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潼
摘 要:社会企业与传统非营利部门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具有社会性和经济性的双重属性或双重价值目标。社会企业双重价值目标能否很好融合是本文考察的主要问题。通过对上海社会企业和准社会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和问卷访谈,对上海的社会企业发展现状进行描述,运用个案分析社会企业在双重价值目标下面临的问题,包括目标偏离、竞争困境、社区信任度低以及道德风险。并在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上,提出确立社会企业法律身份、建立社会企业监管机制和价值评判机制、多渠道提升社会认知度、扶持社会企业社会支持系统建立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社会企业;社会企业双重价值矛盾;非营利组织
1.引言
社会企业是指运用商业手段,实现社会目标的组织[1]。对于社会企业的定义,学界仍存在普遍争议,但这一基本内涵还是得到了共识。在西方国家从福利国家向新自由主义发展模式转变的过程中,市场力量重新成为资源配置机制。政府资助减少以及非营利组织(NPO)之间为争夺有限资源的激烈竞争都推动了NPO向私营部门学习,社会企业由此应运而生。针对社会企业的概念,J.Gregory Dees基于双重底线思想提出社会企业光谱模型[2]、 Kim Alter基于“双重价值创造”概念发展出社会企业可持续发展模型[3],社会企业跨部门模型则认为社会企业是存在于不同部门交叉处的组织[4]。社会企业的基本内涵和概念理论模型都反映出社会企业一个重要特征——混合性,即具有社会与经济的双重属性或双重价值目标。社会企业双重属性在国外文献中通常称为双重底线[5]。这种混合特质也引出一个问题,即社会企业的双重价值能否很好地融合?Paton认为社会企业若毫无保留地使用商业逻辑和语言会折损其独特的角色和能力,使其偏离旨在解决的社会性问题 [6]。社会企业同样面临竞争悖论,即这类组织必须在市场上参与竞争但同时又缺乏必要的经验和资源 [7]101。郑胜分对台湾社会企业进行个案研究时发现非营利组织在引入企业精神后的适应不良问题,其中涉及到利他和利己主义的理念冲突[8]。同时,也有学者指出许多社会企业旨在为弱势群体创造就业机会,而其中最大的难题就是找到具备与组织社会目标相契合的技能的人群[7]101-102。
检诸以往,学界对社会企业双重价值目标带来的问题已有一定研究,但大多数还停留在问题描述上,对于社会企业混合价值下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应对策略的研究不多。反观国内,由于社会企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都处于起步阶段,对社会企业双重价值下的问题这一领域的研究仍处于空白。同时,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如何,在我国第三部门力量薄弱的大背景下,社会企业在双重价值目标下是否会存在一些特殊的问题都有待考证。本文通过选取上海的社会企业和准社会企业个案,对社会企业中存在的双重价值目标进行识别,就上海社会企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找出社会企业在双重价值下面临的问题并结合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社会企业双重价值体系下矛盾的对策建议。
2.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根据以往文献,社会企业往往可以在四个层次上加以分类,第一类是从营利性企业转向公益实践的“社会实践型社会企业”、第二类是非营利组织通过不断引入市场机制而形成的“公益创新型社会企业”、第三类是在政策上给予支持的“政策支持型社会企业”,第四类是公益与市场目标完美结合的“理想型社会企业”[9]。本文对社会企业的分析基于对上海本土的8家社会企业进行调研访谈后得出,其中5家为实地调研并与负责人进行深度访谈,3家直接填寫访谈提纲。调研组织的一般情况见表1。
3.调研结果分析
从表1可以看出,调研对象都有明晰的社会目标,业务模式围绕帮扶帮困、社区融合、老年护理这几大公益服务领域。从组织收入构成上看,8家组织中已具备自我“造血功能”的只有2家(欣耕工坊与小笼包),其余组织要么依靠政府采购资金维持运作(如好帮手与伙伴聚家),要么在生存线上挣扎(如彩虹桥)。从调研实际情况看,目前社会企业这一说法还未被广泛采纳,多数参与调研的组织仍被笼统地称为社会服务组织或社会组织。所有调研对象企业都还处于市场机制的初级探索阶段,其中三家社会企业的盈利模式局限于低附加值公益产品的销售,这一模式导致组织收支不平衡,可持续发展面临困境,解决困境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回归纯公益的性质,寻求政府购买服务,第二种是探寻更可行的商业模式及可与公益结合的切入点,已最终实现自给自足,在社会企业中一个好的市场运作机制往往也是决定公益目标实现程度的前提。还有一些社会组织涉及的服务内容是诸如养老、护理这样的上海政府采购社区服务领域,因此这类组织目前最大比例的收入来自政府项目拨款,这其中如伙伴聚家养老服务社负责人明确表示组织未来发展的方向是走向市场化或商业化,同时利用初创期政府资金扶助阶段发展服务品牌,并逐步减少对政府资金依赖,不断提高自营性收入比重。然而另一部分社会组织则更安于现状,认为政府的项目拨款既能帮助组织生存,也达到了组织非营利性目标。因此,有不同愿景的社会组织在未来也会走出不同的发展路径。
