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共王 “葴”“审”二名关系辨正

2012-04-13 02:23李世佳
关键词:杨伯峻左传

李世佳

(四川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4)

楚共王,系春秋五霸之一的楚庄王子,鲁成公元年立(前590),鲁襄公十三年卒 (前560),计享祚三十有一年。见于《春秋》经传、《史记》等古籍记载,其名无他,皆称作“审”。《史记·楚世家》载:“(楚庄王)二十三年,庄王卒,子共王审立。”《春秋》鲁襄公十三年载:“秋九月庚辰,楚子审卒。”杜预注:“共王也。”然《国语·楚语上》开篇即言:“庄王使士亹傅大子葴。”汉韦昭注:“庄王,楚成王之孙,穆王之子旅也。士亹,楚大夫。葴,共王名也。”基于上之记载,则楚共王有“葴”、“审”二名焉。

本文思考的重点是楚共王何以会有如上之“葴”、“审”二名呢?韦昭注并没有作出说明。从音韵学的角度看,“葴”、“审”二字的韵母上古同属侵部,故徐元诰引宋庠之言解释说:“葴,当作‘审’,今诸本皆作‘葴’,葴、审音近,楚、夏语或然。”①徐元诰:《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384页。清代学者洪亮吉、日本学者竹添光鸿先生亦有相似论断,于《春秋》经鲁襄公十三年“楚子审卒”条下,言:“审”与“葴”,音之转也②洪亮吉:《春秋左传诂》,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19页;竹添光鸿:《左氏会笺》,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第1266页。。合言之,即“葴”、“审”二字,读音相近,一也,皆为楚共王之名。

以上诸家之说将“葴”、 “审”二名之关系归一于“音近”、“一声之转”,本文存疑。《国语·楚语上》开篇所言说的很明白,是“太子”名“葴”,即“葴”为楚共王居太子位时所用之名,而不能由此推测出太子即位后仍称“葴”,更不能妄断此“葴”系由楚共王享祚所名之“审”音转而来。

披读春秋时期楚史,我们发现楚君即位以后照例有易名的传统。《左传》鲁昭公元年 (前541)载有楚灵王弑君篡位一事,曰:楚公子围将聘于郑,道闻楚王郏敖有疾而还,十一月己酉,……入问王疾,缢而弑之……楚灵王即位……。杜预注曰:“灵王,公子围也。即位易名熊虔。”楚君即位易名之后,即位前所用名当废而不用,故至鲁昭公十三年 (前529),楚灵王卒,《春秋》但书“楚弑其君虔于乾溪”,而不再以“围”称之。再有楚平王,继灵王而享楚国祚, 《左传》言:“弃疾即位,名曰熊居。”显见平王即位前名“弃疾”,享祚后旋改名曰“熊居”。楚平王在位十三年,至鲁昭公二十六年 (前516)卒,《春秋》曰:“九月庚申,楚子居卒。”亦不见其言“弃疾”。单称“居”,而省略“熊”字,杨伯峻先生解释说:“熊为楚君世代之名,故略之,犹楚灵王名熊虔,亦单称虔。”③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469页。竹添光鸿进一步言道,“熊是世袭”,犹“莒之舆”,莒“展舆”可简称为“莒展”,故“熊”亦可略焉④竹添光鸿:《左氏会笺》,第2037页。。

再有,楚历代君王中,与共王最似者莫过于昭王。二王皆年幼而立,共王自云“生十岁而丧先君,未及习师保之教训”,而“膺受多福” (《左传》鲁襄公十三年);昭王继平王而享国,按诸《左传》,鲁昭公十九年春 (前523)昭王母始自秦至楚,即便其当年生楚昭王,至鲁昭公二十六年楚平王卒而昭王即位,亦不过八岁耳。应当注意的是,楚昭王为太子时之名与即位后所用名有所不同。居太子位时,昭王名“壬”,《左传》鲁昭公二十六年楚平王卒,令尹子常欲立平王之长庶子宜申 (即子西),理由是:“太子壬弱。”杜预注:“壬,昭王也。”即位后,昭王称“轸”,《春秋》鲁哀公六年 (前489)载:“楚子轸卒。”此条记载下,杨伯峻先生解释说:“楚王即位后照例改名,轸其所改名。”①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1632页。换言之, “壬”是昭王本名,昭王即位易名曰“轸”。

稽之以上成例,衡诸楚共王,则知“葴”、“审”二名,对共王而言,意义不同,应是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所用名,并非为“音近”的“一声之转”。当然,经典不能任意乱改,然而在钩沉史实、力图还原历史真相过程中做这样一番的辨正,给出尽可能合理的解释还是必要的。《国语·楚语上》开篇所载“太子葴”之“葴”字,今诸本皆然,明道本又作“箴”,徐元诰按:“未知孰是。”②徐元诰:《国语集解》,第483页。盖“葴”、 “箴”二字藉音同形近而可互通。揆诸《春秋》经传,一方面,楚共王名“审”,前已论述;另一方面,楚历世又皆设有执掌谏言的箴尹之官,譬如,《左传》鲁宣公五年 (前604)有箴尹克黄,鲁襄公十五年 (前558)有箴尹公子追舒,鲁定公四年 (前506)、鲁哀公十六年 (前479)又有箴尹固,共王在位时期当然不能例外而应常置不废。“箴尹”或写作“葴尹”,《左传》鲁昭公四年 (前538)有:“葴尹宜咎城钟离。”因此,“箴”(或葴)、“审”二字应是截然不同的,同用于当时而并行不悖,泾渭分明而无相通的记录。可以说,这一基本事实从根本上否定了将楚共王“葴”、“审”二名归于一的“音近”、“音转”诸说。

如果上文辩证成立,则“葴”,宜是楚共王未践祚尚居东宫时之名;至践祚始易名曰“熊审”,简称“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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