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书江 韩继伟 孟令一
摘 要: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近年来,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已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当前高校反腐倡廉的形势仍然严峻,并面临着新的要求和挑战,进一步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势在必行。本文详细分析了目前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高校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并从如何提高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效性上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高等学校;制度建设;反腐倡廉
一、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全面系统性
当前,一些高校存在新制度与旧制度衔接不好的问题,对制度的梳理不够清楚。注重单一制度的建设,忽视了系统性的制度建设,制度之间缺乏联系,甚至会出现矛盾的现象,造成无法贯彻落实。还有一些高校的反腐倡廉制度与学校内部的管理制度关联性不强,没有形成科学的制度管理体系,制度的集成协调和系统性均有不足。
(二)针对性和执行力有待加强
一些高校已建立的反腐倡廉制度,存在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原则性要求多,缺乏程序性规定,缺乏前瞻性和实效性,协调性不强。有的只是照搬上级文件,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对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等措施的规定。有些制度往往是在出现问题之后才去弥补,有些制度没有根据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不适应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有些制度没有形成党内、外反腐制度链,未能形成反腐制度的互补、协调和联动。近年来,高校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领域不断拓宽,但不少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存在重制定、轻执行现象。
二、高校腐败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民主管理渠道不畅
现代管理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民主管理,这种管理手段与方式在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当前,一些高校的教代会和工会组织尚处于建设阶段,群众监督相对滞后,致使广大师生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不能得到有效保证。在一些涉及学校重大改革发展的问题上,广大师生员工不能进行民主管理、决策和监督,导致腐败事件容易产生。
(二)内部监督制约不足
近年来,查处的一些高校腐败案件多数集中在招生、后勤、基建等部门,这与其内部监督缺位有着直接的关系,大多数高校都设立监察审计室,但由于管理措施不到位、监督渠道不畅通、领导干部权力大、审计队伍不完善等因素,导致对权力的制约及监督的跟进滞后,使得高校对关键环节、重点部门的监督乏力。导致一些真相难以被发现,难以取证,不能有效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是一些反之腐败的制度成为摆设,使反腐倡廉工作无法有效推进。
(三)腐败成本偏低,惩治力度不够
目前,高校对腐败的查处打击力度总体来说不是很有力,并且,由于高校内部的财务制度没有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常常使得腐败行为难以被发现,导致腐败风险指数不断下降,腐败机会成本大大地降低。高校应当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狠下工夫、加大力度,坚决从严整治、预防腐败,发挥惩治腐败的威慑力,从而形成全社会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高校反腐倡廉工作实效性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教育,增强制度意识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是防止腐败的第一道防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出发点。高校要认真组织制度的学习和辅导工作,把制度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中进行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制度、崇尚制度、敬畏制度、维护制度,努力营造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依法行政、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校园氛围。
(二)加强高校党建,营造廉政文化
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党的领导与建设是重要前提和政治保证,学校各级党组织作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逐步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切实将反腐倡廉建设体现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各个方面,努力创设廉政的校园文化,实现高校党建与廉政文化相互促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将廉政文化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丰富高校反腐倡廉的建设载体和手段,以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引领思想阵地建设和师生成长成才,并组织大学生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将廉政文化建设的成果宣扬、传播至全社会。
(三)科学梳理,增强制度的完整性
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反腐败制度建设,结合本身的实际情况和对国家,社会水平的制度安排,如果要建立严格的,科学的,强大的系统,就必须从系统结构和系统环境建设的腐败现象。根据当前高校的发展现状,以超前的眼光抓好反腐倡廉,并且要很好的结合现有系统和新系统的规划。对于那些不适应规则和系统的,就可以取消,对于没有行政事项及时开发新系统的要不断修改和完善系统的制度约束。在这个过程中修改和完善制度,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系统的整体规划,以逐步建立一个独特的和有凝聚力的反腐倡廉制度。一些原则性的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规定,便于操作和控制,达到应用的程度。不应该只注重实体制度建设,又重视程序性制度建设,要发挥系统的整体性能。
(四)坚持依法办学,加大惩罚力度
目前学院是第一个按照法律,依法行政,办学的办学模式,独立发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可以使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好学校,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在探索和谐发展的办学道路,通过修改后章程,健全管理机制,按照法律规定,依法按照独立学院发展和管理,来提高管理水平,教育水平,教学水平和服务水平。按照运行过程,必然要求加强高校惩治腐败,实现内部整合和良性循环。加紧努力打破行为的处罚力度,使案件调查起到警示作用,威慑和教育相关的问题,并对暴露的问题采取措施,预警,预防和控制,这是属于中间阶段。后期还要纠正,预防和控制,并对风险管理系统进行评价。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推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作者单位:河北联合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党建研究项目:本论文为河北联合大学党建研究课题资助项目(项目编号:YB2014-30),“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提升高校反腐倡廉工作实效性研究”项目论文。
参考文献:
[1] 唐华生.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视域[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10,14(1):86-88.
[2] 顾昭明,陈利平.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现状与思考[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29(2):22-26.
[3] 陈杰峰.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现状与对策[J].湘南学院学报,2009,(6):13-16.
[4] 黄金权,苏国红,李红星.缺乏监督的权力与缺乏權力的监督—高校权力腐败现象透析[J].党政干部学刊,20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