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含菊
(南京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江苏 南京211167)
《所罗门之歌》是托尼·莫里森(1931-)的第3部小说,发表于1977年,当年就被列入“每月读书俱乐部”首选书目,并获全国图书评论奖。《所罗门之歌》讲述的是一位出生于中产阶级名为“奶娃”(Milkman)的黑人男青年的成长经历。这是莫里森首次以黑人男性为主人翁,但黑人女性在小说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对奶娃的姑姑派拉特(Pilate)的刻画格外出彩,以至于有学者认为她“是该小说中最富生命力的角色”[1],甚至说派拉特才是小说的主角[2](P123)。派拉特这个人物之所以受到读者的喜爱,就因为她有着黑格尔所说的“丰富性”和“多方面性”。黑格尔认为,一个人物性格之所以能引起别人的兴趣是与其丰富性分不开的,“只有这样的多方面性才能使性格具有生动的兴趣。”[3](P302-303)莫里森在谈到派拉特人物塑造时说,“我想塑造的是一个有缺陷的胜利的可怜的可爱的复杂的女人,而不是全知的无可指责的完美的人物。”[4]
在莫里森的笔下,黑人女性已不是点缀品,也不再是附属品,而是有血有肉有情有欲的、渴望自由平等、渴望过正常人生活的、有思想、有个性的人,并且常常被赋予传承黑人传统文化的神圣使命。主流观点认为派拉特“是黑人文化的代言人,她知道并守护着家 庭 的 历 史”[5](P84),“是 奶 娃 的 保 护 者 和 引 路人”[6](P106)。其实派拉特这个人物承载的远不止这些,在小说中莫里森除了一如既往地讴歌黑人女性的伟大以及她们的存在不可忽视外,还表达了对黑人民族的前途和传统文化的未来的深切关注和极大忧虑。细读文本我们发现派拉特是个悲剧性的人物,她是想并愿意守护家族的历史,可她并不完全了解祖先的历史;她独立自强,一直坚守着黑人民族文化传统,却不能与时俱进,融入到现实社会中,因而也就没法帮助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在社会上立足;她是有着大爱的人,并随时愿意帮助别人,可却被排斥在黑人群体之外,实际上她一直游走在社会的边缘。
一
派拉特在小说中是一位带有魔幻色彩的人物,被赋予超自然的力量。她是在母亲死后依靠自己的力量挣扎着来到这个世界上,尽管身后拖着长长的脐带,但在脐带脱落之后,腹部上却找不到常人都有的肚脐。派拉特传奇般的降生使她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独立性,但她的没有肚脐的腹部却把她与其他黑人区分开来,人们以异样的眼光看她,把她当作不祥之物,对她敬而远之,排斥她、孤立她、甚至驱逐她。
派拉特的父亲杰克是奴隶制废除之后的自由民,母亲兴是印第安人,她是违反家人的意愿,执意要和杰克走到一起的。父母凭借着勤劳和智慧开垦了一片荒地,最终拥有了自己的农场——林肯天堂,过着自给自足的快乐日子。母亲在生派拉特时去世,悲痛的父亲从此不许人提及她。派拉特没见过母亲,没有享受过母爱,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但在父亲和哥哥麦肯的疼爱下,派拉特的童年是快乐的,无拘无束的。
可惜好景不长,白人觊觎这片农场,在派拉特12岁时,父亲被枪杀在自己农场的篱笆旁,一夜之间,派拉特和哥哥麦肯成了孤儿。他们听说父亲或母亲是来自弗吉尼亚的,所以埋葬了父亲后,他们决定前去那里投奔亲人。在藏身的山洞里,他们遇到一个白人,惊慌失措中麦肯失手打死了他,随后在他身边发现了一个里面装满金子的绿色口袋。麦肯决定把金子带走,他想有了这些金子不但他和妹妹以后的生活有了着落,还可以重新买个农场。但天生就具有一种正义感和道德感的派拉特死活不让他拿这袋金子,说这就是偷,甚至从死去的白人身上拔下刀相威胁。她认为他们杀了人就已经错了,如果拿走钱财,别人就会认为他们是谋财害命。最后麦肯只得丢下妹妹离开了山洞,3天后等他回来找妹妹时却发现派拉特和金子都没了踪影。麦肯坚信派拉特独占了那袋金子,并对此一直耿耿于怀,始终不肯与妹妹和好。
