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中的功能定义问题研究

2012-04-12 23:32
关键词:病因学模态定义

赵 斌

(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山西太原 030006)

对于物理以及化学等科学来说,生物学使用功能概念进行解释使得它相比其他自然科学显得十分另类。比方说,在达尔文的性选择理论中,孔雀开屏是为了吸引异性从而有利于交配进行,最终完成增殖。在这里,这一解释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孔雀为何会拥有这一习性的原因,这与化学以及物理学中偶尔会使用的功能说明不同,因为在后两者中,功能仅仅作为辅助性的描述,其说明形式并不会在整个原因链上发挥主导作用,但在生物学中,功能解释几乎是作为具体的原因说明在使用,它支撑起了原因性解释的重任。对于生物学中的功能解释来说,从一般意义上可以分为四种态度:

第一种认为生物学家根本不应使用“重度功能解释”,或许对于功能解释的使用仅仅是为了普及他们的工作,但认为这些解释在科学实践中发挥作用的观点明显带有夸大成分;

第二种态度是,承认生物学家们对于“强功能解释”的使用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但这一类的话题并不会对学科成长带来影响;

第三种态度是,认为“强功能解释”是合理的,更是有用的,但这并不是出于官能系统的事实,而是关于功能的话题是隐喻性质的,或者说,它的使用依赖于官能系统与其他系统(人工制品或行为)之间的类比,在这一层面上,“强功能解释”可以被定义为是正确的;

第四种态度认为“强功能解释”在生物学中是合理的,并且凭借可被例证的纯粹生物学属性,这种合理性在生物学系统中是真正可断言的。[1]

其中,无疑第四种态度受到了普遍的拥护,而为了论证这种态度的合理性,许多有关功能解释的理论都是基于这种倾向而展开。因此,有必要就生物学中功能解释的合理性问题进行一番探讨。

一 具有代表性的三种生物学功能定义理论

作为一个特征所表征的功能通常是通过一些其他相似特征类型的(过去、现在或是将来所使用的)表征属性作为定义。但是,这种定义方式无疑存在着重大的问题,因为这会导致解释循环。而这一问题的存在也逐渐导致许多人开始思考将功能解释应用于生物学的合理性。因此,要探讨功能解释的问题,就必须先就功能解释的类型与不足进行探讨。

对于生物学来说,功能可以粗略地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人工功能(artifact),比如说酒瓶起子可以开瓶盖或是螺丝刀可以拧螺丝;另一种则是生物学功能,比方说心脏可以通过跳动产生的泵压将血液泵至全身各处的毛细血管。而要对两者之间做出区分,最直接的判断标准是,前者存在设计者,而后者不存在任何设计因素。但是,这种区分仅仅是概念上的,任何解释上的评判标准在生物学案例中都不能发挥作用。也就是说,在实际的生物学功能解释中,设计者问题是不好排除的,至少是在概念上我们依然会使用人工功能的概念定义。正如前面提到的,这就会导致解释循环,从而使得生物学中的功能解释无法满足科学解释的基本要求。

那么,对于合理的功能解释理论来说,其所需的必要条件是什么?针对这一问题,纳奈(Bence Nanay)提出了三方面:

首先,一个特征可以拥有两个或更多的功能,就像人的嘴既能吃饭又能说话一样。因此,对于一个功能理论来说,其应当容许一个特征存在两个或者更多功能的可能性;

其次,对于功能的归因应当依赖于正在处理的解释项。比如我的左眼的功能是眨眼,但是其功能还包括保持左眼湿润。我们将会选择哪项功能归因依赖于正在处理的解释项。设想我们关注于对眼睑的解剖,而不关心它与眼睛的关系,那么,在这个解释项里,功能归因将会与眼睛是否湿润无关。在这里,眼睑的功能通过特定的方式进行约定和拓展,这种特定方式就是眨眼。不过,在其他的解释项中,我们分析眼睛的湿润程度而不关注于眼睑的解剖,那么在这一解释尺度中,眼睑的功能将会是保持眼睛湿润。因此,认为对于功能的归因应当依赖于正在处理的解释项的观点同时也主张一个特征的功能解释了这一特征为什么是这种方式。不过,当解释被看做是针对为什么的问题以及它们由此依赖于解释项的回应时,作为我们对于特征归因的功能也同样依赖于解释项;

