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轩辞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北京100872)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对快乐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在第7卷11—14章和第10卷1—5章两处。在这两个地方,对快乐的论述有不少相近和重复之处,但也不尽相同。这两处关于快乐的讨论都与对善的讨论联系在一起,而其中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是快乐”。在对“什么是快乐”的讨论中,第7卷中的表述和第10卷中的表述存在着差别。在第7卷中,快乐被说成是一种自然品质不受阻碍的实现活动(energeia)①本文引文序号后加注的符号如[1]1153a14、[1]1174b23……等,均为西方古典文献原文的国际通行边码。[1]1153a14;而在第10卷中,快乐不再被明确表述为一种实现活动,而被说成是使实现活动变得完善的东西[1]1174b23。在这两个关于快乐的不同表述中,快乐与实现活动的关系问题最为关键。博斯托克(Bostock)讨论亚里士多德所讲的快乐的时候,直接以“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的快乐和实现活动”作为文章的题目,可见“实现活动”概念对于理解快乐的重要性[2]。博斯托克的文章详细分析了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关于快乐的讨论,为厘清理解上的困难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但他把亚里士多德在第10卷中所讲的实现活动理解为“仅存在于感觉和思考中”的解释并不能让人满意。本文的讨论将从亚里士多德如何在第7卷和第10卷中给出快乐定义开始,结合讨论博斯托克的文章,阐释笔者的解读。
在第7卷中,关于快乐的讨论,是与善的关系问题交织在一起的。7卷11章的具体讨论开始于对3种关于快乐的意见列举,这3种意见都与善恶相关:(1)快乐都不是善的;(2)有些快乐是善的,但大多数是恶的;(3)如果所有的快乐都是善,那么快乐也不会是最高善[1]1152bg-12。亚里士多德认为,这3种观点都是成问题的。在11章中,亚里士多德列举了人们支持这3种观点的论据之后,从12章开始,他对这3种关于快乐的观点以及用以支持这些观点的论据逐一进行了反驳。在列举“快乐都不是善”的诸种论证时,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到这样一种观点:“所有的快乐都是一种朝向自然的可感觉的生成(genesis),而生成和目的在种上是不同的,有如建筑活动和房屋是不同的”②本文中所用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中的相关段落都是笔者参考阿波斯特尔的英译和廖申白的中译,依据Bywater编辑的希腊文本译出。Ethica Nicomachea,eds.I.Bywater,Oxford,1894,Aristotle’s Nicomachean Ethics trans.and comm.Hippocrates G..A-postle,The Peripatetic Press,1984,《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注,商务印书馆,2001年。[1]1152b13-15。后来常被提及的、所谓第7卷中关于快乐的定义,正是出现在对这一观点的反驳中。如果对这一观点进行缩写和补充的话,那么它可以被表述为:快乐是一种生成,生成不同于目的,目的可以被称为善,而生成不行,所以快乐不是善的。亚里士多德反对这种观点。他明确指出,没有必要像某些人认为的那样,觉得既然目的比生成更好,所以就有东西比快乐更好。因为快乐并不是生成,也非必然伴随生成,快乐是实现活动和目的[1]1153a9-10。“因此,说快乐是可感觉的生成是不好的,更应该说,快乐是依据自然品质(hexeōs)的实现活动,说‘不受阻碍的’代替‘可感觉的’”[1]1153a12-15。在表达这一关于快乐的更好的说法之后,亚里士多德指出,对于某些人而言,快乐是生成,并不是因为快乐是不好的,而是因为他们认为快乐在主要意义上是好的。这些人认为,实现活动就是生成,但事实上,实现活动和生成是不同的[1]1153a15-17。在这里,对快乐的定义建立在实现活动与生成不同、而实现活动比生成更好的基础之上。实现活动与目的在一起,两者都不同于生成。据此,亚里士多德不仅反对那种不认为快乐是善的观点,同时也反对快乐不是最高善的观点。因为,支持后一种观点的依据也指向快乐是生成而不是目的[1]1152b22。在亚里士多德关于什么是快乐的讨论中,快乐与生成和实现活动的关系问题是其中的根本问题。这与亚里士多德所关心的快乐与善的关系问题之间似乎有着某种关联:伦理学中所讨论的人的善就是灵魂合乎的德性的实现活动[1]1098a16-17。那么,如果要论证快乐是善,是否意味着首先要论证快乐是一种实现活动?
