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瑞旭
当前,高校德育的内容更新、方法创新及师德队伍建设等德育管理实践活动远远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和对之提出的需要,主要表现为高校德育缺乏实效性,集中体现在作为德育主体的学生在接受学校所传授和灌输的价值观等知识后,并未能将这些价值观等德育要求内化为其内在的价值信念,并外化为符合道德目标、满足社会需要的道德行为。从哲学的视角看,导致高校德育实效性弱化的因素主要是恶化的德育外部环境、滞后的德育管理活动以及错失最佳的德育时机等三要素。作为“立体人”,在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时,人的思想和行为势必受到与之相关的社会因素、心理因素乃至自然环境因素等相关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对德育的实效性研究是一个多变量的综合分析。
近期,胡润发布的《2011中国私人财富管理白皮书》显示:14%的千万富豪,平均资产超过6000万,目前已移民或者在申请移民当中,还有近一半在考虑移民。这些“先富起来的”并没有像我们最初期望的那样来“带动后富”,而是积极进行资产的转移。所有这些都与我们高校德育内容的 “三观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讲奉献、讲付出”,“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公共富裕”的德育教育形成鲜明的反差。由贫富差距引发的社会仇富心态、几千万贫困人口及失业人员的短期递增现实,农民工讨薪的悲惨境遇,强制拆迁维权未果造成的自焚事件等等,使大学生进一步质疑社会的公正性、公共富裕的现实性。这些都严重冲击着高校德育的实效性。
政治领域的改革滞后于经济领域的改革及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使得行政权利过多的干预经济活动,产生权力寻租行为。由于目前制约权力腐败的立法不健全及腐败低成本高收益,导致腐败从开始的经济领域不断向政治领域蔓延,从掌握审批权力等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的方方面面蔓延,这种“示范”效应,使得腐败愈演愈烈,出现了诸如吏治腐败、行政腐败、经济腐败、司法腐败、学术腐败等等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权力轻而易举地越出正常的运行轨道,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社会诚信和商业伦理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污染乃至商业欺诈等问题在各种媒体上不断曝光,屡治不果。这种消极影响必然对德育产生一定的负向效应。而这种负向效应量的大小又取决于消极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加之在资信及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躲猫猫”、“竹篾蔑”、“被就业”、“红十字会炫富门”、“农民工开膛验肺”、“地沟油上餐桌”等等大大小小的负面事件不断见诸报端、网络,事件本身折射出来的社会不公、道德缺失严重弱化着高校德育的实效性。
德育的阶级性和政治性决定其必然是为政治制度服务的,围绕德育目标提出的社会要求必须要处理好先进性和群众性的关系。我们党“代表先进文化发展方向”,所提出的社会要求必然是代表社会发展的理想趋势,通过激励德育主体努力向上奋斗以达到的目标。而德育主体的群众性、普遍性又必然要求德育要以普通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出并与人们的思想觉悟程度相适应,即德育主体通过一番努力,能将社会要求化为活生生的现实。德育目标的层次必须与现实的经济政治发展水平相适应。但在德育管理实践活动过程中,德育目标过分强调了先进性一面,忽视了基础层级上的目标及道德教育的个体功能,先进性和群众性脱节,产生负向效应,从而影响了德育的效果。根据调查,大多数高校学生反映目前高校德育内容空泛划一,德育目标一定程度上远离现实生活、脱离学生的身心发展实际,凸显“群体精神”忽视“个体意志”。
长期以来传统的德育模式简单地把德育过程等同于知识的传授、认知过程,较多地采用灌输式教学,注重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并以考试来强化结果,以统一的标准、要求和方法教育学生,把学生当成灌输的客体,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使学生只做到了简单的道德认知,很难培养他们的道德情感并形成道德信仰,以致于大学生的德育信念不足以外化、支持和指导其德育行为。加之德育的考核只注重理论知识,造成学生理论水平与实际思想道德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现象。以“学得好、考得好”作为德育发展的评价方法,不仅片面而且极不科学,根本考察不到学生内在的真实思想变化,不仅做不到“知行合一”,甚至存在为了获得高分数而考试作弊。此外,管理程序化,上级管理靠文件,学校管理靠经验,德育管理缺乏强有力的理论和技术支撑。
