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虹
(哈尔滨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
故事的力量
——论汤亭亭的《女勇士》
陈 虹
(哈尔滨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
汤亭亭的处女作《女勇士》在美国华裔文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该书运用“口述故事”的叙事策略,对中国神话、传说、意象进行解构和重读,凭借其独特的叙述视角和奇特的故事传说震撼了当代美国文坛。本文将从叙述角度出发,指出《女勇士》通过“口述故事”展示了“我”在重压之下,对中西方文化从对抗走向认同的过程,并由此为挣扎在两种不同文化夹缝中的华裔美国人指明了自我实现的道路。
《女勇士》;口述故事;对抗;认同
项目名称:20世纪末美国小说特色的三维透视(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
美国被称为“文化大熔炉”,其文化具有多元性的特点,但与非洲裔文学相比,华裔文学迟迟未能进入美国主流文化中,何时能在美国文坛中占有一席之地一直是无数华裔美国人为之奋斗的梦想。直到1976年华裔女作家汤婷婷的《女勇士》的出版,才真正实现了这一梦想,“有了这本书,亚裔美国文学进入了主流”(Huntley 2001:75)。该书出版后获得了当年美国非小说类“全国图书批评界奖”,以后又不断获得其他奖项。该书还被选定美国大学文学课程中的必读书目。正如张子清(1998:4)所说:“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华裔文学近几年来在美国声誉日隆,与汤婷婷取得的文学成就密不可分。”然而《女勇士》在美国学术评论界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以赵健秀(1991:3)为代表的亚裔美国评论家却认为,汤亭亭的该作品是通过故意歪曲中国历史和文化,来迎合美国白人读者的东方主义审美情趣。对于此种评论汤婷婷明确表示她所创作的并非是中国故事,而是一本美国书。作为一个美国作家,她有权用美国的方式来讲述中国的神话(Skenazy&Martine 1998:202)。然而在谈到《女勇士》时,汤亭亭也曾经说过:“这些是讲故事的人的故事,所以,我讲的……是他们的梦想和他们讲的故事。……这是我的人民,我的家庭的生活方式。人们聚集在一起,讲述各自的生活,他们虚构了自己生活的故事。……制造虚构的生活,是华裔美国人文化的一部分,作为一位作家,我只是文化的一部分。这是我的书中真正的人,我尽力准确地去叙述他们,我讲述他们对自己的虚构”(Bonetti 1998:37)。由此可见,汤婷婷努力追求的境界是既为美国主流文化所接受,又保留自己族裔的文化传统。这一思想在《女勇士》中多处得以具体体现。
《女勇士》是一部自传体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华裔美国少女在以母亲所讲故事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与美国的社会现实中艰难成长的故事。它由《无名女子》、《白虎山学道》、《乡村医生》、《西宫门外》和《羌笛野曲》五个部分组成。前四个部分分别讲述了无名姑妈、花木兰、“我”的母亲勇兰、月兰姨妈的经历和故事,第五部分讲述“我”的经历。笔者认为《女勇士》之所以得到东西方广泛认可,主要因为它的独创性。汤亭亭的独创性就在于,她紧紧抓住了“口述故事”这一传统的华人叙述方式,形象的再现了早期美国华裔在美国社会所遭遇的身份认同的种种困惑,并通过“女勇士”这一形象的塑造,为华裔美国人在两种不同文化的夹缝中指明了自我实现之路。本文试图通过解读母女二人各自所讲述的故事,从而得出结论:汤婷婷的“女勇士”抛开重重压力,对中西方文化的态度从对抗到认同,最终树立全新的自我形象,为少数族裔在主流文化中生存提供了范例。
《女勇士》里主要有两个叙述者:“我”和母亲。“我”又以两个身份出现:边听母亲讲故事边重述故事的“我”(童年时的女儿)和几乎贯穿始终的总叙述者的“我”(成年的女儿),同时也是这部小说的主角。其中最主要的对话集中在母女之间,作为中西方文化的代表,母女之间的对话也体现了东西方文化的矛盾冲突。
