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倩,刘晓春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山东 济南 250014)
贫困大学生资助是国家、社会和学校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教育部、财政部在2007年印发的《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指出:“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文件一经下发,全国高等学校均高度重视勤工助学这一工作,而高职院校作为高等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学生素质、学习水平的差距,开展勤工助学工作的难度必然更大,必须更加重视勤工助学工作在育人方面的意义,更加清晰地认识自身的短板,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提升勤工助学工作的育人功效。
1.与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资助方式相比,勤工助学的经济资助功能并不突出,而其育人功能却是亮点,它承担着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养综合能力,获取基本生活保障,以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任务。
2.勤工助学通过为大学生提供工作锻炼的机会,教育和培养贫困学生自力更生、热爱劳动、吃苦耐劳的精神,让学生深刻认识到要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注重勤俭节约和团队精神,强化执行力建设意识,不断提高培养贫困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3.勤工助学可以促进贫困学生作为个体的社会化。费尔巴哈说过,“在我之外没有任何你,亦即没有其他人的地方,是谈不上什么道德的;只有社会的人才是人。”(《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571页),可以说,人之所以称为人是因为人具有社会性。而勤工助学活动则让学生有更多走向社会、认识社会、了解社会的机会,使他们能够在社会中得到锻炼,学习到更多的课本之外的社会知识,能够被社会所认同,完成自立所需要的预期社会化课题。
目前绝大多数高职院校从政策和制度层面都非常重视勤工助学工作,但在体制与机制方面则相对不足,尤其在岗位设置、贫困学生思想认识、培训与考核管理等方面仍未完全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作用。
大部分贫困学生有着强烈的勤工助学的意愿,但现有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主要局限于教室、机房、公寓、图书馆等保洁、整理等体力劳动,存在着报酬与校外相比没有优势,与所学专业相关较少等问题,不能满足贫困学生应用专业知识、提高职业技能的需求。同时,学生外出打工易受骗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有调查表明,贫困生的自我接纳水平、自尊水平显著低于非贫困生。[1]部分贫困学生不愿正视贫困的现实,不想让同学知道自己的处境,不愿接受勤工助学,也有相当多的贫困学生把勤工助学简单等同于“赚钱”,以单纯的物质利益为唯一目的参加勤工助学,而忽视其培养锻炼自己的综合素质,了解社会,以及调整职业规划,增加就业能力等方面的作用。
目前勤工助学学生的选择往往以辅导员或班主任的主观印象为主,缺乏岗位需要和学生意愿的考查。辅导员或班主任出于照顾心理,根据岗位选择他们认为合适的学生,多数学生出于感激,即使岗位不适合自己的意愿也勉强接受,这种缺乏科学考查的选择方式对学生做勤工助学工作的效果产生了影响,出现了一些岗位的学生怕苦怕累,敷衍应付消极怠工甚至于主动辞职的现象。
高职院校的学制一般为三年,学生到了三年级下学期就要忙于找工作,基本不再担任勤工助学工作,因此学生的流动性给管理增加了难度,目前大部分勤工助学的岗位多以“老带新”的传统方式为主,缺乏科学有效的岗前培训。同时,干好干坏基本依靠学生的个人职业素质,缺乏必要的考评及奖勤罚懒措施。这种模糊管理不但不利于勤工助学岗位的有效性和吸引力,而且脱离实际社会用工的要求,不利于培养树立学生的职业操守。
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的勤工助学部门有专人负责,却没有成立专门机构,仍存在人员不足,与校外企业的联系较少、对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力度不够等问题,这必将影响到勤工助学育人功能的发挥。针对这种情况,学校的学工部门可以设置专门的勤工助学管理与服务中心,对勤工助学的学生提供信息咨询、岗位培训和考评管理。
大部分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目的是自力更生,减少家庭经济负担,也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存在等、靠、要的消极思想,认为学校让其参加勤工助学是理所应当,自己干得好坏无所谓。我校学生处资助科每年在新生入学之际定期举办“勤工助学双选会”,公开岗位,让报名学生准备自荐材料,竞争上岗,既能贫中选优,保证岗位的工作效果,又能端正学生的工作态度,促进学生提高职业素养,锻炼学生的求职能力,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贫困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使他们比一般家庭的孩子承受更大的精神压力,同时面对贫富差距也更容易心理失衡,易敏感自卑,有些贫困学生看不上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的岗位和薪酬,怕丢面子,有些则对岗位挑三拣四,拖拉散漫,造成工作效率偏低。
