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陈淳的外王思想

2012-12-18 15:03
闽台文化研究 2012年3期

景 云

(作者系漳州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在中国传统士人中,其人格理论的精髓是 “内圣外王”,对于传统的中国士人而言,“内圣外王”的人格追求,至少从形式上代表着他们实现其人生价值的两个侧面,而这两个侧面却具体地统一于一个现实的士人生活方式和人生追求之中。“内圣”是“外王”的前提,“外王”是 “内圣”的条件,缺少其中之一,人格就不会完美。对于完美人格的追寻,形成了中国传统士人独特的人生模式。理学大家们以道统统一政统,合 “内圣”与 “外王”,强调经世致用,阐发治国之理以为其思想之核心。也正因为理学所具有的独到而深邃的政治关怀,才使其成为引导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几百年政治活动的思想规范。作为重要理学家的陈淳,虽然久居乡里,过着孤静恬淡的训蒙生活,但他在 “内圣”和 “外王”上始终践履着理学的一贯思想,他时时刻刻关注国家、关注民生;既有当世之务,也有民风民俗,将他所追寻的 “道”力求贯穿于现实政治而发挥作用。“仁人方寸万机空,片逆何能介此中。视尔恰如风动竹,在予安有竹嫌风。 ”[1](P9)他的学生陈沂说他的老师是 “生理素薄,量入为出。衣敝緼袍,略无少憾……世俗多用浮屠,先生谕父,以理屏去不用。……目击闾阎利病,慨然开陈。如止横敛、惩豪奸、实检旱、秤会价、禁屠牛、惩穿窬、戟海盗之请,无非深切时政,杜绝民害。如请改黉泮、移贡闱、罢塔会、祷山川社稷、禁淫戏淫祠,则又一以崇化导民为意。 ”[2](12)陈淳的外王思想涉猎的问题很多,文章选取民生和民俗两个方面加以说明。

一、民生方面

概而言之,民生问题就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关乎社会治乱与政权兴亡的重要内容。在陈淳的作品中所涉猎的民生问题主要有:鬻盐、秤提、学粮等问题。

(一)鬻盐

宋代盐的产销制度是宋代社会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南宋茶盐专卖主要实行钞引制。所谓 “钞引”,就是在宋代,由于对茶﹑盐﹑矾等物的生产运销是由政府来统筹管制的,政府发给特许商人支领和运销这类产品的证券的统称,就叫“钞引”。诸如茶引﹑盐引﹑矾引等等。南宋政府在当时的建康、镇江、临安三地设榷货务都茶场负责卖钞,并将起收入直属中央财政而用于赡军。建康务的卖钞收入主要归淮西总领所作军费;镇江务的卖钞收入则多归淮东总领所作军费。北宋徽宗以前,淮浙盐以官办官卖为主,卖盐收入归转运司掌握,为地方财政收入。蔡京扩大钞盐制,由京师榷货务卖钞,因而榷盐收入也绝大部分收归中央财政,南宋继承了蔡京的钞盐制度,茶盐之利也就仍归中央财政,从而造成地方财政短缺,经费不足以自给,随之而来的就是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手段横征暴敛,加重了对普通民众的剥削和压榨,造成了民间的疾苦和民生的困窘。针对这种情形以及国家所面临的当务之急,陈淳看到了当时南宋社会所面临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鬻盐波及的范围很广,遍及乡村外邑。于是他倡议国家能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救人民与缠饥痼疾之中。“久年缠饥,刻骨之痼疾,日夜甚切,望医救而不可得者,今遇其时,敢为斯民”[3](P3)。 “张皇滋漫,流毒四出……后旋广而数倍之,遍及乡村外邑”[4](P4)。

(二)秤提

秤提本来是测量物体重量的器具,这里所说的秤提是针对当时会子颁行后所造成的问题而衍生出来的概念,是当时为维持和提高纸币币值的一种措施。按照经济的正常运作而言,如果会子贬值,秤提应该立即回收,以防止和遏止纸币的恶性贬值,维持会子一个较高的币值。当时南宋政府的个别州县却秤提不起。针对这种经济混乱、民生恐慌的局面,陈淳在 《上赵寺丞论秤提会》中说:“某伏睹朝廷,注意会子颁行天下,诸州大率秤提不起”[5](P1)。 在 《上胡寺丞论重纽侵河钱》中说:“某伏睹使判近以侵河官钱失陷,委官打量欲别行均敷,此诚公平之大政”[6](P7)。 陈淳以中国传统士人参政的方式,上书当时的执政者,针对社会的变化、民生状况以及利用职务之便的侵盗行为,希望当时的统治者能够加强吏治,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经济持续发展。

