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荷
张炜先生的这两个小说似乎都与莫须有的妖怪有些许关联。
先说《小爱物》。这个小说里的主人公是“小爱物”和“见风倒”。“小爱物”既不能划归兽类也不能划归禽鸟类,也不能属于人类,她体积介于大鹅和羊之间,双翅可以当臂,有藕瓜一样的腿,像人一样生长弧纹的膝盖,脚上有蹼,胸前生长着口袋兜兜,大眼睛,娃娃脸,留着整齐的刘海,有猫一样的圆翘鼻子。“见风倒”不男不女,其性别都成为值得考证的问题,他看果园,身高一米八,长了鳞脖,有女人一样的小腰、米粒小牙、细弯的眉毛,有小茸胡,带着重病,怕风怕冬天,懒得出奇,头顶一只猫,身边伴一只羊。
“小爱物”和“见风倒”共同特点是,无法按照人类既定的某个标准去分门别类,无类可归,无档可存。他们是无害的,却都遭到了大众的排斥,“见风倒”被偷窥、被戏弄和胡乱婚配;“小爱物”则遭到追捕、围猎、审讯、观赏和囚禁,更面临着被“一级一级往上送”的荒诞而不测的命运。
自然界的万物都归于造物主,从造物主一面来看,万物平等,其神秘性当然并不是自身有着局限的人类可以全部解读的。然而狂妄的人类对超越自己既定经验范围的事物却感到本能的恐惧,尤其是这个在以宗族为基础形成的原始群体文化之中,浸润了太久的东方世俗社会,不能归类者几乎注定是弱者。因为这个文化是多数可以对少数实行暴力的文化,这个文化缔造团伙社会,甚至像小说中的我、虎头、小双那样的小孩子也都可以结成团伙。这个社会喜欢多数之治,喜欢多数决定论,喜欢粗糙而庸俗的标准化,在这样的环境中,一个生命越是个体化越容易受到外来威胁。于是,像“见风倒”这样行为方式不合乎传统男人安身立命准则的家伙,注定要倒霉。“小爱物”这样连少数都算不上的极个别,是不合乎任何标准的极致,她不仅弱小,裸露于危险之中,而且还面临着灭顶之灾。是的,这个文化从来都不喜欢那不属于任何“类”的独一种的事物。于是,“小爱物”和“见风倒”,这两个生活在林子里的“异类”相遇并且约会了,在林子深处,在月光下,他们惺惺相惜。
“见风倒”和“小爱物”是凭着造物主的更高名义来否定世俗社会的归类法则的,或者说他们否定的是群落划分中所潜藏着的奴性规则。他们的反抗不是战士型的,不是剑拔弩张的,相反,他们全都是柔弱单纯之辈。“小爱物”长得像一个小姑娘,可怜又可爱,在人前有着羞愧、惊惧、哀求的模样。而“见风倒”则痴傻,心眼不抵小孩一半,害着遗传的心口痛。他们都是这样哀恸的人、温柔的人、为义而受逼迫的人。在他们自身的孤单、弱小、卑微、逃避、躲藏、受侮辱与受损害之中,其实隐匿着优雅、激情和创造力。“见风倒”有着白天看蝴蝶、晚上看星星的浪漫情怀,有咕咕哝哝与猫和羊说话的风雅兴致,他那支锈了枪栓永远也打不响的枪,扛在肩上,很像是某种非暴力不合作的宣言。“小爱物”能弹跳到树梢上,还会用奇怪的鸣叫声唱歌,却只唱给一个人听,会在月光下跟她喜欢的人对望。最重要的是,他们总是独来独往,以单数出现,从不成群结队,从不拉帮结派,他们在人世间档案里找不到归属,却在大自然这个更广大的归属之中独自地快活着。如果真的像有人说过的那样,“世上最强有力的人是那最孤立的人”,那么,“见风倒”和“小爱物”作为顺从而谦卑的反抗者,毫无疑问又应该是世间真正的强者。
再说说《蘑菇婆婆》。这个小说归根结底讲的是关于忏悔和复仇的故事。小泥屋里的老歪在忏悔,小草屋里的蘑菇婆婆怀着复仇之心。
老歪这个人物是小说的核心。从社会角度来看,毫无疑问,老歪不仅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还是一个神枪手,一个剿匪大英雄,是这个社会点头称许的有功之臣。但是他杀掉了一个没做过什么坏事的土匪,这个土匪很可能还是有情有义之人,他被制度通缉的原因非常耐人寻味:“一个人独来独往……不愿归顺……仇就结下了。”这多么像前面《小爱物》里的“小爱物”和“见风倒”!原来这个土匪也是一个被制度来万众一心地对付的异端,一个不能或不愿被这个社会归类的独立者都注定了悲剧的命运,他们是另类的英雄。
