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校企合作是学校与企业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校企合作是一种注重培养质量,注重在校学习与企业实践,注重学校与企业资源、信息共享的“双赢”模式。校企合作做到了应社会所需,与市场接轨,与企业合作,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全新理念,为职业教育发展带来了无限生机。
关键词:校企合作;研究现状;合作模式
课题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研究》
课题编号:230521
课题主持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陈学平教授
课题参与人:童世华 蔺玉珂 冯思泉
1 校企合作的起源和发展
1.1 国外校企合作起源及发展
教育校企合作办学开展的历史较早,发展较完善。例如:德国的校企合作教育形式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1897年是德國“双元制”职业教育形成年,这是中等职业教育领域的校企合作教育,德国校企合作教育开始向高等教育领域扩展的标志是20世纪60年代德国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和职业学院的出现。1969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对德国的职业教育起了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校企合作教育”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的美国,1906年美国辛辛提那大学提出第一个合作教育计划,对27名技术系学生实施职业教育。美国是一个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自从186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美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职业教育的联邦立法《摩雷尔法案》后,又先后出台了《农业扩张法案》(1914年)、《国防教育法案》(1958年)等一系列法律,用立法支持职业教育,支持校企合作。
英国校企合作办学的产生最早可追溯到1903年桑德兰特技术学院的“三明治”教育模式。但是由于传统上重视人文科学、轻视职业技术教育,其总体的校企合作教育的起步比德国和美国晚。1944年英国的《教育法》曾明确提出,用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合作的方式,对18岁以下的离校或在职青年实施职业培训,直到1973年颁布了《就业与训练法》,着重对学徒培训的内容、方法及监督评价作了详细规定,此后才更加明确了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的合作关系。
20世纪50年代后,在德国和美国继续深化校企合作教育的同时,日本及前苏联等国的校企合作教育计划也开始付诸实践,使校企合作教育成为发达国家的一种共同的职业教育形式。
1.2 国内校企合作的起源及发展
自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提出普通高等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地方之间开展校企联合办学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在改革实践中逐渐形成多种合作办学的新格局,其中校企合作办学就是其中一种办学模式。2004年教育部在教高[2004]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教育要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就结合发展的道路。2006年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大力发展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职业教育发展的宏伟蓝图。正式在这样宏观的政策背景下,我国国内学术界自二十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对高职院校与企业间的合作模式进行探索和研究。2012年教育部明确提出加强校企合作,探索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举办校中厂,厂中校等校企合作模式。
2 校企合作的必要性
2.1 职教政策的指引
国家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在“十二五”期间, 建立开放沟通的职业教育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工学结合、学分认证为基础,创新学习方式,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 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制;完善政产学研的协作对话机制,推进行业企业全过程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共赢的集团化办学机制。鼓励各地、各行业从自身实际出发,实行多种形式的产教结合和校企合作,促进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与产业布局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建立职业教育与产业体系建设同步协调制度,实现职业教育体系与现代产业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的融合发展。
2.2 学校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校企合作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学校在合作过程中有效提高了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实现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双赢”。学校在合作中挑选今后的行业合作伙伴,在建立实习基地等“初级层面”的合作关系外,还将逐步推广到合作探索、合作改革现有人才培养模式等其它形式,促进职业学校及企业加速发展。
2.3 企业职工培训的需要
校企合作符合企业培养人才的内在需求,有利于企业实施人才战略。企业获得了实惠与利益,提高了参与教育培养人才的积极性,主要表现在:学校让合作企业优先挑选、录用实习中表现出色的学生,使企业降低了招工、用人方面的成本和风险;使企业感受到接受学生顶岗实习不仅不是负担,而且成为有效的劳动生产力,降低了劳动力成本;校企合作内容包括学校协助企业将人力资源开发计划与学校的教学大纲对接,也鼓励企业将员工培训委托学校进行,使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和学校教学环节紧密结合,降低了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培训成本;学生在企业学习专业技术,企业的技术人才通过带教实现教学相长,加强了自我提高能力;通过校企合作项目,将企业文化与理念传输给教师和学生,扩大了企业品牌与无形资产的影响,造就了企业的潜在合作伙伴和客户群体。
2.4 学生方面
校企合作符合学生职业生涯发展需要,促进解决学生就业,也有利学生提高就业竞争力。通过校企合作培养,学生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意识,在实习中初步具备了顶岗生产的能力,学生在生产、服务第一线接受企业管理,在实际生产岗位上接受师傅手把手的教学,和企业员工同劳动、同生活,可以切身体验严格的生产纪律、一丝不苟的技术要求,感受劳动的艰辛、协作的价值和成功的快乐,使毕业与就业接轨。也对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和坚定乐观的生活态度都有极大的帮助。并且增加了一定的经济收入。
3 发达国家校企合作的模式比较
第一种,企业为主、学校为辅合作办学。德国的“双元制”培训是这种校企合作形式的典型代表。在“双元制”培训形式中,企业为“一元”,作为“双元”中首要的办学主体,企业先招收员工,新员工以学徒身份接受企业的实训或培训;而职业学校作为另“一元”,对成建制进入学校学习的企业的徒工学员进行文化知识的教学。德国通过实施双元制职业教育,为企业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尤其是技术工人,实现了战后经济重建并迅速崛起的目标,从而成为欧洲全球经济大国。
