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伟岸 方建珍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7)
“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十二·五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从中国目前转型攻坚之难,可以发现实体循环经济通过在领域、规模方面的扩展,对于可持续发展范式的重要战略意义。湖北省“十二五”谋划“跨越式发展”,一个重要的源动力来自于成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而在国家整体战略取向降速(GDP增长率预期下调)、转方式(资源利用方式)、调结构(产业结构、利益分配结构)的大背景下,湖北的“跨越式发展”不能是传统范式的发展:既不能是对相对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被动承接式发展、也不能是对相对发达地区过去发展模式的复制式发展,而必须是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约束条件下,基于发展范式创新的可持续发展。就“五个统筹”布局的国家战略而言,湖北的发展应是以突出“两型社会”特征为基础的“跨越”,而是否能够可持续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发展实践,应是湖北“跨越式发展”范式的核心要义。
(一)金融“脱耦”限制了实体循环经济发展空间 传统循环经济理论,视角集中于实体经济物质循环,虽然可以在物质循环载体上讨论价值循环与信息循环(罗丽艳,2005),但属于虚拟经济范畴的金融运行却在理论和实际运行机制上,外生于循环经济系统。而在金融运行核心化的现代经济中,这意味着将不存在由循环经济理论指导的、以新增长范式姿态出现、以循环经济革命及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为核心绿色生态经济革命。从“两型社会”建设的实践看,一方面,由于与金融“脱耦”局限了应用领域,使得循环经济难以成为整体经济系统的生态增长范式,无法满足以“两型社会”循环经济发展,带动综合配套改革成功的国家战略目标;另一方面,传统循环经济本身在“两型建设”中的发展势头,也因主要依赖财政渠道的计划资金支持,而来自更加市场化渠道的“金融支持”,虽然在政策的一再支持鼓励下,却因缺乏融入循环经济运行的内生动力,使得抑制实体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瓶颈”难以消除。因此,如果没有循环经济理论的更新,就难以为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的“耦合”提供理论支持,而“纲要”关于十二·五时期“引导投资…向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倾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的规划,其效能未免存疑。
(二)范式变革是全球经济金融格局重构的核心 所谓全球经济金融格局、金融规则重构,全球金融危机无疑是最大诱因。而如能从“过度金融化”角度剖析危机的策源,也就可以从金融危机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低碳金融”之兴起,察觉国际金融着眼于“绿色产业革命”的竞争,正始于金融资本在实体循环经济领域的布局。一个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深入融合(耦合)的时代正不可阻挡的到来。为了讨论作为“跨越式发展”核心的“两型建设”范式,本文提出了一个“范式形成模型”,如图(1)。由于金融危机所带来的金融可持续竞争力重构的压力,以美国为代表的强势金融资本,借传统增长方式所带来的环境压力,借“生态责任”之名,力求主导“绿色经济”、“低碳经济”思想的话语权,主要从提前布局“绿色循环经济产业革命”的角度,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结构与范式转变,从而实现以话语权、资本、技术优势主控全球经济金融新格局的战略转移。由于这是出于长期利益的战略安排,因此足以逐渐克服制约金融资本内生融入循环经济的障碍,虽然金融资本从来不会真正从“生态责任”出发、推动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的耦合,但受长期竞争优势的利益驱动,属于“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协同优化耦合”的新增长范式的时代将不可避免的到来。对我国而言,如果在思想、行为、范式形成方面,
(一)金融系统的超循环结构 本文描绘了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的复合超循环结构,如图(2)所示。在这个“复合超循环结构”中,金融子系统与实体循环经济子系统各自都构成超循环结构。鉴于既有文献对实体循环经济子系统的超循环结构已有较为准确的揭示(刘振,2004),本文将着力解析金融子系统的超循环,重点在于对“复合超循环”的解析。包括存在于金融机构、国内金融结构、国际金融结构三个子系统之内,基于资金流的反应循环;基于资金流、价值流、信息流的催化循环、以及时间轴意义的催化循环;基于利润需求(金融机构)、金融发展与稳定抉择(国内金融结构)、利率-汇率互动、金融国际话语权争夺(国际金融结构)互动催化与功能耦合的超循环。基于资金流的反应循环,体现了资金融通这一基本与初始的金融功能;基于资金流、价值流、信息流的催化循环、以及时间轴意义的催化循环,则是对资金时间价值与风险价值的深入发掘,是提升现金流管控水平的基本路径;基于利润需求(金融机构)、金融发展与稳定抉择(国内金融结构)、利率-汇率互动、金融国际话语权争夺互动催化与功能耦合的超循环,是金融全球化的源动力,也是主导全球财富与利益分配的主渠道。
(二)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复合超循环结构” 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复合超循环结构”,包括存在于金融机构子系统之内的反应循环(资金流)与催化循环(财富流),实体循环经济子系统之内的反应循环(物质流)与催化循环(价值流);最具长远分析价值的则是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系统的“超循环”,即金融对实体循环经济发展潜力及影响力的影响、实体循环经济对金融虚拟运行的实体基础以及利益取向“普世性”的影响二者的复杂网络交互作用。金融对实体循环经济发展潜力及影响力的影响不言而喻,第三产业发展对现代国家的经济成长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而其中的金融服务业在各国的经济发展布局以及财富分配结构中越来越处于核心地位,金融部门已超越产业属性而成为全社会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与整合性部门。因此,任何战略思想与实践,如果不能有机容纳金融资源与金融部门,其实际效能将是十分有限的,也不可能成为经济成长的基本范式。这也是“金融外生”的传统实体循环经济理论上的局限、以及发展受限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反思2007年以来的金融危机、以及正在发酵的美债危机、欧债危机,可以发现金融“空心化”发展的明确印记,从金融虚拟运行的实体基础考察,可持续发展动力的重构,只能出自于新技术革命与新经济范式革新。从前述美欧资本在“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布局与竞争可以看出,金融正主动在与实体循环经济的融合中探求新的增长基础与竞争力。这也揭示了金融发展中利益取向的变迁:以旧的非环境和谐模式为基础的“空心化”金融,其利益取向是私利与“小众”的;而指向环境和谐的,以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协同优化耦合为基础的新发展范式,则因为其对自然环境改善、资源节约、实体经济增长、利益普惠的持续推动效力,具有了价值取向的“普世性”与“大众化”色彩。
