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如瑞 杨 兰
(淮南市凤台一中 安徽 淮南 232100)
教师权威是维持班级正常教学秩序、有效发挥学校教育作用、保障教育教学目标实现的必要条件。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在新型文化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及新教育理念的冲击下,教育教学中教师的权威正逐渐被弱化。面对教育教学现实目标与新教育理念的双重矛盾性需求,教师亟须从根本上厘清自身权威的类型及特征,并通过重构自身权威来满足各方需求、理顺教学关系。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权威”是一种“得到人们认可的,自愿服从的影响力”。[1]从本质上来说,作为一种权力形式的“权威”,体现了命令与服从的权力关系——“权威的实质在于发布命令。”[2]但这种“命令——服从”的权力关系是建立在从属于“权威”的人们的自由自愿和对“权威”的信仰的基础之上的。韦伯归纳了三种典型的权威类型:传统型、感召型和法理型。对任何一种权威的服从,都是基于权威从属者对可能获得的报偿——物质或精神上——的谨慎考量,因而是“自由自愿”的。
具体到教师权威,美国学者R·克利夫顿与L·罗伯兹基于韦伯的权威理论提出教师权威的四个层面:传统权威、法定权威、感召权威与专业权威。“传统的、法定的权威源于教育制度,是外在于教师个体的,其大小取决于一定社会的教师文化传统和有关教师权利的法律条款;而感召的、专业的权威则源于教师个体的素养,是内在于教师个体的,其大小是由教师个体素质高低所决定的。”[3]鉴于此,教师的权威来源可以归结为两个因素:制度性因素和个人因素。制度性因素权威是“借助于一定的物质或精神手段实现的,因为教师在被赋予一定权力的同时,相应地就占有了一定的可支配的教育资源,教师运用自己手中这些可支配的教育资源来强化这种外在权威”。[4]教师的身份符号直接决定了其拥有的权力,学生对这种权威的“自愿”服从,缘于对自身可能遭受的损害的规避。这种类型权威的维持是以权力地位为前提的,学生服从这种权威更主要缘于惧怕权力占据者对其施加损害的能力——越是有权势的教师,越能使学生“自愿”服从。极端的例子是,学生在校长的课堂上要比在普通教师的课堂上更恭顺、驯服,其表现更像是暴政下忍辱偷生的“顺民”。学生的服从实则出于一种消极的“自愿”。而个人因素权威是“教师自身所具有的素质与素养所产生、形成的权威,不是以外推力的方式,而是以学生对教师发自内心的信服、钦佩而转化为学生自己内驱力的方式而起影响教育作用的”。[5]这种类型权威的维持以教师自身的修养为前提,“权威”以其自身内蕴的说服力使得权力正统化,学生因真心佩服和敬仰教师的学识、品格,出于自我成长的内在需求,而表现出一种自主自愿的服从,属一种积极的自愿。
现代社会中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不仅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生产力水平,而且对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及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文化价值观念以及人们的思维方式等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具体到教育中,知识获取渠道的多元化、学习目的和意义的重新界定及民主思想的普及,都在冲击着教师的权威。
在传统社会中,“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职责更是教师的特权,教师以知识、文化的占有者和传承者的身份取得控制教学的绝对权威。但现代社会知识获取渠道的多元化正在弱化这种绝对权威。现代大众传媒及其终端的迅速发展,使得知识、规范及行为方式的传播更为便捷高效,知识信息的获取渠道日益丰富、多元化,使得教师不再是学生唯一的知识来源。特别是互联网络的大众化,知识的传播和获取对各类人群趋于平等,学生可以不通过教师就获取专业领域的最新知识和信息,甚至于在某些领域,学生掌握的知识信息量超越了教师。又由于新媒体传输知识信息的生动鲜活性,使得知识的获取要比单纯来自教师更让学生愉悦和易懂,此时再要学生自愿地服从教师的绝对知识权威,已成为教师一厢情愿的幻想。可见,教师的专业权威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1.学习目的和意义的重新界定
