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辽宁高校贷款债务的途径分析

2013-04-29 07:52范晓利
企业文化·下旬刊 2013年9期
关键词:化解辽宁高校

摘 要:自90年代高校扩招以来,我国的高校教育进步明显,人才素质也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与此同时高校的债务问题也成为阻碍高校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今高校的贷款债务风险更是严重,化解高校的债务风险已经刻不容缓。本文在辽宁省高校贷款债务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化解本省高校债务的方案。

关键词:高校 贷款债务 化解 辽宁

为化解高校的贷款债务风险,2008年辽宁省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利用长期贷款置换了省属37所高校的63.5亿元短期贷款,并下发通知,要求除特殊情况省属高校不得举借新债,使高校缓解了沉重的债务负担。而到2010年底全省112所高校中有银行债务的公办高校是46所,高校的债务仍达105亿,辽宁省的高校贷款债务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要化解辽宁省高校债务风险我们应从以下几点着手:

1.从政府入手

1.1加强财政支持,增加教育经费支出

2012年我国的教育经费支出首次达到预期标准,占GDP的比例达到4%。其实我国早在1993年就在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要在20世纪末达到4%,这个目标直到2012年才实现。而相比美国教育经费占GDP的6%,我国更是落后。所以,在解决高校贷款债务问题时,政府的教育经费的支出应该发挥重要作用。2012年上半年辽宁省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3.25%,距离国家给我省核定的任务目标15%还有一定差距。所以辽宁省要积极增加教育经费的支出比例,这是保持高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

1.2完善高校贷款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把高校贷款关

对于行为的约束方面,法律法规的约束是根本。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高校乱贷滥贷的行为实施处罚。如今高校贷款的债务问题严重,银行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银行作为自负盈亏的企业,贷款的时候应该严格审查借款一方有无贷款资格和还款能力,如果由于审查不慎,确实因个人原因,造成贷出款项收不回来,银行在自负亏损同时并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高校内部的恶意乱贷滥贷的责任人,如果查明确实存在重大过失,也应承担法律责任。这样,就从源头上让债务无处遁形。

1.3牵头高校与社会力量,拓宽融资渠道

教育经费的支出,依靠政府和国家的资助,这样虽然有时很有成效,但是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财政支出毕竟是有限的。所以要联合社会各界的力量,解决高校的资金链缺失问题。社会捐赠以及各种基金就可以成为高校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渠道。有资料显示,美国一些名校接受的捐赠与捐赠基金会投资收入,已占学校年度预算的20%-40%。辽宁省也可以效仿这种融资的方式,由政府牵头与各大企业比如沈阳机床、成功商人进行洽谈协商,拓宽高校的融资渠道。另外,就像体育彩票、福利彩票那样,发行教育彩票也应该成为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手段。

2.从高校入手

2.1改革收费制度

随着资金的大量投入,高校的综合素质也越来越高,高校为受教育者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按照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适当提高我国高校学费标准,将是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收费的改革方向。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贫困学生的情况,对于贫困学生,学校要以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进行资助,确保他们能接受高等教育。

2.2合理安排費用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开源节流

高校向银行贷款的目的是为了学校的正常良好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所以在款项利用的时候一定要把好关,避免将款项用在学校校区的重复建设上,比如,辽宁省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所以辽宁省的高校有很多都是理工科类的院校,需要实验室的数量、实验器材的数量比较多,但是,这并不能成为有些学校重复建设实验室的借口。现实中,有的学校在老实验室没有充分利用、有很多空闲实验室的情况下,还大肆修建实验楼,这样就浪费了很多人力物力,也造成了贷款的浪费使用。在发生贷款情况后,高校需加强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把有限的贷款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同时对贷款的使用情况随时监督,确保资金合理利用;另外,严格财务制度,做到开源节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3实现新校区与老校区的置换

随着房价土地价格的升值,一些地理位置在市中心的学校可以考虑迁址到市周围土地价格较低的地段,出让空置的土地和校舍,以缓解资金不足的困难。老校区置换要充分利用土地市场的价格竞争机制,尽可能以高的价格成交。校区置换收入必将缓解高校债务负担过重的问题。辽宁省也有不少的学校比如辽宁大学在沈北新区建设了新校区,沈阳工业大学在开发区设立新校区等,以缓解学校在市中心带来的压力。

3.从银行入手

3.1严格审查高校贷款,不合格的坚决不放款

要化解债务危机,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才是根本,这就需要银行严格审查。在放贷前对高校贷款规模、利率高低、偿债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和控制,若条件符合,则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若不符合贷款条件,银行要坚决予以拒绝,这样就能从源头上控制高校贷款规模。

3.2对贷出去的款项,帮助高校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给予高校利率优惠措施

即使银行已经将款项贷给高校,银行也不能听之任之,不管不问,应该对高校进行贷后跟踪和监督,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活动的情况下,及时催缴贷款,保证资金回笼。银行还可以帮高校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同时给予高校贷款一定的利率优惠,这样就能提高高校的还款积极性,更快实现资金回笼。

参考文献:

[1]彭伟.化解省属高校贷款债务政策研究[J].财务与金融,2009.

[2]陆成良.试论化解高校债务的路径选择[J].科技经济市场,2008.

作者简介:范晓利(1987-),女,汉,山东聊城人,沈阳化工大学,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金融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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