派拉特在山洞里守了一天一夜后,独自一人踏上寻亲之路,一边找零活做,攒路费,一边寻求被收养。一家牧师收养了她,还送她去上学,派拉特因此喜欢上地理课本,从此地理书就伴随她走南闯北。派拉特没呆多久就因为牧师试图图谋不轨而被其妻子赶出家门。随后派拉特遇到一群流动的采集工,他们收留了她,并一呆就是3年。3年后的一天,已经15岁的派拉特第一次听到“肚脐”这个词!第一次知道自己与众不同!面对别人惊恐的眼神,她唯有选择离开。
再一次独自上路的派拉特和以前不一样了,首先她已经学到了一些独自生存本领。在父亲惨死以及跟哥哥决裂后,和这群采集工在一起的3年对派拉特的成长是很重要的。派拉特后来回忆这段时间说,“我呆下去的主要原因是那儿的一个女人,一位信伏都教的巫婆,她教会我很多东西,有了她我才不那么地想家、想麦肯和爸爸。”[7](P142)
派拉特最后一次和黑人群体有着良好关系是在弗吉尼亚的一个岛上。当派拉特终于来到弗吉尼亚,她才明白自己根本不知道去什么地方找她的亲戚,虽然多方打听仍一无所获。后来听说附近的岛上住着一些自给自足的黑人,她设法来到这个岛上,他们接纳了她。在岛上派拉特什么活都做,她拼命地干活是想挣钱治自己和别人不一样的肚皮。不过在这里最重要的是她学会了酿葡萄酒和做威士忌,这些技能成了她以后的谋生手段,给了她更多的自由。这时她已经16岁了,不久有了一个情人,但始终不让他看清自己的肚子。派拉特很快怀孕了,对方很想娶她为妻,她拒绝了,因为她担心自己没办法一辈子向丈夫隐瞒自己没有肚脐的事实。不久她生下一个女儿,取名丽芭。孩子2岁时,派拉特决定离开孩子的父亲,离开这个小岛。
派拉特后来又有了别的男人,但一个个都被她的光滑如后背的肚皮吓跑了。派拉特索性不再担心和隐藏她的肚子,一切都无所谓了。这使得她进一步受到同族人的孤立,“男人们蹙眉,女人们悄声窃语,还把孩子推到身后”[7](P149),甚至扫去她在门前留下的脚印,唯恐避之不及。派拉特没有朋友,社区里任何的娱乐和宗教都与她没有关系。
然而这一切并没有打倒她,反而激发了她自我成长、自我创造的能力。当她认识到现在,以及将来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处境时,她决定抛弃一切幻想,从零开始。派拉特首先剪掉头发,然后开始思索:“以后应该怎样生活?什么才是对自己有价值的?…… 活着我需要知道什么?在这个世界上什么才是真的?”[7](P149)应该说这种富于哲学意味的思考使派拉特被迫的孤独生活有了某种意义,被边缘化让她在精神上经历了一次洗礼,使她变得更加无所畏惧,也更加成熟。
二
此后20多年派拉特怀揣那本地理书独自带着女儿四处流浪,足迹遍及全国,直到丽芭有了自己的女儿——哈格尔,她才觉得应该找个地方定居下来,给外孙女一个不同于自己和丽芭的生活,让她有家庭有亲戚。派拉特想到了她唯一的亲人——哥哥麦肯,并开始寻找他。当她带着女儿和小外孙女千里迢迢来到北卡罗来纳州哥哥生活的城市时,麦肯不愿接纳在他看来已变得古怪邋遢的妹妹,但派拉特还是在这个城市的一座狭窄的平房里定居下来,还用自己知道的巫术让嫂子露丝怀上了奶娃。
三代人以派拉特酿造和出售酒水为生。显然派拉特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以及对物质的淡漠影响到了自己的孩子,虽然日子清苦,但简陋、远离现代文明的屋里时常充满着欢歌笑语。以至于恨她、嫌她难堪的哥哥麦肯也会情不自禁地站在她那破烂屋子窗户的暗处,“感到白天的烦躁从身上消失了,自然而然陶醉在烛光里妇女的美妙歌声中。”[7](P29)她们的歌声勾起了他对年少时农场生活的回忆,“让他想起了田野、野生的火鸡和长斑点的动物。”[7](P28)奶娃第一次站在她的屋子里就不知不觉地被吸引,感觉到这简陋的小屋远比自己家富丽堂皇的大宅子亲切。
派拉特是一位纯粹的、没有沾染任何白人文化的黑人,可以说是黑人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而麦肯早已内化了白人文化价值观,他坚信,并教育儿子奶娃“要掌握财产,用你掌握的财产再去掌握别的财产,这样你就可以掌握你自己,也就可以掌握别人了。”[7](P55)所以这里吸引父子俩的神奇力量与其说是来源于远离现代文明的小屋,还不如说是来源于派拉特的乐观、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以及黑人的文化传统。在奶娃的出生和成长过程中派拉特无疑起了很大的作用,然而对于女儿和外孙女来说她是一位失败的家长。