调研中,社会企业或准社会企业商业化的表现在于内部管理制度上沿用一般商业企业的章程制度;组织绩效评估方面,有50%组织已就市场化运作内容设立营业额上的指标;通过诸如微博、博客等新媒体进行组织形象宣传;推出公益产品时考虑市场需求,如欣耕工坊Mumucoco咖啡渣种植食用菌这款公益产品在设计推出之前,欣耕对市场进行了广泛调研,通过创意思维,将环保理念融入产品,最终赢得了市场青睐。同时欣耕通过向不同企业回收咖啡渣的过程传达公益理念,做到了产品、市场、社会价值的结合。
3.1 社会企业双重价值目标下存在的问题
3.1.1 目标偏移
目标偏移是指商业化的运作模式可能使旨在实现社会目标的组织偏离其初始目标[10]。从实践层面上说,社会目标与经济上的成功直接相关会迫使社会企业面临做出影响组织架构和优先选择的决定,甚至是挑战组织本质的决定。商业化的思维与出于道义的组织初始目标有时是相悖的。目标偏移的情况在社会企业初创期、面临资金紧张局面时,尤其容易发生。调研中多位组织负责人表示在组织成立之初,能够让组织“活下来”是最重要的,而随着组织内外环境的改善,社会目标将重新成为发展的前提与重心。然而,由于调研对象成立时间都较短,其组织目标在应对商业环境变化时是否仍然泾渭分明还需后续研究。
然而,有些组织的双重目标不是孤立的,而是有很好的结合点。如伙伴聚家养老服务社作为一家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认为其经济目标的实现并不妨碍同时实现其社会目标,即提供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小笼包聋人协力所为在聋人学校学习设计的聋哑人提供就业和实训的平台,而其经济价值是通过提供商业设计服务来实现的。这种情况产生的原因是由组织定位所决定,因为组织盈利模式与其社会目标中所包含的内容具有一致性。
3.1.2 社区对组织信任感缺失
参与调研的组织表示民非的身份虽然带来一定的限制,却更能帮助他们在社区中建立起信任感。如伙伴聚家养老服务社想要发展内部市场化运作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却很难直接与社区有需求的老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如果没有基层居委会参与协调,这种类型的社区项目往往会被认为是商业机构的逐利行为,很容易引起社区居民的反感。相比之下,社区居民往往对具有政府背景的组织更能建立起信任感。信任感的缺失主要是因为社会普遍不了解社会企业的模式,甚至还存在误解,认为非营利性质组织的服务应该都是无偿的,非营利组织赚钱就是动机不纯。一些社会企业如在线慈善超市善淘网、欣耕工坊已经依靠组织自身的努力试图通过如进社区举办长期活动、吸纳社区居民成为志愿者、公益集市等方式融入社区,推广组织理念,但这样的活动影响力和辐射范围不广,对提高社会整体的信任感起到的作用不大。
3.1.3 竞争困境
用商业化的手段实现社会目标意味着社会企业必须参与市场竞争、满足市场中消费者需求。而这对于缺乏资源与经验的社会企业来说是一大挑战。社会企业为了应对市场竞争,必须在产品或服务上做到有所创新、做到差异化,这对于以社会目标为先的社会企业更加困难。如彩虹桥公益社旨在以“授人以渔”的方式对社区弱势群体进行手工艺培训,将手工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为弱势群体带来收入。为避免开发公益产品的盲目性,彩虹桥在产品设计上引入制作工艺(冷凝皂)和专业设计师指导(女红产品)。然而,其实体店和网店的产品销量却很低迷。这不仅是公益产品在市场面临同质化竞争,也是由于我国公民还未形成道德消费的意识。与此同时,随着社会企业的发展,对商业建议的需求也会增多,而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商业机构都无法满足社会企业这方面的需求。调研中,欣耕工坊获得商业建议的途径仅是依靠组织自身人脉资源对公益项目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还有的社会企业如小笼包则是通过与商业机构直接的业务往来获得商业信息。而这些有限的资源,对于发展中的社会企业来说是远远不够的。面对竞争,社会企业只能依靠组织创立者自身具备的商业技能,这使社会企业对于市场反应迟钝,因而也就不具备一般企业所具有商业敏感度。社会企业的双重属性注定其很难具有市场竞争优势,其唯一优势在于组织的公益性或社会性。这对于一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来说,与社会企业合作,是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社会企业也能借机拓宽业务并向商业部门学习。但是如何吸引这些有意愿投入时间和精力于社会事业的企业更多关注社会企业,了解社会企业同样需要一个过程。
3.1.4 道德风险
