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感形容词一词多义的认知阐释

2012-11-29 03:27袁华平刘海清
关键词:多义通感义项

徐 琼,袁华平,刘海清

(湖南警察学院 基础课部,湖南 长沙410138)

一词多义是指一个词语具有多种互相联系的意义的语言现象,是语言的一个重要特性。该术语于19世纪60年代由语义学创始人布雷尔最初提出[1]。一词多义现象是人类语言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结果。人类语言在最初发展时期,词汇量是很有限的,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原有的词汇已经满足不了意义表征的需要。出于语言使用的效率,人们不会无限制地创造新词,而是将原有词汇的意义进行扩展,将一个词赋予多个意义。

以往的语言学理论往往从历时的角度对词汇意义的发展和演变做出分析,强调词义发展的社会背景。这种分析能够帮助人们了解词汇意义发展的脉络,但对于词汇意义引申背后的机制却没能做出清楚的阐释。换言之,以往的语言学理论仅侧重于对一词多义现象的描述或描写,而没能对其在本质意义上做出解释。

与以往其他的语言学理论不同,认知语言学强调人的认知在语言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强调体验哲学与认知语义观。认知语义学用意象图式及其隐喻引申来说明一个词语相互关联的多个义项之间的关系,从而对多义现象进行了更为科学的阐释[2](P114)。人们在语言的创造和使用过程中并不是简单地将单词与意义相联系,而是基于人们的生理、生活经验,在此基础上形成基本的意象图式,再经过隐喻模式不断地扩展词义。根据体验哲学的观点,人们总是从自身及自身的感知来认识客观世界,并将其范畴化,再进一步转化为语言形式。感官是人的基本生理功能,人类很久以前就发现人的各个感官之间是相通的,因而也就产生了“通感”一说。

顾名思义,通感是指人的各种感觉之间的交通、沟通、转移。具体来说,它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各种感官(包括眼、耳、鼻、舌、身)获得的感觉,如人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等互相沟通,互相转化。钱钟书在其著名论文《通感》中是这样描述通感的:“在日常经验里,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通或交通,眼、耳、舌、鼻、身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限。颜色似乎会有温度,声音似乎会有形象,冷暖似乎会有重量,气味似乎会有锋芒。”[3]

正因为人的感官可以相通,用来形容感官的词汇在语义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些词汇可以统称为通感形容词。通感的研究牵涉甚多,人们从修辞学、脑神经学及隐喻学等各个层次与角度进行分析。本文旨在研究通感形容词词义的引申规律及特点,主要以认知语言学理论框架下的原型范畴理论与隐喻认知模式为基础,结合发展心理学的发现对通感形容词的一词多义现象进行阐释。

一、原型范畴理论与隐喻认知模式

范畴一说最开始来源于古典范畴理论,20世纪50年代维特根斯坦将其做了发展,弥补了古典范畴理论的缺陷。而认知语言学中的范畴理论又从维特根斯坦的“游戏”范畴中得到启发,并得到进一步完善。

原型范畴理论认为,一个范畴由一些极其类似的成员构成;原型是同一个概念范畴中能反映本范畴特征的最好、最典型的成员,而其他成员具有不同程度的典型性;隶属于同一范畴的各成员之间并不存在共同特征,它们具有互相重叠的属性组合,即所有成员享有部分共同属性,形成家族相似性;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范畴内的成员地位不相等。范畴围绕原型这个认知参照点建构,其边界依照典型性程度向外扩展,形成了边界难以确定的更大范畴。

原型范畴理论起初是从对颜色范畴的研究开始的,进而扩展到对其他物体的研究。比如“鸟”类范畴,包括燕子、鸽子、麻雀、知更鸟等许多家族成员,但这些家族成员的地位并不同等,最具典型性的即该范畴的原型为麻雀(根据地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认知范畴作为认知概念储存于大脑,其外部表现为语言中的词汇。

奥斯汀首次将范畴的概念用于词汇研究。他提出:一个词的各种意义构成一个范畴,各意义之间不是具有相同的特征,而是以某种方式发生联系,并且这种联系不是任意的[2](P50)。比如“rich”可用于不同的搭配:“a rich country”“rich soil”“rich in vitamin C”。在这些表达中其含义有所不同,但意义之间存在联系。

认知语言学中将这种观点进一步加以补充:在一词多义平面上,一个词构成一个词义范畴,其所指成员具有家族相似性;同时,各个义项成员有中心的、典型的义项和边缘义项之分,其中心义项即原型义项(prototype meaning),被认为是语义范畴最具代表性的义项,往往是人们首先认知的,它们也是语言符号最早获得的义项。语义范畴围绕原型意义向外扩展。

