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剑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全面复苏,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迅速,职业院校无论是在数量、层次还是类型上日趋丰富多样,并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结构体系。职业教育体系是职业教育研究中较为宏观的问题,主要涉及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在数量、层次、类型、地域等方面的结构特征及其形成演变规律和优化发展问题,研究可为职业教育主管部门的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的体系问题逐渐受到重视。早在80年代初,马尧炯[1]在分析苏州市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后,提出应按照学校结构、人才结构和经济结构相适应的原则,调整中等职业教育,使其和初、高中教育相衔接。随后,吴福生[2]呼吁应借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努力建立我国的职业教育体系。90年代以后,关于职业教育体系建构问题的探讨日渐增多。不少学者就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形成与演进[3]、历史基础和发展趋势[4]、相应的举措[5]以及国外先进国家的经验[6]和本土化等问题[7]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随着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出台,学术界掀起了一股关于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问题讨论的热潮[8,9]。然而,随着我国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的日趋多样化,兴办职业教育的主体都有哪些?这些办学主体的结构特征如何?是否适应我国职业教育的未来发展趋势?对于这些问题的科学回答,有助于从宏观上了解和解决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范畴上来说,职业教育办学体系属于职业教育体系的研究范围,侧重于研究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的体系结构问题,也即由不同办学主体兴办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在数量、类型、层次以及时间和空间上的数量比例特征。职业教育办学体系的结构调整事关职业教育发展的宏观格局和发展方向,已经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方面。为了理清我国学术界关于职业教育办学体系问题的研究状况,笔者以“职业教育”+“办学体系”作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上检索了我国学术界关于职业教育办学体系结构研究方面的成果和文献。检索表明,虽然我国学者关于职业教育体系方面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但针对办学体系从办学主体角度开展的研究非常有限。当前关于职业教育办学体系的研究主要侧重于探讨职业教育体系结构的开放性和办学主体的多元化。一些学者认为,从整个职业教育的发展来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能仅仅理解为只是数量的扩张,更应完善职业教育的层次体系,除了初职、中职和大专层次外,还应有高职本科以及应用性硕士、博士等更高的层次,同时还应在职业教育和普通学历教育之间架设桥梁,形成一个层次齐全、横向贯通的开放式职业教育体系[10,11]。在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方面,一些学者指出,我国正处于一个经济基础相对薄弱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国家的财力相当有限,单靠政府投入发展职业教育不能适应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应实行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互补充的投资办学体系。为此,应调动企业(行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过捐资助学、兴资办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职业教育的需求[12]。
总体来看,关于我国职业教育办学体系问题的研究还比较薄弱。就全国而言,职业教育的办学体系在主体构成、层次类型、行业门类以及区域差异等方面有何特征?这些结构特征与我国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否协调?如何优化我国职业教育的办学体系以更好地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并提高我国职业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对于这些问题,相关的研究还比较薄弱,需要学术界加强研究,以为职业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至今,由政府出资办学的单一办学局面已经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由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已经成为我国职业教育事业中的一支生力军。在我国,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各级政府主导的多元化职业教育办学格局初步形成。
目前,我国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的投资办学主体十分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中央部委办学、教育主管部门办学、地方政府办学、行业企业办学、集体办学以及政企合作办学等。总体而言,我国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国家财政拨款作为办学经费的公办或官办职业院校,另一类是由国家财政拨款以外的各类社会力量兴办的民办职业院校。虽然我国的职业教育在行业门类上五花八门,但在形式上主要有两类,即以正规学历教育为主的职业院校和非学历教育的职业培训机构。本文主要从办学主体的角度分析这两类职业教育机构的结构特征。
各类职业院校是我国职业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我国经济社会系统培养一线技能人才的重任,学制大多为2至3年。为了全面了解我国不同层次职业院校办学主体的结构特征,我们收集和整理了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10)上的相关数据,从学校的数量、教职工数、专任教师数和在校学生数等方面分析当前我国官办和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概况和结构特征(见表1)。
表1 我国不同层次职业院校办学主体概况
虽然近几年职业教育发展较为迅速,民办职业院校数量较快增长,但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兴办的职业院校依然是我国职业教育的主体。从性质来看,虽然高职高专和独立学院在办学上均有较强的职业导向性,但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是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主力。为了统计分析的方便,这里我们以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为对象分析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结构。2010年,我国共有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1246所,其中,民办高职高专院校351所,约占总数的28%。官办高职院校在教职工数、专任教师数以及在校学生数方面的优势更加明显。2010年,官办高职院校教职工总数为429632人,民办的仅为173569人,约为官办高职院校教职工总数的40%。其中,官办高职院校的专任教师约有29万人,占高职院校专任教师总数的73%。官办高职院校不但在数量上多于民办院校,其办学规模也远胜于民办院校。2010年我国官办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在校生总数约750万人,民办院校的在校生约217万人,仅为官办高职院校的29%。就校均水平来看,官办高职院校的教职工数、专任教师数和在校学生数分别为480人、329人和8378人,民办高职院校分别为495人、313人和6164人,与官办民办高职院校在平均办学规模上尚存在一定差距。