(三)学粮

学粮指办学的经费。宋元时期,办学的主要经费来源于学田。宋代地方办学,从北宋乾兴元年 (1022年)朝廷赐拨兖州学田为开端,逐步形成了以学田为主要办学经费来源的地方教育财政模式。其后因为战乱迫使很多地方学校的田产丢弃荒芜或者被他人侵占。南宋初年,承袭了北宋时期的办学财政模式,使得地方教育经费十分困难,很多地方不断发生学校与寺庙、官府及个人争夺田产的讼斗。为了使地方学校恢复学田的占有权,保障学校的办学经费来源,确保地方教育的稳定性,陈淳上书希望南宋政府能够颁行有利于稳定地方教育办学经费、推进地方教育稳步发展的相关措施和政策。“今惟先考究府库之陷之弊,以清学粮所聚之地,则目下便可以苏醒有济,继又兼整理田亩失陷之弊。以丰学粮所出之原,则日后抑可以就远无坏”[7](P1)。 首先,针对当时的学粮管理混乱,以挪他用的情形,陈淳提出了必须有所分别,否则会生事端,滋生矛盾。本来学粮的管理原来属于学校,后来和军粮混杂而出现挪用做军粮的情形。陈淳主张必须有所分别,否则 “在军资库与学隔越。易生情弊”。由于当时学粮在军资库内,并且与增盐库相接而容易混杂,陈淳认为“今若移学粮库在学,则免与诸库混杂,只差吏人一名,专掌而无兼他库眼,则可杜移易借拨之弊矣”[8](P2)。 其次, 针对当时学粮的 “典贴盗用”弊端,陈淳提出了 “今革其弊,须逐年全录佃户姓名,作三册子:其一监官所,其一学官所,其一在学常严程限比较”[9](P3)的主张。 陈淳认为, 主事学粮的人,应该选择清廉之官,而不可拘泥于一司。如果拘泥于一司,则掌管者无常人,往往会阻碍对清廉之士的选拔而滋生集权腐败。如果是公清明晓者,则可乐育喜士;若所遇非人,则奸弊将起,直接危害到地方教育的发展和国家社稷的稳定。选择清廉之官来主事学粮,教官由学粮官取舍其人数多少和酬薪多少,固当责之盐官而稽考参验权在学官,只有委任清明官吏,以类推究,则库府之失才能得到有效地解决。整个宋代,是中国文人的黄金时期,文人士大夫集团位居武人之上,正是在文人士大夫的直言不讳、群策群力的精心呵护以及朝廷的重视下,南宋地方学校出现了持续的发展和趋于稳定的势头。以福州州学为例,“福州下辖闽县、侯官、怀安、连江、长溪、长乐、福清、闽清、永福等12县,诸县皆设县学、庙学。州学田产淳熙间有赡学田76顷78亩余,另园地山林屋基池塘等125顷45亩多。这同北宋景佑四年 (1037年)朝廷赐拨的5顷学田相比, 数量已超过了数十倍”[10](P606)。 这些田产的来源不一,或为官给公田,或因寺僧犯法籍没其田拨以养士,或将常平、绝户田产拨归学舍,由于学校经费充裕,至乾道年间养士名额达300人之多。南宋地方教育经费虽因各地情形不一而有升有落,但总体上呈增长的势头。这对保障和推动南宋地方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南宋科举名额按人口比例较北宋录取人数更多,而且历榜进士人数大体稳定,州县学校兴旺。但南宋科举弊病较北宋更为严重,诸如科举策问,多取本朝故事,藏匿本末发题,朝廷又禁止民间私藏国史、实录等书,导致的结果就是只有公卿子弟因父兄之便得以看到这些书籍,贫寒人家的子弟就无法有书来读,结果就无法通过科举获得功名。尽管如此,南宋地方官学仍较北宋熙、丰、崇、观兴学期间之外的诸朝设置普遍,并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格局。

