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
摘 要:根据调查,集贸市场和超市的各种收费是农副产品终端销售价格上涨的重要推动因素,其中,超市商品在进价基础上要加价15%~40%卖给消费者。由于“渠道为王”,集贸市场、超市处于强势地位,许多供货商和经营商户不得不接受名目繁多而又缺乏规范的各种收费。
关 键 词:农副产品价格;流通费用;影响
中图分类号: F30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3)06-0063-02
为了解流通环节对农副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影响,2012年笔者在物价管理相关人员的协助下对河北省77个超市和90个集贸市场的进场费、摊位费等各种费用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除去物流成本,集贸市场和超市的各种收费是农副产品终端销售价格上涨的重要推动者。
一、 集贸市场和超市对销售农副产品的收费项目
1. 超市收费种类。被调查的77家超市,向商户的收费有:进场费、合同续签费、销售收入扣点费、条码费、节庆费、老店翻新费、新店开办费、促销人员上岗培训费、促销人员一次性押金、促销人员管理费、上岗证、海报费、工装租赁费、秤费、秤纸费,以及从超市购买各种包装袋,贵宾卡、会员卡中的优惠费等。
2. 集贸市场收费种类。调查了解的90家集贸市场中,蔬菜批发摊位费依蔬菜的品种、运输车型吨位、摊位位置等因素的不同收费标准不同;其他农贸市场摊位分为露天和门脸房,其收费标准依不同的商品、不同的位置、不同的销售面积,收取标准不等的摊位费。主要收费项目有:摊位费、车辆进场费、卫生费等。
二、 集贸市场和超市收费对农副产品价格的影响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 超市的收费水平高于农贸市场收费;市区农贸市场收费水平高于郊区;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收费水平高于蔬菜批发市场。
1. 超市收费对农副产品价格的影响。 调查的基本情况是:(1)一种商品进入超市,销售方需一次性向供货商收取1000~20 000元不等的进场费。(2)一种商品进入超市,销售方将其输入微机管理(即确立此商品的识别码),一次性向供货商收取50~100元的条码费。(3) 供货商为推销商品,派促销员进入超市宣传、 推销产品, 销售方要一次性向供货商收取40~100元的促销员培训费, 每月50元左右的管理费用。(4)对于每一种商品供货商每年都要与销售商签订一次合同,并缴纳合同续签费,此费用呈年年上涨态势。(5)遇有店庆、节假日,销售商都要向供货商收取节庆费, 额度为当月销售额的2%~3%,有的超市每个节日固定收2000多元。(6) 向供货商收取贵宾卡、会员卡中的优惠费、水电费、信息费等费用。(7)根据经营规模、经营状况等因素,按销售额收取3%~15%的销售收入扣点费(不含税)。综合上述各种收费,在调查的77家超市中,超市收费占超市商户经营利润的20%~50%, 超市商品在进价基础上要加价15%~40%卖给消费者。
2. 集贸市场收费对农副产品价格的影响。 从调查的情况看,市区农贸市场摊位费约占摊主纯收入的10%左右,分摊到蔬菜价格中每斤0.2~0.5元;分摊到猪肉价格中每公斤0.4~0.7元; 分摊到鸡蛋价格中每斤0.15~0.2元。农贸批发市场摊位费约占摊主纯收入的1%~3%。
由上可见,集贸市场和超市收费是影响农副产品价格的重要因素,特别是超市收费对农副产品价格的影响巨大。由于“渠道为王”,集贸市场、超市处于强势地位,许多供货商和经营商户不得不接受名目繁多而又缺乏规范的各种收费,为了转嫁成本压力,只得提高产品价格,将其成本上升费用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发展的速度加快,尽管政府对市区农贸市场的投资建设也在加大加快,但农贸市场的建设数量、速度与城市人口增长的数量、速度相比仍然滞后。从调查情况看,近几年来新建的农贸市场中大部分由开发商建设,还有部分农贸市场虽然是政府建设,但由个人承包经营,开发商和市场经营者为获取较高的利润,逐年或随意提高摊位费标准;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城市周边蔬菜等农副产品种植面积、本地产品供应量逐年减少,只能靠外地产品弥补,运输成本上升,造成农副产品价格提高。
2. 超市大多为商业企业, 其盈利模式主要是收取场地出租费或参与分成供货商和超市商户的利润。 而场地出租费一直由超市自定且标准随意性较大,基本上将超市自己的经营成本全部转嫁给供应商和超市商户。近几年,由于超市同业化竞争加剧,为宣传和提高超市知名度,聚拢人气,除向供应商和商户收取固定的场地出租费以外,超市还经常在节假日搞促销、庆典等活动,强迫供应商和商户提供赞助,要求供应商和商户年终返利等。这些都加大了供应商和商户的经营成本,导致商品价格的提高。
3. 虽然目前各大超市和集贸市场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不尽相同,但超市和集贸市场的管理方相对于经营者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都是由超市和集贸市场的管理方单方面决定,经营者根本没有话语权,这不但不符合市场经济平等、公开的交易原则,同时也产生了许多不合理收费和矛盾纠纷。
4. 集贸市场和超市繁多的收费项目和繁重的收费不仅挤压经营者、供货商或厂家应有的利润,还转嫁了集贸市场和超市的销售风险,容易使经营者、供货商或厂家为谋求利益,而在产品的质量、重量、售后服务上做手脚,商品质量安全很难得到保证,缺斤短两现象也时有发生。
四、规范超市、集贸市场收费的对策及建议
