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杨
摘要:当下我国女大学生面临就业困境的原因是什么?诸多的相关研究或从两性的生理差异,或从市场经济的深化对女大学生的就业困境给出不同的解读。本文将从国家、社会、女性自身的性别意识这三条线索梳理和分析女大学生就业难的深层原因。
关键词: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意识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12)09-0084-03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一直将女性获得与男性相同的就业机会作为实现男女平等、让女性获得解放的重要标志。因此,我国女性的就业率位居世界前列。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就业难,特别是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诸多的相关研究对女大学生的就业困境给出不同的解读,或从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异,或从市场经济对计划经济时代女性过度就业的“清算”,说明我国女性面临就业难是必然的趋势。但是,笔者认为高科技时代的今天,男女生理上的差别已经不再是女性是否能够获得工作机会的理由。同时,与计划经济相比,市场经济为女性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而非更少的就业机会。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我国女大学生的就业难问题?本文将从国家、社会、女性自身的性别意识这三条线索梳理和分析女大学生就业难的深层原因。
一、女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
(一)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变迁与女大学生就业
我国在建国之初通过让女性大量地参与社会工作,将职业女性作为新中国的理想女性,建立了区别于西方的女性形象。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具有较高学历的女大学生却也开始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困境。而女大学生的就业深受大学生就业政策三个阶段的影响,在解放初期到80年代中期为止的统包统分阶段,无论是男大学生,还是女大学生都作为当时的稀缺人才无须为就业担忧;在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的过渡就业阶段,开始出现就业竞争,在“女工下岗”和“妇女回家”争论的社会背景下,排斥女大学生、偏爱男大学生的现象凸显出来,但是女大学生的就业并没有成为社会性问题;从90年代末至今的自主择业阶段,我国女大学生开始面临从未有过的就业困境,这一方面源于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结束“计划、分配、派遣”的历史,完全转向以市场为导向的自主择业,另一方面是因为自1999年扩招之后,大学生人数逐年上升,而劳动力市场并没有相应地扩大来容纳迅速增多的大学毕业生[1]。因此,从自主择业阶段开始,大学生整体开始面临就业的挑战。
(二)自主择业阶段女大学生就业与性别歧视
在说明女大学生究竟面临怎样的就业困境时,男大学生的就业率成为重要的比较轴。例如,一项面向全国2010届毕业生的调查显示,相对于男生29.6%的签约率,女生仅为21%。但是,男女生签约率的差距在毕业时会缩小,到毕业半年后基本持平。然而,这一结果却并不能说明男女大学生在就业上获得平等。
事实上,男女大学生最终基本持平的就业率背后是女大学生接受较低薪资,接受与专业相关度较低的工作来缓解其就业压力的无奈。因此,相对于男大学生,女大学生的就业质量较低。这一点从男女大学毕业生的签约薪资便可见一斑。例如,上述全国2010届毕业生的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2月末为止,女性本科和高职高专毕业生平均签约月薪分别为1,884元、1,731元,较男性本科毕业生的2,245元和高职高专毕业生的2,063元,分别低361元和332元[2]。这表明,尽管男女大学生在最终的签约率上不相上下,但是在签约工资上女生却普遍低于男生。
男女大学生在就业单位类型上呈现出明显的差异。一项以浙江某工科院校2001—2003年本科毕业生为样本的调查结果显示,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录用的男生比例均高出女生一倍以上[3]。在针对南开大学2002年应届毕业生的调查中也存在类似结果,其中接受访谈的学生提到具体求职过程中所遭遇的性别歧视,例如,“外交部招人时,男女生各去一半,笔试后男生全部进入复试,女生一个不要,尽管平时男生的学习成绩明显不如女生”;“很难想象政府会干预企业用人的性别选择,政府自己选人也倾向于男性,从国务院到各部委也是男多女少”等[4]。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62个城市的调查中也印证了用人单位重男轻女的用人倾向,例如,有67%的用人单位提出性别限制,或明文规定女性在聘用期不得怀孕生育[5]。
以上种种数据和研究结果表明,女大学生就业难并不是说女大学生找不到工作,而是指与同等学历的男生相比,择业时间相对较长,工作单位相对较差,就业行业更是受到限制。而这些现象的背后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性别歧视问题, 因此,仅从经济体制的转型、就业政策的变迁来探讨和分析女大学生就业难,会忽略构建就业制度背后的性别意识这一深层原因。本文首先从比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这两个时期女性的就业率以及社会主流性别意识入手,分析导致女大学生就业困境的深层原因。
