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挽救电视节目泛娱乐化的趋势?

2013-04-29 06:17张雪明
散文百家·教育百家 2013年6期
关键词:体制改革

张雪明

【摘要】电视节目的娱乐化现象在当代社会生活中愈演愈烈,随着娱乐化的影响不断加深,一系列措施随之展开:对电视节目内容进行调整,从体制上进行改革,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电视台,政府加强对电视传媒的行业监管,导正娱乐发展方向,电视媒介工作者应该严格自律,勇敢地承担责任。

【关键词】节目调整;体制改革;政府监督

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提出了“泛娱乐化”,指出电视媒体以其强大的娱乐功能成为泛娱乐化的最佳载体。面对娱乐化的大潮,我国媒体娱乐化的现象愈演愈烈。娱乐化的发展带来了文化庸俗化和文化霸权的危机。2011年广电总局下发“限娱令”,对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提出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限娱令”对发展中的娱乐化倾向排带来了挑战,但同时又是电视台加速转型的机会。在新的形势下,各方力量应该如何采取措施,避免“娱乐至上”的发展?

“限娱令”对电视节目编排带来了挑战,但同时又是电视诸多节目加速转型的机会。无可否认,它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起到了净化电视娱乐泛滥影响的作用。除了电视娱乐对自身的行为进行衡量约束,也需要外界的力量进行有效,科学的规划。

(一)对电视节目内容进行调整

1、打造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创新的娱乐精品

目前,电视传媒的泛娱乐化虽然扰乱了电视传媒的发展步伐,但不得不承认的是电视传媒娱乐时代的到来。目前的电视传媒追逐的是收视率,央视索福瑞的数据无时无刻不在牵引着制作人的思想。而电视传媒的泛娱乐化也彰显出观众对娱乐节目的喜爱程度。观众越是喜欢看娱乐节目,电视台就越是制作播出娱乐节目,而娱乐节目的质量却得不到提升,娱乐节目的质量越差,观众就越是期待好看的娱乐节目出现。只满足于同一层面的泛滥,只会使电视竞争走入恶性循环。目前,品位高、有创新思想的娱乐节目是观众所希望看到的。而媒体的竞争也应该从拼恶搞、拼噱头到拼原创上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媒体竞争的良性化和可持续发展。要做到引领而不是跟随,要自我反省,而不是等到别人去淘汰。被称为电视湘军掌门人的魏文彬说过:“缺乏深度、品种单调,是湖南电视,也是目前大部分电视娱乐节目最大的不足。这是一些像麦当劳快餐一样的节目,吃的时候很开心,但吃完之后却没有回味。”就连引领中国电视娱乐节目的湖南卫视都会说出这样的语言,可见我国目前电视节目泛娱乐化正处于一种尴尬的局面当中,如何创新、打造娱乐精品应该成为所有电视人夜不能寐的理由。

2、电视台应加大新闻类、社科类节目比例

目前的电视传媒是盈利倾向的传媒,为了追求稳定的盈利,电视台将受众为本的思想贯彻至深,他们往往不自己决定播放什么样的节目,而是由收视率做主,拿着众多收视率的数据,来比对哪个节目或哪类节目是观众想要看的,而忽略了小部分人群的需要。其结果就是在美国,《老友记》的追随者模仿了二十多部类似的电视剧集;而在中国,湖南卫视的《智勇大冲关》催生了六十多档同类体育竞技类节目。但是,从媒体的功能和社会责任来讲,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群需要新闻、社科类节目。因此,各电视频道就应该统筹规划,频道总监对频道的节目类型比例要做宏观掌控,适当加大新闻类、社科类节目比例,让适合做娱乐节目的人做娱乐,适合做新闻、社科类节目的人去做这一类,使资源得到合理化分配,从而有效地控制泛娱乐化的蔓延。

(二)从体制上进行改革,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电视台

电视传媒的泛娱乐化现象从开始到现在,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因此,唯有从体制上进行改革才能真正有效地遏制泛娱乐化现象。法兰克福学派创始人之一的哈贝马斯对大众文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且提出了重建理想的公共领域。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提出了公共领域的概念,他指出“公共领域指一个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市民们假定可以在这个空间中自由言论,不受国家的干涉。”在当时,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各种经济和政治方面的因素严重影响并制约着传媒,传媒领域并没有能够独立于政治经济因素之外,无论是政治因素,还是经济因素,谁能控制传媒,传媒就依附于谁,不受国家干涉的公共领域只是成为一个空想。但是,哈贝马斯关于建立公共领域的构想在今天看来是十分具有前瞻性的,虽然他在当时提出的公共领域只是设想,但在现在看来,传媒的公共领域已经建立,那就是公共电视台。目前,世界上有很多国家都拥有独立的公共电视台,如美国的PBS,英国的BBC,日本的NHK电视台等。

1、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电视台

(1)世界各国公共电视台运行特点首先,在节目风格方面,公共电视台主要制作播出新闻、专题、高品位的文化节目,例如,著名的儿童节目《芝麻街》和科学节目《discovery》均出自于美国的PBS电视台。而BBC的记录片和专题片备受好评,,英国也因此成为仅次于美国之后的的第二大电视节目出口国。

(2)在管理制度方面,公共电视台属于非盈利性机构,因此,一般由政府在政策上扶持,这区别于商业电视的市场运作模式。公共电视台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政府、个人或团体捐助和用户的收视费用。即便如此,在制作和播出的内容方面,公共电视台是独立运作的,不受干涉。

