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静如
摘要:本文在介绍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逆向溢出效应作用机理的基础上,从投资规模、产业分布、区位选择、模式选择、投资主体、组织结构等六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企业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从政府服务支持体系与企业自身建设两方面提出推动我国企业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的对策建议,以期为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提升国际竞争力提供参考。
关键词: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逆向溢出效应;R&D;区位选择
中图分类号:F832.48
一、引言
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是以获取东道国的智力资源、研发机构等技术要素为目标,以新建或并购海外R&D机构为手段,以提升企业技术竞争力为宗旨的跨境资本输出行为(杜群阳,2004)。
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通过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建立技术联盟或跨国并购等方式,可以缩短新产品的开发周期,获得创新期和成熟期的先进性好的核心技术。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成为获取国际先进技术、主动切入全球价值链高端的理想途径,战后的日本、德国以及“亚洲四小龙”就是借助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获得了先进技术。
我国企业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起步较晚、金额较少,但区别于传统的“贸易窗口型”或“制造基地型”的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对现阶段中国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现代先进跨国公司的培育具有重要意义,是进一步推动中国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进程的现实路径。
二、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逆向溢出效应的机理分析
(一)过程分析
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促进技术水平的提升主要是通过技术的逆向外溢实现,即投资国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可以接近东道国的R&D资源,进而获得由东道国向母国的技术外溢。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的逆向溢出效应会从公司、产业和国家三个层次依次发生作用。
发达国家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高素质的人才,成为高端技术的集聚地。发展中国家企业通过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建立技术联盟或跨国并购等方式主动接近先进技术源头,与东道国当地生产要素相结合,减少由于地理距离导致的技术信息失真或损失,获得难以购买的技术诀窍等隐性技术,把握最新的市场动向和技术发展方向,通过跟随效应、联系效应、人员流动效应和平台效应四个途径从东道国获取先进知识和技术,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企业的研发机构或海外子公司将掌握的先进技术、信息、管理经验等反馈到国内母公司或子公司并加以应用,提高整个企业的竞争力。开展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的国内母公司成为产业层面上技术溢出的供给者,国内同行业的其他企业迫于竞争的压力,加快学习和改进技术,达到促进产业升级的目的。同时,必然对上下游产业产生波及效应、示范效应,形成技术创新的良性循环,提高整个国家的技术能力,逐步嵌入全球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建立全新的、附加价值更高的产业价值链和产品体系。
(二)影响因素分析
东道国的环境因素是企业进行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海外区位选择的首要条件,主要包括科研资源、经济政策以及社会文化等几方面。成熟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拥有良好的竞争氛围、完善的基础设施、发达的服务业、储备丰富且训练有素的R&D人力资源。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决定了当地企业释放和我国企业可以吸收的高科技含量技术的多少,税收政策以及对企业兼并收购行为的各项规定等也制约了东道国先进技术的导入。东道国特有的文化环境、社会结构带来东道国市场条件和顾客消费偏好的差异性,比如高度的民族分化状况会增加政治摩擦和民族冲突,也可能会影响我国对东道国直接投资的开展。
进入发达国家的地方产业集群为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逆向溢出提供了机会和渠道,但要想真正主导价值链,企业就必须将获取到的技术内部化,结合原有技术研制出新技术,培育持续的自主技术创新能力。企业自身因素对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逆向溢出效应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吸收能力、技术差距、产权结构、嵌入当地产业链程度等方面。知识吸收能力在技术机遇转化为创新绩效的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是企业以前知识库的函数,通过加大R&D投入、加强信息化与人才资源建设以及构建学习型组织可以提高企业的吸收能力。只有适度的技术差距才能产生显著的正向技术外溢,外溢效应在技术差距跨过门槛点后才会显著,初期会随着差距的减小而增大,跨过最佳技术水平差距点后外溢效应开始减小。母公司在海外子公司中股权占比越大,意味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越强。海外子公司处于股权投资下的跨国公司内部网络和东道国当地商业网络的共同结构中,封闭的内部网络和开放的外部结构最有利于子公司的信息收集与扩散。海外子公司在网络嵌入得越深,与当地供应商、客户、研发机构等业务伙伴相互依赖性、适应性越强,越容易获得难以被外部企业模仿的根植于当地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的隐性知识。
