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该追究

2014-03-09 06:24吴之如
财政监督 2014年31期
关键词:北京青年报执法者立案

●吴之如

“钓鱼执法”该追究

●吴之如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一则《南宁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黑幕》的帖子在网上热转。该发帖人称,自己被当地警方“钓鱼”信用卡套现后,以“送去坐牢”相威胁,逼她再“钓”下家。不得已,她向警方缴纳了近2万元罚款,却没有收到任何收据。北京青年报记者得知,发帖人是一名身怀六甲的29岁孕妇,在实名举报涉嫌钓鱼执法的警察后,她被立案成为犯罪嫌疑人,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而其举报的公安涉嫌钓鱼执法案也已由南宁市公安局纪委移交至南宁市检察院。

“钓鱼执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而执法者知法犯法,更是罪加一等。南宁永新派出所一伙人的荒唐做法不但亵渎了法律的神圣性,而且侵害了公民的正当权益,也给公安队伍的形象抹了黑。此恶不惩,则令法律蒙羞、百姓受害、政府的声誉受损。尤其是在反腐倡廉之风吹遍神州大地的当下,谁想蒙混过关都是不可能的。

打着执法的幌子,行敲诈勒索之实正是此案违法者打的实现倚权创收之梦的如意算盘。他们不只是低估了被敲诈对象的法律意识和反抗能力,更是有眼不识当前反腐斗争的大势所趋,偏在这“打老虎、拍苍蝇”取得节节胜利的当下,斗胆实施他们个人以权捞钱的罪恶计划。终于,被敲诈者忍无可忍,毅然举报,一伙违法的钓鱼执法者陷入了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境地,他们将难逃法律的严惩。

有道是:

“钓鱼执法”该追究,

倚权敲诈甭想溜;

公安败类必惩治,

反腐倡廉大潮流。

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怪象既已被媒体曝光,相信当此法治精神得以弘扬、权力正被关进制度的笼子、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日益彰显威力之时,人们不久就会看到有关方面依法对此事予以公正而严厉的处理,给腐败分子一个震慑,给人民群众一个鼓舞。■

(本栏目责任编辑:阮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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