(三)政府加强对电视传媒的行业监管,导正娱乐发展方向

抵制和克服“低俗娱乐”之风,除了需要弘扬娱乐精神、强化职业规范之外,运用政策法规规范电视节目中出现的低俗化问题,同样重要。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广电总局切实履行行业监管的职责,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行业规章,比如之前的“广电限娱令”不断加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力度,先后对电视方言类节目、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节目以及涉性类节目等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对一些电视节目在出现过度低俗化问题的时候进行了通报批评、停播整改等行政处罚措施,通过政府的严格把关确保我国电视娱乐文化的良性健康发展。

1、“限娱令”的出台

为了加强对电视节目的管理,国家的广电总局于2011年10月21日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很多业内人士都觉得这意见是一个良机,对中国电视来说是一次加强内容的升级改造的机会。《意见》规定了各卫视频道在晚上7:30--10:00的黄金时间段必须播出的内容,增加新闻类、科教类节目的数量,对婚恋交友等节目进行适当的限制。“限娱令”并不是限制娱乐节目,是限制节目的娱乐过度。当前很多观众强烈反应我国部分卫视频道的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形态雷同甚至格调低俗,该意见是在这种情况下所颁布的,它能够使电视荧屏更加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首先,行政化的“限娱令”总体上是不错的,它可以约束一些庸俗的电视节目。观众对全国卫视每周播出126档娱乐节目的现状表示很不满意。娱乐节目出现得太多太泛滥,很多人都觉得一夜成名不再是梦想,不再遥远,他们都梦想着自己成为草根明星,这肯定会给整个社会造成必然浮躁。任何事都要脚踏实的一步步做起。就目前情况来看,很多节目雷同严重,不利于节目的创新和发展并且浪费资源,“限娱令”能够有效地对此类社会现象进行控制。收视率不能代表观众和社会对节目的满意程度。对一个电视节目来说,观众关注度是其中的一个考虑因素,更重要的因素是节目具有的文化和审美价值。因为电视节目的收视率只能表现出在某个时段中看这个节目的人数,而反映不出来观众对节目是否满意,满意度有多高。

其次,对于过度娱乐化的界定上,广电局发言人称,凡是追求娱乐至上,忽视节目的思想内涵,排斥审美追求,拒绝承载社会责任、主流价值的,应当属于过度娱乐化。有些节目的收视率是随着猎奇、审丑甚至是骂声一起提高的。大众的素质参差不齐,有很多人是缺乏方向性的,收视率不等同于节目的质量。泛娱乐化现象也反映出了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大众的普遍焦虑情绪。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社会经济的转型的确增加不确定感,这一种精神麻醉的现象,产生了集体性社会的焦虑,通过这种“幻觉”的“快乐”,如果应对焦虑简单粗暴的方式是低俗化,回避了深度的生活或社会思考,那这种集体焦虑情绪会成低俗娱乐节目赖以生存的土壤。再者,该意见可以促进各大卫视的竞争。《意见》指出,引进国外的电视节目形态,对于我国的广播电视界有一定的好处,但是要适合我国的国情,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广电总局支持、鼓励和保护节目创新创优。

总而言之,促进监管手段法制化、科学化和可操作化,才能使大众娱乐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电视这样的主流媒体在党的领导和政府监管下更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同代人的重要标志之一就看着相同的电视节目长大的人,讨论着相同的话题的人。社会的生活的境遇决定了下一代的视野,也影响了国家的未来的社会竞争力。传媒自律、行业规范、社会舆论监督需要结合起来,形成一个遏制媒体泛娱乐化的网络式的制约机制体系。这样才能有力地保障减少电视泛娱乐化的偏差、抵制电视低俗化。

2、完善电视节目评估体系

我国现有的电视节目的评价体系还不完善,目前很多上星频道都把收视率作为评判节目的最重要标准。收视率调查为学术研究和业务开展提供了不少便利,但很多学者认为收视率指标对节目的评估是有失偏颇的。岗特和威尔伯指出,电视收视率只是显示收看节目的观众数量,但对节目本身的质量不能有所评估,也量度不了观众对节目的喜好程度和关注情况。我国目前大多的评估系统都是只有结果,没有原因,很难对节目质量做出明确的评判;可以了解节目的现状,却对节目的未来发展无法预知;评估活动只由专家和研究人员把控,而节目的生产者、管理者、受众发表意见的机会却很少。因此要完善电视节目评价系统。

像浙江卫视所提出的“综合指标”,包括平台覆盖率、人文美誉度、品牌影响力、新闻公信力、收视率5项,这样的评估标准就会打破“唯经济利益至上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新的的评估体系已经处于酝酿之中。我们相信,如果完善的评估体系建立起来的话,电视节目走向低俗化的趋势将会得到遏制。另外,严格的奖罚制度也要设立起来,明确规定电视节目所必须遵守的规则,如果电视节目违反了某条规定,监管部门就应怎样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且如何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等。

如今的电视竞争早已进入了白热化阶段。一味地走娱乐化路线只会让节目内容越来越空泛无味,只有跳出泛娱乐化的怪圈,让浮躁的心灵静下来,才能创作出更多让观众喜爱的节目,从而引导我国电视传媒向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尼克.波兹曼[美],章艳译:《娱乐至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朱辉宇:《电视传播过度娱乐化的道德审视》,《当代电视》,2002(12)。

[3]文硕:《这就是娱乐经济》,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2年版。

[4]张颂:《捍卫电视新闻的严肃性》,《拒绝娱乐化》,《南方电视学刊》,2000(5)。

[5]翟大炳:《娱乐至死》,《教育文汇》,2006(1)。

[6]李宁:《湖南卫视:快乐中国》,《国际公关》,2007(1)。

[7]李向群,《电视传播的“软硬”兼施和雅俗共赏》[J].《理论观察》,200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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