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瑞 龙瑶 李宇萍
作者简介:周瑞(1994.08-),女,汉,四川省米易县,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研究方向为:会计学、财务管理。
摘要:火电行业是重污染行业的典型代表,该行业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情况研究具有实际意义。本文以火电行业53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分析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社会责任报告,对火电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为完善我国火电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提供参考。
关键词:火电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一、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基本情况
(一)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渠道。目前我国对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途径还没有统一的规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渠道有很多种,从总体上看,大致分为以下四种:
(1)发布专门的企业环境报告书,在证券交易所定时发布并披露环境信息;(2)将环境信息包含在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中;(3)将环境信息包含在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中,一般在董事会报告或者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4)通过其他方式不定期发布,如公司网站或临时环境信息以及其他渠道。
(二)我国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我国目前的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主要有九个方面:(1)企业环境保护方针、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及成效;(2)企业年度资源消耗总量;(3)企业环保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情况;(4)企业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和去向;(5)企业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6)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处理、处置情况,废弃产品的回收、综合利用情况;(7)与环保部门签订的改善环境行为的自愿协议;(8)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9)企业自愿公开的其他环境信息。[1]
二、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分析样本选择及披露现状
(一)分析样本选择及其信息披露渠道。笔者查阅《证监会行业分类与上市公司索引》(截至2010年8月31日),选取了D01类——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共61个上市公司,从中筛选出我国主要的火力发电类公司53家作为样本。
经统计,在选取的53家样本上市公司中,共48家公司发布了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占总数的90.1%,其中有20家公司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了环境信息,数量占样本总量的37.7%。本文主要选择在2013年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环境信息的20家公司进行分析。
(二)我国火电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内容。本文所选取的53家样本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1.环境保护宏观指导类。包括国家环保政策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的基本方针、环境政策;环境管理目标;环保计划;公司执行的环保制度;制定的各项绩效指标等。
2.执行环保措施类。包括公司为改善环境、履行社会责任已经做出的各项工作;各项环保工程;在环保节能方面已经做出的技术改进;各项环保活动;环境特殊标准和执行情况等。
3.环境财务信息。包括环保投入情况;政府环境拨款和补贴;其他社会群体对公司环保行为的赞助;专用于环境保护及能源节约的资产;因环保行为而获得的税收返还及优惠;环境负债等。
4.成果和效益类。包括公司采用环保新技术或技术改进后取得的效益,因此节约的能源数量;在本公司对环保行动结果的分析和总结;披露环境信息的整体效果;受到环保部门奖励情况等。
三、我国火电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分析
(一)信息披露渠道不统一。从我国现有环境信息披露规范来看,国家和环保部都已经提出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但是规范中没有严格统一的要求来规定上市公司应该通过某种特定的渠道进行环境信息的披露。从火电行业样本公司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上市公司采用不同的渠道发布环境信息,有的通过单独的环境报告书,有的在公司董事会报告中反映,有的包含在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中。
(二)环境信息披露具体内容不规范。我国现有的环境信息披露规范并没有明确地规定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及标准。各个上市公司披露的内容各不相同,没有统一的模式,披露质量也参差不齐,主要显示出了以下问题:(1)披露信息内容多以文字性描述为主,多为定性说明。(2)不同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内容质量相差较大,披露格式各不相同。(3)部分公司披露信息内容质量不高。(4)信息披露偏重于利于本公司发展的正面环保信息,负面的信息披露较少。
(三)涉及到货币的信息披露形式不规范。以货币形式反映公司的环保投入及各项支出是最直观准确的形式,但是目前火电行业样本公司里面涉及到货币的信息披露普遍存在模糊不清的现象。如在样本公司中以社会责任报告形式披露环境信息的20家公司中,只有9家明确说明了公司本年度为环保投入了多少金额,其他的11家公司则未提及这一事项或者披露较模糊。
四、完善我国火电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规范统一环境信息披露渠道。针对火电行业,如果采取强制规定的方式来规范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渠道,将会取得比较直接的成效。笔者建议以具体的法规和制度规定火电行业上市公司专门的信息披露渠道,让火电行业上市公司通过某种特定的渠道进行环境信息的披露。如,规定上市公司必需以单独的环境报告的形式披露环境信息,或者指定专门的网站进行该行业环境信息的统一披露。
(二)规范火电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我国现有的准则中,只有1994年制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中规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格式,其中只包含少量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火电行业更是没有具体的规范。对火电行业而言,基本的规范应该包括统一环境信息披露的整体模式,环境报告中应该包含的环境信息内容分类应包含的具体方面,各项具体数据及指标,文字报告书的基本结构和框架,披露文本的格式规范等。
(三)制定火电行业特有的财务披露标准。以货币形式反映公司的环保信息是最直观的形式,但是目前火电行业并没有统一的财务披露标准,这也是样本公司里面涉及到货币的信息披露模糊不清的原因之一,因此,完善本行业统一的环境财务核算体系至关重要。相关部门应该结合火电行业的特点,规定本行业特有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框架,进行环境会计的专门核算,明确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要求,加强对环境财务情况的审计监督。例如,增加用于核算环境收支的专门的会计科目,将环境核算信息在报表中反映。
(四)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督、鼓励机制。在监督方面,政府制定严格的规章和制度来规范环境信息披露的行为,使环境信息披露有章可循。同时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形成政府监督为主,公众监督为辅的监督机制。在鼓励方面,考虑到公司披露环境信息需要一定的成本,如果政府采取一定的补助措施,对评级后的上市公司进行奖励,就会有较大的激励作用。以严格的标准对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考核后,对环境信息披露效果突出的公司进行表彰和相应奖励。(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S].2007.4
[2]张敏.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以江苏省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例[J].特区经济,2012.11:82-83
[3]黄茜.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基于16类重污染行业的经验分析[J].西部财会,2014.5: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