与高等职业教育相比,民办和官办中等职业教育的差距显得更加突出。统计表明,2010年全国有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以及技工学校等各级各类中职院校13872所,其中民办中等院校3123所,仅为官办中等职业院校的29%。与高等职业教育相比,我国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力量还很弱小,2010年全国民办中等职业院校的教职工数、专任教师数和在校学生数分别为165634人、103449人和3069943人,校均教职工数、专任教师和在校学生数分别为53人、33人和983人,而同期的官办中等职业院校分别为1057265人、768047人和19315057人,分别是民办中等职业院校的6.4、7.4和6.3倍,校均教职工数、专任教师和在校学生数分别为98人、71人和1797人,明显高于民办中职院校。在初等职业教育层次上,统计表明,2010年全国共有初等职业学校 (主要为职业初中)67所,教职工数2187人,其中专任教师1975人,在校学生34200人,这些职业初中绝大多数是政府出资兴办的,社会办学力量几乎完全没有参与其中。
除了各级各类能给学生提供系统职业教育的院校以外,那些专门提供某类知识和技能的短期培训机构也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培训机构具有规模小、培训时间短、培训内容灵活多样、办学成本低等特征。据统计,2010年我国共有各类职业技术培训机构近13万所,教学班 (点)532983个,注册学生49250045人,教职工473108人,其中专任教师242299人,从校外聘请的兼职教师323258人(见表2)。这些培训机构有的依托职业院校,有的独立办学。总体来看,政府和集体举办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占绝大多数,个体民办的培训机构还很弱小。
从类型上来看,我国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为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提供培训服务的职工技术培训学校(机构),另一类是针对农村地区的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学校)。除此以外,还有不少其他性质的培训机构。这种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和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密切相关。从办学主体来看,我国职业技术培训机构主要有三种类型,其办学主体一是政府部门(包括县乡层次的教育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二是集体(主要是村集体),三是社会个人。
2010年,我国有各种职工技术培训学校 (机构)2543所,教学班(点)39315个。这些培训机构的注册学生达308万多人,专任教师46924人。其中,教育部门和集体办的有904所,其他政府部门办的有736所,个体民办的有903所。受办学经费和实力的制约,民办的培训机构规模普遍较小。在学校规模上,政府部门与企事业单位集体办的培训机构的注册学生和专任教师分别为1710人和16人,而民办培训机构仅分别为307人和6人。为农村地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学校和机构是我国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的主要成分,2010年各种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学校(机构)有106689所,占全国总数的82.4%。注册学生达3424万多人,专任教师91966人。其中,教育部门和农村集体兴办的占了绝大多数,约有104394所。由于培训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农村地区的居民,乡镇和村集体举办的培训机构在数量上占有明显的优势。2010年共有约80%共102677所农村成人文化培训机构由乡镇和农村集体举办,共有注册学生3059万人。其他政府部门举办的约1926所,注册学生73万多人。数据表明,农村文化技能培训对社会个人的吸引力不强,比重也很小。2010年全国仅有369所个体民办的农村成人文化培训学校 (机构),约占该项总数的0.35%,注册学生仅86394人。除了这两类培训机构外,还有不少其他性质的培训机构,约有20215所。如前所述,针对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农村居民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主要由政府和集体举办,毕竟门类有限,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培训需求,因而除了这两大类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机构外,不少个体针对培训市场的需要投资兴办了不少职业技能学校。总体来看,在全国近13万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中,民办性质的累积约18341所,约占总数的14.2%,注册学生数约930万,占总数的18.88%。
表2 我国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基本情况
总体来看,我国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结构具有以下特征。首先,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和经济成分的多元化,以及国家对社会力量参与兴办职业教育的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教育逐步兴起,已成长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办学力量,并初步形成了由官办和民办构成的二元办学体系。其次,虽然完全由国家财政拨款办学的职业教育单一办学局面被打破,多元化办学的格局正在形成,职业教育的办学形式也日趋多样化,但民办职业教育在各种层次上都还显得比较弱小甚至缺失。民办中等职业院校在学校数量上远多于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但在校均办学规模和在所在层次职业教育中的比重都远小于民办高职院校。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民办职业院校办学经费有限,仅靠个人捐资和收取的学费难以扩大办学规模和影响,另一方面与国家和社会对民办职业教育的认可或支持力度不够有关。第三,从初等职业教育到高等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在官、民二元办学体系中的比重显现出上升和提高的特征。就学校数而言,民办职业院校的比重从低到高分别为0、0.23和0.42。这说明高等职业教育对社会办学力量的吸引力最大,中等职业教育次之。相比中、初层面的职业教育而言,民办职业院校在高等职业教育上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会。在我国,在高中后阶段教育上,社会力量参与兴办高等教育,能为那些在高考中落选的学生提供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从而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相比之下,受唯学历是举的社会风气影响,中、初等职业教育对学生的吸引力不够,也难以激发社会力量的办学兴趣。
[1]马尧炯.建立起职业教育体系[J].人民教育,1983(07):10-11.
[2]吴福生.努力建立我国的职业教育体系[J].瞭望周刊,1985(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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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蒋旋新.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定位与发展研究[J].成人教育,2011(10):14-18.
[9]欧阳河.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建设[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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