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涛
(南京政治学院外国语与外军教研室,江苏南京 210003)
英国语言学家D.A.Wilkins(2009)说过:“没有语法,人们不能表达很多东西,而没有词汇,人们则无法表达任何东西。”在英语学习过程中,词汇量是影响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制约英语学习的一个瓶颈问题。多年来,传统的词汇学习主要从词语的音、形、义入手,通过掌握单词中字母组合的读音规则和构词法,来记忆单词的语音、拼写、词义和用法。这种教学方法侧重于词义的解释和举例,有利于对所学词汇的理解,但不利于高效记忆和灵活运用,并容易挫伤学习者的学习热情。近年来,认知语言学已逐渐成为语言学的主要流派之一。本文拟从认知语言学范畴理论视角阐述英语词汇的认知模式,并尝试提出改进英语词汇教学的几点建议。
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就是范畴化事物的过程,是人脑利用语言符号将复杂的外部世界转化为有序信息的过程。对于范畴的研究由来已久,原型范畴理论是从客观主义范畴观发展而来的。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以逻辑学为基础的经典范畴理论认为:范畴是依据成员共有的一组充分而且必要的特性来界定的;范畴成员的特征是二分的,某一对象要么属于,要么不属于某一范畴;不同范畴之间存在着清晰的界限;同一范畴中各成员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典型成员与边缘成员的差别。经典范畴理论运用于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研究时是可行的,但它无法圆满解释更多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尤其是语言所反映的日常概念范畴。在对经典范畴理论检验批判的基础上,更能反映客观世界特征的原型范畴理论发展成熟起来。
原型范畴理论的提出经历了如下两个阶段:哲学家维特根斯坦提出语义范畴的“家族相似性”原理;美国心理学家Rosch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原型范畴“理论。维特根斯坦在对经典范畴理论进行强烈批评的过程中提出了“家族相似性”概念,即一个家族成员的容貌都有一些相似,但彼此相似的程度不一样。他进而提出,建立语义范畴的基础不是所有成员的共同特性,而是成员之间多种方式的相似性。他认为范畴没有固定的、明确的界限,随着新事物的出现,其范围可以扩大。此外,范畴成员也不像传统理论认为的那样具有同等的地位,而是有着中心成员和非中心成员的区别。此后,以Rosch为代表的语言学家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自然界中的许多范畴都具有“家族相似性”。他们把这些具有“家族相似性”的自然范畴称为“原型范畴”。Rosch认为概念主要以原型(prototype)为认知参照点。判断某物体是否归入某范畴,不是看它是否具备该范畴成员所有的共同特性,而是看它与其原型之间是否具有足够的家族相似形。范畴是围绕着原型建构的,其边界依据成员典型性程度向外扩展,形成边界模糊的更大的范畴。
现代原型范畴理论的基本观点可以概括为:决定范畴内涵的属性及其数目是不确定的,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范畴的特征中有中心的、重要的、区别性属性和边缘的非重要属性之分;范畴所有成员具有部分共同属性,形成家族相似性;范畴成员之间地位不是平等的,有隶属程度差异,有中心成员和边缘成员之分。认知范畴可以分为基本层次范畴、上位范畴和下属范畴。首先被人类命名和掌握记忆、名称最为简洁、运用频率最高的事物属于基本层次范畴,它在人们的心中占有特别显著的地位。基本层次范畴是人们用来对客观世界进行分类的工具,在此层面区别事物最容易、最直观。这一范畴的特点如下:其成员具有能感知的相似外形的最高等级;单个成员的意象能反映整个范畴的最高等级;人们识别其成员最快;儿童最早习得和掌握;运用最简洁的中性词语;是知识组织的基本范畴。上位范畴是更一般、更抽象的范畴,下属范畴是更具体、更特别的范畴。
范畴是建立在纵横交错的相似性网络和属性的基础之上的,词汇也是以一个巨大的错综复杂的网络结构储存在记忆之中。可见,原型范畴理论对于词汇学习具有一定的建设性意义。原型范畴理论对词汇教学的启示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原型范畴理论,一个词的各种意义构成一个语义范畴,各义项在这一范畴内所处的地位不同,义项之间以某种方式相互联系着。语义范畴成员间表现出相似性,但其相似程度不同。核心意义是词汇的原型意义,是语义范畴中最具代表性的义项,是人们首先认知的该词汇最早获得的义项。其他子范畴以家族相似性的方式通过特定的语义引申机制(转喻、隐喻、联想、程式化)从原型意义发展而成,并围绕原型意义向外辐射、延伸、扩展,构成一条或多条意义链,从而形成更大的语义范畴。
大量的英语词汇都发展了各自的延伸义,形成一词多义的现象。这一现象遵循了人类的认知发展规律,符号语言经济性原则的要求,减轻了大脑的记忆负担。下面以climb一词的多义性为例。
1.The boy climbed the tree.
2.The locomotive climbed the mountain.
3.The plane climbed to 8,000 feet.
