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英语专业研究生《基础英语》课程的设计理念和操作

2013-02-26 03:10孙文静
大学英语(学术版) 2013年2期
关键词:基础英语研究生交际

孙文静

(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江苏南京 210003)

教育部《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明确指出要培养学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但是,受基础教育中应试教育的负面影响,我国非英语专业研究生各项英语技能发展很不平衡,多停留在以培养阅读能力为重点的层面,不利于英语产出性技能即说和写的能力培养。这种现象主要体现在:一是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与教学投入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学生的语言产出技能,特别是口语和书面语的表达能力较弱。二是教学较多地重视语言知识的传授,没有完全摆脱应试教育的负面影响。三是教学手段以及教学模式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培养英语综合运用能力的目标(罗立胜,张文霞2004)。

上述问题需要对研究生英语教学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鉴于此,本文结合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的教学,以《基础英语》课程为例提出了以“能力培养”、“方法传授”为中心的课程设计理念,倡导以“任务型教学模式”的具体操作来实践教育创新,鼓励自主学习、探究学习,以培养综合语言应用技能。

1.课程设计理念

非英语专业研究生《基础英语》是一门旨在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听、说、读、写、译等综合语言应用技能的课程。为达到培养学生综合语言应用技能这一教学目标,在教学中,笔者认为首先要把握两个要点:

1.1 培养能力

20世纪90年代Bachman(1990)提出语言交际能力学说,认为交际语言能力就是把语言知识和语言使用的场景特征结合起来,创造并解释意义的能力。这使人们注意到了语言形式,更注意到了语言功能,懂得不仅要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同时还要注意培养学生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能力,并且看到学习者的语言输出不仅要合乎语法规则,而且要贴切得体。因此在教学中首先要明确培养学生灵活的交际能力,也就是语言综合应用能力。这种综合能力包括:

1)语言技能(Linguistic Competence),即语言能力,是说话者最佳的说话能力,指扎实的语言基础,精通外语的系统结构、掌握外语的语言规则。研究生阶段,语言点不是授课的重点,但决不能完全放弃。例如,课文中出现的固定短语anything up to看似简单,许多学生望文生义,忽视了正确含义。要追求表达准确得体,必然要有扎实的语言基本功,所以教学中不可忽视必要的句法学习。

2)社会语言能力(Social-linguistic Competence),即交际者在不同语境中恰当地理解和表达言语的能力。这是美国语言学家Chomsky(1965)早在20世纪50年代晚期提出语言能力 (Competence)与语言应用(Performance)区别时讲到的。Hymes(1972)强调语言与运用环境中的社会、文化等因素关系密切,在教学中就是指培养学生说话得体的能力。比如给学生提供各种不同语境(如,要求学生给电影配旁白,担任新闻记者、节目主持人等),锻炼学生根据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不同而调整语言的措辞;要使语言表达得体,还要注意培养学生的敏锐的文化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地认识该语言的实质,理解它的内涵,从而娴熟地使用。

3)话语能力(Discourse Competence),是指培养学生的篇章能力,即指能根据不同的语言体载(如叙述文、议论文、信件等),把语言形式和语言意思结合起来,组构成一定语言篇章的能力。从语篇水平上对文章进行赏析,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如何使表达连贯且合乎逻辑。

4)交际策略(Communicative Strategy),是指培养学生的应变能力,即在表达受到阻碍时,能有意识地采用各种技能,以达到同样的或更好的交际效果。平时课堂上给学生提供大量的英文释义练习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应变能力。

1.2 传授方法

方法的传授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首先要求学生作为学习活动的主体出现,能动地发展自己的潜能。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个体的知识获得是客观与主观统一的过程。知识的学习和传授重点在于个体的转换、加工和处理,而非“输入”或“灌输”(Vygotsky,L.S.1986)。

主要反应在两个层面上,一是学习方法层面。要确立为学而教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授之以渔”是师者的最高教育境界。在外语学习过程中,要引导学生自觉、自动地去探寻语言内在的规律和本质,并结合自身个性特点,创造最佳学习途径。在笔者所教的研究生班中,很多同学都问过如何提高英语水平的问题,然而每个学生的特点不同。笔者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了一些学习方法方面的建议,让学生在学习中探索如何去获取知识。如,对于基础扎实,读写能力强,但听说不行的学生,要求他们每次上课轮流作值日报告,以简短的演讲来锻炼他们说的能力;为了进一步巩固语言知识,要求全班同学每周背诵一篇新概念第四册上的文章。建议按照“听录音-抄原文-明含义-勤背诵-多模仿的顺序”进行自主学习,这样可以兼顾各方面能力的锻炼。起初有同学不相信背诵在英语学习中的重要性,但期中考试后,他们高兴地说,写作文时背诵的句子用上了很多。后来,还有一名同学认为通过翻译可以丰富自己的表达方式,并计划试着翻译余秋雨的散文,可见大家已经在探寻自己的学习方式了。