在第10卷中,对快乐的讨论同样也从快乐与善恶的关系谈起,而且对快乐的讨论也围绕它与实现活动的关系进行的。与第7卷不同的是,何谓快乐的表述不像之前那样,仅仅出现在对“所有的快乐都不是善”的观点反驳中,而且也不像之前那样简略。在10卷3章中,亚里士多德反对那些试图证明快乐是运动和生成的努力;在第7卷中,亚里士多德反对把快乐说成是生成。而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在生成之外又加上了运动,并且明确表述:快乐不是运动[1]1173a28-31。对快乐不是运动的论述在10卷4章中展现得更为充分,而且,这些论述是在明确提出考察什么是(ti esti)快乐或快乐的性质是什么[1]1174a13的背景下进行的。在第7卷中,ti esti的问题尚未提出;在10卷4章中,不仅提出了这个问题,而且整个第4章可以看作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所以,人们普遍认为第10卷中的论述是更为有序和充分的③David Bostock认为关于《尼各马克伦理学》中的“快乐”的讨论即是从对第10卷的考察开始,他给出的理由就是第10卷中的论述更为清楚和充分。[2],这或许也是人们认为第10卷中关于快乐的表述更为成熟的一个原因。
在10卷4章提出问题之后,亚里士多德举了观看的例子。他指出,在观看中任何时候都是完善的(teleia),它并不缺乏任何东西,不需要任何后来生成的东西使观看的形式得以完善。快乐与观看相似,因为快乐也是完整的(holon),不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完善自己的形式[1]1174a13-19。而所有的运动都是在时间中的,都为了某一个目的。在时间中,各部分运动都不是完善的(ateleis),而且各个部分与整体不同,各部分彼此间也不相同[1]1174a21-23,比如建造房屋和位移运动。与其相对,快乐却是整体,是完善的,因此,快乐不是运动④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所作的快乐和观看与运动之间的区分,与他在《形而上学》Θ卷6章中的所讲的运动与实现活动间的区分是一致的。。至此,所获得的关于快乐的描述是:快乐是完整的,没有部分的,在任何时候都拥有形式上的完善。快乐在任何时候都是完整和完善的,这是快乐和运动的差别所在,也是快乐与观看的相似之处。同时,快乐也不可能是生成(genesis),因为,不存在观看、点和单位的生成。也就是说,这些东西的产生不需要一个过程。在7卷12章中,亚里士多德也否认了快乐是一种生成。但在那里,亚里士多德并没有讲明为什么快乐不是生成,他只是在与目的相对的意义上来讲快乐不是生成。在10卷3章中,亚里士多德讨论了快乐不是运动和生成。快乐不是运动,因为运动有快慢,而快乐自身没有这种特性[1]1173a31-33;快乐不是生成,因为快乐不是补足,快乐不缺少任何需要补足的东西,所以也不生成什么东西[1]1173b19-20。在第7卷中,亚里士多德讨论的对象是各种关于快乐的意见,所以他所针对的是人们通常所讲的快乐。而在这里,亚里士多德转向了对定义和性质的讨论。在这个背景下,他从与之前不同的角度出发,解释了为什么快乐不是运动和生成。不过,至此他还没有对“快乐是什么”的问题做出正面的回答。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观看是一种典型的实现活动。虽然亚里士多德在7卷10章中说了快乐与观看类似,但他并没有说快乐和观看一样是实现活动。亚里士多德指出,虽然,快乐和观看一样在任何时候都是完善的,但是,他们完善的方式是不同的。最好的实现活动是处于最好状态的感觉者指向最好的感觉对象,这样的现实活动是最完美的,也是最快乐的[1]1174b18-20。快乐使实现活动成为完善的,不是作为其中的品质,而是像一种伴随[1]1174b31-33。快乐以伴随的方式完善实现活动的表述,在后面一再出现[1]1175a5,1176a26。正因为快乐是一种伴随,所以快乐无法持续不断,因为实现活动无法持续不断;正由于快乐是一种伴随,所以快乐在种属上存在差别,因为不同的实现活动伴随不同的快乐。既然快乐是一种伴随,以伴随的方式完善,那么快乐伴随什么、完善什么,自然就变成了一个问题。亚里士多德的答案似乎是实现活动。他说,快乐和实现活动是不可分的,没有实现活动快乐无法产生⑤在第7卷中亚里士多德虽然把快乐说成是实现活动,但他仍有类似快乐来自实现活动的表述。他在7卷12章中讲到,“快乐并不来自生成,而是来自使用”(1153a11-2)。“生成”在这里可以理解为获得某种能力或品性的过程,如学会说希腊语;“使用”可以理解为对这种能力或品性的使用,如说希腊语。快乐产生于后者,后者是一个成性(过程),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实现活动。这与第10卷中所讲的实现活动产生快乐是一致的。,快乐完善所有的实现活动[1]1175a20-21。与此同时,亚里士多德提醒大家注意,虽然快乐和实现活动不可分,但是不能将这两者等同起来。如快乐不同于带来快乐的观看和其他感觉那样,快乐不同于实现活动[1]1175b34-36。在以讨论“什么是快乐”为明确目的的段落中,可看到亚里士多德对快乐的一些描述:快乐自身是整体、是完善,快乐不是运动和生成,快乐是对实现活动的完善,快乐伴随实现活动,快乐与实现活动不同。面对这些关于快乐的描述,人们难免会有这样一些疑问:如果快乐不是运动也不同于实现活动,那么快乐究竟是什么?如果快乐伴随实现活动,是对实现活动的完善,那么如何解释在实际生活中那些伴随运动的快乐?