派拉特自己坚强独立却没有教会女儿独立,只是一味地宠爱和保护她。结果丽芭性格软弱,毫无主见,除了好运气没有任何的生存本领,30多岁的她却仍“长着婴孩式的天真的眼睛”[7](P46)。派拉特自己的未婚生子那是不得已的选择,可她没有教育和引导女儿长大后去结婚,去拥有一个稳定的家庭。以至于长大成人后的丽芭对男女关系毫无顾忌,还未婚生了一个女儿——哈格尔。
像母亲一样,丽芭淡漠物质,虽然时而中奖,甚至是钻石戒指,都没能让她欣喜,她自己说这些都不是她想要的东西,她女儿说丽芭“真正想要赢的是男人”[7](P50)。缺失父爱,丽芭不知道如何处理和男性朋友的关系,一次一位男友向她要钱,她因为没有钱,就遭到拳脚相加,最后还是派拉特拿起尖刀冲上去才将那个男人赶走。
单纯软弱的丽芭和派拉特一起溺爱娇纵哈格尔,对其百依百顺。甚至对哈格尔和小她7岁的小舅舅奶娃走到一起也听之任之,不加干涉。当奶娃最终厌倦了她而提出分手时,从来没被拒绝过的哈格尔无法承受这个打击,抑郁而终。
在比较派拉特和小说《秀拉》里的夏娃时,莫里森说,派拉特对孩子的爱是“纯粹的母爱”“非世俗的”[(](P144)。派拉特超然地远离现代文明,固执地坚守着黑人文化传统,如果说生活在黑人群体之外是被迫的,那么脱离现实社会却是她自己的选择。派拉特追求的自由自在的生活是有限的,如果没有经济上的独立,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偶尔从小平房里传出来的笑声和歌声其实是掩盖不了丽芭和哈格尔性格上的苍白和贫乏,而作为家长,派拉特是难辞其咎的。
对于丽芭和哈格尔性格上的软弱,在接受采访时莫里森说,性格的力量不是一种你能给别人的东西,是需要后天的历练和滋养,派拉特有着12年和疼爱她的父亲、哥哥在一起的生活经历,而丽芭却很少,哈格尔就更少[8](P144)。在莫里森看来,与男性良好的关系对女性健康成长是很重要的,并一再强调只有“男性力量与女性力量的平衡才能产生完整的人”[8](P107)。派拉特一人支撑着女性单亲家庭,因为没有肚脐,男人们像逃离瘟疫一样离弃她,她们也不被同族人接纳,她们一家人实际上是孤独地生活在社会边缘,这就注定了她的孩子不能健康地成长。
派拉特很想融入黑人群体,在被吉他误杀后,临死前她对奶娃道出了心中的渴望:“我要是多结识一些人多好啊,我会爱他们大家的。要是我认识的人再多些,我也就可以爱得更多了。”[7](P349)
三
像很多黑人一样,派拉特喜欢唱歌,派拉特说她一唱歌“就能立即从暗淡的心情中解脱出来”[7](P148)。派拉特尤其喜欢那首儿时就会唱的“所罗门之歌”,这“是一首妻子、后代唱给离去的父亲的歌谣,吟唱的是被抛下的妻子莱娜和孩子们的悲哀和无望,”[9]实际上歌谣中的所罗门就是她的祖父,可带有讽刺意味的是,派拉特并不知道这首歌谣记录的就是自己家族的故事,其实从她父亲杰克开始就已经隔断了与家族的联系。
派拉特的祖父所罗门是从非洲被贩卖到弗吉尼亚的奴隶,因不堪忍受被奴役,独自飞回了非洲,留下妻子莱娜和21个儿子,而杰克是其中最小的,还在襁褓之中。绝望的莱娜疯了,是印第安女人海迪收养了他。长大后杰克不顾养母的反对,和其女儿兴私奔至宾夕法利亚,这时杰克已经是自由民了。1869年当杰克去登记为自由民时,负责登记的是一个醉酒的白人,他问杰克的出生地,杰克回答说是“麦肯”(Macon),他又问杰克父亲的名字,杰克说“死了”(Dead)。于是这个白人错误地在姓名栏里填写着“麦肯·戴德”(Macon Dead)。就这样,杰克在获得自由身份的同时,失去了自己的名字。对黑人来说,名字是很重要的,“因为那不仅仅是你的名字,而是你的家族,你的部落。当你死的时候,如果你已经失去了名字,你怎样和你的祖辈联系在一起?这是一个巨大的心理伤疤。”[10]一个人如果失去了名字就意味着他割断了和过去以及祖先的联系。显然随后杰克一心扑在农场上,没有去追寻自己家族的历史,也没有把自己的真实姓名和祖辈的飞翔传奇讲给儿女们听,所以当杰克被白人枪杀后,成了孤儿的派拉特和哥哥麦肯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不知道去哪儿找亲人。
