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平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部,吉林 长春130024)
哲学意义上,要素与系统揭示了物质存在的普遍方式和属性。所谓的“系统”是指有一定的相互作用方式联结着的若干部分所构成的具有新质类型关系的并于环境发生联系的统一体。“要素”是指构成有机系统的基本要件和因素。也就是说,它是构成特定系统与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因素、元素。要素总是通过结构组成一个有机系统,结构愈合力,结构信息量就愈大,系统的组织化、有序化程度就愈高,从而标志着系统的各要素间相互作用愈强,系统才能达到最优化。[1](P43)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要素的有机构成直接影响着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运行机制。
关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要素诸多著作和论文中都有提到,但研究结果表明: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要素持有不同的看法,仍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有的学者赞同传统意义上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要素的界定,即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要求,而于光远教授则用教育环境替代了教育要求,但这两者都是“三要素说”的主要观点。有的学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因素有四个,即教育者(主体)、受教育者(客体)、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介体)、社会环境及其所提供的教育支撑条件(环体)。”[2](P100)有的学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五要素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即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围绕一定的教育目标,借助于一定的教育方式,对教育客体施加与一定教育内容相关联的教育影响,从而完成思想政治教育过程。”[3](P17)有的学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是由六个基本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的一个有机系统,这六个基本要素是:思想政治教育者、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受教育者)、思想政治教育情境、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以及思想政治教育方法,”[4](P82)并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要素主要包括教育主体、教育客体、教育方式、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
此外,其他部分学者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要素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主要有“三位一体要素说”(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环境三个独立实体和媒介要素组成)[5](P146)、“七要素说”(教育目的、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方式、教育内容、教育效果和教育反馈)[6](P91)、“八要素说”(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信息、教育载体、教育噪音、教育情境、教育效果、教育反馈)[7](P156)等。还有学者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将思想政治教育系统划分为十个基本要素,即主体系统、客体系统、内容系统、方法系统、环境系统、思想系统、原则系统、信息系统、决策系统和评价系统。[8](P62)但学界对“四要素说”的观点较为认同。
综上所述,学者们从不同的逻辑起点和视角,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要素进行了深入探讨,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在具体的实践过程、理论研究方面并没有达成统一的观点,同时这些观点根本上是基于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一般定义: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和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品德形成与发展的规律,对受教育者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影响,促使受教育者产生内在的思想矛盾运动,以形成一定社会所期望的思想政治品德的过程。[2](P100)那么,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个过程又该从何时开始,思想政治教育的要素究竟该如何理解,则是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的“瓶颈”。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主体的确定不仅要从理论上确认,还得从实践中确认。在理论上,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一般定义看,思想政治教育要经过这样几个环节:第一,一定的社会、阶级、社会群体及其成员促使教育者学习和内化社会思想品德要求,同时掌握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形成的现实和规律;第二,一定的社会、阶级、社会群体及其成员制定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方案,促使教育者对受教育者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并对教育者、受教育者及学校等进行评估和反馈;第三,根据上一轮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评价与反馈,革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和实施方案,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由此可以看出,思想政治教育及其过程的本质是一定社会、阶级和社会群体的意识形态的灌输和教化。
众多学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即教育者。他们认为,教育者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发动者、承担着和实施者,在整个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但是,实践上是否能体现这一点呢?当然不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为例,教育者是这一教育内容的发动者和制定者吗?答案也是否定的,只是教育者承担着灌输和教化这一内容的工作。由此可见,教育者应该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系统中的要素之一,但其根本上属于一定社会、阶级和社会群体。从哲学意义上讲,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中的,从事着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人;从广义上讲,主体是普遍存在的事物相互作用中能动的、主动的一方。这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一定社会要求的发动者、制定者,即一定的社会、阶级、社会群体及其成员。而从实践上检验这一点,发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案制定、评估反馈等工作都是由这一主体完成的,而非教育者完成的。
从形式上看,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客体是受教育者。受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是教育者认识和教化的对象,在整个过程中处于受动、被支配的地位,是教育内容和接受的对象,是教育环境影响的对象,是方法、原则等因素制约的对象。[9](P148)从理论上,还原客体和受教育者的本原,真正揭露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本真面目。哲学意义上的客体指主体以外的事物,是主体认识和实践的对象,是主体认识和施加可控的对象。从广义上讲,是普遍存在的事物相互作用中受到的、被动的一方,既包括对人的认识和实践,也包括对事物的认识和实践。而受教育者就是指受教育的人。那么,思想政治教育仅仅是对受教育者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吗?当然不是的。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激励教育对象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10](P67)简言之,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主要是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思想保障,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是指导人们的思想。而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指受教育者,就包含有认识和实践受教育者的各方面层面的含意,这显然是不恰当的。