博斯托克的文章试图回答的是人们所提出的这些疑问。他认为,在亚里士多德关于快乐是什么的论述中,有些问题是不清楚的⑥以下关于 Bostock的论述参见 David Bostock,”Pleasure and Activity in Aristotle’s Ethics”,Phronesis,33(1988),pp.251 -272.。首先,在快乐完善实现活动的表述中,并不必然能推出完善实现活动是快乐发生的惟一方式。其次,在这一语境下,哪些东西属于实现活动,也没有被表述清楚。亚里士多德所举的例子只是感觉和思考,似乎只有感觉和思考的实现活动是使快乐得以产生的实现活动⑦博斯托克认为这是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虽然他没有非常明确地表达出来。。但是,仍可以在其他地方找到另外的快乐的例子:比如在10卷4章结尾处谈到的生命,生命被说成是某种实现活动,但这种实现活动不能完全由感觉和思考来进行解释。博斯托克指出,生命这种实现活动不仅存在于感觉和思考中,也存在于行动(acting)中,而亚里士多德在这里似乎忽视了这一点。在10卷4章中,亚里士多德谈到学习的快乐[1]1173b17,在10卷5章中又提到爱建筑所带来的快乐[1]1175a34。学习和建筑都是亚里士多德所爱举的运动的例子⑧见《物理学》201a18,《形而上学》1048b29。。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运动⑨博斯托克把kinēsis译为process,倾向于强调其过程的特点。自身就是实现活动,可以带来快乐?欧文(Owen)认为,在第10卷中亚里士多德持有这样的观点[3]。博斯托克在一定程度上赞同欧文的观点。
不过,博斯托克认为,即使承认运动也是一种实现活动,要解释建筑带来快乐的现象仍是困难的。在10卷4章中,亚里士多德明确说明了建筑活动在任何时候都不是完善的,而可以带来快乐的活动必须是完善的。快乐被明确表述为只有在完善的实现活动中才能发生,而运动过程是不完善的,那么,亚里士多德所举的一些与其不符的例子该如何解释?
要解释快乐是否也可以来自运动过程,博斯托克认为,可以从亚里士多德讨论饿了吃、渴了喝的例子开始。这些例子代表了典型的来自过程的快乐,即由补足过程所带来的快乐。博斯托克认为,对补足所带来的快乐的理解,仅仅依据第10卷是不够的,还可以从第7卷中寻找可能的帮助。在7卷12章中,来自补足的快乐被视为是一种偶然的快乐[1]1152b34。补足所带来的快乐之所以能成为偶然的快乐,是因为它与带来真正快乐的实现活动一起发生。治疗性的东西是偶然的快乐,因为真正带来快乐的是剩下的健康的活动(prattontos)[1]1154b17-19。如果把这种活动看作是一种实现活动,那么,这会是哪一种实现活动呢?博斯托克的答案是,这是一种发生在灵魂中的感觉。补足活动,比如吃饭、喝水是一个运动,有一个过程,但是与之相关的感觉却是实现活动,是可以被快乐所完善的。来自补足的快乐,毋宁说是来自对这种补足的感觉的快乐。这样一来就可以解释运动带来快乐的问题。运动过程带来的快乐是通过运动过程的感觉来实现的,而感觉自身是一种实现活动。博斯托克承认他的这一理解只是一种推论,但却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可靠的推论。亚里士多德自己之所以没有明确这样讲,是因为过了很多年他忘了有必要这样明确地论述。博斯托克举了《物理学》7卷3章和《尼各马可伦理学》3卷10章中的论述为自己的观点进行论证[10]在《物理学》7卷3章中,亚里士多德提到了快乐来自可感知的事物(247a13-17),在《尼各马可伦理学》3卷10章中也谈到来自各种感觉,诸如视觉、听觉、嗅觉、味觉的快乐(1118a3-1118b9)。。据此,博斯托克说到,在10卷4章中所列举的实现活动的例子中,感觉和思考是有深意的,因为,快乐不可能发生在这两种实现活动之外。当亚里士多德讲实现活动、特别是当他在讨论快乐时、讲实现活动时,他所讲的都是灵魂的实现活动。
博斯托克的文章围绕快乐是什么和快乐由什么产生的问题,展现了亚里士多德在第10卷和第7卷中对快乐问题的讨论,指出了亚里士多德论述中存在的解释困难,并提供了他的解决方案。就像文章的题目所提示的那样,文章的重心在于如何理解快乐和实现活动。博斯托克认为,快乐所完善的实现活动仅仅指感觉和思考,而感觉和思考的对象可以是运动过程,比如建造的例子。可是,这种在运动与快乐之间加上感觉或思考的解释,是否真的是亚里士多德心里所想而没有表述出来的观点?是否真的可以解决在此所面临的困难呢?