学校的制度性存在和社会的教师文化赋予了教师在操控教学中的制度性权威。传统社会学习意义被认为是知识、技能的获得,是对前辈经验的复制,学习的目的应当“为未来的生活做准备”,教师出于对学生未来生活负责的责任心,可以无视学生当下的自主意愿,通过制度性权威“胁迫”学生嵌入固定的知识获取轨道。长久以来,缘于制度性权威在完成以知识和技能的传递为目的的教学任务中的便捷性优势,并因其在某段历史时期内契合了社会发展需求的客观现实,也强化了教师的这种强制性权威。学生只渴求通过“压缩式”填充,获取关乎其“生存战略”的知识,以期在考试竞争中占据优势。教师作为学校教学任务的最基层责任者,出于完成自身教学指标的私益性考量,更愿意以“技术熟练者”的姿态投入教学。因为在教师看来,强制性权威强化了“技术熟练者”的支配性地位,提高了教育的“效果”和“效率”,在满足相互竞争的产业社会与大众社会的需求上,具有不可替代性。同时由于社会流动通道的有限性,家长出于私益性的考量,纵容和鼓励了压迫式灌输学生知识的行为,因而助长了教师以强制性权威统御教学的强势做派。
现代社会更趋于认可学习是“意义的构建”,是“习得学习的能力”。因为真理的不确定性被普遍接受,学习逐渐被认识到,只是学习者在构建自己对现实的理解和假设;同时,在知识更新越来越快的时代里,期望通过一段时期的学习获得终生享用的知识的想法,已成为不切实际的幻想,学习者为适应时代,必须学会学习。而通过压迫式灌输知识的教学思想,没有意识到“教育所赋予的知识(文化)是通过学生自己的发现与发明来创造的。他们往往以为,所谓‘学习’就是他人(教师或教科书之类)授予,并且评定所记忆(掌握)的知识内容。”[6]这种思想远离了学习的现代意义。
2.民主思想的普及
在我国传统社会中,“天地君亲师”的伦理定位使得教师职位负载着浓厚的“礼教”色彩,强化了教师的绝对权威。而现代社会中,以追求自由和人格平等的民主为特征的人际伦理渗透到生活的各领域,民主正在成为一种国民生活状态。民主的人际伦理要求人与人之间在人格平等的基础上沟通,从而使双方自由自愿、客观地对待彼此的观点,以实现双方利益诉求的双赢为目的。具体到教育中,教师与学生两个具有各自独立人格的个体的关系,“有民主与平等的师生关系,教师才得以实现心态的开放、个性的凸显、创造性的张扬、真正主体的提升等人性的自由;学生才能获得自主自觉的意识、自我实现的欲望、开拓创新的激情和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7]因此,教师如果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就不能忽视学生的民主诉求;教师如果正视学生的国民身份,就不能不正视学生的国民待遇、不能不理会学生对民主的诉求,传统强势的教师权威正不可避免地被弱化。
面对教师权威被弱化的现实,教育理论界一直存在两种不同的声音:消解或重构。我们认为,至少从两个层面来看,教师权威的存在是有利于受教育对象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首先,权威从属者对权威的先验性认可,保障了社会活动有序高效地进行,在有既定目标的社会活动中,权威的存在具有不可替代性。而教育教学活动是一种有既定目标的社会活动,为保障教育教学活动能有序高效进行及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教师的权威不可或缺。其次,年轻学生因为阅历浅薄,需要通过外力规范其行为、通过被指导学会价值判断、通过模仿道德榜样以养成其自身德行,教师作为与学生接触最多的成人社会代表,其责任不可推卸,其权威不可或缺。鉴于此,必须重构教师权威。
1.法律与行为规范
教师由国家法律强制赋予的教育权力,是教师职业的制度性保障,教师的地位、身份和所享有的权利也需要以法律文本的形式表现出来。当前《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两部法律既保障了教师享有的教育权力以及经济待遇等各个方面合法权利,又规限了教师资格的获得、聘任的标准等教师的任职条件。严格履行法律赋予教师的权责,不仅有利于教师自我价值的实现和权利的获取,而且有利于保障学生所享受的教育的质量。
行为规范虽然不像法律一样具有强制性,但它是用以调节人际交往、维持秩序的有效工具。在教育教学中,如果行为规范缺失,就会冲击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使师生无所适从、乱了分寸,进而影响到学生受教育的质量和未来的发展。具体到教学层面,身心急速发展中的学生常常需要得到同伴群体或是教师的认可,但由于缺乏经验和带有年龄特征的行为特点,使得他们展现自我的方式可能会扰乱教学秩序。因此,从学生的根本利益出发,教师必须具有监管规范的权威,以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2.舆论与大众传媒环境