既然一个语义范畴中的义项都是有联系的,并且有原型义项与边缘义项之分,那么这些边缘义项又是如何从原型义项发展而来呢?莱考夫和约翰逊在《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Metaphors We Live By)中提到了两个重要的认知因素:意象图式(image schema)和 隐 喻 结 构 (metaphorical structure)[4](P26)。认知语义学认为,支配一词多义的原则就是意象图式的隐喻映射。

认知语言中的隐喻有别于传统修辞中的隐喻,隐喻思维能力被看成是随着人的认知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创造性的思维能力,是认知发展的高级阶段。隐喻中涉及一个源范畴和目标范畴,是两个认知域之间的投射,而投射来自于两事物间的合成相似,是以源范畴的意象图式为基础的。

隐喻可分为常规隐喻和创新隐喻[2](P105)。创新隐喻往往是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的隐喻,或是出于表达新事物的需要;常规隐喻又被称为“死喻”(dead metaphor),常规隐喻意义已经成为语言表达中一个固化的部分,一般人已意识不到其隐喻性。而常规隐喻,恰恰是多义词最重要的引申手段。

二、对通感形容词一词多义的认知分析

大体上,人的感官包括触觉、嗅觉、味觉、听觉和视觉等5类,其中视觉下可分出色觉,即人类对颜色的感知;触觉具体又包括肤觉、压觉、振动觉、温觉和冷觉、痛觉和痒觉。为了探讨通感形容词意义延伸和扩展的规律,本文选取主要用于修饰味觉的sweet和主要用于修饰触觉的sharp作为分析对象。

根据《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5],sweet具有下列形容词义项:

1.tasting like sugar or honey;not sour,bitter or salty甜的;味甘的

2.smelling fragrant or perfumed芬芳的;芳香的

3.pleasing to hear;melodious悦耳的;旋律优美的

4.fresh and pure,wholesome新鲜而纯净的;有益于健康的

5.giving satisfaction;gratifying使人满意或满足的;快意的

6.(a)attractive and charming有吸引力的;漂亮的;可爱的

(b)having or showing apleasant nature;lovable和蔼的;温和的;温柔的;可亲的

根据原型范畴理论,sweet的所有义项构成一个范畴。在以上义项中,其原型义项,即最具有代表性的义项为义项1,处于中心地位。并且,其它的边缘义项的地位也并不同等:义项2、义项3、义项6的(a)分别是形容人的味觉、听觉和视觉,仍然是修饰人的基本感官;义项4转而形容事物,义项5被投射到更抽象的领域,义项6的(b)则用于形容人的性格。

通感形容词sharp的情况更加明显:

1.having a fine edge or point;capable of cutting or piercing;not blunt锋利的;尖锐的

2.(a)(of curves,bends,slopes,etc)changing direction suddenly;abrupt(指曲线、弯、斜坡等)急转的,陡峭的

(b)sudden,abrupt突然的,急剧的

3.well-defined;distinct;clear轮廓鲜明的;明显的;清晰的

4.(of sounds)shrill;piercing(指声音)尖锐的;刺耳的

5.(of tastes or smells)producing a smarting sensation;pungent(指味道或气味)强烈的,辛辣的,刺鼻的

6.producing aphysical sensation of cutting or piercing;keen刺骨的,凛冽的,剧烈的

7.quickly aware of things;acute;alert灵敏的,敏锐的,机警的

8.intended or intending to criticize,injure,etc;harsh;severe尖刻的,严厉的

sharp的这8个义项构成了一个语义范畴,其中,义项1是其原型,义项4、义项5、义项6与义项1的意义最具相似性,都涉及到人的感官。义项1主要是触觉感知域中的肤觉,义项4则引申到听觉,义项5牵涉到味觉和嗅觉,义项6仍然属于触觉的范畴,但它是触觉中的冷觉。其它几个义项与原型或其它义项有着一定联系,但最终还是由原型通过隐喻映射而来。

以上sweet和sharp的义项可以跨越几个感官,那么,通感形容词是否可以用来修饰所有的感官呢?另外,一个词的多义是通过隐喻由原型映射而来,那么一个通感形容词修饰原型意义以外的感官是否也属于隐喻意义呢?

关于第一个问题,Ullmann通过对19世纪诸多文学作品的分析发现,通感现象具有内在规律性,即人的触觉、嗅觉、味觉、听觉和视觉等感知域并不是平行的关系,而是分等级的;低级的感知域可以投射到高级的感知,从而低级感知域中的词语可以修饰高级感知域中的词语[6](P46)。

具体来说,触觉、味觉和嗅觉是比较基础(低级)的感知域,而视觉、颜色感知及听觉等是相对高级的感知域。

这种通感规律有一定科学依据,也符合体验哲学的经验现实主义(experiential realism)原则。发展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各感觉的层级递进规律与各感官发育的时间先后大致相一致[7]。胎儿发育到49天就具有了初步的触觉反应,有了早期的本体感觉。味觉在胎儿3个月时就开始发育,到出生时已是较发达的感觉。新生儿在出生后24小时之内,就有了嗅觉反应。听觉和视觉是发育较迟的感觉,尤其是视觉。新生儿时期,视觉能力的发展水平在所有感觉能力中是最低的,但视觉和听觉后天得到了优先发展,成为了高级感官。