第三,任何功能理论都必须能够对功能障碍提供解释。即一个特征拥有某一功能却无法行使这一功能。如果心脏少跳了一下,它仍然会发挥泵血的功能,但是在那一刻它没能行使它的功能,即功能障碍。[2]

从纳奈的总结中可以发现,最重要的是第二点,实际上对于纳奈在这里提到的解释项依赖,我们直接将之理解为语境依赖更为贴切,即功能归因最终依赖的问题语境。而第一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基本前提,也就是说存在多个功能说明项,而关于功能说明项的选择实际上依赖于语境。而第三点则是关于功能说明项的解释的合理性条件,即能够为功能反常提供必要的说明。

1.病因学的(etiological)功能理论

在布勒(David J.Buller)看来,关于功能的哲学分析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不涉及反向原因关系或神的设计的方式来对生物学中功能概念的全貌进行理解。[3]而针对这些诉求,目前比较流行的功能解释框架是病因学的功能理论。这一理论弥合了生物学的功能与人工功能之间的裂痕,比如说,酒瓶起子可以被用来开酒瓶是因为它就是被设计来开酒瓶的,而心脏能够泵血是因为它是被选择来进行泵血的。这种理论形式通过与自然选择模型的结合,似乎巧妙地消弭了生物功能与人工功能间的障碍。但另一方面,病因学的功能理论对于功能的定义也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过去的设计或过去的选择构成了对功能的定义。戈弗雷-史密斯(Peter Godfrey-Smith)将这种功能解释理论类型称为“功能的现代历史理论”,按照这种理论,如果一个特征具有某项功能,那么这一特征必须在最近的历史中对拥有它的有机体祖先的存活具有贡献。[4]按照这种定义,如果一个特征在久远的过去对于有机体祖先的存活具有贡献,但在那之后距今的时期内,其不再对该有机体具有贡献,那么这一特征就不具有功能。比方说人类的阑尾就对人类来说不再具有功能①当然,最近也有研究显示,人类的阑尾依然对人体发挥着某些作用。但就这里的议题而言,仅仅将之作为一个例子而不去探讨这一案例的真假。,因为在最近的历史时期内它对于人类的存活来说不发生任何作用。总之,在病因学的功能观点看来,一个特征的功能是通过其最近的历史来决定的。

2.倾向性(propensity)的功能理论

尽管流行,但是病因学的功能定义无疑也存在着致命的缺陷。对于这种定义来说,对一个特征的功能产生决定影响的是它的过去而不是现在。最为著名的反例是戴维森(Donald Davidson)的“沼泽人(Swampman)”②该假设出自戴维森1987年的论文“Knowing One’s Own Mind”。他假设自己走入一片沼泽,由于被什么东西迷惑,一个闪电将他杀死。与此同时,附近的沼泽中另一束闪电自发的通过分子构建形成一个与之前戴维森肉身完全同一的物体,并且这一事件完全出自偶然,发生于真正的戴维森死亡的同一时刻。这一人体就是以戴维森形式出现的“沼泽人”,它的大脑构造也与真正的戴维森的完全一致,并且可能因此拥有与戴维森完全一样的行为。它将会返回戴维森在伯克利的办公室,并撰写着真正戴维森也会撰写的文章,他也会与戴维森的朋友以及家人友好相处下去。戴维森认为这里(沼泽人与真实的自己之间)依然会存在差别,只不过没人会注意到这点。沼泽人似乎能够认出戴维森的朋友,但是它从来没有见过他们(戴维森的朋友),因此,他不可能真正地认识他们。正如戴维森自己所指出的,“它无法认出任何东西,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没有认出任何东西”。假设。在不考虑戴维森原先所想表达思想的前提下,按照这个假设,如果一个有机体与我在分子上是完全同一的,是由于机遇事件而形成的,那么它的器官将不会拥有任何功能,因为它缺少能为其器官提供定义的进化历史。这种依赖于过去的功能定义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作为备选方案,比奇洛(J.Bigelow)等人很早就提出了倾向性的功能理论的方案,与病因学的功能理论相反,他们认为,一个特征的功能并不是通过过去的历史来决定的,而是通过拥有该特征的有机体的未来决定。[5]也就是说,一个特征的功能应归因于拥有它的有机体在未来(可能)的生存。按照比奇洛所给出的定义,当一个特征赋予了拥有它的生物体以生存能力加强的倾向,这个特征才被定义为具有功能。当我们谈论一个特征的功能时,这就意味着这一特征能够对拥有它的生物在其所栖息的自然环境中产生生存能力加强的效果。[5]也就是说,比奇洛通过这一表述,将功能与拥有它们的生物体的适合度联系在了一起,在这一意义上,那些对于适合度增加具有贡献倾向的特征才能被定义为功能。