第二种,学校主导、企业支持办学。英国的“三明治”教育和美国的“合作教育”属于这种形式。早在二十世纪初英国桑德兰特技术学院就感到注重知识和理解的传统教育培训已不能适应社会对人才的新需求,认为学生在学习课程时,还应获取一些工作经验,于是产生了在教学过程中夹有工作训练的教育模式。
美国的“合作教育”与“三明治”教育大致类似。这种校企合作形式的特点,一是在培养目标上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培养适合企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将课堂上的学习与工作中的学习结合起来,学生将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实践中,然后将在工作中遇到的挑战和见识带回学校,促进学校的教与学。二是工作训练成为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种,企业与学校合股办学。这是发达国家扩大职业学校自主权以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结果。这种形式有别于其他校企合作办学形式之处在于,一是学校不再隶属地方教育当局,而成为自主办学、独立经营的实体,学校具有自主聘用员工、自主与其它单位签定合作协议、管理学校财产和经费、开拓与工业界或政府合办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权利;二是校企合作成为内部事务,不再停留在提供实习场所,接受学生工作等层面上,而是深入到学校管理与发展的各个方面,真正建立起学校与企业互惠互利、荣辱与共的关系,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成为企业运营中的一个基本任务。三是学校实行董事会制,基本上按照企业运转模式来运作学校发展。
第四种,企业独立创办职业学校。这是一种完全由企业掌控学校培养目标和学生培养过程的方式。其特点:一是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创办与企业生产、经营基本一致的职业技术学校,主要培养企业需要的各类人才。学校的培养目标就是满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與开发的需要,也可以说企业的需要就是学校的目标。二是学校是企业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教学过程和学生参加工作的过程融为一体。三是学生进校时同时具有了学校学生和企业徒工的身份,毕业后在企业工作。
现在,校企合作办职业教育,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一种潮流,特别是在发达国家,积极发展并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不仅仅成为这些国家教育部门内部的事情,而且被作为一种国家品牌,用以提升国家形象,并向其他国家输出。
4 国内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当前校企合作的问题
(1)目标偏离。校企合作的中心目标是为教学服务。调查显示,一些学校仅仅是戴着“校企合作”的帽子,却没有校企合作之实,合作层次不高,教学和生产实践脱节,教学内容不能反映生产、服务一线的最新知识、最新工艺技术。
(2)学生身份向企业准员工的转变不顺。学生参加生产的过程既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过程,又是提高操作技能,培养独立工作能力的过程,更是经受社会实践锻炼,培养职业意识、养成良好职业纪律、职业习惯,接受社会挑选成为合格工人,顺利实现“准员工”转变。多数学校恰恰缺少了“职业素养”这一环节的督导,其结果是学生并不能养成良好的职业纪律、职业习惯。
(3)合作对象多为小企业。热衷于参与校企合作的通常是小企业,他们看中的是学校的设备。由于小企业本身的技术实力有限,通常不能给学校提供行业最新的知识和工艺。小企业租用学校设备进行校企合作,追求的当然是利润最大化;学校、教师看重的是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师、学生素质,两者之间没有明显的交集。
(4)教师、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利益分配不公。一方面,教师参与生产会涉及到“绩效考核”的问题,也就是学校如何考核参与生产的教师,学校如果不能合理评价参与生产的教师,势必会导致教师的不满。
同样的,学生参与生产也会有很多问题产生。例如:学生实习是否应该有工资?学生该有谁来管理?学生生产的产品成废品如何处理等等问题,正是由于这太多的问题导致了两种状态的产生,一是学生全部到企业实习同,由企业管理,学校参与不够,或没有参与。二是只推荐极少数的学生到到企业实习,这部分学生仍然会碰到上述问题。
2.对策 针对校企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可以从目标、激励、约束、反馈四个环节,针对人、财、物三个方面,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关制度,达到教师、学生、企业、学校四得利的目的。
(1)创新思维,积极拓展合作模式。
分析校企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发现很多是由于合作模式的局限性造成的。因此创新合作模式,是一条深化校企合作的必由之路。创新合作模式,就是抓住校企合作的中心,改进现有模式,使之更有效更合理。校企合作的形式基本可以分为如下5种形式:
①“2+1”的教学模式。学生前两年在校学习,第三年到企业去顶岗实习。
②企业和学校共同出资组建实训基地。
③学校将部分设备租赁给企业使用。
④学校引进企业的技术、管理制度。教师和学生用学校的设备为企业生产产品。
⑤根据企业要求,对学生进行订单式培养,达到校企零距离对接。
各校可以在这些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本校特点和当地的经济情况,创新思维,积极拓展合作模式,使校企合作之路越走越宽。不断解决校企合作中的问题,深化校企合作,是专业课程改革的需要。
(2)创新制度,加强环节控制。
所谓创新制度,就是针对具体情况,改进现有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建立目标机制、激励机制、保障约束机制和反馈机制。
①建立目标机制就是确定清晰、可实现的校企合作内容,并提出期望达到的目标,它是校企合作的根本。目前的大环境决定了我们的校企合作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不管怎样,每一种合作形式的目标应清晰、明确。目标可以分为若干层次,例如校企合作的第一步要让教师全程参与,以提高教师的技能水平;第二步要让部分学生参与,以提高他们的素质;第三步要让尽可能多的学生参与;第四步可以向产学研方向发展,达到校企双赢。
②建立激励机制的目的在于调动校企双方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校企合作的成果。一是成立校企合作专家委员会,共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二是校企双方相互兼职。三是聘请企业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发聘任证书;四是支付兼职人员一定的报酬,使得他们劳有所得;五是制订合作企业、兼职人员奖励制度;六是调入企业人员到校工作;七是返聘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到校工作。
③政府部门构建可操作的法制保障机制,高职院校构建开放式的运行保障机制,对企业而言,主要是建立利益保障机制。
④有激励就有约束,有约束才有规范,才有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具有长效机制的校企合作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施舍、帮助和支持,而是双方共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为此,双方必须受到法律、制度和道德的约束。
作者简介
陈学平,男,现年46岁,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教授 ,研究方向:职业教育发展,电子信息类专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