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突破性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

2012-09-05 07:23何卫平刘亚东
区域经济评论 2012年10期
关键词:渐进性突破性风险投资

□何卫平 刘亚东

(1、2.兰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兰州 730050)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产品生命周期越来越短,市场竞争也愈演愈烈。企业面临着技术不确定性、市场不确定性、资源不确定性和组织不确定性时,有两种技术创新方式:要么是渐进性技术创新,要么是选择突破性技术创新。一般而言企业为避免创新风险和创新成本的增加,往往会选择渐进性技术创新,依靠自身原有技术的积累改善企业的技术状况。但随着竞争的加剧,以渐进性技术进步为特征的持续性技术创新已满足不了社会各方面迅速增长的需要,客观上促成了能够打破原有持续性技术创新轨道的突破性技术创新的出现[1]。由于突破性技术创新打破了原有技术的竞争基础,往往会带来产业的重新洗牌,成为企业实现技术跨越、在竞争中出奇制胜的重要途径,因此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大企业因其规模经济和既得利益等问题往往倾向于进行渐进性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却以其自身优势和生存压力,已然成为突破性技术创新的主体力量。然而中小企业固有的劣势又限制了其创新活动。风险投资以其追逐高风险高利润的本性,自出现之始就决定其与具有创新技术的中小企业的结合,并同时促进技术创新。

一、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状况及突破性技术创新的特点

1.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状况

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来源。一般而言,中小企业所需的技术门槛和资金量较低,可以选择的经营项目较多,较容易进入市场;因其经营手段灵活多变,所以适应性强,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改变生产经营方向,因其无可比拟的灵活组织能力和适应能力,常以更大的热情和动力来进行突破性技术创新。在德国,三分之二的专利技术是中小企业申请注册的;在美国,一半以上的创新是小企业实现的[2]。即便如此,中小企业仍然摆脱不了其与生俱来的缺陷。由于其在人员素质、资本积累、技术与管理水平及生产规模等方面的劣势,由于其突破性创新技术及产品,均处于技术生命周期和产品生命同期的初期阶段,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大且无法有效地分散,风险承担能力差,所以技术成果的商业化能力有限,即使已经取得了研究成果,也可能会因资金和生产制造能力不足等原因而导致创新的挫败,加之其难以获得传统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因此面对强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势必在激烈的竞争中陷入不利的地位。

2.突破性技术创新的特点

通过与渐进性技术创新相比,易知突破性技术创新具有不确定性,如表1所示:

表1 突破性创新与渐进性创新风险比较【3】

渐进性技术创新是企业按照现有的技术标准,沿袭着已有的技术轨道发展;然而突破性技术创新则是在一整套与原有技术不同的科学原理之上进行的一种“破坏性”创新,它企图突破原有的技术发展轨道,开辟新的技术发展方向,所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突破性创新是相对于渐进性创新而言,由于其创新程度更强,因此突破性技术创新产品的出现往往改变竞争态势和市场规则,甚至会导致整个产业的重新洗牌。包括提高产品的技术性能、大幅度降低成本等途径使采用传统技术的公司因为无利可赢而退出市场,使原有的市场领先企业溃败,新企业崛起,大大改变产业版图,或者产生一个新产业[4]。由此可见,高收益是与突破性技术高风险相伴而生的。

二、风险投资的特点

风险投资是指投资人向刚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新兴公司(主要是高新技术公司)进行的投资,因其所投资的公司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故投资者在承担巨大风险的同时也为其进行增值服务(包括为创业企业提供发展计划、组织架构、财务管理以及法律事务等战略性指导;帮助被投资企业培训高级管理人员、建立销售网络、开拓市场;提供专家意见、技术和市场调查信息;帮助被投资企业建立与其他商家的战略合作关系,以取得更具竞争力的市场地位等),培育被投资企业快速成长,通过使被投资企业实现高速成长,特别是通过协助其顺利实现上市交易、或者通过股权转让和并购等方式,最终撤出投资并取得高额投资回报。

