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当前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虽然人们的看法不一,但大部分学者认为女性性别歧视是导致其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通过对就业市场上女性性别歧视的表现、原因及解决对策的分析,意在寻找一条消除女大学生性别歧视的正确道路,以便有效缓解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关键词:女大学生;性别歧视;表现;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D669;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9-0047-0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女性解放运动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女性逐渐走出家庭,走向社会,在社会的建设和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使得女大学生日益增多。然而,随着我们供给侧改革的推进,改革开始攻坚克难,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渐减少,就业形势日益严峻。连大学生就业都是相当的困难的事情,而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作为大学生就业难的表现之一也愈发引起人们的关注。就业性别歧视是指劳动生产率条件相等或近似的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或受雇者在就业时,仅仅因为性别的差异而不能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以及工资、配置、升迁、培训机会等就业安全保障的平等待遇,从而其平等就业权受到损害的现象[1]。
一、我国女大学生性别歧视的表现
在我国的就业市场中,常常出现重男轻女的现象,即使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也会受到歧视。近几年,随着大学的不断扩招,大学生毕业人数逐年增加,而市场需求趋于饱和,大学生找工作变得尤为困难,尤其是女大学生。造成女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是就业市场上存在的女性性别歧视。
目前,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少招甚至不招女性,这构成了对女性极其严重的性别歧视。一些用人单位对女性的要求近乎百般挑剔,对女性提出了除职业要求以外的一些额外要求,如身高、体重、容貌的要求,甚至还在有无恋爱上做文章。东南政法大学的调查显示,毕业后找工作过程中有70%的学生经历过歧视[2]。在评估就业歧视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女性大学毕业生时,一项来自山东省的7311名女性大学毕业生的调查显示,52.8%的被调查者认为“很严重”,44.4%的认为“一般严重”,仅有“2.8%”认为“不关注”[3]。从上述数据和事件中可以看出,就业中的女性大学生性别歧视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此外,有些就业单位在工资方面歧视女性,男女从事相同的工作,男性比女性获得更高的报酬,这是一种违反同工同酬的现象。
二、我国产生性别歧视的原因
(一)从女大学生自身的角度来看。女性相比于男性来说,在生理和心理上处于弱势地位,总所周知,女性体力上比不上男性,一般家庭都是穷样男富养女,使得一些女大学生比较娇气,并有公主病,心理素质也较差,而且不能吃苦,在一些条件艰苦的行业,比如造船、机械等,就业单位更偏向于男性。其实,女大学生受到歧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女性有生育期,企业在招聘时需要考虑到女性在生育期间所产生的生育成本。而对于企业而言,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为了避免录用女员工所带来的生育成本,所以企业偏好于录用男性。
(二)从国家和企业的角度来看。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在物质文明方面还是精神文明、制度文明方面相比于西方国家来说都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其表现之一就在于国家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这使得女性在生育期间的工资和福利还必须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这就使得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作为市场主体之一的企业之所以不喜欢招女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女性在结婚后怀孕、生产期间是不能工作的,而企业却仍需要支付正常的工资,这会降低企业的生产效率。企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在支付相同工资水平的情况下,由于男性因为不存在生育这一问题,因而对企业创造的价值更大,所以受到企业的青睐。对于这一现象,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在这方面并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来消除企业的顾虑,进而保证女性平等就业的权利。
三、解决性别歧视问题的对策
(一)健全就业和劳动市场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加强相关法律的贯彻实施力度。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就业中的性别歧视,还是从源头抓起,从立法上来保障女大学生的合法就业权利。政府要加强立法工作,建立平等的就业制度,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保障女大学生就业的各种权利,消除就业市场的性别歧视,给女大学生提供一个公平的就业环境。从立法上保障女大学生平等就业的权利,应专门制定关于女性性别歧视的法律,同时加强对女大学生生育权利的法律保障,对于侵犯女性就业权利的组织予以严惩。
(二)加快建立完善的生育保障体系,培养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女大学生受歧视的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录用女性所产生的生育成本,而男性大学生却不存在,作为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企业势必会趋利避害,更倾向于选择男性。女性为社会承担了生儿育女的责任,为人类的繁衍和文明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由此所产生的性别成本由女性独立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如果完全由企业承担,无疑会加重企业的负担,从而影响其用人的积极性。面对这一女性难以克服的劣势,显然需要政府的介入。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成果显著,但我国在法律、制度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便是其中之一。企业虽然是营利性组织,但也应培养社会责任感,要讲良心,女性生育儿女是为了人类的繁衍和发展,这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应该值得嘉奖。但事实上,很多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社会责任,因此,对于政府和社会来讲,要加强对企业的反歧视教育,培养其社会责任感。
总之,女性就业歧视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重视和消除女性就业歧视、真正实现男女平等就业是我国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之一,就业歧视现象的存在是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精神相背离的,这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我们正确对待和解决。
参考文献
[1]黄琳.劳动力市场中性别歧视的社会成本分析[J].人才开发,2005(12)。
[2]阎玉,杨影.女大学生就业问题探析[J].劳动保障世界.2006(5)。
[3]石莹.大学生就业中的歧视现象:基于离散选择模型的实证分析[J].浙江学刊.2011(1)。
作者简介:周立环,1990- ,男,山东省济宁市人,任职于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职称:助理社会工作师,职务:无,研究方向:应用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