回到亚里士多德的文本,看一看讨论的重点,即爱建筑者的例子是在何种情形下被提及的。在10卷5章中,亚里士多德讨论了快乐在种上的差别。快乐的差别来自它所完善的实现活动的差别。“本己的快乐增强实现活动”[1]1175a30-31是对上述观点的一个佐证。在讨论快乐增强实现活动时,亚里士多德举了一些例子,比如在几何学家、爱音乐者和爱建筑者那里发生的情况,当他们快乐时,他们在自己的领域取得进展[1]1175a35。如果按照博斯托克的解释,快乐完善的只是感觉或思考这样的实现活动,那么快乐所增强的东西也就变成了感觉或思考。这显然不符合亚里士多德此处的本意。当爱建筑者感到快乐时,得以增强的应该是建筑者所从事的建筑活动,而不是发生在建筑活动中的诸种感觉。对此,博斯托克并没有给出相应的解释。
博斯托克把讨论的重点放在建筑带来快乐的例子上,因为他认为,亚里士多德对快乐的定义与他所举的例子之间存在解释上的困难。而这个困难是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自身带来的。博斯托克试图用建筑的例子,凸显亚里士多德关于快乐的讨论中所要处理的快乐与运动和实现活动间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的确是亚里士多德快乐定义的核心问题,博斯托克准确地看到了这一点,但他在这里所使用的例子似乎并不能特别反映这一问题。因为,博斯托克在讨论时讲的是建筑的快乐,而事实上,当亚里士多德在举例的时候,他讲的是爱建筑者的快乐,而不是建筑活动的快乐。可建筑材料变为建筑物是建筑活动,是运动,而爱建筑者的活动则是实现活动。建筑活动和爱建筑者的活动是不同的,博斯托克似乎忽略了其中的差别。如果说,建筑的例子在此不完全符合亚里士多德的原意,并不十分恰当、不是解释困难的直接体现的话,那么学习的例子似乎更为直接地带来解释上的困难。相比建筑的快乐而言,学习的快乐是一个更值得讨论的例子。学习是运动的观点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一贯的,无论在《物理学》还是《论灵魂》中,学习都被视为是一种典型的运动[11]参见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3卷3章和《论灵魂》2卷5章。。如果快乐完善的是实现活动而不是运动的话,理解学习的快乐就必然存在困难。这里需要解释的是,实现活动究竟指的是什么,或者说,亚里士多德在谈论与快乐相关的实现活动时,强调的是实现活动的哪方面特性。学习是从无知到有知的过程,类似一个从缺失到补足的过程。但是,亚里士多德在批评快乐是一种生成、快乐产生于对缺失的补足的观点时,却举了学习的例子来进行反驳。他说学习的快乐不是由缺失的痛苦而来的,这里并不缺少什么需要补足的东西[1]1173b16-20。这似乎与人们从亚里士多德那里获得的关于学习的认识不符。学习的快乐似乎更应该用来为快乐是一种生成提供佐证,而不是相反。要理解这里的学习,不妨联系这里所举的与学习的快乐并列的其他例子。它们是与感觉相关的嗅觉、听觉、视觉的快乐,和来自记忆和希望的快乐。学习与感觉在这里被理解为有着共同特性的一类事物。感觉是人与生俱来的能力,一旦对其进行使用就是进行实现活动。那么,可否把这里的学习理解为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学习是对学习能力的使用。学习知识是一个从无知到有知的变化过程,但学习本身却不发生变化。学习本身是一种使用或实现,或者说,亚里士多德在讲学习的快乐时,强调的是使用、实现意义上的学习,而这种意义上的学习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实现活动。
当亚里士多德讨论快乐是对实现活动的完善时,机缘来自对“进行实现活动的(energousēs)感觉”的讨论[1]1174b14。在这里,用以修饰感觉的是一个分词,也就是一个动词性的形容词。这是否意味着,当亚里士多德所讲的感觉,是在使用的意义上讲的。在第7卷中,亚里士多德明确说快乐不产生于生成的东西(ginomenōn),而产生于使用的东西(chrōmenōn)[1]1153a10-11。阿波斯特尔(Apostle)把前者译为“当我们成为某物”,后者译为“当我们使用某物”[4]135。在注释中,阿波斯特尔解释说,快乐不出现在成为某物的过程中,而是出现在对我们已具有的东西的使用中[4]312。快乐完善的是这种使用,所以快乐可以增强这种使用,也就是完善和增强实现活动。
