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廷兴
概念是客观事物本质属性(本质特征)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数学概念是反映现实世界的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在初中数学教学中,加强概念课的教学,正确理解数学概念是掌握数学基础知识的前提,是学好定理、公式、法则和数学思想的基础,搞清概念是提高解题能力的关键。只有对概念理解得深透,才能在解题中作出正确的判断。在小学数学教学中,会遇到众多的概念、定律,如果学生能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正确完整的数学概念,就有助于掌握各种性质、法则、公式等基础知识,有助于各种、能力的形成和提高。但有些学生采用死记硬背的机械方法来记这些概念、定律,这样必然带来解答问题中的生搬硬套,影响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也影响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和学习积极性的提高。所以,笔者认为概念教学是搞好数学教学的重要一环。下面,结合自己在教学中的实践体会,谈一下小学数学概念教学的几点教学方法。
一、以旧引新法
数学中的许多概念,都与旧知识有着内在的联系,教师就要引导学生充分运用旧知识,从中引出新概念来。这样既概括了旧知识,又学了新概念,有利于精讲多练。例如在对“比的基本性质”这一概念教学时,首先将以前学过的除法的基本性质、分数的基本性质进行一次复习和巩固。让学生理解“被除数和除数同时扩大或同时缩小相同的数(零除外),以及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数(零除外),得出的商(分数值)不变。”这两个性质,让学生自己从这两个性质中得出“比的基本性质即比的前项和比的后项都同时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零除外)比值不变。从而达到在复习巩固已学概念的同时,掌握新新概念,并能在学习中灵活地运用新知识和掌握新知识。
二、直观引入法
感知是认识过程的初级阶段,感知所积累的感性材料,是理性认识的基础,缺乏足够的感性材料,思维就不能进行,让学生借助直观的作用形成充分的表象才能有助于概念教学的形成。直观引入法适用于几何形体的概念,整数、分数的概念。数学概念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联系,有相邻的、有相反的、有并列的等等。特别是到了高中年级,随着知识面的不断扩展,概念的不断增多,思维方式从形象思维向逻辑思维过渡,但这种抽象逻辑思维在很大程度上,仍要凭借事物的具体形象或表象来完成。例如,在教学长方体和正方体一单元中棱和面的概念时,如果教师只凭着书本来讲是很难讲清楚的,学生也很难理解和掌握。只要拿一个长方体让学生观察,他们就能清楚地看到棱是由两个面相交的一条边。长方体有几个面,每个面都是长方形的(也可能有两个相对的面是正方形),从而给学生建立起正确、严谨、完整的棱和面的概念,这样既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又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三、区别比较法
在小学数学中,有些概念含义接近,但本质属性又有区别,这类概念学生比较容易混淆,必须把他们加以比较,以避免相互干扰。比较时主要是找出它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是学生看到进行比较对象的内在联系,又看到它们的区别,这样学得概念就更加明确了。如在对于“比”和“比例”这一章节中出现的“比”的基本性质、“比例”的基本性质,学生难以理解,也很容易将二者混淆。为了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这两个概念,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采用区别比较的教学方法,先从“比”和“比例”这两个概念人手,理解两个数相除,又叫做这两个数的比,而这两个数之间的运算关系,“比例”则是两个“比”间的等量关系。“比”是由两个数组成的,而比例则是由四个数构成的等式。如2:3与3:7=9:21,前者是比,后者才是比例。这样学生理解了“比的前项和后项都同时扩大或者都同时缩小相同的倍数(零除外)比值不变”这一比的基本性质后,再来理解“在比例里,两个内项之积等于两个外项之积”,这一比例的基本性质就比较容易了。再如,在进行“质数”与“互质数”的教学时,也可以采用此方法,质数是指根据约数的个数而言的,质数是给某一个数(自然数)下结论。即一个数的约数只有1和它本身,这个数就是质数。而两个数的公约数只有1,这两个数叫互质数。通过区别比较,学生就不会将二者混淆了。
总之,小学数学概念教学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只要教师在教学中能教给学生方法,就能做到既教给学生知识,又能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全面提高数学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