其实,老歪所犯的错误并非邪恶本身那样的过犯。他按照命令杀了“不归顺”的土匪,同时误杀了大黑熊的小熊崽,并连累了自己的老伴。他只是真诚地履行职责,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上级催得紧”,于是老歪就无条件地为国家制度牺牲了个人的价值观。在哲学上对于老歪这样的人有一个专门的定义,叫“罪恶的平庸”,其错误在于他只是没有头脑,那个社会制度不允许他独立思考,于是他就放弃了独立思考,做了强权命令的工具。
但是,造物主在造人时按照自己的形象,并且连同是非观念一同造进了每个人的身心里去,并代代相传下来。最巧合的也是最可贵的是,偏偏老歪身上这种与生俱来的原生态的“是非”观念特别强烈,这是一种“最高是非”,它高过人间的道德、法律和良知,更高过制度理念。老歪模模糊糊地意识到这种“最高是非”才是世上最大的一张赢得游戏的王牌,世间没有比这更大的牌了,而他恰恰违背了这种“最高是非”,所以他在出色地完成了剿匪任务之后,竟感到痛苦。于是老歪开始了忏悔之路,他用后半生来做这件事。他下跪,做噩梦,坟前烧纸,失眠,许诺言,但都没用,灵魂依然不得安宁。老歪彻底明白了:在那个“最高是非”与人间道德制度法规之间是不存在汇率的,无法来回兑换,你老歪要么选这边要么选那边。于是老歪毅然走向了更加决绝的忏悔,一个人搬到远离村子的河边小泥屋里去离群索居,去等死,去盼死,在恐惧中无怨无悔地等着被他杀死的土匪后代——已由小姑娘长成的蘑菇婆婆——用毒蘑菇来随时毒死他。
小说笔墨主要用来写老歪了,而对蘑菇婆婆采用了比较侧面的写法,但是可以想见她的内心一定也像老歪一样不平静,甚至更加波澜壮阔,只是她的目的是复仇,“为爹妈报仇,为那只老熊报仇。”为此她不肯去村里安顿下来,赔上了大半生,她随时随地都可以杀死这个心甘情愿送上门来的老歪。在默默不语抑或有些脉脉含情的物物交换之中,闪烁着的其实是刀光剑影!老歪每次都胆战心惊,而她却迟迟没有下手。为什么?小说没有交代,就结尾了。最后老歪到底被杀了吗?去想象吧。其实小说结尾处对于密林中美好清晨的描写似乎已经暗示了结局。读者会自然而然地料想到,蘑菇婆婆在心里最终饶恕了老歪或者早已饶恕了老歪,也许她从老歪日常生活中的良善之举以及以命相抵的气概里已经知晓上天早已替她伸冤,老歪已经受到了报应。她在饶恕老歪的同时,也使自己获得了解放,果真如此,这可真是一个以善胜恶的好结局。在小说里,老歪和蘑菇婆婆最终都完成了他们各自的自我救赎。
《小爱物》《蘑菇婆婆》这两个小说毫无疑问,都具有某种普世意义甚至宗教意味,对社会价值观的批判之意也暗暗地隐含其中。两篇小说都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儿童视角,以儿童视角写这类小说的原因不言自明。成年人都是社会化了的人,崇尚理性,大脑不会冒险,难以理解神秘之物,同时神也向他们隐藏了启示,他们灵命贫乏,都以人为本了,哪还认得妖怪?而小孩子谦卑,他们的自我还没有强大到拒绝接受未经逻辑证明的事物,他们是最不存偏见的、最自由的人群,可以朝着大自然朝着宇宙,最大限度地敞开自己,神赐予单纯的人以最高的悟性。所以以小孩子视角来展开这样亦真亦幻的故事,是最容易的,也是最恰当的。
是的,小说成功地把故事设定在“将信将疑”的刻度上,这正是这类小说所应当把握的最佳刻度。无论整体还是细节,都是这样将信将疑着的。比如,“小爱物”和“见风倒”的在月光下的暧昧交往,到底如何,虚虚实实,令人永远只能停留在不确定的猜想上。大黑熊究竟是不是大土匪“不二掌”转世的,没有人能说得清,永远也说不清。如果把故事写得太过信实了或写得过分疑惑奇幻了,都将是比较失败的。而现在,火候正好吧。
两篇小说中给人留下印象较深的地方还有,不断地写到了对苹果、小巧饼、鸡腿菇、野果子酒、小鱼干、水烟等等可吃之物的迷恋,写得都十分真切,看得出作者对于人在世间的一些嗜好怀有某种善意的态度——上天允许苦难存在,同时也赐给美好之物,允许人们享用在太阳下的所得。
最后想说的一句话是:张炜先生有可能是一位有神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