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克信
电视,自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在我们国家普及以来,就成了所有家庭必不可少的“当然成员”。
进入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电脑及网络出现了,它提供了更多的信息和娱乐形式,以及互相自由交流的平台,自然毫无悬念地成了现代人的宠儿。
然而,由它们引发的不良“后遗症”,却又层出不穷,令人啼笑皆非。
某家长因孩子的学习成绩一路下滑,而降罪于它;某父母为其爱女视力下降、小小年纪就不得不在鼻梁上架了“二饼”,就认定电视是“罪魁祸首”;某少妇认定家中自从“来”了电脑,夫君除了上班,几乎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陪给了它,是破坏他们夫妻间爱情的“第三者”。
电脑及网络提供的“丰富娱乐形式”、直接互相自由“交友”的平台,被许多人都当成了“游戏”并痴迷其中。办公室里“偷菜”、“打麻将”、“斗地主”已是司空见惯的家常便饭;不断发生在网吧的猝死事件;青少年在网吧彻夜不归甚至逃学;因网上聊天交友导致的婚姻危机;以各种名目“交友”骗人和被骗的事屡见不鲜……
难道孩子的学习成绩每况愈下、爱女的视力下降、破坏夫妻间爱情都是电脑及网络的“罪过”?难道“网吧里的猝死”、“青少年上网吧彻夜不归和逃学”、“网上聊天导致婚姻危机”、“骗人和被骗”都归咎于网络和电脑?
须知,电视机、网络和电脑毕竟是物,可谓是死的东西,没有人的主动操纵,它是绝对不会“找”你和发挥作用的,仅此而论,它们何罪之有?!
“玩物丧志”,虽然古人早有所训,然而现代玩物者们如果娱而无度,那就不仅仅是“丧志”,而且还要“伤”及更多的人和事了。
真诚地希望所有钟情于它们的“粉丝”们以画中人为鉴,娱而有度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