女儿的曲意逢迎的表白的强烈愿望。本性难移的统治习惯将愿望转化为要求和实质权力,将悖逆转化为犯罪和叛国。整个悲剧建立其上的这些事实、情感、道德真理都在此作好了铺垫,都能在回顾开始的这四五行中能找到暗示(Eastman 1968:68-9)。对于《李尔王》中的埃德蒙(Edmund),莎士比亚用一种从容自然的方式来做铺垫。这个人物一开始有着年轻人的力和美,后来具有了强大的智慧和坚强的意志,骄傲就成了困扰他的缺点,骄傲也就是此人物继续发展的种子(Foakes 1989:96)。《理查二世》开头就显示了理查性格的蛛丝马迹:他对礼仪的重视,对国王尊严的敬畏。这些铺垫显示了莎士比亚的判断力,也显示了他注意联系过去和未来,用预言和回忆将它们与现实相结合(Raysor 1930:144)。莎士比亚高明的铺垫手法再一次体现在《奥赛罗》的首场,被愚弄的绅士罗德利哥(Roderigo)成为了伊阿古的首次试验品。柯勒律治说在《暴风雨》中,莎士比亚预先设计了戏剧情节,引入了一些低级人物,一开始他就为全剧定好了基调。第一幕就是一个生动的开端;读者对接下来的发展有了准备(Raysor 1930:171)。柯勒律治这里很连贯地认为诗人有下意识的目的,就像他评论《麦克白》:“诗人的目的是让心灵瞬间进入高度的悲剧意识中,观众对剧情起初突如其来的犯罪就有了准备” (Thorpe 1944:409)。《哈姆莱特》更加显示了诗人高明的判断力。哈姆莱特自己的幻想没有召唤到父亲的鬼魂,而被其他人看到了。他通过别人来应对鬼魂现身,当他看到时,他显得措手不及。鬼魂现身之前的那一刻,哈姆莱特在谈论其它事情来减轻心理压力:他谈到夜晚的寒冷,自己没有听到钟声,还有饮酒习俗……同样的情况出现在《麦克白》中谋杀的那一场,动手之前的那一刻,他心中在想着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读者绝不会想到这是一个人物处于高度兴奋的想象中(Coleridge,1971b:386)。通过思想转移来缓解压力,看似莫名其妙,实则最为逼真,引入情感的对立面来反衬,描写效果反而更好。
柯勒律治通过术语同义辨别的精确化,加深听众对美和整体相关的理解,又展示了莎士比亚同时拥有天才与判断力。柯勒律治调和了判断力与想象,判断力这一术语在十七、八世纪批评中基本是理性的同义词,也是想象与情感的监护人。霍布斯认为诗由想象来主导,但判断力必须常在:“没有理性的幻想就是疯狂”(Thorpe 1944:410)。但在霍布斯那里,理性与想象在创作过程中是二元对立,而不是二者结合,想象凭借记忆收集材料,判断力在其中来选择和构建。在柯勒律治之前,没有人在这个问题上超越霍布斯。柯勒律治的进步就在于诗歌创作活动中各种能力的关系与结合。心灵的逻辑理性功能和想象功能在最高级的创作活动中相辅相成。他看到前人的错误就在于使得各种心灵能力各自独立,各司其职,或者互相制约。柯勒律治认为在诗中,是这些能力融合成一股的力量,“是浓烈的情感和深沉的思想的结合”(Shawcross 1907:59)。莎士比亚作为无规则天才的大众观点来自于批评家们不愿花费心思去理解莎剧的一致性与整体性,也来自于无法认识到对每一件文学作品的评价应当根据作品自己种属的特征(Coleridge,1971c:886)。这么浅显的道理却让莎剧的艺术价值被蒙蔽了几百年,这都是由于机械美学观的缘故。柯勒律治对此深为感慨:“啊,上天,对那些感受到和感受不到莎士比亚判断力的人,都无需再多言”(Raysor 1930:21)。
在当代人看来,莎士比亚的天才与艺术判断力同等高超,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在柯勒律治那个时代,这无异于一个振聋发聩的诗学宣言。当时的社会教育还不是很普及,英国人虽然以莎士比亚为荣,但是在对莎翁的评价上,还是屈从于新古典主义传统的权威,如约翰逊等人。柯勒律治借助莎士比亚这个万众瞩目的对象,开门见山地喊出了自己的心声,产生了巨大的效果。小而言之,它直接针对新古典主义莎评的片面性,指出伟大的作家不可能只有天才的一面,莎士比亚的艺术判断力极其高明,大象无形,因此知音难觅,与新古典主义者相比高下立判。大而言之,它从诗学层面上揭示了新古典主义天才论的矛盾性。人们从关注柯勒律治莎评的新观点开始,进而反思传统诗学的正确性。天才这个神圣的字眼被当作了一种才能,丧失了术语丰富的内涵与生命。新古典主义艺术与自然的二元对立就在柯勒律治的一个术语的重新定义中消解于无形。天才与判断力融为一体,更遑论孰高孰低。它也从另一个侧面显示了新古典主义莎评问题的背后就是其机械的二元对立思维方式,不打破这种思维方式,就不可能有诗学上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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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利兵:中央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