人们将《女勇士》称为“母亲的书”,里面父亲的形象鲜少得以正面描述。但是父权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占地位却也得到体现。开篇《无名女子》中,母亲对“我”描述了无名姑姑因不贞所受到的惩罚。由于无名姑姑怀上了“野种”,村民们愤怒了。他们“抽泣着,咒骂着,一边糟蹋我们的家。”不仅如此,姑姑之所以没有被公婆“卖掉,抵押掉,用石头打死”是因为她做了“丢人的事情”结果被“公婆送回她父母身边”,一边享受“下桌”待遇,一边等待复仇者的到来,最终抱着刚出生的婴儿“向井口走去”。听故事的“我”不禁惋惜“那也许是个女孩,要是男孩,还会有几分宽恕的希望”。然而受到惩罚的只有姑姑,那个“野男人”在母亲的讲述中从始至终没有受到任何哪怕是言语上的责备。“不要与任何人说你有个姑姑,你父亲不想听到她的名字。她从来就没有到这个世界上来。”由此可见,父权已经渗透到华人的思想中去。
在旧中国的男权社会里,受到惩罚的不只是被家人故意遗忘的姑姑,还有姨妈月兰。在《西宫门外》中,“我”作为叙述者隐藏起来,采用全知视角,而母亲勇兰继续主导故事。月兰的丈夫来到美国后重组家庭。深受旧中国男权思想毒害又被美国文化影响的母亲勇兰认为,月兰作为大老婆应该“夺回你的权利”“夺回属于你的一切”。而姨妈月兰是一个旧中国的传统女性形象,她认为丈夫“没有抛弃我”,自己不应该“给他添乱”不应该去“打扰那个可怜的人”,不应该让他“为女人的事烦恼了”。在去“夺权”的路上,月兰表示她知道“有两个妻子在这个国家是违法的”,但是仍然几次反悔,认为去夺权“太可怕了,我真害怕”。见到丈夫后,月兰在他的“逼视”下,缩作一团。丈夫已经俨然是彻彻底底的美国人,他认为月兰“不该来这儿”,“来这儿是个错误”,因为他得“遵守美国法律”。月兰深深感到他们来美国是“来到了鬼的世界,都已成了鬼”。确实,丈夫之于月兰,不仅代表着旧中国传统的男权思想,同时还代表着陌生的美国文化和价值观。在双重压迫下,姨妈月兰最后被送去疯人院。
不仅如此,“我”作为第二代华裔女性也一直饱受性别种族双重歧视,不仅被母亲“割舌头”,更沦为中西方文化的“他者”。代表着中国文化的母亲也就代表着华裔美国人的文化母体。母亲试图通过讲故事、传说来强化中国传统文化对孩子的精神控制,让孩子们不要忘了自己的根。但是在思想禁锢的同时又处处流露出中国传统文化对女性的歧视。这一矛盾在《白虎山学道》中得以充分体现。首先,“我”对巾帼英雄的崇拜与向往源于中国传统文化对女性所扮演家庭角色和所处社会地位的极度不认同。在父母和华侨眼里,“养女等于白填。宁养呆鹅不养女仔”,“女大必为别人妻”。每天遭受如此的负面评价,“我”难免无法认同自己的华裔女性这一身份。“我”想象自己去白虎山学道,实际是种自我放逐。因为我“不想再自惭形秽的在华人街呆下去了,那里的民谚和传说多的让我难以忍受”。其次,母亲在对话中对第二代华裔子女的文化身份的混乱定义,也加深了“我”自我认知的困惑。母亲时而训斥子女“你们这些美国人总是拿生命开玩笑”“这是我们中国人之间的事,你懂什么?”,时而提醒子女“要不了多久,我们就会回国,那里都是我们汉人。”因此,我虽然“一直想把自己转变为地道的美国女性”,认为“如果我有美国人的美丽,班上的男生就会爱上我”,却同时意识到“直到现在,中国的传统观念还束缚着我的手脚。”而且“远离开家时,我就会感觉到父母实际上还是很爱我的。”这种矛盾的感受也体现出,以“我”为代表的第二代华裔女性对中国文化既无比恐惧又无法割舍。第二代华裔子女既不能摆脱中国的传统观念的束缚又无法正常融入美国社会。我“不想去中国。在中国,父母会把我和妹妹们卖掉,父亲也会娶两个乃至三个老婆”,但是在美国,“我”被老板称为“黄鬼”,美国也“充满了鬼,我都透不过气来,我都无法迈步,”
在重重的重压之下,“我”依然压抑着,“我”受够了母亲讲的那些故事,想说“别讲了,别讲了”,却“一次也未曾说出口”。可见第二代华裔女性长期处于失声的状态,是一个沉默的群体。
这样一群失声华裔女性的故事,在《女勇士》中被汤婷婷进行解构和重塑,以“讲故事”为武器,通过争夺话语权与母亲进行精神对抗。
首先,在“无名女子”中,对于无名姑姑婚外生子的原因,“我”(成年的女儿)表示理解甚至同情。因为在男权社会,“旧中国的女人没有选择”,“某个男人命令她和他睡觉”,“又对她进行了恐吓”,于是“她顺从了他,她逆来顺受惯了”。“我”避开了母亲描述惩罚的可怕场面,着意描写的是姑姑精心梳头打扮,还有孤独地生下孩子,面对死亡的情形。因此,在“我”的重塑中,姑姑的“越轨行为”被看成是反抗男权压迫和主动追求爱情的英勇之举。姑姑的故事之所以变成悲剧,不过是因为“通奸在正常年景或许只是一种错误,在村民们闹粮荒的时候就成了一种罪过。”显然,在“我”的重新阐释中,姑姑被置于现代西方道德的坐标中,她被描述成大胆而爱美的女子,内心充满了对爱情和自由的向往。以此与母亲讲述的故事相抗衡。因此重述无名姑姑的故事,就是争取话语权的行为,是对以母亲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反抗。