风险投资通过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而实现企业的快速成长,这一点也是风险投资区别于其他投资的地方。企业快速成长为风险投资的退出创造了前提条件。风险投资是传统金融业的一种创新和变革,它与以传统产业为投资对象的常规投资相比有诸多差别,如表2所示:

表2 风险投资与常规投资的区别【2】

由此可知,风险投资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2]:第一,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投资对象又常常是创新型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第二,资金与管理相结合,与传统的信贷只提供资金不介入企业或项目管理的方式不同;第三,流动性小,往往在风险企业成立之初就投入,其投资周期要经历从研发到销售等各环节,这一过程短则需要3─5年,长则需要7─10年;第四,“投入─回收─投入”的循环机制,一旦成功,他们便会回收资金,寻求新的投资机会。

三、风险投资与中小企业突破性技术创新的耦合

众所周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不可或缺的条件是资本,但是鉴于技术创新的特点,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使其通过银行贷款或者其他方式来融资,获取技术创新的主要资金显然已不大可能,而风险投资却恰好适应了这一特点;其次,突破性技术创新打破了渐进性技术创新企业原有的组织资源和原有的支持系统。而风险投资却是一种崭新的组织机制和合约方式,通过共担风险共建企业的方式,突破了这些限制。因之突破企业技术创新原有的限制,因而就使得风险投资企业这种组织结构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使得技术创新过程向前扩散,延伸到实验室的研究发明阶段。因为介入了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领域,所以风险投资加快了企业技术创新的速度。第二,风险投资减少了中间环节,加强了技术创新各阶段的联系,从而使得技术创新的速度得到加快。此外,风险投资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周期也与其运作周期相适应[5]。并且,风险投资更加青睐于高新技术企业,其投资产业与高科技演进方向保持一致,因而实质上也促进了技术创新。

四、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突破性技术创新的作用

1.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障碍

Cooper(1979,1980a,1980b),Maidique&Ziger(1984),Cooper&Kleinschmidt(1987)等的研究表明,财务资源的充足与否对技术创新成败有显著影响。Van de Ven&Angle(1989)同样发现,创新项目更经常地因为资源枯竭而不是任何其他原因被终止。正因为此,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对于资源的获取存在强烈的依赖[3]。中小企业的突破性创新常常在技术生命周期的初期,这就使技术创新的成果从实验室阶段走向商业化开发并最终转化成为现实的生产力的每一个环节都要面临不同的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而且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所以突破性技术项目往往需要稳健充足的资金支持来保证其每一环节的正常运转。传统金融机构属于风险规避型,不会对此进行投资。而风险投资与此相衔接,恰恰实现了资源的互补,从根本上破除制约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瓶颈”。

2.引入先进的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避免创新活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风险投资者通常是以入股的形式或合伙人的身份出现。鉴于所投项目及企业的高风险特性,风险投资机构往往在提供资金支持以外,还要求参与技术创新项目,甚至是企业的管理。较强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的投资专家是风险投资机构的智力资本,他们都有丰富的技术、法律、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会被注入被投资企业的决策层,参与被投资企业的战略决策、创新技术的研制开发、产品市场的开拓,实施科学的管理,解决好从研制、到生产及销售等各环节的问题;从投资企业的战略高度进行规划,使技术创新活动在开始时就能面对市场,从而能够有效地降低各个阶段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且协助和监督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企业的良性发展。

3.激发了中小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正因为风险投资能为中小企业的突破性技术创新在研究开发、产品试制、正式生产、销售、扩大生产、盈利规模进一步扩大、生产销售进一步扩大等一系列活动中,提供充分的资金资源、技术和市场帮助、科学的决策和管理等有效的支持,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为企业分担了风险,实现了双赢。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中小企业不断地进行新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的积极性。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技术高速发展,更新速度往往很快,以至于高新技术的产品生命周期和技术生命周期日趋变短,虽然科技的较快进步使产品和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但中小企业依靠其灵活的运行机制,能够及时地调整策略,跟踪市场变化,及时进行技术创新;另一方面由于风险投资本性是对一项突破性技术出现后带来的高额利润的追逐,必然会驱使它对中小企业突破性技术开发的大力支持,从而中小企业的创新倾向得到了很大的激发,这样就形成了不断地技术创新,不断地开拓新的技术领域的良性循环。

