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磊
(河南中医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河南郑州450044)
网络拍客文化探析*
李庆磊
(河南中医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河南郑州450044)
继博客、播客在网上风行之后,拍客逐渐成为网上新宠。然而随着拍客作品在网上的大量传播,拍客文化背后潜藏的侵犯被拍者隐私权、缺乏传统媒体记者“寻根究底”的职业精神、人文关怀的缺失、低级媚俗等现象也日益凸显。因此,只有不断加强对拍客网站的引导和监管力度;建立拍客道德规范和行为约束机制;提升信息时代网络受众的传媒素养,才能引导拍客文化步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视频网站;拍客文化;网络受众
互联网读图时代,诞生了一个以数码相机和手机拍照功能为主要工具记录图文影像的群体,即最初的“静像”拍客。然而随着中国视频元年的到来,一群手持DV、热爱生活、随时用影像记录身边故事与感动瞬间的网络新拍客逐渐衍生并壮大起来。
由于没有技术、技巧方面的严格要求,不管男女老少,只要拥有能够摄像的手机、DV和数码相机,就可以随时随地拍摄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并挂到视频网站上与受众分享。如今,各大视频网站的“拍客”数量日渐增多,而拍客作品从2008年的“西单女孩”到2010年的“犀利哥”都愈发受到社会关注,乃至形成社会热点。可以说,在“拍客”的摄像机镜头下,许多重大突发事件、“花里胡哨”的新玩意儿、劲爆现场都让网友大为赞叹。例如四川汶川地震发生时,一网名为danta1990的网友用手机记录下了位于学校宿舍六层的地震现场,并于当日14点55分46秒在土豆网发布视频《成都地震》,引起网民和各大媒体广泛关注。再如2007年8月14日下午5点多上海环球金融中心起火,一名网友独家捕捉到现场视频并第一时间上传到网上。此后几小时内,这条视频新闻被多家网站竞相转载并推荐为首页头条。这些都是发生在网络媒体时代由普通网友目击新闻热点事件,视频网站将“拍客”上传的内容向公众、媒体推广传播,从而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和讨论的典型“拍客事件”。
拍客文化赋予“拍客”充分的话语权。众所周知,网络媒体区别于传统媒体最显著的特色在于它为双向传播提供了平台。传播学告诉我们,人类社会的传播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进行,又体现一定社会关系的信息共享活动。同时就传播的社会关系而言,它又是一种双向的社会互动行为。也就是说,信息的传递总是在传播者和传播对象之间进行的。然而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受众已经不再甘心被动地接收大众传媒建构的“拟态环境”信息,而是渴望在这场信息传递的变革中跃跃欲试,把传统的“你拍我看”模式变为“你看我拍”模式。另一方面成熟的播客平台也为拍客的意志、情感和话语表达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的网络空间。比如很多视频网站主动将信息生产的权力“下放”给使用者,作为原受众方的拍客就积极利用这一平台进行反向传播,实现着由“受者”到“传者”的角色转换。
拍客文化通俗化、平民化的视角弥补了公共媒体机构对一些事件报道的缺失。当年意大利新现实主义的实践者倡导“把摄像机扛到大街上去,发现和记录生活中的真实影像”。如今这种捕捉现实的冲动更是被拍客展现得淋漓尽致。由于关照现实是拍客表现的中心,因此拍客可能存在于任何时间、地点、天气或生态环境中。他们的拍摄内容也五花八门,但都是贴近生活的或幽默、或朴实、或稀奇、或让人深思的“老百姓自己的故事”。游走在网络与现实间的“拍客”用他们平民化的视角记录传统媒体记者无法观察到的社会细节。从某种程度说,拍客这种“公民记者”报道的“公民新闻”,从根本上打破了新闻垄断,使新闻的传播更加大众化、社会化、人性化,也更具有真实性和鲜活感。
拍客文化使部分人的自我价值得以充分体现。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社会弱势群体在权利、财富、社会地位、知识、生存能力等社会资源的占有上仍处于劣势。网络为他们或者关注他们的人提供了一个诉说或诉求的平台,拍客则成为义务代言人,让公众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文件了解他们的故事和内心疾苦,引发社会对弱势群体给予关爱和帮助。例如云南某小学教师毛利辉在高度社会责任感、同情心和渴望改变现状意愿的驱使下,通过利用银行贷款买来的相机拍下寒冬腊月里学生的褴褛衣衫发布到网上,恳请大家为贫苦学生捐鞋袜。可以说,网络的传播特性为个人能量的最大化提供了无限可能。