二、两种体制下的性别意识对女性就业的影响
(一)两种体制下女性的就业率与主流社会性别意识
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为止,我国的经济体制基本上是以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管理为主,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的力量保障女性的就业权利。这一时期国家不仅在意识形态上大力宣传女性只有经济自立才能获得解放,还通过让女性大量的就业来实现男女平等,从而进一步深化经济独立对女性获得独立和解放的意义,因此,女性的就业问题在这一时期并没有成为显性问题。虽然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1987年政府提出新的经济运行机制后,社会上产生“妇女就业危机”的议论,但是,由于当时国家力量并未弱化,冗员基本“内部消化”,因此,并未出现女性的社会性失业[6]。
到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1990年代后期,随着市场就业机制对计划就业机制的取代,女性开始面临国家保护相对弱化和市场“经济理性”的双重冲击,女性的就业困境成为社会就业难的焦点问题。纵观改革开放后30年的就业变化,在1980年代中国城镇的失业率均在3%以下[7],进入21世纪初期超过6%[8],而在失业人群中女性所占比例高于男性,以2000年6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的调查为例,女性在全体下岗职工中所占比重为57.5%,而女性的再就业率仅为38.8%,比男性的再就业率低18.8%。这些数据表明,女性,特别是技能偏低的女性往往成为市场在追求利润最大化时首先淘汰的对象。同时,这一时期主流意识形态的“男女平等”开始遭到质疑,提倡“男主外女主内”性别分工的议论在社会中此起彼伏。其中广为人知的是自1978年开始的关于“妇女回家”的四次争论,以及“十五”规划期间具有明显性别指向的“阶段性就业”的提案。虽然在全国妇联的反对下此提案没能列入“十五”规划,但事件本身反映出传统性别意识对政府高层决策者的深层影响。
(二)两种体制下不同的就业率背后却有着相似的性别意识
女性就业率的变化似乎在诠释着两种体制下不同的性别意识,但是,事实上即使在大力提倡“男女平等”的计划经济时期,“男主外女主内”、“男强女弱”的性别意识也依然体现于各种政策之中。例如,建国初期“两勤”方针中的“勤俭持家”主要是对妇女而言。在1978年第四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诸如:“精心培育革命的后代”等关于女性的贡献都与传统的“妇女角色特点”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国家在动员和支持妇女广泛参与社会劳动的同时,仍然强调妇女在持家和养育后代方面的责任和贡献。换言之,女性在通过获得职业而实现男女平等的同时,也面临着承担家庭和工作的双重责任。但是在“家国同构”的治理模式下,国家按照“国家人”和“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的“家庭人”的双重身份来建构城镇男女两性的性别角色,避免了男女利益的分化,这也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妇女的角色紧张。由于当时国家将托幼事业提升为全党事业的高度来进行扩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也对“家务劳动社会化”进行种种努力,使得承担双重劳动的职业女性的角色冲突在计划经济时期并不明显。
正是计划就业体制下过度的保障和保护把女性从家庭束缚中解放出来,但是,这也强化了城市女性对国家、对单位的依赖,这些为以后城市女性参与经济社会竞争时的劣势打下伏笔[9]。我国具有“自上而下”特征的妇女解放,在实践中使得女性缺乏自觉和主体意识,即从过去依附于家庭、男性,习惯性地转向依赖国家和单位,因此,“男性中心”意志和文化传统得以在“男女平等”的社会环境中原封不动地保存下来[10]。然而,伴随着市场转型,国家与家庭、国家与个人逐渐从“统和包”中分离开来,计划经济时期的“家国同构”被“家国分离”的治理原则所取代后,女性的高就业率很难继续成为国家用来实现“男女平等”的具体途径。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政策所带来的最大变化是原本由单位提供的福利保障逐渐依靠市场来调节,而女性的生育期、哺乳期和企业单位市场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成为影响女性就业的最大障碍。
三、“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意识对女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一)社会的角色期待对女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通过分析两种体制下的性别意识对女性就业的影响,可发现“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角色期待,即使在主流意识强调“男女都一样”的计划经济时期也残存于诸多的政策之中,即传统的性别角色期待并未因妇女解放而有根本性的改变。改革开放后从关于“妇女回家”的几次争论中也可以发现,尽管社会强调女性兼顾工作与家庭两种角色,但是“贤妻良母”还是作为首要角色被社会所期待。因此,女大学生在就业时,首先遇到的劳动力市场入口处的性别歧视便源于女性特有的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因为进入市场经济时期后用人单位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愿为此买单。其次,女性应该以家庭为主的刻板观念,让社会对女性工作成就的期望值普遍较低。第三,女大学生在就业时常面临“职业性别隔离”,即有些职业并不向女性敞开,开篇提到的“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录用的男生的比例均高出女生一倍以上”;“即使女生在校成绩好于男生,但是外交部招人时,女生一个不要”等调查结果验证了“职业性别隔离”在当下社会中的具体表现。
