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风岭
(菏泽学院中文系,山东菏泽274015)
《说文解字》增字足义释义方法研究*
张风岭
(菏泽学院中文系,山东菏泽274015)
文章对《说文解字》增字足义的释义方法进行研究,总结其类别、特点等,发现增字训释的价值与规律,由此可以更全面理解此种释义方法。
《说文解字》;增字足义;释义方法
《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说解字义、字形、字音的字典,在收字立目、创立部首等方面均有开创之功,可称得上是辞书史上的奠基之作,对后世辞书编纂产生了巨大影响,同时也是训诂学上极有价值的宝贵资料。这与其释义的独特、准确和释义的丰富多变密切相关。布龙菲尔德在《语言论》中曾说:“在语言研究中,对意义的说明是一个薄弱的环节,这种情况一直要持续到人类的知识远远超过目前的状况为止。”因此,研究《说文》释义及方法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加强和推进这种研究工作。
增字足义,即训释词语时,把被训释词放在训释语的地位,另外添加一些相应的字词,以使其义蕴明确,更加完整地确定和补足它的意义。《说文》中的“增字足义”的释例,根据重复出现在训释语中的被训释词是否参与释义,可以分为两大类:
被训释词虽然重复出现在训释语中,但是此词并没有参与释义,也就是说,删除被训释词后,此训释仍然成立。如:
(1)《寸部》导,导,引也。
(2)《尸部》屏,屏,蔽也。
(3)《心部》悔,悔,恨也。
这些释例下,段玉裁注(以下简称段注)均标以“此复举字之未删者”或“此复举字之未删仅存者”。段氏认为,许氏原本在每篆下均复举本篆作注,后经浅人删之,删之不尽,故有复举本字残存。此说虽无古本为证,但据分析可知,删除复举之字后,该训释仍然成立,这说明被训释词重复出现没有参与释义,完全可以视作衍文。这样,上述诸训释可以理解为“导,引也”、“屏,蔽也”、“悔,恨也”等。因此这一类重复出现的被训释词完全可以删除,没有必要出现,删除之后行文反而更加简洁。
在这一类训释中,训释语中出现的被训释词参与了释义,如“墨,书墨也”。删除“墨”之后,“墨,书也”释义不成立。重复出现的被训释词与所增添的字词有的形成了一个固定词语,有的没有形成固定词语,但同样都是训释语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一)重复出现的被训释词与所增添的字词形成了一个固定词语。
1.从词汇角度看,有的形成了许多动植物的专名,也有的形成了少量当时汉人特有的词语。如:
(1)《草部》萯,王萯也。
(2)《鸟部》鵽,鵽鸠也。
(3)《革部》鞠,踏鞠也。
(4)《虫部》蝓,搋蝓也。
(5)《鼠部》鼩,精鼩鼠也。
(6)《鸟部》鹭,白鹭也。
(7)《草部》莶,白莶也。
(8)《手部》搈,动搈也。
这些释例中,(1)(2)(3)(4)(5)(6)(7)七例都形成了动植物的专名,这些专名为当时的人所熟悉,不用详加解释,同时也反映了当时人们对事物的* 收稿日期:2011-09-15
2.从语义角度看,有的是因为《说文》以字形释本义,所以在解释被训释词时要添加与字形有关的一些字词,还有的形成了固定的同义词、反义词。如:
(1)《言部》誽,言相誽司也。
(2)《言部》让,相责让也。
(3)《手部》指,手指也。
(4)《气部》气,云气也。
(5)《肉部》肉,肌肉也。
(6)《人部》伸,屈伸。
这些释例中,(1)(2)(3)(4)的训释语中所增添字词“言”、“责”、“手”、“云”都指出了被训释词的限定范围,且都与字形有关。王力先生也认为,“《说文》这样,犹有可说,因为许氏着重解释形的方面”[5](P48),即上面所举的四个例子,主意在说明“誽”、“让”为什么从“言”,“指”为什么从“手”等。(5)(6)两例形成了固定的同义词“肌肉”和反义词“屈伸”。
3.从语法角度看,有的增添字词可以显示被训释词的词性。如:
(1)《攴部》鼓,击鼓也。
(2)《心部》憀,憀然也。
(3)《足部》躩,躩如也。
(1)例中的“击”说明“鼓”为动词,(2)例中的“然”说明“憀”为形容词,(3)例中的“如”说明“躩”为形容词。
4.从语音角度看,有的固定词语在语音上存在双声、叠韵的关系。如:
(1)《辵部》遱,连遱也。段注:“连遱双声。”
(2)《菐部》菐,读菐也。段注:“叠韵字。”
(3)《木部》栙,栙双也。段注:“三字句。叠韵字。”
荀子说:“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6](P418)指明“兼”有补足“单”之“不足以喻”的表义功能。可见《说文》的“增字足义”法还是有一定价值的,所添字词与被训释词构成了一个固定词语。从词汇的角度看,有的形成了很多动植物的专名,有的成为汉代特有的词语,如1;从所添字词与被训释词的语义关系看,有的揭示本义,有的形成了同义、反义关系,如2;从语法作用看,所添字词可以揭示被训释词的词性,如3;从所添字词与被训释词的语音关系看,新形成的词语两字之间有双声、叠韵