3.关系的(relational)功能理论

当然,倾向性的功能理论也遭到了一些反驳,格弗雷-史密斯、[4]尼安德、[6]密立根、[7]沃尔什[8]都加入到反对者的行列中。虽然反对的理由各式各样,但是,关键的问题集中于一点,倾向性的功能理论对于功能特化的说明同样存在问题。正如格弗雷-史密斯所指出的,倾向性理论的问题在于比奇洛的特征表征的倾向性与特征类型之间的倾向性定义不够明确,但唯一可能的解释无疑是后者。[4]也就是说,一个特征具有做F的功能当且仅当所有与事实上之相同类型的特征都将会做F并且都会对该有机体的祖先的存活具有贡献。当然,沃尔什也提出了一种功能理论,即关系的功能理论。他认为,只有当一个特征是针对于一个特定的选择尺度(selective regime)时,我们才能谈论这一特征的功能。同时,他对于选择尺度的定义是,其包罗了特征所在环境中一切对于拥有这一特征的个体的适合度具有潜在影响的非生物的、生物的(包括社会的、发育的、心理学的)因素。[8]对此,沃尔什给出的定义可表述为,X类型表征的功能针对于m时与选择尺度R相关,当且仅当X做m时能明确(并显著)对拥有与R相关的X的个体的平均适合度产生贡献。当然,这一定义意味着一种个体特征类型特化的独立方式。关系的功能理论问题在于,其“选择尺度”的判定实际上还是离不开病因学的功能理论所依赖的“最近的选择历史”。

总之,这三种理论表现为一个奇妙的轮回,而共通点是它们所关注的焦点都在于特征类型特化的说明方式,即先在的特征类型定义,那么这些功能理论所依赖的特征类型特化的说明方式究竟包括哪些,这一问题便是接下来着重讨论的议题。

二 特征类型定义的标准

目前的特征类型特化大概可以分为三种形式,即功能的标准,形态学的标准以及同源的标准。[2]在这里将一一进行介绍。

首先来看功能的标准。这一标准可以说是目前被普遍接受的特征类型的特化标准,而其要点在于,一个特定特征类型中的所有表征必须拥有相同的功能。比方说,对于一个属于特征类型T的表征对象来说,当且仅当其拥有特定的功能属性。就前面的例子来说,拥有泵血功能的物体就是心脏,不具有这一功能的就不是心脏。应当说,大部分的生物类别都可以通过功能来定义。[9]99并且,在生物学哲学中,一般接受的也是这种类型的特征类别特化说明。不过,这种特化形式应用于病因学的功能定义便会出现解释循环的情况。也就是说按照这种观点,当对一个功能F进行解释时,即宣告拥有F的特征x是过去被选择了的特征类型X中的一个表征,进而按照这种说法,作为解释项的F便成为“为什么x是X中的一个表征”的解释。这也可表述为,功能F成为特征类型特化的解释要素之一,而特征类型的特化标准又是对功能进行定义的必要条件,这无疑会造成解释循环。[10]因此,实际情况是,如果要使用病因学的功能定义,我们就不能使用功能标准作为特征类型的特化标准。这便造成了一个困境,即最被广泛接受的功能标准无法与最为流行的病因学功能理论相兼容。