二、民风民俗方面

民风民俗是特定社会文化区域内历代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人们往往将由自然条件的不同而造成的行为规范差异,称之为 “风”;而将由社会文化的差异所造成的行为规则之不同,称之为“俗”,民风民俗就是人们习惯上所称谓的风俗。在民风民俗方面,陈淳主要针对当时表现突出的偷奸盗窃、淫戏淫祀和违背人伦等方面进行了着力的论述,力图净化当时人们的生活环境,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平。

(一)偷奸盗窃

陈淳在 《上傅寺丞论民间利病六条》中列举了当时社会上存在偷奸盗窃现象。第一,陈淳认为,从总体而言,大多数民众质地淳朴敦厚,但在每个乡里,也存在着为数不少的人奸雄健诉者,他们长于词理、熟于公门、奸雄鼓舞,词讼益蔓。从而造成了人们的恐惧、不安,破坏了人们的温厚善良的淳朴。对于这些人应该加强治理,净化人们的生活环境。第二,在村野乡里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折合之风而破坏人们原有的善良之风。在村野乡里,有些人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不安分守己,反妒忌别人有钱财,他们专萌折合之心而偷盗为生,破坏了人们生活的安宁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第三,偷杀耕牛的风气很甚。中国传统上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文明时期,牛是最主要的劳动工具。在当时陈淳生活的闽南地区,偷盗屠杀耕牛的现象十分严重,直接影响到了农业的生产和民众的生活。针对这一现象,陈淳认为 “春功将动,耕牛有限,安能供日日无穷之屠,恐不可不申严约束。如有犯者,若是亡命浮浪人, 宜借一人重行惩治以警”[11](P3)在这里,陈淳一针见血指出偷牛与屠牛之间相互窜通的必然关系,将禁止屠牛之风看成是治理偷盗的开端,并且直陈偷盗耕牛的重要危害。第四,对社会上闲散无赖之人加以治理。当时社会上有成群的无赖闲散之人,他们既不是商贾贩卖之流,也不是羸弱残疾之辈;既不是流浪着,也不是乞丐。他们形貌巍堂、道貌岸然却凶狠泼辣,假借流浪和气概的样子专门窥探他人门户以行偷盗之事,他们是社会隐藏的大患,关系着民众生活的稳定和安心。

(二)淫戏淫祀

当时的乡村野里,每当秋收之后,优人聚集,“戏头逐家裹敛钱物,豢优人做戏,或弄傀儡筑棚与居民丛萃之地”。这种风气在每个乡村都非常炽热。虽然说是戏乐,但陈淳认为危害极大而称之为 “淫戏”。陈淳认为这种戏乐的危害性有八,“一无故剥民膏为妄费,二荒民本业事遊观,三鼓簧人家子弟玩物丧恭谨之志,四诱惑深闺妇女出外动邪僻之思,五贪夫萌抢夺之奸,六后生逞斗殴之忿,七旷夫怨女邂逅为淫奔之丑,八州县二庭纷纷起狱讼之繁,甚至有假托报私仇, 击杀人无所惮者”[12](P7)。 陈淳在这里列举了这种戏乐对当时人们生产、生活甚至社会风气所造成的危害,认为如果不加以禁止,势必会造成人心不安、奢靡懒散,定会导致德政之累。