(二)女大学生的自我角色定位对就业的影响
女大学生虽然追求“在事业和家庭幸福上能够两者兼顾”,但是面对上述“男主外女主内”、“男主女辅”的社会期待,女大学生又表现出趋同的态度。例如,希望家庭事业能够“鱼和熊掌兼得”,当两者出现矛盾时,她们愿意放弃追求事业而尽量扮演好家庭角色[11]。而一部分女大学生对自己的就业期望并不高,尤其是在与男性进行比较时,她们会认同“男性能够而且应该比女性成就高”[12]。而在其他相关调查中女大学生赞同“男人以社会为主、
女人以家庭为主”、“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比率,上海、广东分别为64.4%,46.2%,黑龙江为19.6%[13]。对南开大学学生2002年的调查也显示,即使在高学历人群中对男女角色认同上更偏向于“男主女辅”而非“男女平等”。因此,在具体选择职业类型时呈现出“男性承担家庭责任的方式为挣更多的钱”,而“女生则要为将来更好地照顾家庭做准备,包括更多的暇余时间及稳定的收入”[14]。上述女大学生对自身的角色定位反映在其就业过程中,是缺乏明确的职业定位和长远的职业规划,职业成就意识偏弱;在求职过程中功利主义倾向更明显,例如相对于男性,女性更看好风险性小、工作压力较小、收入稳定的事业单位[15]。以上的调查结果,一方面说明女大学生对自身的角色定位仍然囿于传统,另一方面说明经济的发展和女性自身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并没有增强女性独立自主的性别意识。
本文从国家、社会、女性自身的性别意识三条线索对女大学生就业困境进行分析后发现,制约女大学生就业难的性别意识,并不单纯地来源于企业等用人单位,还应溯源到建国初期国家通过对男女劳动者给予不同的要求和对待来实现社会主义“男女平等”的性别意识。而又正是这一性别意识让女性过度依赖国家保护、难以适应经济社会激烈的竞争,也让市场经济下的用人单位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理性支配下有了理所当然“择男舍女”的口实。因为女性是需要和男性区别对待的,是需要企业付出更多劳资成本的。而女大学生也一边要求“男女平等”的就业机会,一边又趋同于传统的角色定位,导致职业成就意识偏低。换言之,正是国家、社会、女性三者所持有的性别意识相互交织,又不断地再生产才构建当下就业制度的“重女轻男”,从而使具有同等能力的女大学生难以获得和男大学生相同的就业机会。
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需要从构建就业制度背后的性别意识入手。首先,从国家层面上,不仅要继续加强对女性自强自立典型的宣传,更应该针对市场经济时期女性生育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出台相应的政策,例如,生育基金补偿制度等,减少用人单位因生育、生理原因拒绝录用女大学生的理由。其次,从社会层面上,除了监督用人单位是否给予男女大学生同等的就业机会,对有明显性别歧视的事件加以惩处外,更为重要的是不能任由“男主外女主内”、“男主女辅”这一社会性别分工成为社会主流的性别意识而不断地被再生产。最后,女大学生自身不应该趋同于传统僵化的性别分工,降低自己的职业成就意识,而应在大学期间及早地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努力提升自己的人力资本含量和就业竞争技能。
参考文献:
[1]刘洪玉.论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对女大学生就业的影响[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9,(5).
[2]夏杨等.女大学生就业进展滞后于男生[N].羊城晚报,2010-03-09.
[3]孙树枫.女大学生就业难在哪里?——男女大学生求职就业比较分析[J].浙江统计,2004,(2).
[4][14]王晓波.大学生劳动力市场入口处的性别差异与性别歧视——关于“女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个实证分析[J].青年研究,2002,(9).
[5]李海燕,张学雷.论女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J].商场现代化,2006,(24).
[6]谭深.社会变革与中国妇女就业[J].浙江学刊,1994,(2).
[7]宋晓梧.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34-48.
[8]蔡昉.就业冲击、城市贫困和社会对应[C]//刘国光等.中国经济前景分析.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251-272.
[9]蒋永萍.两种体制下的中国城市妇女就业[J].妇女研究论丛,2003,(1).
[10]李小江.50年,中国妇女走到了哪里?[C]//李小江.女性/性别的学术问题.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140-161.
[11][15]郑洁.当代女大学生就业意识的调查与研究——以重庆市高校的女大学生为例[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4.
[12]陈莹.从社会性别视角看女大学生的就业期望[J].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05,(1).
[13]李明欢.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关于当代中国女大学生社会性别观的若干思考[J].妇女研究论丛,2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