其次来看形态学标准。顾名思义,这一标准的主要意图在于使用形态上的标准划分作为特征类型特化的依据,这是一种相对简单的标准。也就是说,一个表征对象属于特征类型T当且仅当其具有特定形态学上的属性。还使用心脏作为例子,一个物体是心脏的前提是,它必须具有特定的形状、尺寸以及颜色等属性,否则它就不是心脏。当然,这种划分固然简单,但是缺陷也很明显。尼安德就曾指出,特征类型需要覆盖不同的物种,但是不同物种中扮演相同功能角色(比如心脏)的某一特征却不太可能都具有相同的形态学属性。[11]并且即便在同一物种中,还有可能存在功能正常的畸形器官,按照形态学的标准,这些畸形器官尽管功能正常,但是却因不符合标准而不属于该器官类别,这明显让人无法接受。不过,也有人希望在此基础上对该标准进行修正,使用相同的形式,仅仅是将条件项有所替换。即用因果的解释作为确定特征类别的标准。还是拿心脏来说,扮演特定原因角色(泵血)的实体就是心脏,而不扮演这一原因角色的就不是心脏。[12]不过,这一方案同样面临着相似的问题,也就是说它无法解决功能障碍的难题。对于一个器官来讲,尽管它无法正常地履行功能,即无法扮演相应的原因角色,但是从发育上看,我们依然还是将之定义为该器官类别。总是,无论是形态的还是原因性的,这些简单的判定标准无疑都太过简单,无法胜任一般意义上的特征类别特化标准。

再来看同源的标准。按照这种标准,是否同源成为判定两种特征表征属于同一特征类型的依据。本质上讲,这一依据主要来自于遗传学上的定义,也就是说,这两个特征必须来自于相同的世系,即“已确立的生殖族系”。[9]99-100当然,这里也要先对同源的概念进行一番明确,即同源并不是指共同由某一基因编码,事实上基因编码某一特征的说法存在很多误导,其涉及许多基因调控与发育系统影响的争论。不可否认基因因素在某一特征的形成中扮演了原因的角色,但是这仅仅是部分原因而不能将基因作为特征的全部表征。因此,至少在这里,基因并不作为特化的依据,其中必然还应包括发育过程的影响。正是由于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同源的特征类型特化说明面临着一些质疑。特别是在所有生物的长期进化历史中,我们对于同源的界定实际上必须依赖于一定的标准。比方说,许多考古生物学家相信鸟类起源自它们的祖先两栖爬行类动物,前者的翅膀也自然起源自后者的前肢。但是,地面脊椎动物(鸟类也属于脊椎动物)的前肢实际上也起源于两栖爬行类动物的前肢,在这个意义上,鸟类的翅膀与地面脊椎动物的前肢属于相同的已确立的生殖族系。按照前面提到的同源标准,那么两者自然也就属于相同的特征类型。但是,事实并非如此,鸟类的翅膀与地面脊椎动物的前肢在功能上明显存在差别。虽然从解剖学来看,它们同属于前肢,并且也大体上可以归为一类,但是,这样的归类是笼统的,并不符合特征类别的要求,即能够在特征表征上做到足够细节的区分。所以,笼统的同源标准并不太符合这一要求。不过,可能也会有人提出,通过时间对同源标准进行限定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就拿前面的例子来说,虽然鸟类的翅膀与地面脊椎动物的前肢不属于同一特征类别,但这并不代表它们各自的祖先在完全分化出明确的特征表征(翅膀和前肢)前也不属于相同的特征类别,尽管那时二者在特征上已经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基于这样的理由,似乎可以将“最近时期内”作为同源标准的限定,即已确立的生殖族系的最近成员。虽然这一限定解决了之前的问题,但是又引入了另一个问题,还是延续之前的例子,虽然通过最近的历史约束,我们可以将鸟类的翅膀和地面脊椎动物的前肢区分开来,但是,特征表征对象要是换作是它们的眼睛呢?恐怕两者还是属于同一特征类别而不依赖于最近历史的限定。因此,所有的症结表现在我们究竟应当如何定义“最近”。在病因学的功能理论中,两个案例的区别主要在于,在关于前肢的案例中,选择压力发挥了作用,其在两种物种中表现出选择类型的差异,使得特征类型发生了分化,形成前肢与翅膀的差别;而在眼睛的案例中,选择压力虽然也发生了作用,但事实上它并没有表现出选择类型的差异,选择实际上针对的是相同的事情,因而二者的特征表征(眼睛)并没有表现出特征类型的差异。因此,在病因学的功能理论中,我们很难就“最近”做出明晰的定义。在这一理论中,对于最近概念的判定只能依赖于选择究竟在何时对于某一特征类型的选择形式会发生分化,使得该类型中的一部分特征表征做原有的事情,而另一部分则开始从事新的工作。对于从事新工作的新特征类型来说,针对其的“最近”度量便开始与此。换句话说,特征x1和x2同属于特征类型X当且仅当x1和x2都做F,并且做F受到选择。在t时,x2由于选择压力不再做F而改做F`,便形成以F`定义的特征类型X`。作为X`成立的限定条件“最近”便是指时刻t之后的历史时期。总之,按照这种推理,使得某一特征成为特定特征类型中的表征的依据是,它是否是被选择来做与这一特征类型中表征所做的相同事情的同族体,也就是说,这一特征是否与该特征类型拥有相同的病因学功能。这便回到了第一点,即功能标准会导致解释循环,而同源标准最终又依赖于功能标准,因此,同源标准自然在病因学的框架内也无法成立。

