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三公经费”形势下防止“小金库”的反弹和滋生蔓延

2013-04-01 07:39郭宝娟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3年6期
关键词:账外小金库部队

郭宝娟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各单位三公经费必须列入预算并向社会公布。为了控制三公经费,2012年10月,国务院制定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对三公经费的使用和控制进行了规定。《条例》要求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制定关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接待标准;加强会议和因公出国(境)管理,政府各部门应当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数量、在国(境)外停留时间,不得安排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无关的考察和培训。

“三公经费”领域是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和贪污腐败的重灾区,要想刹住公款接待、公车私用、公费出国等不正之风,不仅要出台标本兼治的规章制度,也应该从防治“小金库”等领域共同制定措施,防止出现“三公经费”由地上转入地下,导致“小金库”现象的反弹和滋生蔓延。

一、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必须认清“小金库”在消防部队的形成特点

(一)非法经营消防器材形成“小金库”。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军队停止经商办企业后,消防部队也停止消防器材等经营行为,但是面对消防业务费的短缺和高额利润的诱惑,个别单位仍在违规进行器材经营。一是使用自购收据进行销售,销售收入私存私放形成“小金库”。二是消防部队单位与地方器材经销商联合,在执法过程中指定器材供应商,然后收取“提成”,“提成”并不计入单位账内,而是直接由器材经销商发放给相关人员或以报销费用的形式供单位随意使用。

(二)执法环节“以收代罚”形成小金库。目前,消防部队在执法中的罚没收入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罚没款必须足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个别单位为了增加收入,直接采取“以收代罚”的形式将罚没款转移到账外,计入单位“小金库”。

(三)处理变卖资产不入账,转入“小金库”。主要是部分社会捐赠的资产不入账,形成了账外资产,账外资产管理就没有规范可言,可以随意处置,处置收入往往转入“小金库”,供单位自由取用。还有就是用“小金库”的钱购置的资产,在处置时如果有收入的话,还是计入“小金库”,这仅是“小金库”资金的循环而已。

(四)虚列支出套取资金形成“小金库”。在票据管理严格、人民群众防范乱收费法制观念增强的情况下,采取收不入账方式运作小金库难度越来越大,个别单位开始使用虚列支出的方式套取资金转到账外。个别营房修缮费、油料费、车辆装备维修管理费等消耗性支出畸高的单位就有套取资金的可能。为了套取资金,单位会利用手中的权利向相关单位索取发票,完善手续后入账列支套出资金;另外现在社会上假发票非常多,取得假发票非常容易而且成本低,有的假发票财务人员无法识别,某些单位就利用假发票虚构经济业务套取资金。

二、探索建立消防部队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一)严格落实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经费保障是困扰消防部队发展的瓶颈问题,许多基层单位最低保障标准都很难达到,专项经费的争取就更难了,尤其在财政实行“省管县”的县市,业务经费争取需要协调的关系多,门槛多,难度更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消防部队任务越来越重,包括各项建设、装备配备等的压力越来越大,没有资金就无法完成任务,这些因素也促使个别单位违法搞创收,用自己筹来的钱填补业务经费的不足。如果畅通了经费保障渠道,对于贫苦县市的单位设立“小金库”和违法搞器材经营的可能性就降低了。

(二)建章立制,通过制度规范消防部队执法行为,防止出现因为权钱交易而形成“小金库”的现象。消防部队拥有消防建筑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消防产品管理等职权,这些权利直接关系到各单位的生产经营。要建立执法监督机制,系统内部设立本级纪检、上级纪检部门的内部监督,主要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督察、受理信访案件、执法审计等方式监督;外部要接受地方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人大、政协等机构的监督,主要是通过督察、执法专项检查、调查信访案件等方式接受监督;同时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发放执法监督回执卡,接访来访群众、特邀社会监督员等方式接受监督。无论何种形式的监督,都应该常态化、制度化,防治走过场,流于形式。通过内部、外部和人民群众的全方位监督,形成一张网络,有效防治执法舞弊,减少因为执法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三)实行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单位“一把手”为防治“小金库”的第一责任人,在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初工作目标时要有不设“小金库”的承诺,在经济责任审计、职务晋升考察、述职述廉、班子考核等情况下,都要涉及到“小金库”的内容。一旦查实“小金库”,对单位负责人必须先免职,然后再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不能姑息迁就,败坏风气。在查出“小金库”案件时如果执纪不严,必然会使个别单位领导有侥幸心理,出现“前清后现”的现象,甚至会愈演愈烈,遗患无穷。

(四)规范资产管理,防止出现因为资产处置不规范而形成的“小金库”。资产包括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都要把好“入口关”和“出口关”。特别是固定资产,在增加时一定要登记入账,不能出现账外资产,为形成“小金库”埋下隐患;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处置审批程序,不同价值的资产处置有不同的审批权限,杜绝处置资产的随意性。近几年还发现通过预付款进行“套现”的行为,预付款项时审批不严格,长时间不收回,在清理往来款项时进行核销,个别预付后直接进入了“小金库”,是早有预谋的套取资金行为。要规范土地等资产的处置,在营房置换、重建时,要报上级进行审批,必要时上级要派相关部门人员对资产评估、款项收取、收入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出现趁机改变资金用途、设立“小金库”等违规违纪行为。

另外还要加强对所属社会团体的管理,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清理,防止出现所属团体称为单位大的“小金库”;要规范单位各种津贴补贴的发放,防止出现单位之间发放差距大、不平衡而导致私设“小金库”的现象。只要各级消防部队将治理“小金库”作为一项纪律,像抓部队安全一样牢牢抓在手上,像执行条例条令一样永不放松,“小金库”就没有了滋生的土壤,没有了藏身之地,最终慢慢退出历史的舞台。

猜你喜欢
账外小金库部队
俄部队军演
虚拟核算在农业企业财务账外核算中具体应用
儿在部队又立功
拆弹部队 勇者之盾
20多万“账外账”背后的故事
老部队
账外固定资产档案管理探析
基于新时期经济学视角的“小金库”治理对策探析
小金库为何屡查不绝
有多少诱惑假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