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笑 黄志冰
(1.长沙师范学院 湖南·长沙 410100 2.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湖南·长沙 410004)
目前,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在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尤其是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加强幼儿教育,幼儿教育已形成一种热潮。 而很多双语幼儿园都以英语教学为金字招牌吸引了不少生源, 幼儿英语教育越来越受家长们的欢迎, 但对幼儿英语教育理论的研究滞后于实践。 因此,幼儿教育工作者正加强研究如何科学地、有效地进行幼儿英语教育。 在幼儿英语教育中,教育模式是教育的根本,是实现教育目标、提高教育效果的重要保证, 幼儿英语教育模式直接决定幼儿英语学习的成效。
语言习得关键期假说认为: 第二语言学习最敏感的年龄段在2-8 岁, 而第二语言纯正语音获得的关键期则在6 岁之前。 第二语言学习在关键期进行,非常有助于提高语言学习的成效。 作为幼儿教师,应该充分认识到语言习得关键期假说的重要性, 及时把握幼儿语言学习的关键期。 国内外对课堂第二语言教育展开了大量的研究,但多集中于中、小学,而对幼儿英语教育模式的系统研究几乎很少。 近年来,幼儿英语教育已逐步走出语言课程教学活动的模式,进行了幼儿英语新的教育模式的探讨,常见的教学方法:TPR 教学法,奥尔夫教学法,都能够有效地提高幼儿的英语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 至于具体应该使用哪种教学方法, 怎样实现教学资源的最大优化,却一直缺乏一种合理、有效又可以衡量的“评测标准”去测量。 同时,pro—drop 参数本身涉及的句法较简单, 较适宜解释幼儿期启蒙英语学习的特点与规律、衡量幼儿英语学习的效应。 因此,了解幼儿在汉语pro-drop 参数的基础上英语pro—drop 参数建立的情况,关注和测试幼儿在母语获得的基础上,第二语言学习呈现的特点、规律与效果,便显得格外有意义。
1991 年,乔姆斯基介绍了普遍语法:即普遍语法是由普遍语言的原则和参数理论(the Principles and Parameters Theory)构成,其“参数”包括方向参数、话题参数、隐含pro 参数等,直接反映了语言与语言之间的差异。 语言习得就是在后天经验中普遍语法原则参数建立的过程,即为各个参数赋值的过程。 参数的建立取决于所学语言的素材, 对任何语言来说参数值是通过语言经验加以确定的。 参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场”(setting);不同的语言会有不同的“场”(setting)。 以隐含pro 参数为例,句子是否省略主语代词根据不同的语言而定。 英语的陈述句必须有主语,如“He sings.”;但在汉语中有这种现象:“刚去过,在干活”原则和参数理论认为,在句子“Parla.”的深层结构中, 主语是存在的, 而在浅层结构中, 主语是以“零”(null)的形式而存在的,“零”的主语形式也可称为pro;pro 在表层结构中被隐含了。 如:汉语“刚去过,在干活。 ”的浅层结构为“pro 刚去过,pro 在干活”。 pro 一drop 参数又叫零主语参数、无主语参数,是普遍语法中一项有关陈述句中是否可省略主语的参数;pro 一drop 现象就是指在一个陈述句里, 主语可以删去。 从这一定义出发,英语的pro 一drop 参数值为负值,汉语的pro 一drop 参数值为正值。 幼儿的英语学习便涉及到在汉语pro 一drop 参数正值的基础上重新建立英语的pro 一drop 参数负值的过程。我们借用了普遍语法理论中被引用最多、 最重要的参数pro 一drop 参数, 对以下两种英语教育模式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
在当前的幼儿英语教学中, 常见的教学方法主要有:TPR 教学法,奥尔夫教学法。
TPR 教学法, 又称全身教学法 (Total Physical Response),产生于美国20 世纪60 年代,是美国加州圣约瑟大学心理学博士詹姆斯·阿尔士教授在对于语言习得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后提出的。 研究发现儿童的语言发展 (language development of children) 过程既是连续的, 又可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3 岁前是言语获得时期;第二阶段:3-6岁为完整口头语言发展的关键时期;第三阶段:7-18岁言语提高和完善的时期。 如果能够把握幼儿语言发展的三个阶段, 将能够帮助幼儿克服注意力易分散、学习能力差、持久性差等缺点,有效地帮助幼儿提高英语学习的注意力, 增强了幼儿英语学习的兴趣,让他们在快乐地模仿中,不知不觉习得了语言。TPR 教学法让幼儿通过全身的动作反应来学习英语,倡导一边进行身体动作,一边学习外语,让学习者通过身体动作来加强对外语学习的记忆, 其方法主要有直观教具教学法,英语字母教学法,绘画教学法,音乐律动教学法,游戏竞赛式教学法。