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坚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福州350003)
针对高等职业教育开放性、职业性、实践性的特点以及高职职业教育要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能型高素质专门人才需要,为此必须建设一支符合高职教育特点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健全和完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机制,是提高高职院校整体办学水平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是提高双师素质、优化双师结构,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和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保障。
“双师型”的概念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职业教育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脱节的特定背景下提出来的。随着职教师资队伍的内涵的不断变化,人们对“双师型”概念有不同的理解。在政策层面,高职院校“双师型”有双重含义:
一是指“双师素质”: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一是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资格;二是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的专业实践实训活动;三是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四是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1]。
二是指“双师结构”:即专业课教师中的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的比例结构。这里的兼职教师专指学校正式聘任的、独立承担某一门课程或实践教学任务的行业、企业或社会上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高级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
1.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高职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高职教师学历结构大幅改善,双师结构和水平已有所改观,“双师”素质教师培养普遍得到重视,专兼结合教师队伍建设思想得到认可。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仍然是高职教育的薄弱环节,还面临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存在主要问题有:
第一,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比例不高,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教师普遍缺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到2010年,我国高职院校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仅为30%。刘韵琴(2010)对全国部分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来源抽样调查也显示,“双师素质”教师中有企业从业背景的只占11%,其中,具有1-3年专业实践经历的教师约为7%,有5年以上行业实践经历的教师约为 3.3%[2]。
第二,来自生产一线的兼职教师比例偏低,承担的教学任务比例不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大多在20%~30%,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仅占10%左右。这与国家示范性院校要求专业课中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之比达到1:1、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提高到30%也有较大差距。
第三,专任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和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有待提高。专任老师解决企业技术难题能力及科研水平还比较低;实践性和应用性教学组织实施能力、专业实践指导能力、知识体系创新能力薄弱。兼职教师虽然专业实践经验丰富,但没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缺乏必要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2.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制约因素
“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高校齐抓共管,也需要良好的政策、社会环境和发展平台的有力支持,“双师型”师资队伍才能得到可持续发展。当前制约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主、客观因素有:
(1)“双师型”师资队伍基础薄弱
1999年开始,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进入规模快速发展阶段,高等专科、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中专、职业大学、成人高校、普通本科二级学院等六类学校形成我国目前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主要来源是原来学校的老师、外聘教师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外聘教师主要是其他高职院校或是本科学校的教师以及退休后的老教师,而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毕业后直接从事高职教学工作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动力不足
第一,企业对教师实践锻炼、对技术人员到学校兼课态度消极。一方面,大部分企业不欢迎教师到企业内部调研、锻炼,关键技术、关键岗位和整个生产过程不愿对教师开放,教师真正通过到企业锻炼来提高专业实践能力的数量不多[3]。另一方面,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不能直接给企业带来利益,还给企业的生产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有些企业因商业或技术秘密等原因,限制或禁止技术人员出外兼职[4];一些企业中高级技术人员比较缺乏,没有时间和精力兼职任教。
第二,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技术人员到学校任课缺乏积极性。职称评定仍然采用普通高校标准,与双师素质要求严重脱节,专业教师宁愿花时间撰写学术论文、研究科研课题。同时,教师劳动报酬只与课程教学工作量挂钩,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活动既没有认定教学工作量,也没有采取相应奖励措施,导致专业教师尽量多上课而不愿意下企业。
第三,学校引进条件缺乏吸引力,技术人员对学校引进热情不足。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的制约,一方面,进入事业编制要求“逢进必考”,已工作多年的企业员工难以通过文化理论考试而顺利取得高校事业编制[5];另一方面,高校分配制度与企业有很大差别,很难让真正高水平的企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选择到清贫的高职院校专职任教。
(3)“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压力不够
第一,双师素质认定有待进一步规范。高职院校各自开展双师素质认定工作,各校在认定标准、程序、方法等方面难以统一,随意性较大,影响了认定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公平性。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教师参加生产或工作实践实效性差,与企业共同开展技术研究开展课题项目很少,许多教师考取执业资格证书而未真正在企业执业,以证代技现象普遍,双师素质名不符实。
第二,兼职教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学校在聘请兼职教师时不能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要求择优聘用,聘任的兼职教师学历层次和技术职称偏低,甚至达不到教师应具备的综合学历层次和素质;有的兼职教师职业道德不佳、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不强;有的兼职教师承担本单位的业务,用于教学的精力有限,难以保证教学质量。
第三,专兼职教师考核评价办法有待进一步改进。目前,高职院校绩效考核机制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没有将实践教学、企业挂职锻炼、与企业开展技术研究开发等作为重点考核指标,而课堂理论教学、学术论文、科研课题研究考核分比例较大;其二,在对专业教师工作考核评价过程中缺少企业参与;其三,没有建立起专兼职教师队伍整体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企业兼职教师岗位职责和教学工作考核办法缺失。
“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涉及政府、学校、企业、教师等多方面的关系。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各个方面的关系,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培养开发、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营造更加开放、充满生机活力、富有效率的制度环境。
首先,要深化校企合作。政府部门要联合企业团体和学校代表组建校企合作领导机构,建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制订校企合作各项政策措施,明确政府、企业团体、企业、学校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学校和企业要签订合作协议,通过有效途径开展互利共赢的校企深度合作,使合作企业成为专业教师实践创新的舞台,使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成为学校一支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其次,政府要制定有利于全社会人才流动的人事管理制度,畅通人才流动渠道,使人才资源得到有效调节。
教育行政部门应科学界定“双师素质”内涵,明确标准,组织建立有行业企业参加的政府、学校、行业企业“三位一体”“双师素质”日常认证机构,专门负责实施“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证工作,制订双师素质资格认证实施管理细则,实现“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建立专兼职教师“双师素质”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专任教师实践技术能力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要完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相对降低专业教师学科学术要求,并把“双师素质”资格认证作为专业教师职务聘任的重要条件,促进专兼职教师不断提高双师素质和水平。
高职院校要明确专兼职教师岗位职责,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健全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机制,把“双师素质”教师标准纳入教师评价指标体系中来,重视评价的企业要素、技术要素、实践要素和能力要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在考核结果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应及时给予物质及精神上的奖励;而对于在考核结果中表现不尽如人意的教师,应帮助其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促进专兼职教师共同成长。
政府要加强政策激励,建立合理的企业利益补偿机制,在税费减免、财政支持、政策倾斜、资金补贴、表彰奖励等方面作出明确的政策规定,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主动性、积极性[6]。高职院校应结合学校实际,在教师引进、培养、聘用等方面建立显性激励和隐性激励相结合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专兼职教师工作量制度,将兼职教师教学活动和专业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活动纳入教学工作量进行考核,充分调动专兼职教师的积极性。
[1]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2004]16 号)[S].
[2]刘韵琴.高校高职“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状况调查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0,(24).
[3]罗琳,赵玉虹.专业教师“双师素质”的培养模式探究[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6).
[4]冷芳,邢迎春.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对策思考[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0,(12).
[5]郑文开.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J].管理研究,2010,(12).
[6]徐庆国.高职高专“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构建策略[J].中国高等教育,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