以已有品质的实现和使用角度来理解实现活动,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拉近了实现活动和运动间的距离。在《物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把运动表述为潜能的事物作为潜能的成性活动(entelecheia)[5]201a11-12。运动不是偶然的随意变化,而是朝向本性的一种实现。所以,运动可以理解为一种实现活动,虽然它是不完善的(ateles)[5]201b31-33。在博斯托克的论述中,他在一定程度上赞同运动是一种实现活动,但是他更强调运动和实现活动间的差别。在面对如何理解快乐完善的对象是实现活动的问题时,博斯托克认为,仅仅把运动理解为一种实现活动是不够的。他的理由是,像建筑这样的运动是不能被说成实现活动的,因为亚里士多德明确说运动是部分的、不完善的,而实现活动是完整的、完善的。值得注意的是,在讨论运动特性和与运动特点相对的观看和快乐的特性时[1]1174a13-1174b14,energeia(实现活动)这个词从未出现。虽然,观看的确是亚里士多德认为典型的实现活动,虽然对观看和运动特性的描述接近他在《形而上学》中对实现活动的描述,但是,他毕竟没有在这里明确说观看和快乐是实现活动。
在亚里士多德的具体论述中,快乐与实现活动的关系的确不是那么清楚。一方面,相关表述在第7卷和第10卷中存在差别;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的论断和他所举的例子中存在解释上的困难。但是,有一点非常明确而且在两卷中是一致的:快乐和实现活动是作为运动或生成的参照物而被讨论的。在讨论快乐是什么时,不管快乐自身是否是一种实现活动,它至少不是运动和生成。与定义的模糊性相应,在快乐出自哪里的问题上也存在模糊性。亚里士多德明确讲了快乐来自实现活动,但他并没有明确说快乐不可能来自运动。这种模糊性,在某种程度上暗示了运动和实现活动两者之间关系的复杂性。虽然在《尼各马可伦理学》和《形而上学》Θ卷6章中,亚里士多德强调了kinēsis和energeia间的差别。但是,在《物理学》3卷1章中,运动与实现活动不是以相对的方式出现的。“每一个事物都可能有时实现着(energein),有时不实现。比如可建筑物,可建筑物作为可建筑物的实现是建筑活动。”[5]201b8-10在这里,运动被表述为一种实现,运动与实现活动之间更多的是一种相似性。所以,博斯托克所指出的欧文的观点确有一定道理。在欧文的解释中,第10卷中讲的实现活动似乎也可以理解为包涵运动。但是,运动终究不等同于实现活动。使用kinēsis和energeia两个词来进行表述,说明它们是两种不同的东西,虽然这两者之间可能有重叠和包涵。
在《物理学》里,运动概念是核心,并且这个运动是朝向某种实现的。在《尼各马可伦理学》里,实现活动更为重要,因为它与德性和善直接相关[12]在第2卷关于德性的讨论中,亚里士多德提到了潜能:自然赋予我们的东西,我们首先将其作为潜能携带,然后再在实现活动中展现(1103a26-8)。我们获得德性必先进行实现活动(1103a31),对于德性来说,实现活动是更为重要的。。关于运动和实现的具体论述,于伦理学中是在讨论快乐问题时展开的。通过实现活动,快乐和善与德性联系起来,而这也正是亚里士多德讨论快乐问题的出发点和目的。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的第1卷中,亚里士多德指出,快乐并不外在于合乎德性的生活,快乐是在这种生活之中的[1]1099a15。符合德性(kat’aretēn)的行为(praxeis)自身就是快乐的[1]1099a21。这种快乐是本性上(phusei)的快乐[1]1099a14。它与高贵和善不可分,幸福同时是最高贵、最善和最快乐的[1]1099a24-25。在7卷11-13章和10卷1-3章中,亚里士多德列举了诸多关于快乐是否是善的意见,并对这些意见逐一进行了分析辩驳。在其他关于具体德性以及友爱的讨论中,对快乐的讨论和提及也随处可见。在这部伦理学著作中,对快乐的讨论与对善的讨论一同贯彻始终。快乐和痛苦作为政治哲学家的考察对象[1]1152b1,关涉伦理德性,是教育青年的方式手段[1]1104b10,1172a20。人们总是或多或少地依据快乐和痛苦调节自己的行为[1]1105a。快乐和痛苦在伦理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可见一斑。在亚里士多德的讨论中,他倾向于把快乐理解为一种善。快乐与高贵(to kalon)和好处(to sumpheron)都是人们应该选取的对象[1]1104b31。但是快乐与高贵、有用不同,它是这两者的产物,是由这两者带来的[1]1104b35;快乐与其他的善不完全相同,因为,快乐是作为其他善的必然生成物或伴随物而添列于善之行列的。相对于运动而言,实现更能称为善[13]虽然亚里士多德说实现活动中有些是适宜的,有些是低劣的(1175b24-5),但是就完善性而言,实现活动比运动更接近善。。所以,对快乐的解释自然也倾向于实现,无论是就快乐自身的特性而言,还是就产生快乐的事物而言。
