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玮
摘 要:自从认识到中国必须要走法治化道路起,学者对法治的大量研究都集中在对西方法治社会和制度的借鉴和学习上。但若我国只会一味地模仿西方社会的法治制度,而没有看到我国的特点和差异,必定会引起社会动荡和法律文化的丧失。所以中国法治道路的发展方向立足中国实际国情、传统文化、地域差异。只有走出我们自己的特色中国法治道路,才能振兴中国。
关键词:法治;立足国情;文化差异
法治对应的概念为人治,是依据法律的治理。法治的基本原则在于限制公权来维护私权。其建立在对人的不信任上,并且以限制权力作为其重要的内容。故法治的任务在于防止国家及代表国家的政府“作恶”。法治为国家的权力划定边限,规定公权的范围,防止其泛滥和滥用。
一、中国选择法治的必要性
从历史角度来看,法治建设是建国后推动中国发展最具重大意义的举动之一。法治建设在深层意义上改变了中国数千年来的政治传统和治国模式。法治推动中国逐渐摆脱社会混乱、政治专制、群众暴乱的困境,用其规范、文明、理性的特点使中国逐步融入世界现代文明的长河。
而从现实实践来看,我国正处于一个关键的转型时期。我国现阶段所进行的转型包括社会转型,即从以农业为主的小农、自然经济社会向工业化、城市化的现代社会转型;而为了符合这个巨大的变化,我国政治方式也进行了转型,即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把中国建设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我国也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了宪法。这相当于我国的治理方式由人治转型为法治。中国正在进行的社会转型得到法治的保驾护航。
二、中国法治道路:立足于中国
中国要走自己的法治发展道路,而不能照搬西方。因为我国的传承、现在甚至是将来都是和西方社会不同的。
(一)立足中国法治的文化根源
中国法治是对中国几千年历史、传统文化的一种继承和反应。也必将载着这沉甸甸的文化习俗越走越远。中国文化的核心是孔孟儒学,“意欲自为、调和、持中为其根本精神”。强调“和”、“礼”、“中庸”、“不争”、“无讼”等价值观念。所以中国人崇尚和谐、不争。我们遇到矛盾冲突时,总是想通过各方的相互妥协来平和矛盾,而不似西方以一种直接、强劲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然而西方文化是一种外向型、主动的文化。相比中国文化,它更注重为个人的权利而斗争。西方文化是以个人为本位,注重自我。强调个人自身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肯定自我和满足自我。文化调试人的思想,而思想支配行为,而法治是规范行为的。这就决定了文化是本,法治是末。中西文化的差异决定了中西法治道路的差异。
就像一百多年前的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都是大規模的照搬西方法治,在古老中国引进资本主义近代法治、宪政的理念,却都失败了。历史告诉我们不顾国情就照搬他人的成功经验是不会有效的。然而梳理中国法律文化史,可以发现其中有许多值得我们继承的精髓,如:“德主刑辅”、“亲亲相隐”的法律思想。这些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可以固本开新、古为今用。如“亲亲相隐”的思想在新《刑事诉讼法》第188条中得到了体现和规定。这是中国越发注重对国情和传统文化的尊重的体现。
(二)立足中国实际
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是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我们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要保证人民民主和人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而为了完成这些目标,我国法治建设要以保证人民民主,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质正义为归宿。而我国还要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就说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相对落后,而有种说法是“穷国无法治”。故我国的法治建设应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故我国的法治建设的目标之一就是要为经济的良性发展提供一个制度平台和法律引导,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在看到我国社会转型的可喜成就和法治建设的必要性的情况下,我们也要注意到我国转型时期法治建设遇到的问题。我国现阶段法治建设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我国法治文化相对较匮乏。虽然我国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但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全新的社会。而中国长期形成和发展的是德治、人治文化,这对法治来说却是一种很大的阻力。对于法治发展来讲法治文化的匮乏是一个基础性的薄弱环节。
二是中国借鉴的法律制度不适用中国国情。虽然传统的中国法制文化非常杰出,被称为“中华法系”,但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社会。中国从清末就大量借鉴西方法制,从历史上看,西方的贸易商业相比中国发达很多,所以那里的人注重贸易的平等公正、诚信、契约精神。而中国从传统上来讲就是一个宗法制度和君主专制制度相结合的社会,中国人自古就被忠、孝、道德约束,中国的法制传统也就是更强调这些。所以中国移植借鉴的法律制度与中国受到的传统影响的国情不相符,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三是中国区域发展差异问题。中国是一个单一制的国家,使用统一的法律。但实际上中国各地区差异巨大,发展不平衡。一般来说,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人们的商业意识强,所以经济类案件就占大头,人们对经济法、商法要求就比较高。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人们更注重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社会治安的平稳,所以刑民案件多,需要此方面的法律制度更便民。在现存的制度和法律规定下,最好的办法就是善于利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根据自己区域的特点和需求来制定本地区的法规和规章,在一定程度上能克服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三、 对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些建议
针对以上提出的这些问题,立足我国正在转型的国情和我国的实际。我们要看到解决问题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但也要有解决的信心。以下是我的个人建议:
(一)提高民众的法律素养
建立法治国家就要致力于树立民众的法律信仰,提高民众的法律素养。而法律素养的提高和法律信仰的建立离不开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我们可以积极开展法律教育,通过报道、开展法律咨询、电视节目等等。
(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首先要营造法治的气氛,利用一切舆论工具来大力宣传法治。再次我国的立法、司法、执法各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尽力地完成每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三)有机统一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借鉴国际法治文明
虽然我国的国情与西方法治文明之间有冲突,但是继承与借鉴相统一是加快法治建设和实现法制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只有在继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同时,积极地吸取西方法治文化中的精髓和精神,我们才能做到古为今用、中西合璧。既立足中国国情也能与世界接轨,展望世界。(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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