针对贫困学生的岗前培训至少应该包括团体心理辅导、人生观价值观引导、职业素质教育等方面。
①团体心理辅导
团体辅导,它是在团体情况下进行的一种心理咨询形式,通过团体内的人际交互作用,运用团体动力和适当的心理咨询技术,协助个体认识自我、探索自我,调整、改善与他人的关系,学习新的态度与方式,从而促进自我发展及自我实现的过程[2]。
团体心理辅导应该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帮助贫困学生放松自我防御、学习人际交流沟通技巧,树立自信,建立互信,正确认识、接纳进而塑造自我,更好地适应社会。
②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
在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方面可以中国传统道德教育为基础,如儒家文化的 “孝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修身为本”等思想引导贫困学生正视家庭经济状况,奋发图强,树立通过自己的双手改善生活条件,比单纯依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更光荣思想,进而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人生、回报父母、回报社会。
③结合就业指导课程对学生进行职业素质教育
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专业化,广大高职学生不但需要具备过硬的专业技能,还要在职业道德修养方面进一步提高,对职业道德的要求已经成为许多企业招聘员工的先决条件。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都开设了就业指导课程,帮助学生制订职业生涯规划,了解就业市场需求,提高就业能力,结合该课程的学习,引导学生诚实守信,建立团队合作以及创新意识,为学生将来走向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积累。
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高职院校贫困生的人数也不断增加,依靠传统的人工填写表格登记学生信息的工作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需要。
利用网络与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勤工助学学生的个人信息如性别、专长、爱好、求职意向进行分类保存,同时将学校及对外合作实习单位的招聘岗位与要求定期发布给学生,真正实现信息的共享与双向选择。如我校学工部门定期召开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勤工助学双选会”,为学生提供岗位信息的同时,引入竞争机制,引导学生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与职业修养,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般来说,高职学生在校时间为三年,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新老不断交替,人员流动性较大,为实现勤工助学管理的规范化,高职院校要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为指导,制定各岗位的具体职责,对勤工助学学生的绩效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相应的奖励和处罚。如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以进行公平表彰,颁发证书,并作为评优(如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加分依据。
高职院校要不断拓宽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岗位类型也要从劳动服务型扩展到技术型、专业型、综合能力型[3]
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的勤工助学仍然是图书馆、后勤等体力劳动为主的劳动服务型岗位,对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作用不太明显,而能够发挥学生专业特长的专业技术型岗位则相对偏少。针对这种现状,高职院校要积极走出去与社会上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基地,还可以支持鼓励学生自主创业,如由学生经营小吃店、卖报点、打印照相、送牛奶等,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上由学生自主实施,这样既能增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又方便了在校学生生活和学习,既可以发挥学生的聪明才智,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创业能力,甚至提供有效的就业岗位。对创业成功的学生,学校可提供相应的评价机制及奖励政策,对于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与服务部门可以协同学校的就业指导部门组织相关的创业培训,为学生搭建完整的创业平台。
[1]曾天德.高校贫困生心理健康与自我接纳和应对方式的关系 [J].中国学校卫生,2005(12).
[2]樊富珉.团系咨询的理论与实践 [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6:10-12.
[3]王建新.以勤工助学提升高职生创业能力的实践[J].职教论坛,2010(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