拍客文化在社会监督方面日益彰显积极作用。米歇尔·福柯在引用著名的“圆形监狱”例子时认为,个人一旦知道自己持久地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马上就会开始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在对社会腐败行为和丑恶现象进行社会监督方面,拍客文化日益彰显其积极作用。[1]例如网络拍客“鱼世界”作品中那个“送外卖的小男孩”,虽然个子仅高过自行车一头,却要每天帮忙骑车送外卖,承担着本不该他这个年龄承担的责任;例如“鱼世界”作品里常年在门口堆放垃圾,导致环境恶臭不已的“怪异阿婆”在拍客网站曝光后,立即引起相关媒体记者关注并进行跟踪采访,最终促使当地居委会对垃圾进行了清理。再如网络拍客上传的公交车上不雅观的肢体动作、不让座(占座)行为、公交车上争执等不文明现象的作品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醒网络受众加强对自我行为的约束。
拍客这股民间创作力量难能可贵,然而由于成为拍客只需拥有能够摄像的手机、DV、数码相机等设备,而没有技术水平高低和男女老幼的限制,因此在网络拍客文化蓬勃发展的同时,其背后潜藏的诸多问题也日益凸显。
其一,拍客作品在某种程度上会侵犯被拍者的隐私权。虽然目前各大网站对拍客上传的视频会做出诸多限制,比如禁止标题中出现“偷拍”等字眼,但“实拍”两字迅速取代了“偷拍”使得这类视频披上了“伪衣”。身处网络时代,偷拍的影像一旦在网上流传播放,将会对当事人和整个社会环境形成极坏的负面影响。例如一位普通的胡同大妈因为一次吵架被围观者拍成视频,在网络上迅速成名,并被冠以“彪悍妈”的称呼——居住在前门地区的高女士最近因为这种“被出名”而感到非常痛苦。
其二,为吸引受众眼球,部分拍客作品存在低级媚俗现象。拍客记录真实的生活,从而丰富了受众的视野,但是市场经济固有的趋利性却无情地令其滑向媚俗,使当今的精英文化处于准失语状态。在新浪拍客联盟的一级页面上,提供了点击率最高的拍客视频链接。然而在这12个视频中,与两性、美色相关的主题有7个,占到了58.3℅。其中点击率在100万次以上,“收视率”高居前四位的都是和两性相关的题材。对广大网络拍客来说,他们在网站上的身份建构并非单渠道的“自我表达”,而是包含了一种对反馈的渴望。一旦传播高尚的视频内容不被关注,拍客的积极性就会受阻,成就感也会逐渐缺失。因此,部分拍客和网站为了最大限度吸引网民眼球,而不得不一味去迎合低级趣味。
其三,网络拍客缺乏传统媒体记者“寻根究底”的职业精神。凭借一个相机或摄像机、一台电脑、一个有趣的网名游走在网络与现实间的他们,用平民化的视角记录传统媒体记者无法观察到的社会细节。同传统媒体严格的审核制度相比,“公民记者”报道的“公民新闻”,从根本上打破了新闻垄断,使新闻的传播更加大众化、社会化、人性化,更具有真实性和鲜活感。然而由于网络拍客大多以“旁观者”的身份进行拍摄,缺乏传统媒体记者的“寻根究底”的职业精神,因此,难免会主观地对事物表象进行解读,可能会导致报道与真实情况不符的现象。例如一位网友拍摄的“长江水库干涸”实际上是由于长江水库最近扩容挖淤泥才形成的。
其四,网络拍客人文关怀的缺失。当今社会是一个高度重视人文精神的时代。在传媒领域,人文精神具体体现在关注人的生存状态、维护人权、捍卫人格尊严等各个方面。然而由于缺乏人文精神的关照,部分拍客习惯于将作品聚焦于妓女、吸毒者、乞丐、残疾人等社会边缘群体。[2]其实把视角投向边缘群体并无大错,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部分拍客缺乏对人和人文关怀的深层次了解,而把着眼点过分集中在猎奇猎艳方面,陶醉于自我个性的极端宣泄、忽视别人的人格尊严、私密隐私等伦理问题。
首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对网络管理部门和视频网站的自律引导和监管力度。目前我国规范互连网应用的法规数量不少,但是对新出现的“拍客”现象却没有专门的规定。因此,给“拍客”这种新生事物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来约束其发展就显得迫在眉睫。比如拍客网站在使用拍客作品时要严格按照《互连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连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措施严格审查,一旦发现拍客作品含有不良信息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要及时予以删除。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出台相关的互连网视频管理条例,对拍客网站“放任自流”的违规现象加强监管和查处,并对拍客网站违规使用拍客作品并产生严重后果的,要取消其开展视频服务的资格。只有这样,才能为拍客文化的发展提供一个宽松健康,既有自律又有法律的发展环境。