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为联邦德国著名音乐家卡尔·奥尔夫(carl·orff1895—1982)所创建。 卡尔·奥尔夫通过研究发现:学生在学习中必须动脑、动手、动脚,全身心地感受和表现音乐。 因此他发明了一组很容易掌握的打击乐器。 同时,他还充分运用人体各部位可能发出的声音参与演奏, 让学生在课堂上在教师的引导下作音乐性的“动”,让他们不知不觉地接受着音高、节奏、听辨、协调统一等等综合音乐能力的训练。 这种综合能力的培养改变了传统的枯燥的教学方法,克服了幼儿学习能力差,英语学习过程中没有一定目的性等缺点, 有效地提高幼儿的英语学习兴趣,巩固幼儿对英语的理解。 其根据幼儿不同的英语学习的需要,为幼儿设置特有的节奏,通过节奏吸引幼儿的注意力, 让幼儿在一定的节奏中轻松学习英语。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倡导三大原则。即:第一:一切从儿童出发;第二:通过亲身实践,主动学习音乐;第三:培养学生的创造力。 奥尔夫教学法具有在玩中学,在动中学的特点,其应用可以体现在帮助幼儿学习英语单词、 英语句型和英语儿歌三个主要方面。
有学者研究得出结论: 浸入式英语教育模式更有利于幼儿英语的学习, 习得不仅是幼儿获得母语的重要方式, 也是幼儿学习第二语言的有效途径。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与TPR 教学法都属于浸入式教学法, 至于哪种教学法更加有助于幼儿学习英语是此部分的主要研究内容。
此部分以pro-drop 为主要理论, 从理论中的人称代词未脱落的有主句、语助词未脱落的有主句、人称代词脱落的无主句、正面迁移、单词和句型的输入量和输出量、学生兴趣这几个项目上,以两种教学方法教授bird,rabbit 的教案为研究内容,比较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和TPR 教学法。 此研究主要采取实验的方法,即等组单因素的实验,进行自变量—幼儿英语教育模式的控制,实验组采用TPR 英语教育模式,对照组采用奥尔夫英语教育模式,实验时间为五分钟,每班十人。
1.以TPR 教学法教授bird,rabbit 的参考教案:
(1)通过肢体表演出B\R 不同的字母形态,教师引导幼儿用肢体变字母。
(2) 教师边做出飞翔的动作边说Fly like a bird,教师边跳边说Jump like a rabbit.
(3)Follow me.
2.以奥尔夫教学法教授bird,rabbit 的参考教案:
学生跟着教师一起手指律动
Five little birds
Five Little Birds
Five little trees in a row.
Come and build your nests in the trees,
We will rock you to and fro.
Five Rabbits
Five Rabbits.
Five Rabbits were hiding.
In the woods one day,
1-2-3-4-5 jumped out,
and then they ran away.
比较内容教学方法人称代词未脱落的有主句数量TPR 教学法奥尔夫教学法0 3语助词未脱落的有主句数量3 6人称代词脱落的无主句数量3 2母语对第二语是否有正面迁移是 是单词的输入量8 38句型的输入量3 8单词的输出量2 30句型的输出量2 8学生感兴趣的人数比例90%60%
从比较研究中, 我们发现了幼儿英语学习的特点及影响因素:1.幼儿在英语学习中充分显示出第二语言学习的潜在能力,并具有学习的主动性;2.母语的正面迁移是客观存在;3.两种教学方法都能提高幼儿英语学习的兴趣, 由于TPR 教学法涉及到全身动作,感兴趣的学生数量更多;4.从人称代词未脱落的有主语数量、语助词未脱落的有主句数量、人称代词脱落的无主句数量、 单词和句型的输入量对奥尔夫和TPR 教学法进行比较, 我们发现奥尔夫教学法对于知识(包括句型和数量)的输入更多;5.从句型和单词的输出量可以看出, 运用奥尔夫教学法进行课堂教学,幼儿所掌握的知识更多。
本文在原则和参数理论的框架下,以隐含pro 参数为例证, 发现母语会对第二语言习得产生不同的影响,或促进外语习得,或干扰外语习得;根据普遍语法,我们发现:第二语言学习者的语言知识是不够完整的,绝大多数人无法达到相当于母语的水平;第二语言学习者最终达到的语言水平不同, 他们的学习方法也不同。(蒋祖康,1999:114)语言输入是影响第二语言学习效果的重要外部环境因素, 动机是影响第二语言学习效果的重要内在情感因素。 两种教学方法各有千秋,从激发学生兴趣的角度看,TPR 教学法能非常有效的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 从掌握知识点的角度看,奥尔夫教学法略胜一筹。 因此,教师应根据教学目的的不同选择适合自己和幼儿的教学方法。
[1]常笑.三种幼儿英语教学方法的比较分析.赤峰学院学报[J].2011(11).
[2]迟燕杰.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在学前教育音乐课程中实施的可行性研究.[J]. 呼伦贝尔学院教育科学学院.2009(1).
[3]董立.从汉英无主句看pro-drop 参数:——对乔姆斯基语言类型划分的一点再思考.山东师大外国语学院学报.[J].2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