在善的意义上,运动与实现有高下之分。但是运动和实现并不是相互割裂的两个对立面,亚里士多德也没有类似的表述。关于快乐的解释困难,实际凸显的是理解运动与实现间差别的困难。运动中所含有的成性因素使得它可以在某种意义上被看作是一种实现,但是人的实现活动是处于时间之中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存在过程的。说实现活动处于时间中,这一表述并不严密。严格来说,这不符合亚里士多德对实现活动的定义。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实现活动不依赖于时间的特性非常明确。在这里使用这一不确切的表述,主要是因为在实现活动那里,存在能够持续多久的问题,而这一问题显现出实现活动与运动间的某种关联。生命是一种实现活动[1]1175a12,有始有终,这似乎意味着,人的实现活动有一个从肇始到结束的过程,这个过程有些类似在时间中朝向某种目的的运动。所以,人的实现活动可以被理解为具有运动特点或来自运动(kinēseōs)。过程特性在运动中表现得更为明显,虽然用过程解释运动是成问题的[14]Kosman反对运动概念的过程解释,认为把运动理解为过程是循环论证和空洞的论证。[6]。那么,如何理解实现和运动中的过程和成性,在这里变得十分重要。这不仅对理解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和形而上学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对理解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和政治学也具有重要意义。人的生命似乎就是一个成性的过程,符合德性的实现活动是善和幸福,这样行动着的人就是善人,这样的生活也就是幸福的生活,而快乐必然伴随这种善和幸福。因为,快乐本身来自于这种成性的使用和实现,并进一步完善这种实现。无论是把快乐本身理解为一种实现活动,还是把快乐看作来自实现活动和对实现活动的完善,其重点和重心都在于实现活动所具有的成性含义和完满含义。在这个意义上,快乐和善与美一样是最高、最值得追求的目的本身。所以,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最幸福就是最美好、最善和最快乐,这三者是不可分的[1]1099a24-25。
[1]ARISTOTLE.Ethica Nicomachea[M].Eds.I.Bywater.Oxford:Clarendon Press,1894.
[2]BOSTOCK David.Pleasure and Activity in Aristotle’s Ethics[J].Phronesis,1988(33):251 - 271.
[3]OWEN G E L.Aristotelian Pleasures[J].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1971 -1972(72):135 -152.
[4]ARISTOTLE.Aristotle’s Nicomachean Ethics[M].trans.and comm.Hippocrates G Apostle.Grinnell,Iowa:The Peripatetic Press,1984.
[5]ARISTOTLE.Aristotle’s Physics[M].eds W D Ross,Oxford:Clarendon Press,1936.
[6]KOSMAN L A.Aristotle’s Definition of Motion[J].Phronesis,1969(14):40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