其次,建立拍客道德规范和行为约束机制,形成健康向上的拍客文化。虽然拍客作品能让受众第一时间看到发生在身边的各类事物,但由于成为拍客的门槛较低、所需要的拍摄工具又非常普遍,因此拍客群体鱼龙混杂、良莠不齐,而其作品中存在色情、暴力、侵犯他人权益的现象就在所难免。这就需要建立拍客道德规范和行为约束机制,不断提高网络拍客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让他们用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和平民视点观察生活、观察社会,具备大众意识,创作出观众喜闻乐见的无愧于我们这个时代的作品。[3]要多表现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生活;对一些敏感事件不随意做艺术夸大处理和夸大性点评;对所拍的图片,尤其是重大事件报道要履行核实义务,最大限度地避免误导受众。
第三,提升信息时代网络受众的传媒素养。媒介素养是人们面对媒介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在犹如市井街头的网络空间里,集合着众多网民,一旦某个媒介事件激发了受众的兴趣,他们就从旁观者变成了行动者。可以说,网络在给受众带来言论自由的时候,疯狂绝对是它的另一面。因此,不仅要引导受众自主介入媒介生活,培养其对媒介信息的解码能力,还要引导受众正确鉴赏、评析媒介产品,树立对媒介信息的批判意识。只有这样,受众才能以平常心“看待”手中的话语权和批判权,清醒认识网络“极端赋权”中存在的弊端。
[1]孙燕.网络拍客视角探析[J].今传媒,2008,(12).
[2]王小乐.论自媒体时代“拍客”的道德自律与人文关怀[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2).
[3]冷治夫,刘新传.草根拍客文化狂欢的冷思考——推动民间影像健康发展路径[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0,(9).
Cultural Analysis of Internet Vodcasters
LI Qing-lei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lege,Henan Institut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Zhengzhou Henan 450044,China)
Following the popularity of bloggers and podcasters on the Internet,vodcasters have gradually become a new favorite of the Internet.However,along with the large spread of vodcasters’works on the Internet,some problems are also becoming increasingly prominent,such as underlying invasion of privacy of vodcaster culture,the lack of"getting to the bottom of the matter"professional spirit of traditional media reporters,the lack of humanistic concern,and the vulgar phenomenon.Therefore,only by constantly strengthening the guidance to their self-discipline and the supervision of vodcaster sites,establishing moral norms and behavior constraint mechanism for them,and improving the media literacy of network audience at the information age,would it be possible to lead vodcaster culture into the fast lane of its benign development.
video site;vodcaster culture;network audience
G 206
1673-2103(2012)01-0134-03*
2011-12-16
李庆磊(1979-),男,河南巩义人,河南中医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数据库。
(责任编辑:李瑞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