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银花,张云霏
摘 要:民族的社会,社会的民族。民族作为一种社会客观存在,民族关系是当今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在众多民族杂居共处的边疆民族地区,民族关系对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有重大影响。针对不和谐因素的负面影响采取相应措施,是进一步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安全的必要选择。
关键词: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安全;重要途径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8-0065-02
民族的社会,社会的民族。民族作为一种社会客观存在,民族关系是当今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它不仅是多民族国家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必须要处理好的社会问题,同时也是影响多民族聚居的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安全的重要因素。
一、民族关系是影响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安全的重要因素
民族关系是与国家安全、地区稳定、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变量。在众多民族杂居共处的边疆地区,这种关系因其构成主体的多元性和地理分布的广泛性而显得尤为重要。没有民族之间的和谐,就不可能有整个国家和民族地区的安定团结;和谐的民族关系能够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不和谐的民族关系不仅会影响到边疆民族地区的安全与稳定,而且严重时还会引发社会动乱。
中国陆地边境线有2万多公里,90%以上是在少数民族地区,现居住的两千多万人口中近半数也是少数民族。边疆民族地区大多处于国防战略要地,具有重要的国防和国际贸易的战略地位。不仅绝大多数民族跨边境而居,而且自古就与周边国家有着相当广泛的贸易、宗教、文化等诸多方面的联系。中国陆上周边相邻的国家共有15个,其中14个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直接接壤,且有维吾尔、乌孜别克、塔塔尔、哈萨克、蒙古等30多个民族跨境而居[2]。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关系不仅始终是维护边疆社会安全与稳定、促进边疆经济繁荣与发展、实现边疆人民安居乐业的现实需要,也是当前必须认真处理好的一大重要问题。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民族纷争、国家分裂,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促进民族和谐,促进边疆地区跨境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社会交往,促进边疆地区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睦相处,对于巩固祖国统一,建设强大的国防,增强民族聚居地区的向心力和抵御外部势力的渗透能力,确保祖国边疆地区长治久安,促进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边疆民族地区民族关系面临的主要挑战
边疆民族地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但也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的负面影响,这对于中国民族关系的良性发展无疑会带来新的挑战。
1.边疆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以及其自身内部的不同区域之间,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上的差距仍将现实存在,仍将是一些摩擦和不满的根源。中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但边疆民族地区由于自然、历史等方面的原因,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还落后于发达地区社会发展的现有水平。如经济上,边疆民族地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国民收入、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等都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中国人均GDP已突破1 000美元时,边疆民族地区很多还没有达到这一水平。在产业结构中,农牧业产值比重较大,工业结构比较单一。文教事业仍较落后,人才奇缺的状况仍然存在。同时,边疆民族地区内部不同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也在不断拉大。从表面上看,这只是地区与区域之间的差距,但反映在民族关系上,会使处于后进地区与区域内的各民族干部群众心理不平衡,进而直接影响到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上的差距,影响着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情绪,仍然是一切不满和摩擦的根源。”[1]
2.民族利益方面产生的矛盾,以及民族意识不断强化所带来的问题也会在一定情况下表现出来。民族经济利益的矛盾仍然现实存在。边疆民族地区地大物博,资源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以往在对民族地区资源进行开发的过程中,常常忽视当地民族的现实利益,使他们在这些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得不到实惠。这些做法不仅引起当地民族的强烈不满,而且还对民族关系造成损害。如何兼顾好国家与少数民族以及各民族之间的利益关系,在今后仍将是维护边疆地区长治久安的重要问题。民族意识是一种民族社会群体意识,本质上是关注、维护自己民族的民族权益或民族利益。但是,这种追求、保护应是以求得与他民族平等的地位、权利为限度,以不损害其他民族生存、发展权利为前提的。如果超过了这个限度和前提,就会超越民族意识的内在规定性,就会影响到民族关系的协调及正常发展。
3.由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差异和城乡流动加快而引发民族交往中的误会和纠纷仍将现实存在。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语言文字是各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边疆民族地区信仰宗教的人口数量增多,随着人口流动的频繁,不同民族由于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语言文字上的差异,在交往中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语言文字,仍会是引发民族间摩擦、纠纷的又一重要原因。如对少数民族宗教信仰不够尊重,必然会引起信教民族群众的不满。在对民族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分析和评价上,也会存在着一些分歧,这些分歧意见往往也会引起民族关系方面的一些矛盾。
4.国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加紧对边疆民族地区进行渗透、分裂、破坏的活动仍会持续发生。世界上还存在着企图利用民族矛盾、民族关系问题进行分裂中国民族、颠覆中国政权、破坏中国稳定活动的各种敌对势力。国际敌对势力和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打着“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东土耳其斯坦共和国”等旗号,互相勾结,在中国的新疆等地加紧进行分裂活动。这些干扰和破坏活动不仅使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破坏和干扰社会发展的正常秩序。
三、维护边境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安全的重要途径
面对现实挑战,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安全的必要选择是:
1.加快实现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发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一定要从增强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和祖国统一的高度上,充分认识加快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边疆民族地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内外因的共同作用,以发挥自身比较优势为途径,尽快消除贫困,逐步缩小差距,尽快实现跨越式发展。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民族地区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归根到底要靠发展经济来解决。”[3]经济发展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经济发展不协调,也会加剧社会的不和谐。
2.进一步增强边疆各民族的民族和谐意识。增强各民族的民族和谐意识,是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安全的重要思想基础。每个民族都有加快自身发展的强烈意识,要使民族意识合理适度,并发挥积极作用,就应把这一意识上升为民族和谐意识。和谐意识既有利于民族自身的发展,也有利于其他民族的发展,有利于民族关系在较高层次的正确确立。和谐意识会使不同的民族在交往的过程中,关注民族利益和民族权利的公平合理,相互尊重对方的民族特点,有利于各民族和谐相处和共同发展。
3.持续开展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的同时,要在全社会广泛普及、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学习与教育,要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人民的心中,要使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成为整个国家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不仅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干部;不但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教育汉族干部,不仅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
4.建立健全民族政策法律体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依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制定和实施了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和法律,如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政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政策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法等。这些民族政策和法规应继续坚持执行,同时,还要根据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族政策与法律,切实维护少数民族正当权利,更好地发挥政策法律调节民族关系的重要作用。
5.采取正确方法及时处理好民族关系中的矛盾和问题。对于民族关系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以及突发事件,首先要正确认定矛盾的性质,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性质不同其解决的方法也不同。要正确处理好民族之间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对于各族人民在经济利益、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方面产生的矛盾,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方针,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平等交流、协商对话,共同寻求和及时解决各种不同问题,以达到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的目的。要团结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对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安全的各种突发事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坚决抵制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分裂活动和各种破坏活动。
参考文献:
[1]温军.民族与发展——新的现代化追赶战略[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59.
[2]斯大林全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200.
[3]江泽民.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515.[责任编辑 王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