这里介绍的三种实际上是目前最为流行和主要的特征类型特化标准,虽然也存在其他的标准,但是基本上也都能从形式上对应于这三种划分中的一种,因为这三种在划分方式上最具代表性。此外,由于前一节中提到的三种功能理论都预设了这些类型定义标准,而这些类型定义标准又成为它们自身问题的根源。因此,要想解决功能定义问题,这里无疑成为突破口。

三 模态的功能理论

前面提到的功能理论所面临的困境在于,目前所依赖的病因学的功能理论都依赖于先在的特征类型的特化,而特征类型定义的标准(之前提到的三种形式)又无法与已经提到的三种功能理论框架兼容,无论怎样,这些特化形式要么会将功能理论推向解释循环的困境,要么就是作为限定标准的概念模糊不清使得功能理论很难做到功能定义的细化。因此,纳奈提出了一种彻底的解决方案,建立一种完全不依赖于先在的特征类型特化的功能理论,即一种模态的功能理论。[2]下面先来讨论具体的构想。

如果一个功能理论完全不依赖于先在的特征类型特化,那么一个表征特征的功能就必定完全通过这一特征表征的属性来决定,而不是这一特征所在特征类型中的其他特征表征来决定的。但是,如果这样的话无疑就会面临我们前面曾提到的问题,即功能障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特征的功能是通过其自身属性定义的,这就相当于其功能等同于该特征表征正在进行的工作,例如,某一特征的功能本应是F,但在其遇到功能障碍的前提下,这一特征无法做F,因此,在功能障碍的情况下这一特征的功能也就不再是F。所以,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即在不依赖特征类型特化的前提下,用特征自身属性作为其功能定义无法解决功能障碍的问题。正是基于这一问题,模态被引入来解决这一难题。

按照模态的功能表述,特征x可能无法进行F,但如果它过去曾经能进行F,从而x对于拥有它有机体的存活做出了贡献。那么,在最初的层面上,进行F是x的功能当且仅当x进行F是事实,并进而导致对拥有x的有机体的存活做出贡献。通过这一表述可以发现,在对功能进行定义的过程中,“贡献”的时态成为关键因素。这里的“贡献”并不是病因学的功能理论中的过去时,也不是倾向性的功能理论中的未来时,更不是关系的功能理论中所描绘的现在时。按照纳奈的方案,使用“将会做出贡献(would contribute)”来替代前面三种时态下的“贡献”含义,进而将功能归因为模态影响。

当然,这样的功能归因还需要对一些基本的观点进行进一步的澄清。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涉及对有机体存活的贡献的话题,贡献度对于功能的定义来说至关重要,但同时又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多数人认为贡献度应当与自然选择理论中的适合度相联系。不过,在实际的自然选择机制中,适合度并不关乎存活与否,而只是代表了有机体相对于生存环境的适应程度。因此,纳奈认为应当将生存贡献等同于适合度贡献。特征进行F对于拥有该特征的有机体的存活具有贡献,在t时刻该特征进行F,但是该特征对于有机体的存活构成贡献是在t`时刻。在t到t`之间可能会发生一些情况,但为了对问题简化而不需要引入其他的限定性条款,可以认为在这一时段内的情况是均一的。因此,将生存贡献度替换为适合度便可以将t时刻该特征的功能定义为t时刻的某些(模态)事实。

其次,纳奈还通过一些反事实案例作为辅助来定义功能,比如刘易斯理论。其方案如下:执行F是x的功能当且仅当存在x执行F的某些可能领域(world),并且其对于有机体存活的贡献相比于任何x进行F,但却没有对O的存活构成贡献的可能领域来说,更贴近于现实领域。在这其中,x进行F的可能领域包括了许多看起来似乎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对这一类的可能领域进行排除而只保留“相对接近”的可能领域。通过这一番排除,最终的功能定义表现为:

进行F是有机体O所拥有的特征x在t时刻的功能当且仅当在某些“相对接近”的可能领域中,x在t时刻进行F并对O的广义适合度构成贡献,相较于其他任何在t时刻x进行F但没有对O的广义适合度构成贡献的可能领域来说,前者更贴合实际领域。[2]

在这种定义中,如果x在实际领域中并不进行F,或者不能进行F,但是在“相对接近”的可能领域中,x进行F并且对于有机体的广义适合度构成贡献,那么我们依然可以将x的功能归因为F。通过这一形式,实际上成功地避免了前面提到的功能障碍困境,也就是说,即便x不能进行F,F也可以作为x的功能。当然,通过反事实理论建立的模态功能理论在解决了功能障碍问题的同时又引入了一些棘手的问题。

首先就是各种潜在功能的激增。因为在那些“相对接近”的可能领域中,每一领域内都可能存在一种潜在功能,这些潜在功能都能对O在适合度构成贡献。而在一个侧面,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各种可能领域下的功能可能性。这无疑会造成功能理论的膨胀,并继而对于功能的定义产生阻碍。而对于这一问题,纳奈实际上还是诉诸“相对接近”的可能领域的表述。在他看来,最接近于实际领域的可能领域只有一个,可以通过实际的判断而获得,并且,这一判断并不能保证这一领域中的功能模态就是实际领域中的功能。应该说,对于这一点纳奈并没有给出很好的解释,而仅仅是将与实际“相对接近”的可能领域作为最终的评判。如果是这样的话,纳奈的评判依然是有问题的。虽然他强调“相对接近”的概念,但这却依赖于对实际情况的分析,即对于实际领域中的适合度构成贡献。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对于相同的一类个体来说,它们彼此之间的功能定义也可能存在差异,因此这样无疑会带来复杂的模态分析比较过程。因为模态的功能理论将功能归因于特征表征而不是特征类型。一个特征表征的功能是以关于这一特征表征模态事实的形式定义的,其并不能保证两个个体的相同特征会具有相同的功能,而仅仅与各自特征表征相对接近的功能模态有关。

其次,既然引入了对于“相对接近”的可能领域的评判,那么自然就会涉及功能模态的选择。在模态功能理论中,所有的功能体现为一种可能领域中的模态,而对于一个解释项来说,其功能则是“相对接近”的可能领域中的模态。对此,纳奈举了一个例子。[2]当两个雄性狒狒发生争斗,有时它们中的一个会捡起幼仔(这种行为首次发现在巴巴里猕猴身上)。这种行为的功能存在至少两种选项。选项之一是,这只狒狒捡起这只幼仔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其他狒狒的攻击,而其他的狒狒也并不想因此冒险使得该幼仔受伤,因为这样只会招来全体雌性狒狒对其群起而攻之。这种行为称为“缓冲对抗假说”[13]。另一种情况是,这一狒狒行为的功能是亲本养育。经观察发现,幼仔最常被那些长期定居的雄性狒狒所捡起,而此时这些雄性狒狒是在与最近迁徙而来的雄性狒狒争斗,换句话说,幼仔持有者很可能是幼仔的父亲,它是在保护幼仔免受其他可能危害该幼仔的雄性的侵害。[14]对于两种可能的功能模态该如何进行选择呢?首先应明确,按照模态的功能理论,两种功能模态都能对于有机体的广义适合度做出贡献,因此,我们不应采用这样的发问,即哪种模态才是这一行为的功能,因为两种都是。取而代之,这一发问应修正为,两种功能模态中的哪一种与该行为的功能更加相关。而在这一发问基础上,我们需要针对那些模态事实进行评估。还是回到之前有关狒狒的案例中,如果一个雄性狒狒A在与另一雄性狒狒B争斗期间捡起它的儿子C。为了确定这一行为(主要的或最为相关)的功能,我们就需要对可能领域中A捡起不是它后代的幼仔D的行为进行分析,如果在这一可能领域中,这一行为能够对A的广义适合度构成贡献,那么我们便有理由相信这一行为的主要功能是自卫;如果这一行为没有对A的广义适合度构成贡献,那么这一行为的主要功能则可能是亲本养育。通过这些分析,可以进一步对纳奈的观点进行深化,也就是说,在对实际领域功能的定义过程中,我们仅仅是选择最为接近的可能领域中的功能模态,对于一个特征表征的功能判定实际上是依赖于最为可能语境的甄别,而不是特征本身的属性。因此在这个基础上就需要引申出第三点,那就是与语境相关的解释项判定。