4.I climbed out of the sleeping bag.
例1中的climb一词的涵义为:使用四肢,相当费劲地从低处往高处移动。这一义项是该词的基本意义。在例句2中,火车是不可能攀爬的,但是火车爬坡和男孩爬树有许多相似之处,都是从低往高,都比较费劲,速度都不会很快。第三个例句中的climb只剩下"往上"的意义了。第四个例句中的climb就没有“往上”的意义,而是主要包含“费劲”的意义。以上例证表明,climb的各种意义之间没有一个共同的语义要素,将其各义项联系起来的是家族相似性,是意义链(意义A和意义B因相似性而发生联系,意义B反过来又成为发生源进一步延伸出意义C,然后意义C又延伸出意义D等)。
由此可见,多义词是通过语义引申机制从词汇原型义或基本义发展而来的。基本范畴词大多是常用词汇,词形简单、音节较少,具有较强的构词能力。有研究表明,掌握1000基本范畴词,就能理解规范文字80.5%的内容;学会2000基本范畴词,就能理解89%左右的内容;学会3000基本词汇,就能理解93%的内容;学会4000基本词汇,就能理解95%的内容。可见重视词汇的原型义和掌握基本词汇多层含义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
在英语学习中,尤其在口语表达和写作方面,学习者的词汇量总显得非常有限。除了最基本词汇以外,他们很难用其他更为丰富生动的词汇来交流表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英语教学双方都有必要以基本范畴层次的基本词汇为原型,运用范畴基本理论联想激活其他相关词语,做到举一反三。
举例来说,英语中与"说"有关的动词有:speak (说)、mumble (含糊地说)、jabber(急促兴奋地说)、murmur(嘟嘟囔囔)、prate (唠叨)、drawl(拖长腔调慢吞吞地说)、whisper(耳语)、chat(闲聊)、pontificate (夸夸其谈地说)、mutter(嘀咕)、gabble(急促不清地说)等,其中的speak是原型,其他词属于更为具体的范畴,都可以看作是它的下义词。再以walk为例,英语中表示“走”的词汇各种各样,学习者可以把walk看作原型,其他词作为它的下义词。这些词都含有"走"这个基本含义,但表达更为具体。其中包括:tiptoe(踮着脚尖走)、stroll(散步)、amble (徐行,漫步)、crawl(爬行,匍匐前行)、sidle (侧身潜行)、limp (一瘸一拐地走)、march (齐步行进)、pace (踱步)、stride (大踏步走)、swagger(趾高气昂地走)、stagger(蹒跚地走)、stumble(跌跌撞撞地走)、steal(蹑手蹑脚地走)、shuffle (拖着脚步走)、slink(偷偷溜走)、trudge(艰难地走)等。
英语构词有一个独特的范式,即注重词的范畴属性,如表示某概念的词常具有名词、动词或是形容词等性质,多用后缀表示词性,在构词中更多地使用“词类范畴法”。因此在英语词汇学习中,我们可以利用原型是一个范畴的典型这一特征,将频繁出现的字母组合、词缀或单个词汇视为原型,高效生动地帮助学生扩大词汇量。 例如:bear,dear,fear,gear,hear,near,pear,tear,wear等词中都包含 ear字母组合,可适当归纳,集中记忆。 再如可以用词根原型为中心,利用词缀意义推测新词的含义,如mate表示伴侣或亲密朋友。以此为原型可以推测出“desk mate”就是“同桌”的意思。 同样可以深刻理解 classmate、schoolmate、roommate、flat mate、teammate、soul mate等。
此外,根据范畴等级结构理论中的上位范畴和下属范畴的概念,学习者可以在学习英语词汇的过程中,通过将某些在意义、性质、特征、类别方面相近的一组英语单词进行语义聚合,提高词汇学习的效能。例如在学习poker(扑克)这个上义词时,可以采用切分和聚合的策略,将其切分为heart(红桃)、diamond(方片)、club(梅花)、spade(黑桃)四种花色。而每一种花色又可以进一步切分为Ace(尖儿)、Jack(十一)、Queen(十二)、King (十三) 等。 再如学习 animal这个上义词时, 可以将之切分为 tiger、lion、cow、sheep、cat、dog、pig 等。 而sheep还可以进一步按等级、分层次地切分为ram、ewe、lamb等,依次类推。以这种方法记忆的单词在大脑中留下的印记如同存储在电脑中的数据一样,条理清楚,方便随时提取运用。
总而言之,词汇学习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语言知识来源于语言运用。在英语词汇的教学过程中,应该以原型范畴理论为指导,重视词汇的原型意义和基本范畴词汇,进而扩展到其他延伸意义。这将大大有助于长效保持英语学习的浓厚兴趣,提升英语学习的效能。同时,语言学习者切不可盲目地追求词汇量而忽视了对词语意义的真正理解和正确运用。
wilkins,D.(2009).Linguistics in language Teaching[M].London:Edward Arnold.