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勋科
目前,随着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难和各校间招生竞争的加剧,各职业学校从自身利益出发,各自为战,采取各种手段和方法,争取招生市场份额。从微观上看,职业学校的这些做法,都是为了尽快摆脱招生难的困境,使学校走上持续发展的轨道。但是,在宏观上,效果却适得其反。由于职业学校间招生问题上的无序竞争,使得整个中等职业教育的利益受到了损害,致使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陷入新的困境。中职教育发展步履维艰,中职学校招生更是日益困难,造成这种困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破解招生困局,已成为中职学校教职员工心中的渴望。
一、中职招生竞争现状
目前,多数中职学校生源困难是不争的事实,生源大战已持续多年,为此,招生时节,各校都使出了浑身的解数,奇招迭出,各显神通。
1.招生回扣。 一些招生学校与生源学校私下达成默契或君子协议,承诺每向招生学校输送一个学生,招生学校给输送者一定金额。此法始于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在竞争中失利,于是由不屑转而仿效,且有水涨船高之势。
2.猎取情报,广种薄收。一些中职学校主要是民办学校通过各种关系或经济手段从基层教育行政部门或初中学校有关人员手中将“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花名册”弄到手,依照其姓名住址广发录取通知书,以达广种薄收之目的。更有甚者,社会上已出现了专门从事经营“学生花名册”的中间商,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3.盲目承诺,优惠政策满天飞。目前,中职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承诺和优惠政策除重庆市教委招生指南外,其余传播媒体发布的招生信息既无审查程序又无监督机制,基本上是随心所欲的,承诺超出可信范围,优惠使人心动,至于其真实程度只有天知地知。
4.地方保护,圈定生源。各地方区县为保证本地职校生源,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采取行政手段,或给初中校长下达任务,或将升高中无望的学生直接分流到当地职校,使这部分学生失去填报其他志愿的自由,部省级重点学校对此束手无策。
二、恶性竞争带来的危害
由于各级各类中职学校的无序竞争,给中职学校各方面带来巨大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职学校诚信危机。恶性竞争使考生和家长无所适从,由于学生家长对招生学校的诚信打了折扣,因而对其招生简章、承诺及优惠政策均半信半疑,在学校的选择上显得无所适从,为防上当,考生和家长选择到被选学校亲自考察,或委托亲朋到有关部门调查,从而额外增加了家长负担。
2.中职学校形象下降。恶性竞争导致中职学校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形象下降,招生回扣、广发录取通知书、虚假广告等,从现象上看似乎只是招生手段的不同,有人还会说,这是市场逼出来的,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它反映的深层问题远远超出了方法论。招生学校的诚信问题、职业教育的社会形象问题、师德师表问题、教育目的问题、培养目标问题、素质教育的实施问题等,统统被划上了问号,打了折扣。“人无信不立”,学校也是一样,它一旦在人民群众中丧失了信任,其负面效应是不可低估的。
3.新生入校后流失严重,造成负面社会效应。由于招生广告的不真实性,有的学生入学后感到学校实际与自己的期望值相差甚远,甚至有上当的感觉,于是与学校闹摩擦或干脆退学。而这些学生离校后,对某个学校来说,在社会上造成的负面效应远远胜过媒体千百遍的正面宣传。而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使某个学校会因此受到市场的惩罚,同时也使整个职教事业的社会形象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4.地方保护政策直接导致优质职教资源闲置。恶性竞争造成职教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区县职校直接圈定生源,一方面使部分教学生活设施本来简陋的县办职校生源溢满,学生入学后住民房、食小摊,教学设施不足,培养目标难以实现;另一方面,一些部省级重点中专、技校在这种不正当竞争中生源不足,使一些一流的设施、优质的职教资源闲置起来,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中职招生现状对策
招生工作这种无序竞争,已是职教同仁共同的重要话题,尽快规范中职招生秩序已为大家共识,而如何规范,则见仁见智。
1.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职学校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把中等职业教育事业作为振兴民族、振兴国家战略突破口,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上,招生办学要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负责,切实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视人民如父母,视考生如子女,一切招生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都应该设身处地的为考生和家长着想。要切切实实把职业教育办成民心工程、良心工程。牵涉利益各方要达成多方共识(中职学校包括社会力量办学、生源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都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招生回扣、虚假广告、地方保护主义等最终危害的还是考生和家长,无论是招生市场的哪个环节,只要真正树立了群众观点,大家就容易走到一起来,才能达成共识,才能为治理无序竞争打下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
2.政府出面,严格控制招生学校数量,建立公平竞争机制。首先应建立起招生信息的审查发布机制。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有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办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淘汰一批办学水平差、办学能力低下的职业学校,充分发挥优质学校优质资源的有利条件,培养出一大批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社会认可、家长满意的中职学生。
首先对学校招生简章进行统一审查,统一向社会公布,以提高中职学校招生简章的可信度和严肃性,不允许中职学校自行发布招生简章,从源头上杜绝招生信息上的虚假行为,才能使老百姓有章可依,才能保障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其次应建立起对中职学校重要办学指标客观指标的评估和公示制度。这里所讲的评估是指对一个学校基本的办学指标的核准,如校园面积、校舍面积、在校学生、教师结构、师生比例、骨干专业、重点实验室、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等。起码每年由政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一次,以增强老百姓对学校的知情权,增强考生分析选择的透明度。
再次,建立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制度。尽管政府出面搭建起公平竞争的平台,但由于利益的驱动,个别学校仍可能出现一些违规行为,再次推动无序竞争。对些,实施一定的处罚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如限量招生、限期整改、媒体曝光等,使其受到必要的经济或声誉损失,以扼制违规者的冲动,保护公平竞争的平台。
3.恢复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学生志愿进行统一登记录取,中职学校按计划审批录取人数的管理制度。由于当前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的无限性,造成了绝大部分学校盲目扩招,追求经济效益成为其主要目标,使教学质量严重下滑、管理混乱。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加强学校评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安排各级各类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招生部门按各学校招生计划进行审批。有办学资格的学校应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集中宣传,建立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推广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彻底打破地方保护的限制,使考生能够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选报学校。严格打击招生代理、商业贿赂等无限制地进行恶性竞争行为,真正实现中职招生统筹协调、统一管理,保证生源的合理流转,彻底规范中职招生秩序。
4.倡导行业自律,维护自身社会形象。无论是中职学校、生源学校、还是教育行政部门,都是教育战线上分工不同的教育工作者,教育这个神圣的职业把大家连在了一起,维护教育的社会形象是大家的共同责任。为此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出面,拟定一个“教育行为自律公约”,规定必要的行为准则,并严格执行,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不得采取地方保护政策、生源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回扣,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出卖或变相出卖“毕业生花名册”,中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或变相实行“招生回扣”等内容。对于各方都能接受的公约,可采取一定形式由各方领导人签字,共同遵守。
总之,中职招生问题涉及面广,规范难度大,触及利益人员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高度,制定相应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中职招生恶性竞争问题,促进中职教育健康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