三、我国企业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分析
(一)具有战略意义的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规模较小
2010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额首超日本、英国等传统对外投资大国,位居世界第五位。但目前我国的对外投资仅为量的巨增,尚未达到质的飞跃,具有战略意义的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仍占少数,多数跨国企业依然是“点式”和分散的对外投资,而非真正拥有全球一体化的生产体系和完整的全球产业链。单个交易与世界同期并购动辄上亿美元的交易额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R&D机构规模较小,从绝对额来看,在我国海外R&D机构中,年R&D投资2000万以上的企业仅占海外研发投资企业总量的22%,而发达国家在华单个研发机构的平均注册资金为180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49亿元;从人员配备来看,我国海外R&D机构研发人员在50人以下的占一半以上,超过100人的仅占21%,而国外跨国公司海外研发机构一般在100人以上。
(二)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相对集中
产业结构特点和企业竞争优势决定了我国企业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对于技术含量要求较高的IT、电子通信、机械制造、汽车等行业跨国研发均有涉足,但是医药由于其技术垄断和专利保护等原因,目前大部分国内企业还是主要依靠从国外购买专利。1997-2000年,我国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家电,如无锡小天鹅洗衣机公司在美国洛杉矶建立技术开发公司、格兰仕集团成立北美分公司及美国微波炉研究所、康佳集团在美国硅谷成立康盛实验室、长虹与世界知名跨国公司组建九大联合实验室、海尔在全球建立了18个全球设计中心。2001年以来,我国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于IT、通讯等高科技行业和机械、汽车等重型产业,如华为集团在海外设立了5个研究所、联想集团建成全球化研发网络、万向在海外组建万向北美和万向欧洲技术中心、上海机电收购日本老牌机床厂上池贝、吉利收购沃尔沃。
(三)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流向欧美日等发达国家
海外R&D机构的区位选择受东道国技术创新环境和科技资源丰裕程度的影响。从东道国的国别来看,中国企业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科技发达的欧美日大三角地区,仅有少部分集中于发展中国家。单个企业的海外R&D投资也证明了这一点:海尔集团7个海外设计中心都在发达国家,11个海外信息站中仅有3个设立在新兴工业化国家;华为集团的4 个海外研发机构中,仅有1个设立在发展中国家。从具体的投资地点来看,中国企业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往往倾向于技术研发的集聚地或行业领导者所在地。海尔集团、华为集团、中兴通讯、创维集团、海信集团、华立集团等都在美国硅谷设有研究机构,加强与硅谷附近雄厚科研力量的大学以及思科、英特尔、惠普、苹果等大公司的交流合作,并依托丰富高素质的科技人才来提升研发水平。
(四)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进入模式多元化
受技术所处的生命周期、技术的不确定、研发成本以及市场竞争程度影响,中国企业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主要以下有几种模式:第一,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如联想、华为、海尔、中兴通讯等在国外知识创新集群内建有海外R&D中心,并且设立方式从合作、合资正在向独资、并购转变;第二,建立技术联盟,如华为与TI、摩托罗拉、IBM、英特尔、Agere、ALTERA、SUN、微软、NEC等世界一流企业成立联合实验室,广泛开展技术与市场方面的合作;第三,进行跨国并购,收购由于全球经济低迷或战略失误而陷入经营或财务困境的技术雄厚的企业或者发达国家有前途的小型科技企业,如京东方并购韩国现代显示株式会社、盛大网络收购韩国Actoz公司、联想集团收购IBM PC业务等。但跨国并购面临着后续整合和研发本土化问题;第四,以中兴通讯为代表的综合模式。中兴通讯综合采用了多种跨国技术获取模式,与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及国外公司建立技术联盟,与法国电信、爱立信、阿尔卡特、英特尔、微软等全球著名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美国、印度、瑞典等设立海外研发中心,于2008年率先进入全球100家顶级电信运营商的前50名,成为全球电信设备领域的“五强”之一。
(五)民营企业逐渐成为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主角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体多为同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国有大型企业所占比例呈下降趋势,具有显著技术优势与市场优势的民营企业逐渐成为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角。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投资主体所在的地方省市区也呈现区域性差异,多集中在浙江、上海、北京、广东等地,尤其是浙江省的民营企业走在全国的前列。万向美国公司在2001年成功收购了NASDAQ上市企业Universal Automotive Industries INC、2003年完成对洛克福特公司的收购,华立集团2001年收购飞利浦集团所属的San Joe的CDMA移动通信部门,吉利汽车2010年收购沃尔沃,预示着民营企业在海外收购市场将大有作为。