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就是社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品德。首先,主体和客体是一个系统中的两个最基本的要素,同时,两者也是不可分割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就应该是一定社会、阶级和社会群体的认识和实践对象;而从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看,思想政治教育客体应该有其特殊性,不是包含着教育的方方面面,而是特指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的实践活动。其次,思想政治教育客体,作为人的认识和实践对象的应该是事物,其中包含人。思想政治教育就是向一定社会、阶级或社会群体灌输和教化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而整个过程中也是对社会成员的思想品德发展水平的认识和把握,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运用恰当的方式提升社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品德。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分析看出,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确定为社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品德,是对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本质体现,也是思想政治教育整个过程中主体的认识和实践的对象。
所谓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介体”,就是教育主体在教育过程中所运用的认识和实践的中间要求和环节,其实质是在教育过程中发挥转承启合的作用。学界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介体的观点也比较多,但是较为认同的观点有两种:一是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二是教育内容、教育目标、教育方式。但是就要素的“单一性”来说,要素应该是系统内容的各个部分,是单一的个体,而由教育内容、教育目标这就是由两个单一的要素构成的介体系统,这个介体系统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系统的要素。但是,与之相似的要素确实单个的要素,这就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则是不科学的。因此,不能笼统的说,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方式共同构成思想政治教育的介体。
“人只有靠教育才能成人。人完全是教育的结果。更可注意的是,只有人才能教育人——换言之,即只有自身受过教育的人才能教育人。”[11](P3)这说明教育就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媒介。而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介体的理解则应定位为思想政治教育者,只有教育者才能根据社会要求针对教育目标运用一定的教育方式,认识和实践社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品德的现实状况。首先,教育要求是一个单个要素,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只有通过教育要求才能引起社会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水平与社会成员思想政治品德现实水平之间的矛盾,才能推动社会成员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政治品德素质。其次,教育要求是一定社会、阶级、社会群体进行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工具”。教育主体提出的目标和教育内容只有通过教育要求,向社会成员发出教育的信号,对其产生一定的教育影响,才能完成一个简单的教育过程。再次,社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始终要符合教育要求,这既包括符合教育的要求内容,也包括按照教育的要求形式和方式,还包括达到教育的要求目标。最后,教育要求的内涵是丰富的。王立仁教授认为,“教育介体的实质是在教育过程中起着‘上承’教育要求,下启受教育者,从中引渡教育内容的功能”,[9](P148)其中“教育要求”即社会的要求,这个要求包括了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要求体现了教育主体的要求,反映出了教育客体已达到的程度,还反映了教育客体的预期目标,并且规定了教育方式,而教育内容始终是教育要求的核心。由此看来,思想政治教育的介体界定为教育要求是合理的。
学者们通过分析与研究古今中外一些思想家和马克思主义的相关论述,从当前的时代背景、人的思想政治品德的形成和发展规律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性,分析了教育环境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要素。这样的理由表面看很充分,但是通过分析系统、要素、环境三者关系,区分影响因素和要素,都可以发现其中存在值得商榷之处。
系统、要素与环境三者的关系是密切联系的。系统是指由一定数量(不少于两个)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部分,按一定方式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任何事物、现象、过程引起内在要素相互联系而形成系统。而要素是组成系统整体而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部分,是组成系统整体的因素,主要表现为部分和局部。环境,从广义上是指相对于某项中心事物并且作为该项中心事物的对立面而存在的事物。[12](P19)而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指的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过程的外部条件和因素的综合。思想政治教育环境与思想政治教育系统的主体、对象等各个要素发生作用,制约和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和效果。[13](P46)首先,有学者认为,人的思想政治品德的形成和发展规律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性离不开教育环境的影响。这种观点无疑是夸大了教育环境对人的制度作用,是片面的观点。环境归根结底是由人来控制的,在强调环境对教育的选择的同时,思想政治教育也在改造着自己的环境,使环境和教育保持同步进化。其次,无论是环境决定论还是教育决定论都是不科学的观点。把环境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影响,以及人受到环境的熏陶和影响,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重要的影响因素,这一观点是正确的。但是否能将影响因素当作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要素值得商榷。最后,人的思想政治品德系统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系统两者的同一性的问题,是影响这些学者认识思想政治教育过程要素的又一障碍。
综上所述,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始终在一定的环境中,并且教育成效受到环境的影响,但是除了自然环境外,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都是人们经过实践活动形成的,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一种间接结果,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因素,而非构成要素。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是一个动态机制,是系统和要素间相互作用的结果。一定社会、阶级和社会群体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主体,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制定者、实施者和检验者,只有根据社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品德的现实水平和需要,制定符合社会要求和社会成员要求的教育要求,在经过检验、反馈,完成初次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一定社会、阶级和社会群体及其成员根据检验和反馈的结果,制定下一阶段的教育要求,再教育、检验和反馈,进行循环往复的教育活动,最终使全体社会成员达到一定社会、阶级和社会群体所期望的意识形态的统一。而在整个教育过程中,我们也要注意处理教育主体、教育客体和教育介体的关系。社会和社会群体制定的教育要求,要注重目标的科学、合理,要保证内容要求适宜和促进社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品德,要采用恰当的方式、方法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品德水平。同时,我们“不能认为人们的思想和感情似乎是偶然出现的,而不是从一定社会环境(它是个人精神生活的材料、客体,它从正面或反面反映在个人的‘思想和感情’上面,反映在代表这一或那一阶级利益上面)中必然产生的”。[14](P383)这说明人的思想和感情是从一定社会环境中产生的,环境是人的思想政治品德产生和发展的重要要素。这就要求我们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注意环境的作用,注重探究思想政治教育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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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