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艳珍
蒙台梭利纪律教育思想及其启示
● 刘艳珍
著名的意大利教育家蒙台梭利大胆地提出纪律教育的思想,强调积极主动的全新的纪律教育观,阐述了儿童自由与纪律的内涵和关系以及与以往传统教育中自由与纪律的不同之处。这对于当前我国学校基础教育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启示作用。
蒙台梭利教育;自由;纪律;纪律教育
著名的意大利教育专家蒙台梭利毕生都在从事儿童教育的实验、研究,建立了自己的教育体系,提出了很多独特的教育理论观点。
从某种意义上讲,自由是儿童最为珍视的 “财富”,也是人性中极具光辉的权利。自由作为儿童天性所追求的权利,在其一生的学习和生活中,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
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应该被看作是活生生的个体,而不是抽象的生命。儿童的生命由生理和心理两方面构成的,因而,给以他们的自由必须包括身和心两个方面。蒙台梭利更注重精神的自由,但精神的自由要以身体的自由为前提。培养积极健康、自由个性的儿童需要一个基本前提,该前提就是提供适宜的环境,爱护和培养人的生命。双重的生命要求外在的躯体健康成长的同时,也需要保障儿童享有充分的自由精神和权力,而这也构成了纪律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自由就是活动”[1],活动是实现自由的关键所在,活动必须具备以下两个特点才能保证自由的实现。此为蒙台梭利的坚定信念。具体分析其含义,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让孩子自由选择对象物。好奇是儿童的天性,探索是儿童的本能,如何利用儿童的天性和本能,根据其自身的兴趣和爱好,进行因势利导的培养和教育,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途径之一就是为孩子提供自由的环境、多元的对象、选择的权利、丰富的经验,保证儿童在该环境中能够自由的探索事物的现象和本质,发现其中蕴含的乐趣和规律。
第二,让孩子自由决定活动到何种程度。孩子如果得到能满足其内心需要的活动,他们就能聚精会神地独自反复地进行练习,这种重复练习的现象在孩子身上经常发生。蒙台梭利强调,从精神健全的意义上讲,孩子是一个自由的灵魂。成人应满足孩子的各种需要。她通过种种实践和理论探究,说明了企图替代儿童活动或强迫儿童停止正在进行的活动的荒谬。
蒙台梭利强调独立与自由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谁若不能独立,谁就谈不上自由。”[2]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和教师过分的“关爱和照顾”,使得孩子形成了牢固的依赖心理,丧失了部分独立和自主的意识与行为。蒙台梭利指出不必要的帮助是自然能力发展的障碍,成人的做法容易窒息孩子自发的活动和独立自主的意识,扼杀可贵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她呼吁教育必须正确引导孩子要求独立的最初的积极表现,使其由独立走向自由。
所谓镜像乃是指通过自我反省、自我监督、自我促进的一种管理和引导方式,以此为主线,推动儿童积极主动的进行自我约束和控制,形成内在的纪律和准则。蒙台梭利教育体系中的纪律概念与一般所说的纪律概念完全不同。她认为自己的纪律是一种积极主动的纪律,与旧时代那种绝对的、在高压下形成的纪律有着截然不同的教育原则。她严厉抨击旧式学校中,儿童被迫呆坐在固定桌椅的座位上,两眼直瞪瞪地望着老师,不许左顾右盼;手脚放在一定的位置,禁止自由活动;听从老师把一些枯燥乏味的知识塞进孩子的小脑袋里;用奖励和惩罚诱逼孩子服从命令。她认为像哑巴一样默不作声,或像瘫痪病人一样呆坐不动的行为,不能被认为是守纪律。真正的纪律决不是静止不动、被动、屈从和强制的。
蒙台梭利认为良好的、积极的、工作的纪律很难养成,其形成要经过一个从无到有、从不稳定到逐步稳定的过程。最初,孩子往往是无秩序的,引导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通过反复练习或操作各种活动。例如练习书法、尝试投篮、构造几何图形等,儿童不断地从一种练习转向另一种练习即是明显的标志。此时,教师就要起到监督和个别辅导的作用。最后,当全班孩子都能集中注意不断的进行重复练习,真正完成一件工作,才开始忙碌于新的工作时,真正稳定的纪律才算形成了。此时,孩子们变得安静、愉快、幸福、忙碌、忘我,他们在内在的、自发的纪律的引导下,表现出令人惊叹的有序、专注、自主和服从,对奖励和物质报酬默然视之,对同学友好而真诚。
