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贞
摘要:语文教育是学校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和重要途径。由于对中小学语文教育性质理解的偏差存在强烈的功利化倾向,忽略了语文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应有作用。强调语文教育的整体价值,才是我们正确对待语文教育价值取向的基本态度,在语文教学实践中应该充分尊重学生和全面依靠学生。
关键词:中小学 语文教育 审美教育
语文教育是语文和教育的统一体,对此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就曾表示:“语文教育首先是人的教育。”由此可见,中小学语文教育首先是一种普通学校的教育,而不仅仅是应试的教育。
一、当前中小学语文教育存在的误区
对于语文教育价值取向理解的偏差,导致语文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一种“异化”的现象。这种异化现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语文教育的专业化倾向。即中小学语文教育没有很好地突出面向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教育的特点,从而造成中小学语文教育在实践中变成了功利化的语文教育;另一个是语文教育的忽略倾向。《语文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语文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虽然人们认可语文教育在审美教育中的地位。但是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中小学语文教育还是面临一些困境,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语文课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当今社会,文学的地位不断下降,作为审美教育中不可或缺的语文教育得不到更多关注的目光。
(二)语文教育存在着强烈的功利化倾向
很多家长逼迫孩子学习语文,不是真正出于孩子的兴趣。而是为了作为升学考试的“敲门砖”,以应对高考等升学考试。对语文教育的意识存在功利化倾向。此外,我国的基础语文教育还存在只关注语文课程的外在价值。而忽视语文课程的内在审美价值:只注重语文知识技能的传授与训练,而忽视学生语文兴趣爱好的培养等误区,导致了在语文教育教学实践中.语文课程审美性等功能的严重丧失。
二、我国中小学语文教育实践的定位方向
基于对语文教育性质的正确理解,我们就会发现,争论语文教育到底是倾向于内在审美价值还是外在实用价值这个问题是没有必要的。因为真正完整的语文教育是必须二者兼顾的,偏袒一端,都难免偏颇,只有在不同的语文教育价值取向的观点中求取平衡。变非此即彼的单级思维为兼容并蓄的多极思维,强调语文教育的整体价值,才是我们对待语文教育价值取向的正确态度。
(一)语文教育应是育人教育
语文教育的育人目的是通过美育的方式实现的,因此,语文教育的全部过程应是一种自觉的审美过程,应贯穿着所有的审美因素,并应以美感的发生为根本内容。这样,在长期的、多次的美感发生和发展中,语文教育才会影响学生的情感状态和意向。对于语文教师来说.最重要的工作是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地培养学生的美感。对于中小学生来说,语文教育的魅力并不在于知识、技能的传授。而是表现在启迪、激励、唤醒、感染和净化等效应上。
(二)语文教育应是审美教育
语文教育的氛围具有审美因素,教师与学生的情感投入,教师富有感情色彩的朗诵、以及丰富的表情与动作的感染,可以营造特定的气氛和情调。语文教育的课堂安排也具有审美因素,通过名家欣赏、分析及评议等语文实践活动,可以加深对有关语文要素及其所表达情感的体验,激起情感共鸣并引发学生的思考
可见,语文教育包含着丰富的审美因素,这就为语文教育中的审美教育提供了存在的条件。也使审美教育在语文教育中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语文课程应该是学校实施美育的基本园地,通过美向德、智、体等诸多方面发挥渗透和影响作用。
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语文教育的价值不仅是多元的,而且这些价值通常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往往相互交融,不可分割。不论是缺失了内在审美价值的语文教育,还是缺失了外在实用价值的语文教育,都不是完整的语文教育,也都不是真正的语文教育。强调语文教育的整体价值,才是我们正确对待语文教育价值取向的基本态度。
因此,从育人和美育的角度来看,我们应当摒弃将语文教育作为升学“敲门砖”的做法,摒弃“精英教育”的运行模式。摒弃把语文知识技能作为语文课程首要目标的做法。而应当强调通过亲身参与语文活动来加强语文体验,强调通过创造性的教学来开发学生语文潜能,强调教学必须以激发语文兴趣与培养良好态度为基点并视之为学生在语文方面可持续发展的决定因素。因此,尽可能充分地发挥语文教育的辅德、益智和健体价值,无论是对整个学校教育还是对语文教育本身都是很有必要的。不过,仅仅以语文教育的外在实用价值来证明语文教育存在的必要性显然有失根本原则。把语文教育完全纳入到德育、智育的轨道来实施,使语文教育德育化、智育化将是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的。
三、发挥语文教育价值的实践措施
(一)充分尊重学生
“对学生的尊重。是生本教育的本质和基本原则,其关键是从内部和外部了解学生。从内部了解学生,是使我们认识学生可以被尊重的理由;从外部了解学生,是使我们了解学生所处的地位,认识学生必须被尊重的原理。”
儿童是天生的学习者.尊重儿童的独立性就是保护了儿童获得最大发展的可能性。
中小学语文教学要充分尊重学生的生存和发展权利,承认和维护学生在语文方面的个性差异,为学生在语文方面的学习和自由发展创造宽松的时空环境。语文教学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在语文学习方面的自尊心与自信心。欣赏学生在语文鉴赏和表现方面的才能,真正地把学习语文的欢愉带给每一个学生。中小学语文教学要为每个学生的成长发展提供平等的机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面向全体学生和尊重每个学生。在教学中,充分认识和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对语文水平不高的学生常常给予欣赏和鼓励。
(二)积极引导学生
语文课在中小学教学中是活动性、实践性最强的课程之一。新修定的语文教学大纲明确要求在语文教育中应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语文实践,鼓励学生对所听语文有独立的感受和见解,并勇于表述自己的体验。中小学语文教学不应该理性化、学术化。而应该在一定程度上让语文生活化。让学生在参与丰富多彩的语文活动中,愉悦地掌握基本的语文文化知识和技能,获得愉悦的审美体验,增强进一步学习语文的兴趣和信心,让快乐伴随终身。
作为教育者,应为学生营造宽松良好的学习环境氛围,激活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改变原来的从教师的主观感受出发,以一成不变的素材为主要内容,不注重培养学生创造能力等诸多弊端。在实施语文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不只限于课堂还要体现在课外、校外,让学生走出教室、走进生活,去探究自然、探究人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自己喜欢的语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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