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警察职业教育的理性思考

2013-06-26 01:18柴玮
科学导报·学术论坛 2013年4期
关键词:警察职业教育培训

柴玮

【关键词】在警察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下,对从事警察职业教育的警察院校及其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立足于警察职业教育的特点、立足于社会发展对警务活动提出的新要求,探索科学的教育制度、探寻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突出学员实践能力培养是警察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关键词】职业教育;警察;培训

警官职业学院,承担着培养未来警务人员的重任。警察职业教育既具有职业教育的共性,又有鲜明的自身特色。由于培养目标、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育功能等方面的变化,习惯于学历教育的警察院校正面临着来自公安实践和行业教育的极大挑战。为了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对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培养高素质、高能力的警务人员,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公安院校正在寻找自身定位和教育工作的切入点,努力摆脱警察职业教育的被动局面。在原有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对象和招录体制改革培养对象并存的情况下,如何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为目标,把职业理念培养、专业能力教育和警务技能训练贯彻培养全过程,形成“教、学、练、战”一体化、警察职业特色鲜明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是每个警察职业院校教育工作者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警察职业教育的特点

职业教育分为专业性职业与事务性职业。专业性职业的从业人员须具有相当专门的理论修养与实践能力,而不具备这种修养与能力的人便难以胜任职务;事务性职业是较为通用的职业,警察作为国家刑事执法和治安行政管理的专门力量,其职业当属专业性职业。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日趋严峻,对警察职业素质的要求也会越来越全面、越来越高。所以,警察职业教育应该是一种高层次、专业性的职业教育,它既应该涵盖旨在提高学生理论素质、洞察能力和分析能力的专业知识教育,又应该包括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职业训练。警察职业教育中不论是专业知识教育,还是职业技能训练都应该紧紧围绕警察岗位的核心能力来进行。警察岗位核心能力,是指各级各类岗位的人民警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岗位要求,在日常警务活动中,为有效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所必备的最主要、最基本、最常用、最实用、最重要的业务知识和必要能力。警察岗位所需要的核心能力具体包括警察职业价值观、业务知识技能和岗位胜任力等三方面:职业价值观,指从事公安工作所需要的警察职业道德感、责任感、正义感、自律感和执法意识、执法理念等;业务知识和技能,指执行具体警务工作必需的实用知识、技能和智慧性能力;岗位胜任力,包含的不只是获得业务知识与技能,还有其他基本特质:思想、感情、心态、思维模式、个人形象及其他特质。

二、我国警察职业教育的现状

(一)缺乏科学安排与统筹规划

我国的警察职业教育,在近年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多数警察也受到了分期、分类、分批的轮训,警察短期培训的规模已经形成,类型也比较齐全。但是由于缺乏科学地安排与统筹规划,成为制约我国警察职业教育发展的桎梏。由于职业教育培训任务多数由公安院校完成,而院校教育存在着格式化教学模式,教材老化、培训方法“大锅饭”,对公安工作需要的特殊专业思维、实战训练、心理训练、体能测试、警务技能训练、防暴训练、群众工作能力训练等科目相对缺乏。多警种的统一培训,无法有针对性地根据各警种的特点制定不同的培训质量目标,进行相应的课程设置,采用恰当的管理方法,实现警力效能和培训效果的最大化。导致学与用、练与战相脱节。

(二)偏离职业教育特点,重知识轻能力技能

职业教育的最大特点是传授从事特定职业的必备知识和培养实用技能,并不需要过度追求知识的广博和深度。而现行的警察教育偏重理论灌输,轻视实战训练。几乎所有课程都一律从概念人手,知识结构雷同,结论单一,学生没有讨论质疑的余地,考试的内容以记忆性的知识为主,知识老化现象突出,新知识、新观点、新信息进入教材的过程缓慢,案例教学、情景模拟教学基本上处于“点缀”状态。学生成了知识的被动接受者,工作实践中最为常用的技能只是在课堂上浮光掠影地闪现。加之我国警察院校的基础设施较差,尤其是专业技能的训练设施的严重缺乏,影响了警察职业教育的质量。