对于自由和纪律的关系,一般认为,两者是相互对立的。对此,蒙台梭利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她认为纪律和自由好比一枚钱币的两面,是一件事物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首先,“孩子们的自由,就其限度而言,应在维护集体利益范围之内。”[3]任何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其次,孩子的自由,“就其行为方式而言,应具有我们一般所认为的良好教养。”[4]任何冒犯或干扰他人,对他人不礼貌或粗野的行为都应该加以制止。最后,儿童的各种活动,无论用什么方式表现出来,都必须在教师的观察范围内。观察的目的就在于帮助儿童纠正其不当行为。
纪律必须通过自由来获得。蒙台梭利反对以说教、强制、奖惩的手段培养纪律,因为这样只能培养出反应迟钝、智力低下、奴性十足的人,即使开始建立了纪律,也是表面的、肤浅的,不能够持久。她主张在特定的环境下给孩子们最多的自由,让他们自然而然地受到纪律的教育和训练。当孩子逐渐能够区分好与坏,懂得教室秩序井然是件好事,理解遵守集体秩序的必要性的时候,他的行动就会从最初的无序状态逐步过渡到自发的有序状态。然后,通过不断地重复练习,儿童专注、宁静、自主、服从就会显露出来,而这些都是内在纪律的充分体现,是在意志与自由的结合下而产生的真正的自律。
经过蒙氏教育的孩子所表现出的积极主动的纪律性,让观者感到惊叹不已,并引发其深深的思考,这种良好的纪律性究竟是如何形成的?答案就是 “工作”。蒙台梭利所说的工作就是儿童在 “有准备的环境”中,与环境相互作用的活动,这是一种手脑结合、身心协调的作业,能够满足孩子自由、自主、自助的内在需要,孩子喜欢并乐在其中。他们的工作欲极强,对工作的热情远远超过游戏。各种感觉练习及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等自发的活动都属于工作的范畴。纪律与工作的关系可以用三定律来解释。
一个人想要遵守纪律,首先就必须具备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这是守纪律的生理前提。虽然孩子生来就有建立协调运动的倾向,但是由于其肌肉缺乏训练,年幼孩子的运动总是处于无序的状态。孩子的肌肉和神经系统必须经过大量的过程才能建立起秩序,这个过程不能依靠成人的命令,而要通过孩子的工作来完成。
这里的独立即不依赖他人,能够自我支配。当孩子拒绝成人的帮助或替代行为,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完成工作时,他就为独立作出了最初的努力。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在各种丰富多样的活动中锻炼了身体活动能力和思维能力,心智的充分发展又进一步增加了他们的独立自主性。
从生理上讲,孩子在工作中,要克服由于生理器官正处于形成过程中而产生的各种困难,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他们的意志力。另外,即便是不存在生理困难的工作也包含了意志力的练习,比如,在肃静练习中,儿童要长时间的保持安静,不能活动,不能弄出声音。在算数练习中,儿童要克制住想要多拿物品的冲动。最后,当儿童集中注意进行重复练习时,也没有停止对自己意志力的锻炼。他们的平静、专注和有序恰恰是其内心正在发展的真正自我约束力的表现。第四,工作能够促进顺从的产生。意志是顺从的基础,在发展上先于顺从。顺从是意志发展的最后阶段,是个人意志的升华。儿童通过工作不断的练习,训练自己的意志,最终会产生顺从。
在当前的中小学教育过程中, 教师和家长往往提防孩子的自由活动犹如洪水猛兽,实际上从蒙台梭利的教育理念出发,相关人员可以实行换位思考,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进行有限度的“释放”,为孩子提供一定的自由空间和权利,让他们对自己关心和感兴趣的事物进行一些尝试和探索,关键在于度的把握,如果能够在成人的引导和教育之下,进行放开手脚的探索,相信儿童的个性、人格、独立性、主动性、思考的能力、学习的能力都会有所提升,全新的感知经验定会给儿童带来全新的体会和感悟。