通感现象的内在规律及其理据正是如此。从对sweet和sharp词义的分析可以看出,边缘义项中的某些义项是由某个感官投射到其它感官(本文中称为通感义项)。另外一些义项超出了感官形容的范围,用来修饰其它具体或抽象的事物和事件。那么这两种不同的情况是否都属于隐喻意义?其它通感形容词的词义引申又是怎样?在以下的表格中,笔者对几个通感形容词的词义进行了总结。

通感形容词各义项修饰对象

从表中可以看出,各个通感形容词到不同感官所投射的义项符合通感的内在规律,即总是从相对低级的感官范畴投射到高级的感官范畴。通感现象是不同的感官范畴之间的投射,这与隐喻的机制有一定相似性,隐喻也是两个认知域之间的投射。原型义项所修饰的感官可以看成是源范畴,而其它的感官范畴则是目标范畴。其它义项所涉及的范畴与原型义项的感官范畴更是类属于不同的语义场,属于隐喻意义。然而通感义项与其它义项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因此,“鉴于通感和隐喻有着共同的认知机制和大致相通的运行规律,在更令人信服的研究成果出来以前,我们至少可以认为,通感是一种特殊的隐喻”[7]。

词义的隐喻性延伸通常以是人类对自身的认知为基础,形成概念结构。通感形容词可以由原型意义映射到其它感官,进而映射到其它具体或抽象的事物,是以原型意义所蕴含的意象图式为线索的。比如,head(头)意象图式可概括为 Head is top/front(头是顶端或前部),Head is important(头是重要的)和 Head is round(头是圆形的)[8],从而其词义可以映射到并表示“位于某个物体的前部”,“重要的人或事物”,或是“圆圆的类似于头状物的物体”。而通感形容词由于本来就用于形容感官,因此意象图式也没有那么具象。以sweet为例,它的原型义项是指“甜”的味道,但这里隐含了“good,nice”的含义,因此,可以用来形容人的外表“小巧,可爱,漂亮”;性格“温柔,可亲”,并从修饰人又进一步用来修饰美好的事物或事情,由具体到抽象,由生理领域(感官感受)投射到心理领域(对人或事物的心理感受)。

本文主要利用认知语言学的原型范畴理论及隐喻认知模式,以通感形容词sweet和sharp为代表,分析和研究了通感形容词词义延伸的规律。由此可以得出,通感形容词的多个义项构成一个词义范畴,并且以原型义项的意象图式为基础,一方面通过通感隐喻映射到其它感官领域;另一方面,通过隐喻从感官领域投射到感官以外的领域。

通感现象具有一定的内在规律,即人的触觉、嗅觉、味觉、听觉和视觉这几个感知域是分等级的,低级的感知域可以投射到高级的感知,从而低级感知域中的词语可以修饰高级感知域中的词语。该规律可以发展心理学的研究为证。对几个通感形容词词义的分析同样说明了这一观点。由此可以大致判断一个通感形容词可以投射的其它感官域。

通感与隐喻有着共同的认知机制和大致相通的运行规律,因此,可以把通感看作是一种特殊的隐喻。通感形容词的意象图式相对来说不是具象的;通感形容词以其较为抽象的意象图式为基础,从感官的生理领域通过隐喻映射到心理领域。

对通感形容词词义延伸规律的研究表明,通感形容词的词义发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的边缘义项可以被看成两个部分:通感隐喻而来的义项和通感以外的义项。但它们都反映了认知语言学中的体验主义哲学观。人类总是从自身以及自身的各种生理感知出发,将客观世界范畴化和概念化,进而依附于语言符号,形成意义。同时也再次证明:一个词的多个意义之间总是存在着一定的认知理据,人们在学习词汇意义时,可以在理解该词基本含义(原型义项)的基础上,按照认知的规律思维方式,推导出该词在不同语境下的含义。这对词典编撰及英语教学具有积极意义。

[1]敖世翠.原型范畴理论对一词多义现象的解释[J].湖北大学学报,2006,(4):508-510.

[2]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3]钱钟书.通感[J].文学评论,1962,(1):24-26.

[4]Lakoff G,Johnson M.Metaphors We Live By[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0.

[5]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Z].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7.

[6]Ullmann S.Semantics:An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Meaning[M].Oxford:Basil Blackwell,1961.

[7]宋德生.通感单向映射的工作机制[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6,(8):21-24.

[8]李瑛,文旭.从“头”认知——转喻、隐喻与一词多义现象研究[J].外语教学,200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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