淫祀是针对当时民间祭祀繁多而影响农业生产的情形而言的。中国传统社会的祭祀,无论其种类,还是仪式都相当复杂。概而言之,这其中以对天、社稷和祖宗的祭祀最为重要,也最为典型。在中国古人的思想观念中,天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威力,具有好生之德,因而赏善罚暴。人类敬天知命,天就会赐福,就会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类逆天叛道,天就会降罪,就会物令反常、灾异多发而粮食缺少。中国古人天地并称,土地生长万物,滋养人类,祭社就是礼敬土地神的行为。所以,中国古人的祭天、祭社是与中国传统农业文明相共生,具有一定的现实政治功能和政治意义。对祖先的祭祀,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农业文明强调集体力量,尤其的家族的观念根深蒂固。对祖先的祭祀,就是这种农业文明背景下家族观念的体现,其在家族伦理的维系和行进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陈淳长期生活在风俗习惯非常浓郁的福建闽南,早期中国南方民众的祭祀对象,主要是天地山川、江河大地等自然物,显现出较强的自然崇拜的特质。当时立庙风气很盛,借此暴敛民财,祸患极深,陈淳痛斥为淫祠。对于这些问题,陈淳一方面借用 《礼经》说明山林川谷能出雨,“《礼经》曰:‘天降时雨,山川出云。’言雨之所从出者, 在于山川也”[13](P5)。 另一方面,陈淳更为重要的强调了人心的作用,“社稷致祷。俗人笼之,而不知其为礼之正也。天人一气,幽明一机,本相与流通无间,而郡侯者,又千里山川社稷之主,而万户生灵之命系焉。其所感格为尤切而甚易,惟患诚之不至。尔有其诚,则有其神;无其诚,则无其神。诚者,心与理真实无妄之谓,在山川社稷有是真实无妄之理矣。若又加之真实无妄之心,以萃集其神灵,则必能实感而实应。不与此致极精专,乃杂求之异端淫祀,彼土木偶,何从而有雨露邪”[14](P6)。 并且在当时的闽南, 佛教盛行,寺庙、僧人众多,影响了正常的农业生产。“此间僧寺极多,极为富饶,十漳州之产而居其七。凡为僧者,住无碍屋,吃无碍饭,著无碍衣,使无碍钱,因是不复知稼穑艰难而至于骄纵,虽已出家为方外之徒,不肯安分修方外之行,却与俗人结冤与于贪痴嗔爱之场争人我者甚”[15](P5)。 在这种情形之下,寺僧不知稼穑艰难,却助长了骄纵淫逸之风。陈淳痛斥了这些身为出家者的方外之人,不肯安分修德,却跨出寺墙与外结缘鬼混,争吵于贪痴嗔爱之中。有些寺院勾结权贵,贿赂都吏,使其去籍。这些都是当时社会上存在的不正之风,应引起社会的关注。陈淳能够面对这些带有强烈迷信色彩活动,用理性的精神和眼光来对待,是对人类自身存在力量和价值的肯定和觉醒,要人们在对其自身力量肯定的前提下,因这些祭祀仪式和过程而形成一种集体或族群的凝聚力。

(三)违背人伦

违背人伦问题在当时主要表现在告奸问题。关于告奸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话题,《论语》中记载了孔子和楚国叶县的行政长官的对话,孔子是从 “仁为礼乐之本”的基础上说明了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而不告奸。战国晚期的法家代表韩非子站在国家利益的前提下认为父之孝子却是国之叛臣。陈淳从两宋理学家传统精神出发,认为 “民间词讼大概多告奸”,必会招致人伦悖逆、入室操戈、落井下石、夫妻反目、奸佞百出、若禽兽然的社会状态,定会破坏人道大经而犯天理大戒。所以,针对这些问题的蔓延和严重性,陈淳上书曰:“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亦王制所先务诚以美教化、厚风俗,所系在此,而不容缓也。恭惟判府寺丞,治贵清净, 政尚中和”[16](P7~8)。 所以, 陈淳认为必须明人伦大法,端正社会风气,敦风化俗,开友睦礼逊秉彝之良知,使人们明荣知耻,知恩义之所来而有相赒相恤之爱,无相刃相靡之薄。

从上面这些内容可以看出,陈淳并不仅仅局限于对理学思想的探究以修养己身,而是将 “内圣”时刻贯穿于 “外王”,时时关心社会、关注民生、体恤民情,注重人们的现实生活,注意整个社会的发展与变化,立足于现实生活的细微之处,对民生经济和社会风气都有深刻而细致的观察和建议,体现了中国传统士人的一贯精神。

注释:

[1]《北溪大全集·卷三》,《四库全书》抽印本。

[2]《北溪大全集·外集》,《四库全书》抽印本。

[3][4][5][6]《北溪大全集·卷四十四》,《四库全书》抽印本。

[7][8][9]《北溪大全集·卷四十六》,《四库全书》 抽印本。

[10]史仲文,胡晓林《中国全史》中国书籍出版社,2011年8月1日。

[11][12][15][16]《北溪大全集·卷四十七》,《四库全书》抽印本。

[13][14]《北溪大全集·卷四十八》,《四库全书》抽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