双重价值目标并存容易给组织带来一定的道德风险。调研中一家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是由一家集投资咨询、医疗器械、養老服务等业务内容于一身的集团公司投资建立的。虽然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但该组织还未脱离公司进行独立运作。一方面,公司主要业务是专业养老服务及护理医疗器械生产与销售,对老年护理与康复服务这一行业有较强经验,如果通过政府采购社区服务的形式,可以为社区老人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服务。但另一方面,其在社区建立的养老服务平台很大一部分功能是器具展示、赠送、租借、出售与维修。这也引来了对其利用平台推销产品的质疑。该组织也只有在明晰自身价值目标、接受广泛监督的基础上去规避道德风险。
3.2 社会企业兼顾双重价值目标失败的原因分析
3.2.1 缺乏结合双重目标的模式
完美兼顾公益目标与经济目标的社会企业在数量上很少,就调研对象来看,市场机制和商业模式是一些社会企业的“短板”,社会企业成立初衷旨在创新性地解决社会问题,其中的创新性即应体现在公益目标与经济目标通过一定的模式协同发展以产生持续的社会与经济价值。而调研中的社会企业大都顾及社会目标,却仍未找到与社会目标相适的商业模式,从而达不到经济目标,也必将影响组织的持续发展。无论通过哪种路径,即无论是从社会问题中发现“商机”,还是从商业价值链中发现解决社会问题的途径,都需依赖跨领域的资源与价值对接与整合。
3.2.2培育期的社会企业缺乏多元主体介入
社会企业在初创期会面临资金短缺这类问题。在调研中,一些社会企业为了生存,竞标后承接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项目和公益招投标项目成为了致力于社区服务的社会企业最大收入来源。一方面,政府在组织成立初期起到了重要的扶持作用。但另一方面,政府项目拨款滞后、资金供应不稳定(政策变动等原因)及组织发展自主性与自由度受限等问题也相伴而来。有些组织视争取政府项目为唯一目标,从而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在竞标文案写作上,忽略了组织发展的前期规划及自身能力建设。公共部门也往往寄希望于组织提供的服务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政府对服务项目的评估指标逐渐量化,从数字上看,服务覆盖面广、服务人次、社区活动次数都达到了既定要求,但衡量服务质量的指标却是缺失的,这与社会企业想要依靠服务质量做出品牌的愿望是矛盾的。如伙伴聚家养老服务社在参与公益招投标项目时,从政府承接的服务内容是“打包”的,不仅包括组织主营的康复与护理,还有培训,而培训并不是伙伴聚家计划在未来重点发展的业务内容。同时,由于政府对服务量的重视,组织为每位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时间有限,服务内容也无法做到个性化,这与该组织希望形成个人康复计划与分级护理业务模式并不匹配,现阶段对政府资金的依赖也使伙伴聚家不得不把所有精力花在完成政府项目,而不是发展自身业务模式上。
3.1.2 组织内部人员流失严重
社会企业或准社会企业内部人才流失严重,留不住人才是另一棘手问题。对政府项目的依赖,使准社会企业的日常活动受到诸多限制。如针对接受公益招投标资金的组织管理费用,上海民政局颁布的《关于规范上海社区公益招投标(创投)项目财务核算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实施项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管理费用占业务活动费用不超过10%。封顶的管理成本需要满足组织日常运作的所有办公费用和人员成本,往往使组织入不敷出。为了支付员工基本工资保障(基本工资及加金),许多组织只能压缩一切其余可能产生的成本,但仍提供不了具有竞争力的工资待遇,人员还是频繁流出。减少政府资金或社会捐赠资金对于准社会企业来说将会有更多自由来支配收入。但对于市场化运作已走向成熟的社会企业如欣耕工坊而言,虽然组织在运作过程中常常面临资金压力,但因其已经形成了几条稳定的产品线作为盈利模式,对政府或基金会没有很强的依赖,已经具备自负盈亏的能力。组织就有更多的自由度去管理员工,采用留住人才的薪酬激励措施。企业性质的身份也使其能分配利润。调研中,欣耕工坊的项目经理表示欣耕工坊在未来将用组织营收的20%作为员工分红,这将有效激励员工,稳定团队,而将50%的收入再投入公益项目,也不妨碍组织的社会性。
4.结论与建议
社会企业或准社会企业在经济与社会双重目标下面临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我国社会企业领域的法律和监管缺失导致社会企业身份不明、社会企业社会认知度低、社会支持系统薄弱、缺乏有效衡量组织双重价值的评判机制。针对这些原因,笔者提出相应的解决社会企业双重价值矛盾的建议。
4.1立法确立社会企业法律身份,监管形成社会企业透明化运作体系