(六)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普遍采用“中心-外围型”组织结构
目前,我国R&D国际化还处于初级阶段,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多采用“中心-外围型”组织结构。在这种模式中,以公司总部的研发中心为中心,设有若干海外R&D机构和联合R&D实验室。总部集中主要的资源,对分支机构有较强的控制力,能够保证迅速创造出新产品和新工艺。国外研发分支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技术搜索与监测,项目决策、产品开发、问题解决等阶段的活动都由国内R&D中心来完成,研发交流渠道主要为分等级的正式渠道,各分支结构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较少,限制了海外研发能力。如海尔集团在国际化进程中,在世界不同地区建立了6个综合研究中心和8个设计中心,虽然水平架构的建立促进了分支机构之间、分支机构和总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海外研发机构也承担针对当地市场的开发任务,但经营战略仍是研发立足于国内研发总部,还不能在全世界范围内建立一个紧密联系的R&D组织网络。
四、推动我国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要加强对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的扶持和引导
第一,加强宏观指导和调控,完善政策扶持体系。根据我国企业技术获取型对外直接投资实践,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出具有前瞻性和全局性的总体战略性规划,出台并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海外R&D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在财政政策方面,在避免双重征税的前提下,根据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投资地区、投资行业、企业获利能力、企业经营时间长短等不同指标采取不同的税收抵免、延期纳税或者免税等财税政策;允许研发费用在海外研发机构的技术创新活动纳入科研项目申报,在科技经费中建立专项给予支持。金融政策方面,建立国家海外R&D投资专项信贷基金,支持金融工具创新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工具和风险管理工具。在外汇政策方面,对达到认定标准的企业,便利审批程序,保证用汇额度。
第二,做好公共服务工作,为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便利条件。在海外投资管理机构下设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提供国外研发资源、待并购企业、投资环境等各类信息;建立海外研发咨询专家库,为企业提供法律、信息、财务、知识产权和认证方面的服务;加强企业间海外R&D投资活动的合作,加强产学研间的交流合作,促进各行业商会和各类中介组织发挥作用;通过与东道国政府签订保护企业投资的双边条约等形式,争取更多的东道国政府的政策优惠。
第三,完善境外投资保险制度,提高境外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对海外R&D投资企业的保险范围、保险额度、期限赔偿比例、保险费收取比例等予以明确规定,充分利用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向跨国直接投资者承保外汇冻结险、资产征用险、合同终止险、武装冲突和市民暴动险等风险。培育一支富有经验的管理咨询队伍,在境外企业中形成系统风险诊断制度,督促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水平,从整体上提高境外投资效率。
(二)企业自身在投资前要做好充分准备
第一,立足企业的技术水平及发展阶段,选取适合的投资区位。针对不同国家或地区各自的行业技术专长,选择与本企业技术密切相关的临近大学、科研机构、科技工业园区的知识技术密集地区。除了充分利用全球发达国家的技术资源,还应鼓励对发展中国家的R&D投资,如加强在印度的软件业、制药业技术获取型投资,扩大与俄罗斯的研发合作范围,积极拓展在新欧盟国家的研发投资。
第二,不断提高企业的模仿学习、吸收能力,培育企业自身R&D能力。加大R&D投资,注重新技术在企业内部的传播和扩散,努力将技术转移与自主研发相结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技术人才特别是海外背景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完善企业内部培训机制。建立开放而灵活的组织内外部学习机制,增强企业与外部、企业各部门以及员工之间的交流合作,形成鼓励创新的氛围。
第三,注重本土化,积极嵌入当地产业链。本土化意味着本土化人员、本土化管理和本土化资本运作。雇佣有多年行业经验和良好人际网络的“银发专家”,保证海外研发中心的运转,并且不存在作为研发人员跳槽带来的法律纠纷和高昂成本。加大与当地政府和各类中介机构的合作,及时了解政府优惠政策并获得政府支持,充分利用当地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提供的融资机会,通过加入当地的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和各种机构的合作与交流。
第四,重视母公司和东道国分支机构的交流和沟通,建立一体化网络组织结构。跨国公司总部不再是所有研发活动的控制中心,而对整个技术创新活动进行战略上的宏观管理。分支机构拥有更大自治权,影响公司战略制定。分支机构与总部之间以及各分支机构间采取更加灵活多变的协调机制,保证组织弹性与创新效率,减少重复开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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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