五、利用风险投资推动中小企业进行突破性技术创新的建议

风险资本是一种具有创新性质的投资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弥补现行融资制度的不足和缺陷,为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提供融资途径,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并将这种创新能力转化为生产力。风险投资资本的目标是通过对具有高风险及较强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最终使其技术成果和产品商业化、产业化,以此获取高额的投资收益[6]。而从企业角度来看,企业要发展,就得持续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但由于企业单一主体的技术创新往往存在较高的风险和资本约束,所以客观上需要有风险资本的支持和参与。从这个意义上看,知识经济与风险资本在性质上是天然互补的。要想使风险投资更好地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当前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1.完善政策,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发展风险投资首要条件是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笔者认为促进中小企业持续不断地技术创新的对策有:首先,要重视人才培养,培养懂技术、并且会管理、具有敏锐创新意识的新型人才;其次,企业、高校、研究机构要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积极建立和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加快创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促进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和产业化进程;再次,国家应制定与企业、研究机构、及风险投资业等不同行业创新相关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各项相应的激励政策,积极地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此外,还应该大力推动为技术创新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服务体系及其管理机构的建设。

2.建立健全投融资体制,开辟多渠道的风险投资资金来源

这就是要致力于融资的市场化建设,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并且要形成有效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以便在合理可控的风险前提下,扩大风险投资资金的来源,保证风险投资的良性和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风险投资业的不断地发展和逐步走向成熟,应积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成为风险投资的主体。风险投资业的最佳资金来源应包括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有实力的企业或企业的联合等在内的机构投资者。我们还应适时地创造适当的条件引入国际风险投资基金,逐步扩大我国风险投资资金的来源。

3.积极培养高层次人才,启用风险投资专家从事投资管理活动

国外的经验已经表明,决定风险投资成败的关键取决于风险投资家素质的高低。风险投资是涉及诸多学科理论知识且实践性较强的特殊的投资活动,我国目前还很缺乏既通晓专门的科学技术又懂得企业管理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因此,还要采取措施,尽快提升风险投资家的综合素质,包括设置相关跨领域、跨学科的培训课程,聘请资深专家进行培训等。同时还要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投融资咨询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证券公司等一般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防止这些中介机构的道德风险,保证中介机构的可信度和可利用度。

4.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保护企业创新技术的产权和确保风险投资安全退出

风险投资不同于金融机构等传统的投资,它是为具有高创新能力和发展前景的风险企业提供创业资本,通过科学的系统的管理和经营将科技成果从试验变为现实生产力的一项特殊投资。所以在风险投资和企业相互结合的过程中,应该建立完善的产权保护法律和严格规范风险投资的运营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确保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深圳创业板于2009年已成立,为风险企业的上市和风险资本的退出提供了平台,但还是应该尽快制定与风险投资相关的核心法律,如《风险投资公司法》和《风险投资法》等,将风险投资与传统的常规投资加以区别,从风险投资机构的创立到运营及风险转移等方面制定规范的完善的管理办法。

[1]刘海运,赵海深.企业突破性技术创新研究现状和展望[J].江苏科技信息,2010,(10).

[2]张景安.风险投资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研究[D].学位论文,2006.

[3]葛明慧.企业突破性创新与渐进性创新比较研究[D].学位论文,2008.

[4]张洪石.突破性创新动因与组织模式研究[D].学位论文,2005.

[5]张洪石,陈劲,付玉秀.影响突破性创新的组织因素分析和实证研究[A].王兴元,魏江.中国创新管理前沿[C].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

[6]印庆华,张韶华.风险投资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研究[J].北方经贸,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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