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极生
摘要 “以阅读为本位”的教学本体论思想在语文教学中可谓根深蒂固。其基本观点有:“阅读是写作的基础”;“阅读程度提高了,写作程度没有不提高的”;“阅读是吸收,写作是倾吐”。即认为阅读决定写作,只要读得好,就能写得好。长期以来,语文教学形成一种重阅读轻写作的倾向。在这思想指导下,培养出来的是大量既不会读、也不会写的学生。要改变这一状况,惟有正确认识读写关系,摆正读与写的位置,才可望提高语文教育的效能。
关键词 阅读;写作;语文教学
一、阅读对写作的正面迁移
1.升华思想,丰富情感,汲取人类文化之精华
阅读能提高写作者的思想修养。文章或作品的质量高低、价值大小、作用强弱,往往决定于它的思想深度,这与写作者的思想修养有密切关系。思想修养涉及到信仰、觉悟、人生观、世界观、思想方法等。文章或作品融注着作者的思想,表达了自然、社会、人生的认识。写作者在阅读过程中走进作者的思想天地,与作者一起思考,受作者思想的熏陶,人生观、世界观的启迪,学习到作者的思想方法。长期经历这种思想的洗礼、磨砺,读者的思想会逐渐深刻起来,学会关注人类的生存状态,建构理想的精神家园,树立起良好的写作品格,努力写出有价值、有深度的作品。
2.培养文体形式感,学习语言的运用
通过阅读,写作者可以培养文体形式感,明确文体的特征,敏感地把握到不同文体形式各自的优越性与局限性以及它们之间的差异,根据不同的内容以及自己的气质、才能、经历等条件,选择合适的艺术形式。通过阅读,还可以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写作作为一种精神劳动,其最终成果是写出文章,即书面语言文字的表达。语言文字作为写作的媒介,写作者是必定要掌握的。人并不是生来就懂得语言文字,通过阅读,人们才认识到世界是我们用语言去命名、解释的世界。有时我们不知道怎么写、怎么描述这个世界,并不在于我们没有认识、缺乏感受,而在于我们没有掌握相应的词汇去描述它,我们的词汇太少了。
二、阅读对写作的作用是有限的
阅读对写作尽管有许多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它的作用是有限的,通过阅读并不能了解到写作的全部奥秘。阅读看到的文章,是静态的写作成品,而写作实践是动态过程,写作主体如何感知、构思、组织、表达、修改,其中经历了多少的反复与曲折,仅通过阅读是难以知道的。这不能不说是个很大的缺憾。写作,是写作主体向自己的写作目标(文章)逐渐趋近的过程。这个过程要历经许多困难。“世界上没有比语言的痛苦更强烈的痛苦了。”(纳德松语)阅读不能亲身体会到写作的语言痛苦,即把自己的所想化为文字的痛苦。没有经历这些痛苦,也就不能获得驾御语言的能力。
可见,阅读和写作还存在一段距离。这段距离对写作又是非常重要的。阅读所吸收的并没有包含写作能力所需要的全部要义。写作除了需要相关的智力因素外,还要借助于非智力因素,毫无疑问,阅读并不能提供给读者这些至关重要的东西。阅读对写作的确有一些帮助,但它只是写作的必要非充分条件。一味寄希望于“读了就会写”、“阅读程度提高了,写作程度也会提高”是靠不住的。正如叶圣陶所说,“写作是‘行的事情,不是‘知的事情。要动脚,才会走;要举手,才会取;要执笔,才会写作。”因此,语文教学要做的就是消除这段距离。
三、阅读与写作呈双向互动关系
阅读所吸收来的,毕竟比较模糊、零散。“发表是吸收的利器。”(胡适)通过写,可以使之系统化、有序化,从而使认识更加的明晰,加深了对读物的理解,并化为自己的东西。同时,写作得越多,阅读的机会也越多。
事实上,写能包含读。要进行写作,自然就得读书。但读不能包含写,阅读行为中基本不包含写作行为。阅读更多的是被动的吸收,进行的是再造性想象;写作是主动的表现,进行的是创造性想象。两者是不同的行为。读虽然可引发写作动机,但写作行为并不能由读来完成。读就是读,读不能代替写。诚如一些论者所言:就阅读行为而言,并不必然地包容写作行为。固然在阅读过程中可以作作笔记或写写书评,但只读不写也未尝不可。在一般情况下,单纯的阅读鉴赏活动或消遣活动,就已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行为过程。写作行为就不同了,写作行为过程必然包含着阅读行为。写作行为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前写作,写作,后写作。“前写作”,指写作主體的心智、技能的修养和写作意念的孕育;“写作”,指萌生写作动机与作品的构思、行文、定稿;“后写作”指作品的阅读反馈与作者的反思。这三个阶段都包含着阅读。“前写作”,主体的准备状态的优劣,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学养,学养有赖于阅读;语感、文体感的形成也有赖于阅读;不少文章写作的意念也源于阅读。“写作”,即文本的创造行为,在写的过程中,不但要“自读”(边写边读、边读边写、边读边改),而且还要“他读”(从读者的角度来“预读”“审读”作品)。更为重要的是,在“后写作”阶段,作品问世后,必须被阅读。未经读者阅读过的作品还只能算是“半成品”。从某种意义上说,作品是由作者与读者共同完成的。此外,作为作者,还得“阅读”读者的反馈,反思作品的成败得失,把经验与教训融合进自己原有的写作认知背景。至此,才可以说完成了一次完整的写作活动。由此可见,写作的过程中始终伴随着阅读,写作包含着阅读,写作对阅读具有包容性。结构主义也认为,阅读是一种“破码”行为,写作是一种“编码”行为。能破码的并不一定会编码,但能编码的肯定会破码。“编码”能力(写作能力)强的,“破码”能力(阅读能力)也肯定不弱。写作能力弱的,阅读能力也肯定不高。——这也就是为什么会阅读的人未必会写作、而会写作的人必然会阅读的原因所在。阅读与写作的这种内在机制上的差异应是构成读写观念与教学规范的基础。
四、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应辩证看待语文教学中的读写关系。阅读对写作的确有促进作用,但阅读并不能代替写作者的写作实践。读了并不一定就会写,阅读水平提高了,写作水平并不就相应地提高。另一方面,写作对阅读也有帮助作用,写能促读,而且写中包含着读,写比读更具兼容性。因此,在语文教学中,应当大力倡导以写作为本位的语文教学观,用它取代以阅读为本位的传统教学观。只有这样,才能迎来语文教学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