舆论是“多数人”整体知觉和共同意志的外化,是“多数人”对于某一事件有效的公共意见。青少年学生由于阅历浅薄,往往更容易被舆论感染。尽管教育有一定的选择和调节社会舆论的作用,但当社会舆论导向与学校教育方向相背时,由于教育效果的滞后性,常使教育在与舆论争夺学生思想领地时,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必须重视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注重宣扬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教育风尚,在营造尊师重教的舆论环境的同时,盯紧与教育相关的负面舆论,及时辟谣,以坚定人民群众对教育的信念。对教育信念的坚守就是对教师权威的认可。当前,大众传媒因其存在的普遍性、信息传递的即时性和对各阶层各年龄段人群的深度渗透性,在传播积极的教育观念方面具有特别的优势。因此,要利用好大众传媒在传播尊师重教观念中的积极作用,并要防止传媒因出于其自身被关注率的私益性的考量,而做出传播有损于教师权威的负面信息。
《南华经》庄子言,“正而后行”是为“圣人之治”。教育中,教师的外在权威虽保证了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但要使学生自主自愿地遵从教师权威,从根本上来说,还需要教师从自身修养着手。当前教师至少应该从知识与教学及品行各层面提升修养,以重建自身权威。
1.知识与教学
当前,学科综合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教师已不可能凭借在单一学科的知识优势,来满足学生的综合需求。教师必须不断地学习,通过占有广博而深厚的知识,以保证教学的有效性。同时,学科知识的个性化、原创化转化也是教师增强权威、保证教学有效进行的软实力。正如日本学者佐藤学所言,“权威”(authority)从语源上来看,正是源于“原创”(au⁃thor)。教师必须对学科有高超的驾驭能力,才能原创化学科知识,它需要教师把所学习的社会公开的知识与自我经验相结合而形成。正是这种带有教师个人经验与情感的鲜活的原创性知识,使得教学不再只是毫无感情的“冷漠知识”的传递,教师形象也不再是“程序化的教学机器”。另外,教师要在教学中关注学生属“人”的一面,尊重作为“人”而非“知识容器”的学生对民主的诉求,尊重学生对学习的多元化解读,协助学生完成属于自己的知识意义的构建。这需要教师有勇气面对未知的情境,但从学生成长的层面来看,这种勇气又是负责任的教师必须具备的。教师知识向广博性与原创性发展,教学转向对“人”的尊重,是当前重构教师权威的必由之路。
2.品行养成
作为成人社会的代表,教师以其人格魅力成为学生效仿的楷模,而教师的品行正是其人格魅力的外在表现。对于教师来说,通过其人格魅力的展现,影响学生的行为,以美德的代际传递实现自身价值和存在意义的构建,这是一个自我成就和促进学生成长的双赢过程。具体来说,教师通过知、情、意、行四方面自我习养,即是通过道德规范的学习,形成一定的道德认识;基于道德认识培养道德情感;基于对道德信念的忠诚,锤炼道德意志;在道德认识、情感、意识的支配下,践履道德行为,以养成自身优良品行。优良品行的养成,非朝夕可成,并且可以在瞬间被摧毁——一个人乱丢垃圾的行为,就可以瞬间毁了教师在学生心中的形象。品行养成正因为其难,才被学生所尊崇,教师才能在自身优良品行的魅力下,树立权威。
面对来自于各方面的冲击,教师权威必须从内外两方面重构,以满足各利益相关群体对教育的期望。在重构教师权威时,虽然制度上的强制规范与社会习俗在强化尊师重教中的作用不可或缺,但从本质上要建立使学生自主自愿遵从的权威,还需要教师“苦练内功”,以自我素养的提升使学生真心信服是关键。▲
[1]王威海.韦伯:摆脱现代社会两难困境[M].沈阳:辽海出版社,1999:196.
[2][美]丹尼斯·朗.权力论[M].陆震纶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42.
[3]吴康宁.教育社会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209.
[4][5]张良才,李润洲.论教师权威的现代转型[J].教育研究,2003(11):69-70.
[6][日]佐藤学.课程与教师[M].钟启泉,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15.
[7]陈联.梧凤之鸣:大学师生关系的诉求与应然[J].大学教育科学,2012(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