1.新增字词与被训释词存在语义关系,如:
(1)《木部》杵,舂杵也。
(2)《竹部》箴,缀衣箴也。
(3)《竹部》奁,镜奁也。
(4)《革部》韇,弓矢韇也。
(6)《糸部》絇,纑绳絇也。
(7)《竹部》帘,堂帘也。
(8)《丶部》主,灯中火主也。
(9)《足部》跔,天寒足跔也。
(10)《木部》枢,户枢也。
(11)《日部》时,四时也。
(12)《肉部》肠,大小肠也。
这些释例中,(1)(2)例的新增字词表用途,(3)(4)例的新增字词表被盛放物,(5)(6)例的新增字词表主体,(7)(8)例的新增字词表位置,(9)例的新增字词表主体、原因,(10)例的新增字词表领属,(11)例的新增字词表数量,(12)例的新增字词表大小。
2.新增字词点明被训释字的字形构成,如:
(1)《册部》嗣,诸侯嗣国也。
(2)《亡部》望,出亡在外,望其还也。
依段注分析,(1)例中的“嗣”字形当从囗,音围。囗者,国象也。故曰“诸侯嗣国”。(2)例中的“望”字形从“亡”,所以如此释义。这两个例句都是为了解释从形符“囗”与“亡”得出的本义,符合《说文》重在揭示字形与字义之间的关系,以形说义,追溯形源的特点。当然,今天看来这些解释多不合古文字的形义,这也是不能苛求古人的。
王力先生曾对《说文》中的“增字足义”作过评价:“字典对于一个字,总该假定是读者所不认识的。若注解中有被注的字,就等于把读者所不认识的字作注,虽注等于不注。”[5](P48)他认为《说文》中“注解中出现被注的字”,如“墨,书墨也”之类的释义方法不理想,“毕竟不足为训”。
综合上文分析可以发现,训释语中重复出现被训释词,有无价值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被训释词不参与释义,那么这种重复就无意义,完全可以删除这的关系,如4。这些新的固定词语大部分为后世所沿用,如“责让”、“手指”、“云气”、“屈伸”、“击鼓”等。
(二)重复出现的被训释词与所增添的字词没有形成一个固定词语,但也同样在训释语中不可或缺。种重复出现的被训释词。但如果被训释词参与释义,那么这种重复就有意义。如果删除这种重复出现的被训释词,其释义就会不完整或不准确。《说文》这部字书,主要训释单音词,而单音词往往一词多义,增字训释可以把被训释词的意义固定、明确下来。有的新增字词与被训释词存在语音、语义、语法等关系;而有的新增字词与被训释字的字形有关,这是由《说文》以形释义的特点决定的。
[1]许慎.说文解字(大徐本)[M].北京:中华书局,1963.
[2]王宁.训诂学原理[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
[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4]吴庆峰.音韵训诂研究[M].济南:齐鲁书社,2002.
[5]王力.王力文集[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
[6]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
[7]刘晓南.论《说文》释义部分之本字复出现象[J].长沙:古汉语研究,1993,(3).
The Research on the Interpretation Method of Increasing to Supplement the Meaning of the Word in Shuo Wen Jie Zi
ZHANG Feng-ling
(Chinese Department of Heze University,Heze Shandong 274015,China)
The essay takes the interpretation method of increasing to supplement the meaning of the word inShuo Wen Jie Zias an object of study,summarizes their categories,characteristics,etc;points out the value and principle of this method.So we can acquire more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this interpretation method.
Shuo Wen Jie Zi;increasing to supplement the meaning of the word;interpretation method
H 161
A
1673-2103(2012)01-0104-03
张风岭(1981-),女,山东肥城人,菏泽学院中文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汉语史。分类比较细致。依据段注“盖汉人语也”,(8)例形成了当时汉人特有的词语。
(责任编辑:谭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