在小说中死去的父亲亡灵时常出现在左右,让派拉特在孤寂中有了一丝慰藉。父亲常常低声反复地念叨:“Sing,Sing”。派拉特以为父亲是想让她用唱歌来排遣孤独,实际上她父亲是在呼唤她的母亲,寻找他的亡妻“兴·伯德”(Sing Byrd)。或者说父亲是在告诉她母亲的名字。在丽芭出生不久,父亲的亡灵又一次出现,他靠在窗台上明白地对她说,“你就是不能远走高飞,而留下一具尸体不管。”[7](P149)遵从父亲的教导,派拉特把只有6个月大的丽芭托付给她奶奶,只身回到宾夕法尼亚她和麦肯以前避难的山洞。一走进洞口她就看见一具骨头已经干净和干燥的遗骸,于是她就一块一块地把骨头装进口袋带回小岛。此后无论去哪儿流浪,她都赎罪般地背着这袋白骨。可事实上她一直背着的是父亲的尸骨!当初是哥哥麦肯把父亲埋在他们过去钓鱼的河边,可能是埋得不深,第一场大雨后尸体就漂浮出来了,几个钓鱼的男人发现,就把尸体扔在那个洞里。阴差阳错,派拉特原以为收拾起来的是误杀的白人尸骨,没想到竟是自己父亲的。
四
派拉特在小说中是个传奇人物,但莫里森没有把她描写成无所不能的神,而是一位可爱的、有缺陷的、复杂的人,她不仅有着丰富的性格,还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和个性。黑格尔就指出,只有写出“特殊性和个性”,才能使人物性格具有“定性”[3](P309)。派拉特之所以能吸引众多读者的注意,还因为她的性格发展是根植于她所生活的社会环境。“如果没有纷繁复杂的时代环境和生动丰富的具体环境,典型人物的个性特征,它的丰富性、坚定性、生动性及其变化发展等等方面都没有存在的依据和可能。”[11]
通过塑造派拉特极其富有个性的人物,通过她的独特遭遇,莫里森展现了黑人民族所面临的普遍性的问题:如何传承黑人民族文化?如何在物质发展的现实中寻求精神抚慰?如何教育下一代?如何帮助孩子们立足于现实社会?通过派拉特这个人物莫里森表达了自己对黑人民族生存和发展问题的严肃思考,她认为美国黑人只有在了解自己的历史和文化的基础上,才能很好地继承民族文化;只有在坚持黑人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接纳外来文化,在跨民族思维下才能发展和光大黑人民族文化。而在对下一代的教育上莫里森一直倡导的是男女力量的平衡。
[1]章汝雯.《所罗门之歌》中的女性化话语和女权主义话语[J].外国文学,2005(5):85-90.
[2]布伦纳.《所罗门之歌》:莫里森对单一神话地位的拒绝与女性主义[A].托妮·莫里森评论集[C].波士顿:霍尔出版社,1988.
[3](德)黑格尔.美学(第1卷)[M].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4]Bakerman.Jane S.“Failures of Love:Female Initiation in the Novels of Toni Morrison”[J].American Literature,1981(52):541-563.
[5]王守仁,吴新云.性别、种族、文化——托妮·莫里森与美国二十世纪黑人文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6]Bloom.Harold ed,Toni Morrison [M].Chelsea House Publishers,2005.
[7]Morrison.Toni,Song of Solomon[M].New York:Knopf,1977.
[8]Taylor-Guthrie.Danille.ed.Conversations with Toni Morrison[M].Jackson: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1994.
[9]唐红梅.《所罗门之歌》的歌谣分析[J].外国文学研究,2004(1):109-114.
[10]托马斯·勒克莱尔.“语言不能流汗”:托尼·莫里森访谈录[J].少况,译.外国文学,1994(1):24-28.
[11]邱紫华.黑格尔的人物形象理论[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5):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