(三)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不高

目前,我国警察院校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不高,不论是与国外警察院校还是与国内普通高校相比,差距是明显的。具体表现在两方面:第一,缺乏高素质教师,能文不能武。第二,教师实战经验匮乏。警务类专业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专业,作为该专业的教师也应该是一名实战经验丰富的行家里手。而目前警察院校多数教师毕业后即直接任教,“从学校到学校”,缺乏实践经验,未有过警察岗位工作的背景或经历,其警察业务知识完全来源于书本。因此,我国警察院校缺乏理论与实战俱佳的“双师”型教师。

(四)课程开设未能突出特色化

我国警察院校大都开设五类课程:公共课、文化基础课、法律课、专业课和专业技能课。但我国警察教育培训存在着如下不足:一是理论课所占比重过大。公共基础理论课和专业基础理论课的比例过大,专业课、专业方向课和专业选修课中还包含大量的理论课;二是实习和技能训练期太短。在警察院校2~4年学制期中,实习时间约占4,2%~12,5%;一年内的训练均没有实习。三是教学方法革新力度不够。重课堂教学、轻实战技能训练,教学内容与公安实际工作相脱节的情况严重。

三、完善我国警察职业教育的思考

警察职业教育必须以培养学员实践能力为目的,注重教学训练方法的创新。

(一)教学内容突出实战案例

警察职业是一种典型的处理社会各种复杂性问题的工作,需要社会层面的复杂性科学的依托,而警察实战案例研究与教学既是运用社会、技术及其它相关领域的复杂性科学认识社会各种复杂问题的必要环节,也是处理社会各种复杂问题的有力工具。使用实战案例教学训练方法,就是要从警察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挑战性特点以及对警察在政治、社会、技术、信息等领域的能力要求上,选择、设计和编写案例,按照不同警种、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要求,组织和开展各类案例研究与教学,形成“教、学、用”一体化的案例教学长效机制。在教学案例和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应使用“校局联动”的模式确定内容,实践单位在警察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和内容更新等方面具有发言权,他们最清楚实践部门对学员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具体要求,院校要积极与实践单位联合,建立学校和单位的合作开发设置课程的制度,让工作经验丰富的警察在课程编制过程中发挥作用。同时教师要开展经常性的社会调研,对课程内容不断进行吐故纳新,在调研的基础上,对获取的案例进行分类整理、科学分析和可行性论证,适时地对课程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只有这样才能使课程内容成为与时俱进的有源头的活水,始终充满时代气息。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首先,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教师的标准,打造具有较高理论知识水平、较强科学研究能力、过硬教学素质的师资队伍。诚然,加强教师的实践能力培养,是增强职业教育发展能力的明确目标。但是,对于当前的警察职业教育而言,由于其教学对象及任务的特殊性,在打造合格师资队伍的实践中,不能因为强调实战能力而“淡化”对高校教师特质的追求。

其次,使教师深入公安基层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切实有效地提高教师的公安实战能力、深化其对公安工作的认识、帮助其开展紧密结合公安工作的教学科研。教学期间让教师回校授课,无课时则到实战单位工作、调研。让教师既参与执法办案,积累实践经验,又加强理论研究和课堂教学。

最后,在现有教师队伍不断优化的同时,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官队伍,使师资队伍多元化,更好地适应警察职业教育的特点。从警务部门中选聘兼职教官在英国、法国、美国等国的警察教育中是极为普遍的,它们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我们在选聘兼职教官的时候,既要考虑到具备丰富警务实战经验这一基本条件,又要考虑到所选人员应该具备相应的教学素质。强调兼职教官队伍的相对稳定,目的在于养成他们的教学意识,培养他们的教学能力,使他们在从事警务工作的时候能够有倾向性地分析思考问题,从而更有效地开展教学进行一个星期的教学训练。

(三)注重隐性课程的作用

隐性课程是指体现在校园的精神、观念、信仰诸方面所构成的文化。隐性课程不靠有意识的“言传”培育人,而是靠无意识的“身教”感染人,是显性课程的拓展与延伸,对学员的知识、情感、信念、意志、行为和价值观诸方面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积极向上的隐性课程有利于培养学员的积极意识和进取心,有利于培养学员的乐于和善于与人合作的团队精神,有利于提高学员在社会交往中的沟通能力,有利于提高学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警察职业院校既要重视显性课程对学员求知方面产生的效果,也要重视隐性课程对学员心理方面产生的影响。

总之,中国警察职业教育的体制与模式必须重新定位,大胆改革,在保持自己优良传统的前提下,积极借鉴国外的有效经验和成功作法,促进我国警察教育培训事业健康、快速、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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