(一)制约金融超循环系统与实体循环经济超循环系统进化分析 超循环结构稳定存在、发展进化必须满足三个前提条件。第一,引入足够大的负熵流推动结构的新陈代谢,即系统开放性;第二,足够强的信息能力使得系统信息得以积累、遗传;第三,系统在群体内相互作用和与环境相互作用中形成的系统自评价、以及进化道路选择机制。结合中国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的现状,当前制约金融超循环系统与实体循环经济超循环系统各自进化潜力的因素分析如表(1)。
(二)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系统的耦合层次与耦合契机 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的耦合具有层次性,分为‘脱耦’阶段、被动耦合阶段与主动耦合阶段如图(3)。正常的阶段提升会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渐进的过程,但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当具备一些特殊的条件时,也可出现促使层次“跃升”的耦合契机。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发展的实践分析,处于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被动耦合阶段,这一阶段的耦合机制是强调金融对传统循环经济的单向支持,但由于仍然将金融资源视为循环经济发展的外生资源,缺乏金融方面内在的动力机制的支持,限制了超循环结构中负熵流的产生,不利于推动结构的新陈代谢。而且被动介入使得金融本身极其强大的信息能力不能有效发挥,阻碍了系统信息的积累、遗传,不利于系统进化。主动耦合阶段是实体循环经济与金融的高层次耦合,包含初级与高级两个发展层次。所谓初级发展层次,是指在以“危机预防”为核心的金融可持续发展思想基本成型背景下,认识到金融需要在实体经济的承载限度内运行、金融的规模、结构、工具的发展以及市场化程度应与所处的市场经济进程相匹配,能够在“环境金融”等思想指导下,进行主动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尝试,西方发达国家目前可归属于这种类型。但由于以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协同优化耦合为基础的新发展范式尚未明确确立,难以从根本上避免金融“空心化”发展,金融危机仍然可能发生而且可能产生波及甚广的严重后果。所谓高级发展层次,指以生态伦理为指引,在金融这一核心资源的配置中遵循“减量化、再循环、再利用”的循环经济原则,在与实体循环经济的深入融合中把握核心竞争力,树立以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协同优化耦合为基础的新发展范式,从而提供金融、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的理论指引与目标模式。当前,湖北的“跨越式”发展面临着“双重突变”的国内外背景。从国内角度,传统的高能耗、高污染,需求层面过度依赖出口拉动,投资来源过度依赖财政投入与信贷扩张的增长方式不可持续,已到了变革的关键节点;从国际角度,“后危机时代”的主题,是摈弃“过度金融化”与“空心化金融”,是对“绿色经济”、“低碳金融”等可持续竞争力制高点的争夺。但“双重突变”也意味着,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耦合层次从“被动耦合”到“主动耦合”的“跃升”契机已经出现,应以积极的耦合推进政策,建立可以放大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耦合优势的正反馈机制,建构以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的持续协同优化耦合为特征的稳态超循环生命系统。
表1
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协同优化耦合,应该成为“两型社会”建设与湖北“跨越式发展”的核心范式,其生态循环囊括了金融资源在内的虚拟与实体经济资源,同时有明确的“3R”原则、全过程治理原则指引,能够引导金融的责任运行、绿色运行与稳定运行,并以此促进循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实现。为促进中部崛起的国家规划提供“绿色支点”。以湖北为例,实践“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协同优化耦合”范式,以此理顺与整合各类国家战略级政策资源、区域发展规划以及省域发展规划,是亟待推进的战略布局。在国家战略落实层面,宜以武汉城市圈的“两型社会”建设,设置湖北“跨越式”发展的目标模式与资源环境硬约束,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宜以扶持循环经济相关的新能源、污染物处理、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技术,及相关技术研发应用企业为核心指向。在区域发展与合作层面,把握与突出“中三角”合作平台的绿色特征,深入发掘生态效益。对于“四基地一枢纽”的省域规划,宜以现代物流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拓展循环经济产业链;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强化循环经济发展技术支撑;在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以及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中,明确生态责任与环境准入标准,重视扶持循环经济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园区。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本身的责任运行、绿色运行与稳定运行,以及金融融入循环经济运行的内生动力能否成功培育,事关“金融与实体循环经济协同优化耦合”范式树立的成败。一个重要的契机出现在2012年4月初,随着“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温家宝总理表示中央已经统一思想,要推进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打破现有的银行垄断。面临垄断格局的动摇,我国银行及整个金融业必须开始考虑如何获取可持续竞争力,顺应国际趋向,主动争夺“绿色经济”、“低碳金融”等制高点,主动融入循环经济的内生动力机制有了逐步建立的外部环境。就湖北的发展环境而言,在“中三角”强化合作的新形势下,有必要力促管辖湖北、湖南、江西三省的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探索“特色监管”,积极推行“赤道准则”(该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支持“绿色金融”业务,以“碳金融”的创新与发展支持“碳交易”、建立生态效益的市场回报机制,以多样化的金融工具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同时积极推动“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创新举措,拓宽实体循环经济发展的融资渠道,拓展实体循环经济投资的价值回报空间。
*本文系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十二五’规划资助课题“湖北‘跨越式发展’的范式研究”及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2011-ib-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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