其次,在“白虎山学道”中,作者化身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喻户晓的女英雄花木兰,却在叙述过程中将其传统形象进行了较大改动。其中木兰在替父从军前接受父亲背后刺字,这一描写明显是对岳飞背刺“精忠报国”这一典故的移植。其目的是赋予木兰男性的力量。她在战场上领军杀敌,骁勇善战,而后建功立业。此外,为了对抗男权文化对女性的歧视,汤婷婷的花木兰在军营里毫不掩饰自己的女儿身。她在军营里结婚,在马背上分娩。通过改写与移植,花木兰成为既能建功立业又能完成中国传统女性使命的成功女性典范。在想象的世界,“我”幻化成为花木兰。回到令人压抑的现实世界中之后,叙述者找到了与花木兰的共性——我们的共同点是背上的字。 “报仇不是杀头剖腹,而是文字,我有很多的文字,也是中国佬的文字,他们多得我的皮肤都刻不下。”自此,叙述者找到了对抗男权社会和种族歧视的武器——话语权。
除了无名姑姑和花木兰,《女勇士》中另外一个进行反击的女性是姨妈月兰。在“西宫门外”一章结尾处,勇兰怀着复杂的心情去探望被自己送进疯人院的妹妹月兰,让人惊讶的是月兰在那里“很愉快”,因为在疯人院“大家都是女人”而且“都说同样的话”能够“互相理解”,月兰在疯人院重新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夺回了话语权,因此自己也“有了新的故事”。虽然月兰的故事以郁郁而终这样的悲剧结尾,但月兰在疯人院里度过的那段幸福时光,无疑是对旧中国男权社会和美国种族歧视的有力反击:只有在没有男人,没有英语的地方,华裔女性才不会被逼疯。
然而,以“我”为代表的华裔女性在找回来自己的声音之后,并没有彻底的与母亲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决裂。在“乡村医生”的末尾,“我”回家探望母亲,看着白发苍苍的母亲,“我不忍离她而去”,却还是得“离开家”再回到“外面的世界”中去。“我”直截了当的表示在这里“时常生病,几乎一点事情都不能做”,“离开家,我就不会生病”,但是“我很快会回来,我一离开家就想你们“。最后母亲承认“我也不想回去了”,“也许你离开家会更好些”。从某种程度来看,这段对话意味着母女通过言语交流从而实现了妥协和对对方的认同。
在全书的最后一章“羌笛野曲”中,作者着重描写了早期的“我”在中美两种文化重压之下失语的痛苦遭遇。不止“我喜欢沉默”,“别的女孩子也不讲话,于是我明白了沉默的原因是因为我们是华人。”为了改变华人身上的沉默属性,“我”对沉默同学进行了劝告甚至威逼。此后,“我”在病床上躺了18个月,经历了这次象征意义上的自我救助后,“我”脱胎换骨,开始摆脱沉默。因为我认为“讲不讲话是正常人与疯子的区别所在”,而“我不想当我们家的疯女人”。终有一天,“我”打破了沉默,向母亲一口气“嚷出”压在心底的愤懑,成为叙事的女勇士。
全文最后母女共同讲述了蔡琰的故事。作者着重描写蔡琰被掠到匈奴后,由于语言不通,生活习惯不同,变得沉默,正如华裔被美国主流社会排斥一样。蔡琰和野蛮的匈奴人通过笛声和歌声理解了对方的感情,这无疑代表着作者正试图认同自己的双重身份,以及对中美两种文化和谐共存的美好愿望。正如温迪·何(Wendy:144)所言:跟蔡琰一样,在变化多端的野蛮人的土地上,汤亭亭唱出了她和她母亲的悲哀和愤怒,作为女性,她们唱出了自己族群在被错置的时空中的渴望,在一个被消音和非人化的社会生活的孤独和哀伤。
台湾著名学者冯品佳(1998:1-2)在叙述汤亭亭的贡献时,把她与美国黑人女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尼·莫里森相提并论,说她们“塑造亚裔和非洲裔身份的作品对成长小说(Bildungsroman)研究、美国文学史和美国集体史作出了重大贡献。”从这个意义来讲,汤婷婷无疑是美国华裔文学史上真正的“女勇士”。
Bonetti,K.(1998).An Interview with Maxine Hong Kingston[M].Mississippi: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
Pin-chia Feng (1998).The Female Bildungsroman by Toni Morrison and Maxine Hong Kingston:A Postmodern Reading[M].New York:Peter Lang Publishing.Inc..
Wendy,Ho.(1999).In Her Mother s House:The Politics of Asian—American Mother—Daughter Writing[M].Walnut Creek:Alta Mira Press.
汤亭亭(1998).女勇士[M].桂林:漓江出版社。
张子清(1998).“美国华裔文学”《女勇士》总序[M].桂林:漓江出版社。
2013-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