我国目前还未有专门的立法对社会企业身份进行界定,社会企业存在于非营利组织与商业组织之间。目前我国的社会企业存在的法律形式有工商注册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民非身份能帮助社会企业确立其非营利性组织的特点,却不能反映其利用商业化运作实现社会目标的特征。在社会企业较为发达的英国,将社区利益公司定义为社会企业的一种新的法律形式,在法律层面承认社会企业兼具商业与社会的混合模式,将社会企业与一般的非营利组织或商业机构区分开,帮助社会企业走出身份困境。近年来,由于对NPO的监管失范以及其不透明的運行机制使我国的NPO面临普遍的信任危机,这更加深了人们对于非营利组织夹杂盈利模式的不理解与不信任。监管机制能解决这一问题,有效的监管必须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来自外界(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与管理,另一方面是社会企业基于自律的自我监管和主动建立透明化的运作机制。目前对民非性质的社会企业,可在参照现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增加对社会企业社区贡献程度的审核,并要求社会企业公布年度透明度报告。对于工商企业型的社会企业也要出台相应的监管制度。社会企业自身也应积极构建透明的运作机制,提升组织公信力。
4.2 提升社会整体对社会企业的认知
社会总体不了解社会企业,尤其在我国慈善大环境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草根机构募集不到资金,生存能力差;大型慈善组织存在强烈的行政化色彩,民间公益力量十分薄弱。人们对于NPO才刚刚建立起认识,NPO的先前发展并没有为社会企业发展建立起良好的认知与信任基础。在英国,为了提高全社会对社会企业能够干什么这个问题的认识上,社会企业部门的代表机构如社会企业联盟等发挥了巨大作用。政府在帮助克服信息失灵上也发挥了作用,包括开展研究项目以证明社会企业的经济、社会、环境价值以及对创建道德消费市场的作用、将社会企业的意识融入现行教育体系中、推动社会企业与商业部门合作等。我国政府首先是要充分意识到社会企业是弥补市场失灵或志愿失灵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非营利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途径,是政社分开的又一尝试。政府应该为社会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环境。
4.3 设立社会企业的支持系统
美国社会创新领域的研究学者格里高利·狄兹指出社会企业成功取决于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这一生态系统是由优质公共政策、经济支持架构、财务支持和社会企业家(社会创新领域人才)组成[11]。支持系统为社会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资金来源、战略咨询与商业指导、社会企业家技能培训、社会企业孵化、社会企业意识的推广与宣传。其中参与主体既有政府、一般的社会组织、基金会,又有富有社会责任意识的商业机构、培训与教育机构。支持系统的建立需要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政府主要是在公共政策上给予社会企业一定的扶持,为其发展扫除制度上的障碍(而现在我国仅限于办公场地优惠和民非组织税收减免)。社会组织与基金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一个更加开明、民主的慈善大环境。国外基金会为社会企业公益项目募集资金,而我国基金会却受到严格的准入制度限制,公募基金数量少且民间捐赠很少流入社会企业。慈善或公益大环境不改变,社会力量对于社会企业的扶持就无法做到。同时,我国的现状是商业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淡漠,目前一些社会企业寻求合作的商业机构大多是有外资背景的跨国公司,我国本土企业还处于只顾及经济利益阶段,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任重而道远,同样需要多方参与。
4.4 建立衡量组织价值的评判机制
社会企业价值很难从表面进行判断,很多人认为,声称个人或组织的动机是“做好事”,同时又从事商业活动,存在本质矛盾。这就需要社会企业证明或展示出其在不同价值领域做出的贡献,需要证明市场化运作可以促进组织效率、创新并赢得利润。从目前来说,缺乏这类评判机制还没有给社会企业实际运作带来影响,但随着社会企业领域得到更多的认识,来自政府、商业部门、社会大众的要求会是这项机制变得越来越重要。社会企业内部需要一定的评判机制反映价值目标实现程度并提供社会企业做出相应改进的依据。政府部门与商业部门也需要依靠一定的评判机制衡量与评价社会企业,做出是否与之合作的决策。监督机制也应基于评判机制而建立。例如,在公共采购过程中,公共部门需要量化出于公共采购的目的而从社会企业那里获得的额外社会利益的成本价格,并且制定出社会企业经济贡献的评估标准。社会企业价值评判机制设计与制定中,参与的主体既要有政府,也要有社会企业的代表,相关研究部门的专家,这是一个共同参与的过程。我国目前仍欠缺合理的社会企业评判机制,从政府层面也没有给予社会企业评估与证明手段上的指导。目前一些社会企业自身已在做这方面的尝试,如善淘网将公益筹资、减碳环保、助残就业、直接捐赠物品总额、闲置创意改造产品折算成金额并加总计算出其在一年内所创造的社会影响力。这样的评判方法十分直观,但仍属于初步的尝试,更科学合理的评判机制还需要更多的研究。(作者单位:同济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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