二是学习效果层面,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不同的语言代表着不同的表达方式,因此要注意通过语言学习培养学生的英语思维方式,而且通过精心设计的课堂提问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比如讲到全球化现象时,引导学生客观地看待全球化,并且鼓励大家通过各种途径查阅资料提出一些如何应对全球化的课本之外的策略。同时还要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如进行课文改写、续写或根据关键词编写短文等,以训练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2.具体操作

基于这两个基本理念,笔者根据建构主义教学设计原则对课程进行设计,强调学习活动都应该与任务挂钩,带有明确的目的性,学以致用;设计真实的学习环境,让学生带着真实任务进行学习。操作如下:

2.1 采用任务型教学模式

对于建构主义所提出的任务,笔者在教学中使用了任务型教学法(Task-based Teaching),就是让学生“做事”,即要求学生查资料,用英语进行小组讨论或完成一项具体的任务,并选出代表以演讲的方式进行汇报。目的是让学生不仅在运用中学(learning by using),而且为了运用而学(learning for using)。

教学过程包括任务前准备、任务实施和语言焦点三个阶段。

任务前准备阶段:师生互动导入问题,启发思考;任务实施阶段:学生围绕问题进行讨论,讲英语、听英语,集思广益努力完成任务;语言焦点阶段:由实际训练回到语法训练,进行语法分析,讲解方法,追求语言的准确性。比如,针对全球变暖这一主题,在任务前准备阶段,导入有关气候恶化的文化背景,提出有关具体问题(全球变暖的原因,结果,对策)要求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和围绕主题开展课堂活动(如给电影《后天》配旁白,模拟作气候恶化的纪实性报道等)。在任务实施的过程中,鼓励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最后语言焦点阶段落在课文的分析理解上,是由实际训练回到追求语言准确的语法分析阶段。

2.2 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相契合

任务型教学的核心是“以学习者为中心”,其哲学心理学的依据正是“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该理论认为人的认知是与经验共同发展的,知识是经验的重组和重新构建,是体验、发现和创造的过程。真实自然的教学任务正是为学习者提供了这种宝贵的体验过程。由于任务真实自然,它必然容易激活学习者已有的知识结构和认知图式;由于它包含有待实现的目标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就必然会激发学习者对新知识、新信息的渴求。学习者正是通过实施任务和参与活动,促进了自身知识的“重组”与“构建”。而且一旦学习者体验到参与活动的意义,感受到新知识构建的成功,他们会更加主动积极,从而加速语言信息的内化(方文礼2003)。

2.3 注意把握四个关键点

1)输入丰富真实的语言 (Exposure to a rich but comprehensible input of real language)(Jane Willis,Dave Willis 2002)。这些语言应是学生希望知道和使用的语言,其输入既来自老师的讲话(任务导入和语言分析),还来自学生互动中的听和说,以及为完成任务对资料的阅读和声像资料的看和听。这种语言的输入不应被限制在例句水平上,而应包括真实的,常常是即兴的语言使用。

2)提供真正使用语言的机会(Opportunities for real use of language),这种机会是让学生去亲身体验的机会。在任务型模式中,可以让学生通过轮流、小组互动等得以实现。

3)调动听读动机(Motivation to listen and read)。有意义的,真实的且有趣的任务目标可以给学生提供完成任务的动力;学生们希望找到问题的答案,他们会热心于听和读相关的知识。

4)准确与流利兼顾(Focus on language)。为了避免知识的僵化,进一步提高个体的语言技能,学生们需要对语言进行反思和使语言知识系统化,这就是我们在语言焦点阶段所要做的。因此,任务型教学模式的三个阶段可以用下图表示:

3.结语

总之,研究生的学习过程既是一种认知过程,也是一种探究和体验的过程。研究生英语的课堂教学要将学生的主体作用与教师的主导作用很好地进行统一,引导学生发现、探究、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成为掌握英语综合语言应用技能的创新人才。

Bachman,L.F.(1990).Fundamental Consideration in Language Testing[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Chomsky,N.(1965).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Hymes,D.H.(1972).On communicative competence[A].In J.Pride&J.Holmes(eds.)Sociolinguistics[C].Harmondsworth:Penguin.

Willis,J.&D.(2002).Challenge and Change in Language Teaching[C].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Vygotsky,L.S.(1986).Thought and Language[M].Cambridge,MA:MIT Press.

方文礼 (2003).外语任务型教学法纵横谈 [J].外语与外语教学 (8)。

罗立胜,张文霞(2004).关于大学英语教学现状及其发展的几点思考 [J].外语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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