辨别是非是儿童社会发展的重要一环,明是非、知荣辱、懂礼仪是一名合格学生的基本要求。家长和教师需要在生活和教育过程中,利用“教育生活化”和“生活教育化”的方式与途径进行潜移默化、循序渐进的引导和教育,其中的关键在于实现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家长和教师一定要懂得倾听、学会倾听、反思倾听。具体做法可以用半个小时的时间进行 “炉边谈话”,交流彼此对问题的看法和观点,讨论是非的标准和衡量的依据。
一旦孩子在工作中表现出了纪律的萌芽,教师就要对他们进行反复的肃静练习,以增加幼儿在工作中纪律的持久性。“肃静课”是蒙台梭利纪律教育中的一个闪光点。这种课,要求全体孩子停止一切活动,静坐,并完全保持安静。教师从远处轻轻的呼唤孩子的名字,被叫到名字的孩子不能回答,而是要轻轻地走到老师跟前,尽量不碰到桌椅或弄出声音。这种练习能够使孩子注意集中,减少焦躁,感受镇静与安宁,体会宁静和秩序的美好。目的在于使孩子们产生精神上的自我控制,促进纪律的形成,蒙台梭利认为“这是一种最好的、循序渐进的和有效的培养方法。”[5]我们的小学教师可以设计一些符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有趣的、能够锻炼孩子坚持性、稳定性的活动,以增加小学生在活动中体验纪律的持久性。
在蒙台梭利看来,自由不等于放任自流。在纪律形成的过程中会出现无序和秩序不可靠的情况,所以,严格监督是必不可少的。当儿童自由地工作时,教师的任务就是观察,并辨别孩子们的行为。一旦发现孩子的不恰当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蒙台梭利提倡采取一种“孤立”的方法。对那些干扰他人,又不注意改正的孩子,立即由医生进行检查。如果检查证明无病理原因,就禁止这个孩子的活动,让他坐在教室的角落里观看其它孩子工作。渐渐地,他会明白成为忙碌的伙伴中的一员的优越性。事实证明,用这种方法引导不守纪律的孩子,能取得很好的效果。我们的小学教师可以灵活采取各种方法对违规孩子进行监督,如暂停活动、眼神提醒、适时的奖励和表扬等,只要教师奖惩得当,孩子就会逐步建立起生发于他们内部的、真实的、稳固的纪律意识和纪律习惯。
蒙台梭利认为,纪律的形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儿童获得独立以后,自由便随之而发展。在意志得到发展后,意志与自由结合产生真正的自律。然后,儿童通过不断的工作训练自己的意志,最终产生顺从。所以,我们应该在分解的、分阶段的、分层次的练习中帮助儿童逐步形成秩序感、纪律观念和意志力,从而间接地培养儿童理智的顺从。那么,教育就必须遵循儿童顺从发展的规律:最初,它纯粹受本能的支配,然后逐渐上升到意识水平,再按阶段递进,直到完全受意志控制。教师在进行引导和教育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儿童个体发展的差异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案和计划,根据心理年龄进行分层次,分阶段的纪律教育活动。防止因为忽视个体差异而造成的“一刀切”现象,保证儿童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效能感的健康发展。具体的方法可以采用小步子原则、划分最近发展区表格等。
蒙台梭利的观察一再证明了:要达到良好的纪律,指望奖励和外在的惩罚是徒劳的。受到惩罚的孩子毫无任何耻辱感,得到奖励的孩子并不在意奖章的存在与否,孩子们甚至拒绝接受奖章,就是甜美的糖果也丝毫不能引起孩子的兴趣。蒙台梭利并非排斥惩罚,但要坚决废除外在惩罚。只靠惩罚和说教,只能使孩子暂时控制自己的行为,他惧怕你的威力,蒙台梭利采取了一种“孤立”的方法来引导不守纪律的儿童,在孩子心灵上发生了持久稳定的变化。
自由与纪律是蒙台梭利教育思想中最基础的理论。自由就是活动,但是自由也要在一定的规范之内。而纪律必须通过自由而获得,是在自然的活动中发展起来的。纪律一旦养成,要及时的监督和巩固。我们今天通过学校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为参加社会生活作准备,是实现教育的社会功能的一个重要途径。
[1][2][3][4][5]蒙台梭利著.任代文主译.蒙台梭利幼儿科学教育方法,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112.119.112.112.306.
刘艳珍/山东英才学院教育学院副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教育理论研究
(责任编辑:陈培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