德育实施者在德育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其担负着把握时代脉搏、社会要求及分析各种社会影响,并对受教育者进行教育的任务。因此,教育者的自身素质对德育效果必然具有深刻影响。这必然要求教育者自身在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智能素质等方面应具备高于一般普通教师的综合素质及修养。教育者只有这三方面的素质协调发展,且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并辅以得当的方法,其所实施的德育才可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德育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德育教育者存在知识结构及业务技能上的缺陷,创新能力不强,缺乏管理学基础理论及心理学知识;少数教师的师德水准不高,社会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也影响到教育者本身,在职称评定、科研教学等压力下难以坚守情操,陷入学术造假、文凭造假甚至经济犯罪的泥沼中。教育者本身的消极腐败现象和违纪违法问题所产生的负向效应严重损害了教育的社会道德教化功能及引领作用,这种言行不一的“反向身教”对德育的实效的消解更难以估量。
德育是将自然人变成具有美德的社会人的途径及手段,但这并不意味着,德育在人的一生发展过程中都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德育的时机选择势必关系着德育成败的关键。
心理学家皮亚杰指出,道德的发展是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过程,实际上就是道德不断从他律向自律发展,也可说是他律道德逐渐减少和自律道德逐渐增加的过程。他律道德具有被动和盲从特性,外在因素是受教育者接受道德规范的主要动力因素,而外在因素能否对受教育者构成接受道德规范的动力取决于受教育者对外在因素的情感或情绪反应。当外在因素对受教育者产生动力作用即产生情感或情绪反应时,则是教育者对其进行德育的最佳时间。这个过程要避免进行道德的硬性灌输,而是采取引导方式通过讲故事等启发式方法使受教育者认识到道德规范及其必要性,也是品德形成过程中道德认知和道德情感形成的最佳时机。他律道德主要依靠受教育者自身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等因素自觉地认知道德价值与规范,形成道德信仰,进而规范道德行为。这个阶段的德育时机不再受外在因素影响,而是通过自我认识产生道德学习和道德需要动机,各种道德问题和矛盾使受教育者意识中理想的自我与现实的自我发生很大差距,因差距产生的困惑、不安从而引发道德学习,实现现实自我和理想自我的统一,产生道德学习动机。此时是教育者在其“浓厚兴趣和强烈求知”下进行德育的最佳时机。把握受教育者的需求是掌握德育时机的根本。
德育时机是由教育者的知识、经验等主观条件与受教育者已有的身心发展水平,及外部环境中能够对受教育者产生刺激作用的客观因素 (外部诱因)等客观条件,通过相互作用产生的。在受教育者现有的身心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外部诱因对受教育者产生刺激作用并引起受教育者的德育需求。伴随受教育者德育需求产生的情绪、情感、兴趣等非理性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德育需求起到放大作用。当个体的稳定人格未形成前,个体的心理包括品性都处于可塑性强的时期,这时无论对个体进行什么样的德育,从总体上看,一般都能取得较好地效果。当个体稳定人格形成之后,其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和个性特征均已形成,对于主体性已形成的个体而言,他们愿不愿意接受某种德育,愿意在多大程度上接受某种德育,从根本上说都取决于其根据自己的需要、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等因素所做出的选择而决定。因此,在个体稳定人格形成前开展德育效果最佳,往往是事半功倍。
通过对制约高校德育实效性的因素从外部环境、内部因素及时机选择三个变量因素进行了考察,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首先要大力改造德育环境,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高校德育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要对高校德育管理实践活动进行改革,使之在目标内容及方法手段和师资队伍等方面与德育相适应;最后要对德育的时机进行准确把握,这样德育教育才有可能收到理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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