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问题研究

2016-11-23 08:55李帅
办公室业务 2016年9期
关键词:依法行政体制改革监督

李帅

【摘要】县级政府在我国的地方政府管理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行政行为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关系到依法治国方针的落实。因此,我国要建设法治社会,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高度重视县级政府的依法行政问题。

【关键词】县级政府;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意识;体制改革;监督

现代社会,法制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是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法治社会的实现需要我们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又需要我国政府坚持依法行政,政府依法行政又离不开县级政府这一关键环节。所以,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处理好基层社会矛盾,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对我国依法治国方针的落实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实现影响深远。

一、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

(一)县级政府的行为必须依法、有据。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其行政行为必须法律化,这就强调了县级政府的行政行为一要依法,二要合法。县级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要求,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同时,县级政府的行政行为也必须符合法律,在依法的同时不能僭越法律,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能掺杂行政主体的主观因素。

(二)县级政府的行为必须理性、科学。如今我国的法制建设还不甚成熟,关于新问题的法律规定比较模糊,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甚至有些关于新领域的法律规定还是空白。然而,问题出现了就需要解决,在法律规定不甚清楚的情况下,县级政府在行政的时候就更应该注重理性和科学,要在当前法律前提下,严格甄别新问题,科学合理地施政,避免行政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妥善解决好社会基层矛盾和问题。

(三)县级政府要廉政、勤政。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就要求县级政府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政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保持县级政府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在基层建设中,也要积极承担政府责任,改善民生问题要用真心、使真劲、出实效,全心全意建设惠民工程,维护基层群众利益,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观念落后,缺乏依法行政意识。我国是一个经历了漫长封建统治的国家,民主与法制精神先天缺乏。长期受到腐朽的封建权力观念影响,我国自古形成了权力崇拜和权力迷信的社会氛围。封建统治已然结束,但这种错误的权利意识依然影响着现代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开创了新局面,但在基层的县级政府,传统的权力观念和“人治”思想还是根深蒂固,钳制着人们的思想,使县级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极其落后,没有服务意识。同时,“人情风”这股历史悠久的风气在现代社会也是完全地承袭了下来。社会上各种“套关系、搞投机”现象司空见惯,各种靠人情钻空子的事例也屡见不鲜。

(二)执法主体责任不明确,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重。行政执法是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由于我国《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主体的规定比较模糊,行政主体的责任也不甚明晰。在县级政府,行政执法主体的责任不明确,就会造成各行政主体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对于一些执法事项,行政主体要么不负责、置之不理,要么就越俎代庖、擅作主张。在基层的县级政府,有相当一部分的工作人员素质偏低,他们对法律一知半解,个人觉悟也不高,对于一些问题的处理过于情绪化,处理问题的手段也简单、粗暴。

(三)县级政府依法行政过程监督不力。县级政府的行政监督偏重于对事后的严惩,虽然一再加大对腐败的惩治力度,但县级政府腐败问题依然严重。而且公众诉求不被重视,社会监督不易落实,在基层,事关广大群众利益的决策,大多数是由县级政府自己决策的,并没有听取群众的意见。县级政府也没有专门倾听基层民众建议、申诉的机构,民众的监督无法落到实处。一旦出现问题,面对民众的声讨,媒体的口诛笔伐,县级政府要么置若罔闻、不理不顾,要么含糊其辞、不知所云。

三、解决县级政府依法行政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教育和培训,转变观念,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县级政府各个部门工作人员应树立公民本位的服务理念,转变“人治”的管理思想,提升服务意识。同时,县级政府还应将法制教育引入政府日常管理机制中,采用各种方式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转变公务员的法制观念。县级政府及其各部门领导更应该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引入和介绍依法执政的新思路、新方法,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的依法行政理念,并积极应用到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实践当中。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明确行政主体责任。县级政府需要按照权责明确、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原则,积极优化行政组织结构,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首先,县级政府要理清各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能,明确行政执法主体的责任,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规范、合理,责任也更易于落实。另外,县级政府还要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协调各执法主体的关系,优化行政组织结构,避免执法主体设置的冗杂和重复。

(三)行政监督应注重事前和事中监督,惩防并重。针对腐败等问题,县级政府除了要加强事后的惩治力度,还要注重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一方面,县级政府在制定科学决策和进行人才选拔的时候,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严格的甄别和筛选,注重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道德修养,做好事前预防。另一方面,县级政府要对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和行政人员的行政活动进行持续的追踪考察,避免权力的行使背离法治轨道。

【参考文献】

[1]唐忠民,杨彬权.论依法行政的传统法文化阻滞力[J].河北法学,2014, 32(1):33-35.

[2]姚锐敏.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动力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善途径——基于我国23个省市区的调查统计数据[J].政治学研究,2014(5):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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