最后一点实际上就涉及了功能模态评估的最终依据,即解释项的判定。不同的解释项实际上针对于不同的可能领域或者说是功能的语境。而我们对于最为相关的可能领域判定往往便来源于此。对于功能的定义实际上最终依赖于对解释项的分析。举例来说,在一个完全漆黑的环境中,要确定眼睛的功能首先要对眼睛所处的环境展开分析。虽然这一可能领域(漆黑环境)与在白天或有充足光源的可能领域中的其他情况完全一致,但是,仅仅是由于缺乏光源,那么解释项就会发生改变,并进而影响到对功能的定义。从这里可以看出,对于解释项的分析实际上等同于应用环境的分析。同样,对于一个特征来说,处于不同的环境就可能意味着会有不同的“相对接近”的可能领域,而这种环境的依赖性表现与之前曾论述过的关系的功能理论有几分相似。模态的功能理论与关系的功能理论的最重要区别在于,前者主张功能是以可能领域中的模态的形式存在,而不依赖于具体的特征表征,也就是说,其功能是先于解释项的;而后者则强调功能定义随环境的变化,但仅涉及特征与实际领域的关系,也就是说,其功能建构于解释项之后。不过,至少是在解释项的分析上,可以认为两种功能理论是相同的。

到这里为止,关于模态的功能理论架构已经完全的展现出来。如果回顾之前纳奈对于功能理论所需条件的定义,即一个特征可以拥有两个或更多的功能;对于功能的归因应当依赖于正在处理的解释项;任何功能理论都必须能够对功能障碍提供解释。这些无疑都已经满足。此外,对于病因学的功能理论所面临的沼泽人假设的难题,即依赖历史决定的功能定义所面临的困境,由于模态的功能理论仅仅涉及的是对于最为接近的功能模态的选择,所以,即便作为与真人完全同一的沼泽人不曾拥有真人所经历过的历史,但是由于身体结构同一性所自然继承的功能模态依然有效,那么沼泽人身上的器官功能在模态的功能理论框架内依然是成立的。然而,这一理论虽然看似无懈可击,但是将生物学功能与人工功能统一在一个尺度之下会不会带来什么问题?在自然主义者占主流的生物学家以及生物学哲学家那里是否站得住脚?由于篇幅所限,这方面的议题本人将另文探讨。

[1]Lewens T.Function[M]//Matthen M Stephens C(eds.).Philosophy of Biology.Elsevier B.V.,2007:525.

[2]Nanay B.A Modal Theory of Function[J].Journal of Philosophy,2011(8):413-414.

[3]Buller D.Function,Selection and Design[M].New York:SUNY Press,1999:1-28.

[4]Godfrey-Smith P.A Modern History Theory of Functions[J].Nous,1994(28):344-362.

[5]Bigelow J,Pargetter R.Functions[J].Journal of Philosophy,1987(84):181-197.

[6]Neander K.The Teleological Notion of“Function”[J].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1991(69):454-468.

[7]Millikan R G.White Queen Psychology and other Tales for Alice[M].Cambridge,MA.:MIT Press,1993:13-29.

[8]Walsh D M.Fitness and Function[J].British Journal for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vol.47,1996:553-574.

[9]Lewens T.Organisms and Artifacts[M].Cambridge:The MIT Press,2004.

[10]Neander K.Types of Traits:Function,Structure,and Homology in the Classification of Traits[M]//Andre Ariew,Robert Cummins,Mark Perlman(eds.).Function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403.

[11]Neander K.Functions as Selected Effects[J].Philosophy of Science,vol.58,1991:180.

[12]Cummins R.Neo-Teleology.In Ariew A,Cummins R,Perlman M.(eds.)Function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157-173.

[13]Deag J M,Crook J H.Social behaviour and“agonistic buffering”in the wild Barbary macaque[J].Macaca sylvana L.Folia Primatologica,1971(15):183-200.

[14]Busse C,Hamilton W J.Infant Carrying by Male Chacma Baboons[J].Science vol.212,1981:1281-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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