1. 作为公益事业的集贸市场, 集贸市场摊位费不仅直接影响到城乡居民的生活, 也影响着物价的稳定。为此,各级政府要把集贸市场建设提高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在集贸市场建设上,做到有规划、有投资、有管理。如在规划居民小区建设时,要根据人口多少提前规划出建设集贸市场用地, 像小区配建幼儿园和卫生院一样, 用城市建设规划规定下来,同时做到投资到位,确保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的建立。
2. 各级政府要继续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 严格实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在城市近郊兴建大型、标准化、专业化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保证本地产农副产品供应量占当地市场需求量的一定比例, 在帮助和协调做好农超对接工作的同时, 增加市区直销网点数量,扩大销售规模,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成本。
3.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在集贸市场、 超市和经营商户之间搭建一个平等的谈判协商平台, 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制定共同遵守的规则, 让双方可以进行双向选择,协商议定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4. 落实国家各项价格、收费优惠政策。为减轻经营者负担、平抑物价,国家对鲜活农产品运输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出台了优惠政策,如:电价按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执行,水价按非居民用水价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免收通行费的“绿色通道”政策。要把上述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5. 通过政府财政补贴和价格监管,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等相关收费。(1)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适时提醒、告诫,倡导各集贸市场、超市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稳定和降低摊位费和进场费,鼓励超市运用规模采购、现代物流、现代信息技术降低经营成本。(2)对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各项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3)对超市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考虑超市品牌、规模等实际情况,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从根本上解决超市收费过多、过滥的问题。(4)实行农贸市场收费分类管理,从低制定收费标准。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的农贸市场摊位费标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摊位费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当地经济运行情况、物价水平变化情况及对市场的影响等因素。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农贸市场摊位费标准,由市场开办者根据市场建设或承包费用、设备折旧、人员工资及保险、物业管理、公摊水电费等有关费用及上缴税金和合理利润等确定。价格主管部门要对此实行备案管理,对摊位费标准过高的,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采取引导、劝诫、公布参考收费标准、公开曝光等多种手段,推动降低收费标准;必要时对农贸市场的建设运营成本和收费情况进行调查, 并公开成本情况。(5)严格限制收费调整的频率及幅度。农贸市场和超市向经营商户收费应当与经营户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收费标准、摊位面积、租赁期限、相关费用及缴纳方式等内容。 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标准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严禁市场开办者利用市场强势地位,随意调整收费标准。应限定收费标准调整的时间间隔和幅度,如原则上间隔应不少于1年,幅度应不超过成本费用变动幅度。
6. 集贸市场、超市的建设和收费监管工作十分繁杂,不仅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也牵涉到社会稳定。为把此项工作做好做实,取得好的成效,各级政府应成立有多个职能部门参加的治理领导小组,齐抓共管。
(责任编辑:龙会芳;校对: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